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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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丽却不低俗,妖孽却不阴柔,这样恰到好处的烟熏妆使得少年本就精致的五官更显立体深刻。当他穿着一身灰蓝与灰黑夹杂的皮衣出现在镜头中的时候,那摄影师惊艳地不停叫好,咔嚓咔嚓地就拍了不少照片。

而在镜头前,明喻就仿若鱼儿得水,轻松自如地摆出了各式各样的造型供摄影师选择。他换动作的速度极快,几乎是快门响两下他便换一个,看得一旁的女工作人员瞠目结舌地道:“我要也有这么快的凹造型的速度,那简直就是自拍女王了啊……”

——这就是超模的职业素养。

明喻在这次时装秀中一共要表现三套衣服,第一套便是刚才拍摄的那套皮衣,第二套是一身较为休闲的牛仔套装,而第三套则是一件修身服帖的灰蓝色风衣。

无论是时尚前卫的皮衣,还是年轻青春的牛仔,乃至是最后较显成熟的风衣,这个少年都把握得极到好处。当他看向镜头的时候,那种时而张扬、时而轻狂,时而灿烂、时而深沉的模样,让摄影师啧啧称赞,一直等到下一个模特来拍照的时候,他才放了明喻离开。

于是,在赵睿一个劲的“不行,我们明天就去公司重新测量数据,把官网的资料好好改一改”的话语中,明喻哭笑不得地连连点头,表明自己明天绝对会乖乖去测数据。

而他们所不知道的是,就在他们走向换装间的时候,一个英俊帅朗的男人却拧着眉头看了他们好一会儿,迟迟没有动作。最终还是一个小助理忍不住跑上来,问道:“成哥,你在看什么啊?咱们今天的任务已经结束了,该走了。”

思绪忽然被人打断,成肃俊朗的面容上露出一抹困惑,接着他转首对自己的助理问道:“小李,你刚才有看到明喻拍照吗?你有没有觉得他好像有哪里变了?”

那小李闻言微微一愣,接着摇头道:“也没什么变化啊,好像长得更好看点了?成哥,明喻毕竟年纪还小、现在还有再生长的可能性,所以他再长高、长开点,也是很正常的。”

听着这话,成肃轻轻地摇了摇头,没有再吭声。

助理毕竟太年轻、眼力见识也不够,眼前的这个明喻绝对不是能够用简单的“长高”、“长开”可以形容的了。这个少年隐隐地有了一种无形的气场,虽然成肃无法言喻,却隐约地察觉到:那个总是纠缠着他、跟在他身后的少年,好像变了。

想到这,成肃冷笑了一声,二话不说地转身便离开了摄影棚。

明喻变了又如何?

不纠缠他更好!

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华夏自古便有句古话: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成肃这只螳螂自以为好像察觉到了什么,但是他却不知道,在他转身离开的时候,原本正淡笑着与自家经纪人说话的少年竟然不动声色地转眸看了他一眼,勾了勾唇角。

成肃刚才在观察明喻拍摄硬照的模样,难道明喻就没有?

原主对成肃的记忆里只有起初的特殊对待以及后来的冷眼旁观,并没有太多的关于成肃工作表现的信息。于是刚才在成肃拍照的时候,明喻便悄悄地多看了几眼。

成肃是这次模特中知名度最高的一位,即使与其他三位一线模特比,他也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而他这次拍摄的一组硬照则是要放在“裴风”官网首页,作为大图足足放上一个月。

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的华夏一线模特比明喻上辈子的要强上不少。

比如说当成肃坐在道具山石间拍摄照片时,剑眉星目,气度卓然,灵气极盛,也无怪乎最近几年他成为最当红的一线模特。

想到这,明喻微微眯了眸子,自言自语似的呢喃道:“只要给你时间,你就可以挤上超模的行列吗……”

“诶明喻,你刚才说什么?”

“没什么,赵哥,你继续说我们明天的行程吧。”

“哦,那我们明天上午就先去公司,把测量数据这件事做好,等下午的时候……”

是的,成肃拥有这个成为超模的实力!即使无法成为最顶尖上的几个,但他绝对可以挤上世界超模排行榜。这个男人缺乏的是机会,于是他将机会从原主的手中骗取过来,造就了他的今天。

这个世界确实是弱肉强食的,14岁的原主被成肃坑了一把,此后的三年青春便仿若流水,哗哗流淌而过,再也没有任何成为江河大海的机会,并且在最后选择了自杀这条末路。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是,这些都没有错!

那么成肃你就必须得承受:你曾经将弱者淘汰,那么现在就有强者去淘汰你。

凭什么要让你更上一层楼、成为超模呢?

走出“裴风”摄影棚,明喻轻轻地舒了口气,抬首看向秋日里一碧如洗的湛蓝天空,翘起了嘴角:就算他的死并不是由你直接造成的,但是这三年里你给他带来的伤害却从未停止啊。怎样才算是真正地报了仇?那就是让你也体会一把那样的痛苦绝望!

“小喻……你的表情怪怪的啊?”

忽然听到赵睿的话,明喻微微一愣,接着下意识地转首问道:“什么?”

赵睿不由自主地缩了缩脖子,他搓搓手臂上竖起的寒毛,赧然道:“你刚才干嘛对着天空笑啊,还笑着……额那么诡异奇怪。你是不是最近压力太大,神经衰弱了啊?这可不行,要不我们明天下午干脆去医院看看好了,可别把你累坏了!”

“……”沉默了片刻后,明喻忍不住地说道:“赵哥,我那是自信的笑。”

赵睿一脸“你逗窝,当窝没读过书”,连连摆手道:“得了吧,你刚才明明是一脸的‘老子分分钟削死你’的表情好不好!我都快给你吓到了!”

明喻:“……”

上辈子他迷倒万千少女的笑容被你解释成这样!

信不信他分分钟削死你啊!!!

所幸明喻还不至于幼稚到直接动手给自家经纪人一个爆栗的程度,于是可怜的赵睿也就不知道,幸好他家小模特脾气还算不错,这要是换了某个毒舌的男人,肯定早就让他被毒舌得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了!

而现在那个毒舌的男人正在做什么呢?

“我刚听说竟然是你把明喻的合约改成二线以上了啊!你还真是有眼光啊席择,谁能想到这个小家伙竟然在几天内就猛地窜上去了。我看以他的速度,恐怕一年内会有一个很大的跃进。”

夕阳缓缓地沉入西山,它将最后一抹霞光穿透万千云絮照耀在帝都之上,将高耸入云的缪斯大楼照亮。而站在顶层某个办公室里的男人正一边接电话,一边看似无聊地摆弄着透明玻璃高台上的盆栽。

那可怜的小绿叶哟,在男人的辣手摧草下,蔫吧蔫吧地搭拢起了小脑袋。

“我只是随手改了一下,你想太多了,沈翔。”

闻言,缪斯公关部总监沈翔满脸不屑地一笑:“我要信你,我的智商就该和赵睿差不多了。明喻那小子在赵睿手上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要不我帮他换个经纪人?”

听到这话,席择手中的动作倏地一滞,沉思片刻后,他低声道:“不用给他换经纪人了,赵睿的直觉很不错,人脉关系也还可以。”

“好吧好吧,反正有阿薇在,赵睿那家伙就是智商再下线,也亏不到他家小模特。”

“你给他配一个助理吧。”顿了顿,席择深邃的眸子里闪过一抹幽光,“把罗茹安排给他。”

忽然听了这话,沈翔惊得猛地从座位上站起,不可置信地说道:“你搞没搞错啊老大!那是罗茹诶!罗茹的手段很不错的好嘛,也是实习经纪人里表现最好的,你让她去当一个三线……好吧是二线,一个二线小模特的助理?你这家伙就算再外貌主义,也别这么疯狂啊。那个明喻又不是你的缪斯,你干嘛对他这么好?!”

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当夕阳的最后一点余光彻底的湮灭在地平线下,天空中只剩下深蓝色的霞云还在挣扎着诉说着阳光的美丽。

俊美优雅的男人淡定从容地抬起步子走到自己的桌前坐下,眸中闪过一抹幽光,席择语气平静地问道:“谁告诉你,他不是我的缪斯?”

沈翔:“……”

“乖,明天去把罗茹分配给他。”

沈翔:“……你这是公物私用!”

席择挑眉:“罗茹是物?”

沈翔:“@#$@#%@##%!!!”

事到如今,沈翔自知不可能说服这个男人改变主意,所幸罗茹也只是一个不错的实习经纪人罢了,让她先从助理做起也不错。因此再说了几句后沈翔便打算挂了电话,继续处理自己手头上的事情。

然而就在他挂电话前,沈翔还是忍不住地问了一句:“你找了这么多年的缪斯,真的找到了?”

闻言,席择微微怔住,良久才叹息道:“不能算是找到了。我没见过他在秀场上的表现,或许他的气场和气质并不是我想找的人,但是却是这些年里最接近的。”

不是每个设计师都能找到自己的缪斯,但是他们一辈子都在寻找那个人。

那个人是他们的灵感之源,是他们此生追求的美之极限。

而在席择见到明喻的第一眼他便认定了,这个人或许就是他的缪斯。这不是爱,只是一种超乎任何感情的欣赏。但是一切也只是“或许”罢了,即使外形较为吻合,倘若这个人无法在秀场上表现出他所需要的感觉,那也只是一个最接近缪斯的替代品。

想到这,席择眸子一眯:或许,他该去看看“裴风”这一季度的时装秀了。

第二十章

明喻的红,自己还没感受出个子丑寅卯,赵睿倒是深有体会。

“这两天送到公司的礼物也慢慢多了起来,你的官网粉丝和微博粉丝也在不停上涨!”赵睿一边翻着ipad,一边感慨地说道:“明喻,你这还真是说红就红啊!以后记得出门要戴上口罩和墨镜知道吗?可别惹上麻烦啊!”

闻言,明喻放下了手中的杂志,哭笑不得地转首看向自家经纪人:“赵哥,你看我哪次出门不戴口罩的?帝都这天啊,不戴口罩还真活不下去了。”

明喻话音刚落,一旁正在整理材料的女人便笑着接话道:“那明喻你得注意了,我记得你有点过敏性鼻炎,每天记得要喷药。这种雾霾天最容易爆发鼻炎了,你可要小心。”

“好的,罗姐。”

说话的是公司前两天刚分配给明喻的助理罗茹,虽然说是助理,但是在第一天的时候,罗茹就凭借运筹帷幄的风度和理智淡定的谈吐收服了赵睿,也让她参与了明喻的一些活动安排。

罗茹是个扎着马尾辫的长发女人,戴了一副银丝眼镜,总是穿着体面正统的套装,压根不像一个模特公司的经纪人或者助理——以整天穿着随意的赵睿为例,反而好像一个朝九晚五的白领精英。

此刻她正在整理明喻的一些邀约通告,其中有公司分配下来的部分,也有不少是合作方直接传递过来的。自从明喻有了点名气后,不仅公司将他的等级提升了一层、作为二线模特来培养,就连不少时尚杂志、娱乐节目也向他抛来的橄榄枝。

然而毕竟明喻还正处于一个起步阶段,所以这些通告大多质量不一、参差不齐,需要赵睿和罗茹仔细挑选。于是在精心辨别、挑选了一个下午后,赵睿拿着两份通告的资料,犹豫道:“虽然说在电影里客串一个小配角可以让你跨入娱乐圈,但是这个脱口秀节目也不错,还真是难以选择啊。”

时尚圈和娱乐圈虽然看似毫不相干,但事实上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近的就比如说吴于真,自从他在某个电影中客串了一个小警察的角色后,首先是多了一个叫做“吴sir”的外号,其次就是收获了不少不关注时尚圈的粉丝。

但是通常而言,两圈的新人是很少跨圈工作的,毕竟跨越两圈需要耗费极大的精力,也需要一种天赋。毕竟超模不一定拥有高超的演技,影帝也不一定能够驾驭住秀场的气势。

吴于真是成功了没错,但是自那以后他再也没有接受过任何电视剧、电影的邀约,仍旧专心致志地在时尚圈发展。而此时的明喻比当时的吴于真名气还要低上一些,现在就去娱乐圈走一遭着实有些风险。

听着赵睿的话,明喻稍稍思索了片刻,问道:“赵哥,那是一个怎样的角色?”

罗茹直接补充道:“这是一部悬疑片,一群年轻人作死召唤笔仙,最后被一个个搞死,只剩下一个女主角存活的故事。”顿了顿,她又道:“片方是邀请你担任里面第一个死去的校草,这是个小成本的影片,你的形象不错、最近又处于上升气,同时片酬肯定也不高,选你是个正确的选择。”

听到这,明喻忍不住地笑出声,他举手问道:“我能知道这是第几部《笔仙》吗?”

明喻直截了当地说出了电影名字《笔仙》,让罗茹和赵睿都是一愣,接着赵睿回答道:“这是第五部了。这个导演之前导演过四部《笔仙》,第一部票房大卖,之后倒是票房平平。”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无非就是个系列电影。导演的心思就是:

第一部:“拍个大家没拍过的故事吧”、“笔仙怎么样?”

第二部:“哇晒第一部票房那么高!咱们拍第二部!”

第三部:“虽然票房比之前低了点,但是这故事我驾轻就熟啊,继续拍!”

第四部:“……还是拍吧。”

第五部:“不行,我得有突破了!干脆全部找帅哥美女好了,咱们刷脸!!!”

……

就算是换了个世界,华夏的悬疑恐怖片还是压根没变,让明喻直呼救命。他可是个恐怖片爱好者,无奈上辈子岛国棒子的恐怖片是恐怖了点,但不够血腥刺激;而欧美的恐怖片是血腥了点,但不够惊悚悬疑。

当然,话说回来,上辈子明喻也曾经客串过电影,而且还是重要配角。

人无完人,即使当时的明喻已经成为华夏独一无二的顶级男模,但是他的演技……啧啧,还真是不敢苟同,那部电影就让明喻被折腾下了一层皮,并坚定了“以后演电影,坚决当花瓶,不走演技派”的决心。

而如今……

“赵哥,我觉得脱口秀不错。”明喻淡笑着抬首看向自己的经纪人和助理,解释道:“这部系列电影单纯地是在消耗我本就不多的人气,得不偿失,而脱口秀节目倒与之相反。”

赵睿点点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你真的不想稍微客串个电影,暴增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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