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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月英说道:“按你所说,安放几个在上面,几个在下面,岂不是更省力!”
王宝玉瞪大了眼睛,人才啊,一点就透,王宝玉还怕自己没有表述明白呢,这要放在现代,指定被各大研究所给抢疯了!
王宝玉激动的上前拍了下黄月英的肩膀,感叹道:“大姐,你太有才了!”
黄月英皱眉看了一下搭在肩膀上的贱爪子,王宝玉吓得连忙缩回来,毕恭毕敬的说道:“姐姐大才,无人能及!”
“哼,水车等物皆用此理,我早就想到!”黄月英还挺不谦虚,但心情还是很好,又说道:“昨晚接到书信,今日有客来访,中午吃馒首。”
“馒首是什么?”王宝玉不解的问。
“唉,这都不记得,是用麦做成。”黄月英解释道,一时间没找到合适的对比物,便拖着一侧的颤颤的胸脯比划:“如此样子。”
王宝玉顿时领悟,使劲的点头,黄月英说得馒首,应该就是馒头,不过,照这个形状看,这馒头的个头也太大了吧!
黄月英也许怕王宝玉还不明白,耐心的解释道:“麦乃是下人吃的,常用于喂牲畜,我用了此法研磨,再揉成团,便觉得滋味甚好。”
王宝玉心生又升一股敬意,书上说,馒头是诸葛亮发明的,在七擒孟获时候用于祭奠水中的冤魂。照此看来,史书上说的也不可靠,应该是黄月英发明的才对。
“宝玉,去孔明那里,帮他接待贵客。”黄月英急着尝试滑轮组,便找了个借口把王宝玉给撵出来。
王宝玉应声退出了库房,向着诸葛亮居住平时抚琴读书的那处大房子走去,进屋后,只见火丫正没精打采的研墨,偶尔还打个哈欠,诸葛亮正端坐在案前,面前一块白色绢布,手持毛笔,在上面聚精会神的写着什么。
王宝玉凑上前一看,不禁暗自赞叹,真是一首好字!标准的汉隶,透着一股刚劲,到现代也能进国家级的书法协会,在现代,王宝玉为了学习算卦等本事,可是钻研过繁体字,这会儿便派上了用场,对繁体字的阅读并无障碍,认得诸葛亮写的是什么。
“水镜恩师,承蒙殷殷教诲,令学生拨开云雾,得见日月之光,深知大道之途,今恩师寿辰将至,学生略备薄礼,谦卑奉上,以慰相思之意,愿恩师福寿绵长,如山岳不老……”
竟然是水镜先生司马徽的生日快到了,关于这个人物,王宝玉也有记忆,是历史有名的“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大隐士。
诸葛亮写完了这些,看了又看,微微点头,觉得很满意,随即,抬头看见了王宝玉,吩咐道:“宝玉,七日后是恩师水镜先生的寿辰,你去一趟水镜村吧!”
“水镜村在哪里?”王宝玉挠头问道。
第12章 四大损友
诸葛亮轻咳了一声,这才想起王宝玉失忆了,指了指火丫道:“让火丫带你同去。”
火丫脸上顿时显出了乐滋滋的样子,研磨的速度也加快了不少,大概也不常出门,有这样游山玩水的事情,自然喜出望外。
王宝玉点了点头,他也想拜访一下水镜先生,看看这老头是否像传说中的那样有本事,最好,能探讨一下识人断相的术士之道。
诸葛亮将那块白布仔细叠好递给王宝玉,又装模作样的补充了一句:“礼金找夫人商议便可。”
看这表情,就知道诸葛亮是多么的惧内,分明是身无分文嘛!王宝玉也是身无分文,此刻,他满脑子里想到的却是,如何能够克扣点银两,买个裤衩子穿穿。这样的肥裤子还真有些不习惯,早晚天凉,风一吹进来,小弟弟更蔫吧了,不利于恢复阳刚啊!
“先下去吧,马上那几个蠢物就到了。”诸葛亮道。
来的明明是客人,却被诸葛亮称作蠢物,足见其心中的傲慢,王宝玉和火丫刚出门来到了院子里,就听到了一阵嘻嘻哈哈的笑声,门前不知何时已经停着一辆马车,四名身穿长衫的男人,傲气的背着手,迈着方步走进了院子。
这四个长衫男人,看年纪都比诸葛亮大出一截,却个个神采奕奕,从皮肤的光泽度看,家境应该都不错。
几个人见到王宝玉含笑点头,看样子以前也常来,跟他并不陌生,王宝玉也赔笑点头,表示见过了。
“这些人都是谁啊?”王宝玉小声的问火丫。
“青衫的叫崔州平,黄衫的叫石广元,黑衫的叫孟公威,白衫的叫徐元直。”火丫倒也熟悉,低声解释道。
居然是诸葛亮的四个损友,王宝玉暗道一句,其余三人他并不太熟悉,但徐庶徐元直此人他却记忆深刻,后世甚至有一句说人玩深沉的俗语,就叫做“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
黄月英看似凶悍泼辣,关键之时却非常懂礼仪,客人来访,她除了亲自磨面做馒首,还让其他仆人立刻送上了清茶,同时搬来了几张低矮的木制方桌。
几名损友坐定后,屋内立刻传来了一阵阵笑声,火丫则兴高采烈的去伙房帮忙做饭,跑前跑后,格外殷勤。
王宝玉明白火丫的心思,家里来客人,必定做好吃的,如果能剩下点残羹冷炙,也够这个可怜的烧火丫头磨顿牙祭的。
看着火丫瘦弱的身影,王宝玉心想,也就是自己穿越了,身上一分钱都没有,要换做是现代,自己手指缝露出的,也够火丫吃一辈子的,何必可怜巴巴的在这里惦记一口剩的。
哎,王宝玉素来是个怜香惜玉的男人,对喜欢的女人更是大手大脚,现在可好,连个烧火丫头也可怜不起。
想这些从前的美好时光,只会让自己徒增烦恼,无聊的王宝玉,就在大院子里东瞧瞧西看看,尽量的熟悉环境。
院子的中间,放着一个石头圆盘,中间插着一根棍子,圆盘的四周还有刻度和文字,分别写着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阳光照在中间的木棍上,阴影正投射在巳时偏移午时的位置,王宝玉研究明白了,这东西应该叫做日晷,古人没有钟表,就用这个来辨别时间,当然,晚上用的是梆子,此时,应该是快到中午十一点了。
当王宝玉转悠到门前不远处,恰好听清了屋内的一段对话。
“孔明,你可知此处发生一件异事儿?”问话的正是青衫崔州平。
“何事?”诸葛亮漫不经心的应了一声。
“我等在来此途中,闻听就在昨日,距此十余里的颍空谷,曹刘两军相遇,刘军险被火烧覆灭。”
“值此乱世,短兵相接,时有发生,不足为奇。”诸葛亮不以为然。
“非也,正值刘军几乎被火烧成飞灰之时,天上突现惊雷密云,狂风大作,出现了龙吸之景。”崔州平道。
“龙吸之景确少发生,只闻听曹操和刘备青梅煮酒论英雄时见到此景。”诸葛亮来了兴趣。
王宝玉听明白了,所谓的龙吸,不就是龙卷风嘛!在后来的时代中,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那里每年都会发生数千次龙卷风,并不稀奇。
“据闻此龙吸之景,却不同那次,龙吸入地,又将火海吸入空中,形成了一条火龙,实乃从未见过之奇景,刘备之军竟然因此得以逃脱,也是莫大的造化。”崔州平唏嘘不已。
“火龙出世,必应此地出一奇才!”诸葛亮道。
“那一定是应得是卧龙先生,从此乘风而起,扶摇直上。”石广元呵呵笑道,话中不乏有打趣的味道。
吸火的龙卷风,让王宝玉也感觉非常稀奇,这要是在现代,能用相机拍下来,发到互联网上,肯定关注度一路攀升。
又在院子里闲逛了一会,当日晷上的阴影进入午时,酒菜被送了过来,正当王宝玉想要回自己的小屋之时,诸葛亮的屋门却被打开了,白衫的徐庶探出了半个脑袋,冲着王宝玉喊道:“宝玉,一起来把酒言欢。”
诸葛亮也从敞开的窗口探出头来,冲着王宝玉招了招手,王宝玉微微一愣,没想到请客吃饭的事情还有自己一份。
火丫耳朵最尖,听到招呼立刻站在伙房门口,冲着王宝玉使劲挤眼睛,意思是让他赶快进去,不要浪费机会。
切,饿死鬼托生的,火丫这么积极,还是希望王宝玉能给她留点好吃的,最好能有几块牛肉。
王宝玉跟这些人不熟悉,但稍稍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进去。
那个时代,采用的都是分餐制,每人的面前都是一张方桌,上面摆放着一碗肉和一盘青菜,王宝玉面前的方桌小的有点可怜,而且还在最末的位置,但能够入席,也已经挺有面子了。
王宝玉偷偷尝了一口杯中所谓的美酒,跟米汤差不多,度数很低,很难喝,难怪史书上记载,古人都是酒量惊人。
肉看起来像是牛肉,味道淡了些,青菜不知道是什么,很像是菠菜,也不好吃,应该没放葱姜蒜。
第13章 何时出山
几个人频频举杯,谈古论今,笑声不断,酒过三巡之后,坐在上首的诸葛亮突然叹气道:“诸位,我等身怀济世经纶之才,定国安邦之志,却要深居无人知,终老一生,实有不甘。”
“由乱而治,由治而乱,命中如此,不可强求,徒费心力。”下方的崔州平心宽的说道。
“大丈夫当以仁心定乱,逆天行之。”徐庶并不赞同,一听这话,就知道他是个不安分的家伙。
“徐兄莫非已有投靠之处?”黑衫的孟公威问道。
“我听闻刘豫州为人谦和仁义,正有意投他而去。”徐庶道。
“此事不妥,刘豫州名为皇叔,却兵不过千,将不过十,朝不保夕,不如投奔曹操。”黄衫石广元建议道。
“石兄此言差矣,曹操名托汉相,实为汉贼,投奔他岂不是助纣为虐?”徐庶摆手道。
“我可听闻北方富庶,百姓安居,曹操颇懂治国之道。”石广元坚持道。
“本人誓死绝不投国贼。”徐庶恼羞道。
“大势所趋,识时务为俊杰。”
“曹操早晚一统天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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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损友就此事吵嚷起来,争得是个个脸红脖子粗,嗓门越来越大,四人中除徐庶外,其余三人都是家境殷实,出身官门,颇有势力,这大概也是诸葛亮愿意跟他们交往的原因。
王宝玉规规矩矩的坐在角落吃着菜喝着酒,但是几个人吵得是没完没了,实在是被闹吵的头疼,终于忍不住开口说道:“诸位,不用吵了,我给大家下句断言,你们四人,早晚都归曹操一伙。”
此言一出,顿时让在场的人都惊呆了,诸葛亮一脸不悦道:“宝玉,不得无礼。”
“你又如何能下此断言?”徐庶同样不悦的盯着王宝玉问道。
王宝玉见诸葛亮一幅不想让自己多说话的样子,忙举杯陪笑道:“随口一说,别当真。”
“哼,心有不甘,曹操还能将我等绑了去不成!”徐庶没好气的看了王宝玉一眼,觉得他一个黄口小儿,竟然大放厥词,真是不知深浅。
诸葛亮也觉得挺没有面子,招呼大家继续喝酒。
四人再也没搭理王宝玉,徐庶拱手问诸葛亮:“孔明先生,不知你有何打算?”
提到这个问题,诸葛亮微微一怔,说道:“汝等之才,可做刺史州牧,亮才疏学浅,尚未想好投奔何人?”
众人齐齐翻白眼,你都没想好,还跟我们讨论这些,崔州平更是开玩笑道:“孔明之才,管仲乐毅不及,当今天下第一人也!必当出将入相,我等不及。”
诸葛亮当然听出了嘲讽之意,却也不争辩,没过多久,所谓的大馒头上来了,白白的,圆圆的,热气腾腾,这馒头也太大了,真跟黄月英的胸前的那个差不多一般大。
火丫将最后一个大馒头放在王宝玉面前,又咳嗽了几声,王宝玉只当做是听不见,这么大个,以王宝玉的饭量,一天也吃不完,肯定给她剩点!
王宝玉捧着大馒头,好烫啊!左手倒右手,右手倒左手,好容易费力的掰开,却是眼前一亮,嘿嘿,里面居然还有肉馅,这应该叫大包子才对嘛!
然而,更吸引王宝玉眼神的却是徐庶那几人的表情,大手抚在馒头上,嘴角流着口水,那幅样子,怎么跟摸在女人的那个上一样呢!
“夫人的馒头天下一绝!”
“味道更佳!”
“哈哈,我等回去后,半月将不思夫妻之事。”
四名损友赞美连连,吃的那叫一个开心,酒也喝得更多,尽管酒的度数不大,却也都喝得面红耳赤、摇摇晃晃的。
火丫在外面晃荡了好几次,看见大馒头就咕咚咚咽口水,王宝玉故意气她,每次她出现时,就大嚼特嚼,吃的那叫一个香甜。
火丫干咽口水也毫无办法,只得失望的回去烧火,心里幻想着什么时候也可以饱食一顿好饭菜。
此时窗外有风吹入,灶间火焰猛地忽闪几下,紧接着一股黑烟冒出,直直扑在火丫头脸上,火丫顺势用手抹了一把,整个人看起来更黑了。
磨磨唧唧的吃了快三小时,酒席总算是散场了,四人都喝高了,各怀心事的起身告辞。
不知道是什么规矩,临行之时,居然还都留下了一些白花花的银两。
送客后,诸葛亮满意的清点了那些留下的银子,看来,招待这些损友,他不亏反赚,可以换得媳妇的笑模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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