第11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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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呢?”终于哄好了田菁,襄荷看着望着刘寄奴道。

刘寄奴低下头,声音低低的,“在东间……还没醒。”

襄荷的身形晃了一下。

田菁要扶她,她却摆摆手,示意不用,自己一步一步地走向东间。

兰郎中睡的东间是襄荷一手收拾的,摆设十分简单。床靠北面墙壁,上面挂着用碎布旧衣拼成的帐子,同样的帐子襄荷床上也挂着一顶;床尾是盛放杂物的大柜子,柜子顶上放着郎中行医时用的家伙事儿;床头处放着个矮墩,充作床头柜,上面放着兰郎中搜集来的几部医书,已经被翻地起了毛边儿。

兰郎中识字不多,那医书看了许多遍,却仍有许多地方看不懂。襄荷对古文也不擅长,更何况那书上还有许多医学术语。她最初去爬登天梯,便是因为想弄懂那医书上的意思,好回来跟兰郎中讲解,只是后来觉得经义坪上可以学到许多东西,才逐渐养成了爬登天梯的习惯。

兰郎中平日躺在床上最爱拿着那几本书琢磨,遇到不懂的就把襄荷叫来,父女俩凑在一起猜测着书上是什么意思。

此时矮墩上的书摆放的整整齐齐,还是昨天临行前的样子。

襄荷打起帐子,就看到帐子内仿佛在沉睡的兰郎中。

他面色有点苍白,但并无痛苦的神色,好像只是累极了睡一觉,气息也并不紊乱。襄荷在床边坐了会儿,确定郎中一时半会儿醒不过来,便问起大夫的诊断来。

刘寄奴将林大夫说的那些话复述了一遍,迟疑了下,才又将那药瓶的事说出。

襄荷怔了一下。

被驴车甩出去后,她的前额撞在了地面上,当时她脑子便有些昏沉,起来后却又被马蹄踢到肩膀,身体像个轱辘一般在地上滚了几滚,本就混沌的脑子更是滚成了浆糊。

她努力维持着神志,眼皮却还是越来越沉重,闭上眼的最后一瞬间,模糊中好像看到那马车的帘子掀开了一角,露出一截金丝滚边儿的墨色衣衫下摆。

此后的事便再也不知道了。

原来那车里的人还留了一瓶药。

她将那瓶药拿到鼻下轻嗅。

“芙蓉叶、冰片、没药、麝香……这是金疮药的成分,枣仁、丹参、五味子……这是安神助眠的,还有些……闻不出是什么。”

襄荷自小对气味敏感,尤其在辨识花香上,同是月季,品种不同香味浓淡便有轻微差异,寻常人都难以分辨,但她却能将这轻微的差异区分出来。兰郎中发现她这个本事后,便想训练她辨别药材气味,只是奇怪的是襄荷对其他味道却没那么敏感,练了许久也只能分辨出一些比较明显常见的药材气味。

“爹应该没事。”她忽然朝刘寄奴笑道,“睡这么久是因为药里有安神的成分,像我也是睡了这么久。”

刘寄奴望着她。

襄荷塞上药瓶,看着兰郎中的脸,定定地说:“爹很快就会醒来了,很快……”

田大婶自己去了厨房,将带来的饭菜腾到兰家的碗碟之中,端到东间让襄荷跟刘寄奴吃饭。刘寄奴丝毫没有胃口,正要婉拒,便听到田大婶道:“郎中福大命大,好人有好报,一定逢凶化吉,你们两个小的先把自个儿照顾好了,不然你们倒下来谁来照顾郎中?难不成还指望村里人?先说好了,你们要是把自己饿坏了,可别指望我伺候你们!”

“田大婶,多谢。”襄荷朝田大婶投去感激的笑,端起碗筷,对刘寄奴道:“先吃饭,说不定吃过饭爹就醒了呢。”

刘寄奴只得也端起碗筷。

田大婶和田菁走了,襄荷刚端起用过的碗筷要去刷洗,刘寄奴便抢过去:“我来!——你守着兰叔。”

襄荷拽了下碗碟没拽动,也就随他去了,只吩咐道:“剩下的饭菜放在锅里用热水温着,待会儿爹醒来好吃。”

“嗯。”刘寄奴轻轻应了声。

看着刘寄奴端了碗碟去厨房,襄荷又坐回床边。兰郎中仍旧睡得安稳的样子,除了额头上那一圈绷带,完全看不出是个重伤之人。

襄荷双手五指紧紧地绞在一起,挤压出勒出青白色的印记。她看着兰郎中的样子,只觉得头脑从来没有如此清醒过。

这里不是前世所处的二十一世纪。

这是古代,是百姓性命如草芥的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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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与前世的古代有许多不同,即便襄城据说已是难得的太平乡,却仍旧有着鲜明的阶级划分,上位者肆意妄为,下位者如履薄冰。

她将目光投向院中那一院花草。

穿越之后,曾经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挣上钱,跟老爹过上好日子,然后可以安心地莳花弄草渡此一生。如果能找到个顺眼的好男人嫁了那固然好,找不到的话也不将就,就这么一个人过着也无所谓。

安心囿于这一块小小的天地,守着小小的愿望努力拼搏,觉得总有一天能够达到目标。

她的愿望仍旧没有改变,但是,这样的世道,会让她有实现愿望的机会么?而即便实现了,又能不能守住?

刘寄奴回到东间时就看到襄荷在发呆。

他踱到床前,默默地与她一起守着兰郎中。襄荷看到他,自呆愣中回神,朝他笑了笑,然后又扭头盯着兰郎中。

刘寄奴的心仿佛被那笑扎了一下。

“襄荷。”他突然出声叫道。

“嗯?”襄荷回头望他。

“对不起,”他的声音很低很低,“在翻车时……没有抓住你。”

本来可以的。

他虽然自小体弱,却三岁时便开始跟着兄长们扎马步,下盘功夫很扎实,所以在车翻地那一瞬间便紧紧地抓住了车沿,很快便固定住自己。而如果在固定住自己的时候,腾出一只手抓住襄荷,襄荷完全不会被甩出去。

但他迟疑了。

在自己的安危和襄荷的安危冲突时,哪怕只有一点点的冲突时,他下意识地选择了自己。如果换成兰郎中,他或许会不假思索得伸出手,但是,襄荷只是相处没几天的人。即便她是兰郎中的女儿,却也无法在短短几天之内让他交付出全部信任。

等他回过神想去抓襄荷时,已经来不及了。

“对不起……”他再一次说。下一次,他绝不会再迟疑。

他低着头,像是被自责与愧疚压垮了身躯。

“没关系的,”他听到襄荷说,“没有谁有义务对别人的生命负责,所以,不用内疚,也不用自责。”

他的头却垂地更低了,他想反驳,却又不知道如何反驳,那些话梗在喉咙里无法说出口,像是阴沟里的老鼠不敢接触阳光一样。

又过了许久,忽然听到她轻轻地说:“我可以叫你哥哥么?”

他猛地抬起头。

“以后,你就是我哥,我就是你妹妹,像是亲的一样,好么?”

他放佛做出什么重要决定似地点了点头:“嗯。“

☆、第22章 买珍珠

探望兰郎中的村民一波一波的来,襄荷与刘寄奴一边照顾兰郎中一边接待客人。从醒来后,襄荷便再没有休息过,许是那瓷瓶里的药的确是好药,她的伤处并不太疼痛,因此她可以一直支撑,支撑着笑着向每一个来探望兰郎中的村民道谢,支撑着在他们离开时送到门口,支撑着在他们走后继续守在兰郎中床头。

刘寄奴劝她休息一下,但她并不觉得累,一点都不累。

她只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心安理得地将自己当成小孩子,觉得什么事都有兰郎中替她挡着,她可以无忧无虑地重活一世。兰郎中倒下了,她就应该将这个家支撑起来。

她还安慰刘寄奴,让他不要担心,告诉他爹一定会醒来,醒来了就没事了。

告诉他,也是告诉她自己。

但当兰郎中真正醒来,迷糊着眼喊她“闺女”的时候,她还是软弱地差点流出眼泪。

这时候已经是下午,屋外的阳光晴暖和煦,微风中也夹杂着暖和的气息,蔷薇开始凋谢,院中到处是散落的蔷薇花瓣。

襄荷将热了又冷冷了又热的饭菜端上来,用小勺一勺一勺地喂着兰郎中。

兰郎中看着她额头上的绷带,心疼地要命,闭紧了嘴不让她喂,襄荷便哄他,哄不住就僵着,手里拿着勺子,一直抬着不动,等到胳膊痛了就委屈地看着他,兰郎中便心软了,乖乖地让她喂食。

只是一提起这场事故的起源,兰郎中便又悔又恨,悔自己当时拉错了缰绳,恨那纵马的骑士太过狠辣。

他将襄荷额上的绷带轻轻掀开来看,一看到那还凝固着紫黑色血块的伤处,便恨不能爬起床来将那纵马的人给生吃了。

襄荷见状,半点不敢提肩上还有伤的事,为了转移他注意力,便说起那瓶药的事,还将药瓶打开让他闻。

兰郎中闻味辨药材的本事还不如襄荷,但他游医多年,也算见多识广,见那药膏的颜色,又闻闻药膏的气味,便断定药是难得的好药。待将药膏抹到伤处,更加断定制药的人定是深谙医理,且炮制药材的炮制师傅定也是一把好手。

他虽是半路出家,但对医术却并不敷衍,也不只将其当作谋生的手段,因自知自己水平不高,便逮着机会就与城里的坐堂大夫,甚或乡间的赤脚医生探讨医理,颇有些求知若渴的意思。此刻见这药膏,便有些对那制药之人心生向往起来,想着若有机会能座谈医理该有多好。

只是一想起这药的来处,他便不又有些恼怒,虽则听襄荷与刘寄奴描述,车里那人似与纵马的有些不对付,但他们总归是一路人,都是害襄荷受伤的坏蛋。因此,兰郎中便将那车里的人也一并怨上了。

至于车里贵人与制药大夫许是同一人,这个可能兰郎中压根没想过。

虽自古便有“不为良相,便为良医”的说法,但儒家向来认为医学方技属儒之小道,即便有大成就也不足为提,因此士人之中虽有不少略通医术,但医术精湛者却少之又少。而以那药膏的水平,兰郎中认定制药之人必是名医,自然不会是那车内的人。

因此他理直气壮地将那一队人马全都怨上了。

襄荷见他怒气难消,像个小孩子似的只差没扎个小人日日戳他们脚底板,不禁又好笑又窝心。

之后几日,襄荷与兰郎中按那老者的吩咐定时用药,果然一日好过一日,襄荷肩膀处也能活动自如,方才骗过兰郎中。

除了药膏,还要喝汤药,而煮汤药的药材,自然是自荣生堂拿来。当日情况紧急,拿着钱的襄荷又昏迷不醒,随行的村民也都是穷人,平日无事自不会带许多钱在身上,因此当日的诊费连同药钱都是林大夫代付的。林大夫有心要免他们的费用,只是他也是受雇于荣生堂,诊费尚且要与荣生堂分成,药更是完全属于荣生堂,因此他也只是代付。

醒来后第二天,襄荷便让刘寄奴去了襄城,将诊费连同药钱一分不少地还了,用的正是卖南瓜的那二两银子,只这一项花费,二两银子便只剩了几百个铜板,这还是林大夫将药材按进价给他们算的结果。

这时代,穷人生病一般都是熬,熬得过就好,熬不过便也只能认命。顶多向兰郎中这样的乡下大夫抓副药吃,如荣生堂这样的城里医馆,向来鲜有穷人光顾。

伤筋动骨一百天,更何况襄荷与兰郎中伤的是脑袋,尽管那老者说十日便无事,襄荷却不敢冒险。因此刘寄奴去襄城的时候不仅带了那二两银子,更带着那颗猫眼大的珍珠。

回来时,刘寄奴带回许多温补的药材,还带回一个一层包着一层的布包,外面用医馆包药的油纸伪装成药材。

将那布包打开一看,襄荷不禁有些目瞪口呆。

——银子,好多银子!

襄荷拿起一锭掂了掂,估摸着差不多有十两重的样子,而同样大小的银子,足足有九锭。

“当了一百两,买药花去八两三钱,还余九十一两七钱。”刘寄奴解释道。

襄荷虽然高兴,却有些不解,“医馆里也卖珍珠粉,价钱可比这个便宜多了,我还以为能当二十两就不错了呢。”

刘寄奴一笑:“一分圆一分钱,珍珠品相好与不好,价格上便天差地别。医馆磨做珍珠粉的珍珠都是品相不好的次等小珠,价格自然便宜。但咱们当的那颗形状圆整,个头又大,是珍珠里的上品珠,寻常富贵人家都难找到这样品相的,一百两算什么,只怕开价千两也有人买。”

这么一说襄荷便明白了,顿时觉得自己糊涂了。不过这也不怪她,这世界又不是前世商品经济发达的前世,像珍珠这种奢侈品的物价,也只有享用得起的上等阶级和相关从业人员清楚,她两者皆非,自然也没个清楚的物价概念。

刘寄奴顿了顿,面色有些晦暗还有些愤恨:“起初当铺伙计见我人小,当我好诓骗,只愿出十两,我作势要走才急了,只是最多也只愿出一百两。若是有时间慢慢寻买主,一千两不敢说,五百两还是能卖到的。”

襄荷却并不太在意。一百两对于如今的兰家已经完全足够,再多也只是存着,而她急着买药,哪里有时间慢慢找买主?

因此她便安慰刘寄奴道:“已经很好了,幸亏是你去,若是我去,指不定人家出十两,我就真十两给当了。”

想想又有些遗憾,那珍珠值得如此高价,自然也是十分美丽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前世时像那样的珍珠自然也是天价,她也只看过商场里几百块几千块的小珍珠,自然对那珍珠也很喜爱。

只是和她的那一点点喜爱相比,自然是珍珠换来的银子更重要。

刘寄奴一直看着她,自然没有错过她脸上那一闪而逝的遗憾。他命途多舛,自小便有察言观色的本事,当即便明白她在遗憾什么。

心上微微有些波动,并不剧烈,但绵绵密密的,是他从未体会过的心情,这种心情,叫做心疼。

虽然经历特殊,但在五岁之前,他过的一直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后来突逢遽变,不再如以往一般金尊玉贵,却也生活优渥,只是后来又接连遇难,才最终沦落到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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