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1 / 1)
吴花一听鱼摊转让了,又是一惊:“不是做的好好的怎么转让出去了,发生什么事了?”
赵燕说:“这说来话长呢,大立每天去港口拿货去卖,在港口认识了几个同样批发海鲜的朋友,大立把朋友带回来吃饭,谁知道被小朵听见他那几个朋友说要设局勾大立赌钱,所以我一生气就不让大立继续卖海鲜了,反正我在店里也忙不过来。”
吴花和高梅听了也吓了一跳,赌桌上十赌九死,一沾上这东西那整个家还不是都给毁了。
“幸好被小朵听见了,要不一上了赌桌就别想下来了。你说说,这些人怎么就这么黑心肝呀,”吴花咒骂道。
“是呀,幸好他们在说的时候被孩子听到了,也庆幸大立和他们也不经常来往,要被带坏了那就惨了,”赵燕也是十个庆幸的,自家的好日子才刚刚过起来,要被人坏了还不知道去哪哭呢。
吴花不放心,又叮嘱她:“以后你和大立也不能掉以轻心,小日子过红火了多的是眼红的人,”看到她点头,然后又转头对高梅说:“你也是,虽然小宇是我儿子,但你是她媳妇儿,也要把他看紧了。”
高梅其实很庆幸自己嫁到赵家,婆婆也不是爱争权的,也不会插手小两口的生活,时常帮村自己不说,还提携自己娘家兄弟,现在她回娘家谁不高看一眼。
其实林朵和林磊“告密”这件事是林朵瞎编出来的。上辈子回到父母身边,有一次一个自称是爸爸朋友的装逼大叔带着礼物上门,被爸爸和妈妈拿着扫把和菜刀追了一路,让她记忆犹新。所以在爸爸请朋友回家吃饭时看到里面有个大叔的年轻版,她就瞎编谎话告诉爸妈,原本爸妈不信,她就保证自己没有乱说,加上林朵一向乖巧听话,于是就信了。林祖立还跟别人打听他那几个朋友,知道有好几个人都被他们设局输了很多钱还欠下高利贷,夫妻两个都大呼惊险,这次的事情也是让他们痛快买房的原因之一。
“燕子,你带回来的那孩子是谁家的呀?长得真精神,”糟心事说完后,吴花放松的和赵燕拉家常。
赵燕笑着解释:“小兴是小朵的同班同学,三人还一起在少年宫里学习,两家人就互认了干亲,所以小兴也算是您和我爸的孙子。”
吴花听了笑的直点头:“好好好,小孩就是要多个干亲以后才能平安和顺,而且小兴这孩子我也喜欢,”老人家一般都喜欢家里多子多孙,不仅热闹而且有福。
“姐,你说小朵和小磊去了市里半年就是跟在家里不一样,”也不怪高梅这么夸,村里的小孩野惯了,哪有城里的小孩斯文懂事。
“是呢,”赵燕也笑着点头,“现在他们还小,我和大立做这么辛苦也是为了他们,所以得给他们好的学习环境才成,以后等小侄子生下来了,咱们也得看顾些,从小教育起来,不要求当状元,但最起码得明礼。”
几个女人就着孩子的教育问题在客厅里讨论的热火朝天的。
晚上一家人齐聚,赵建军更是亲自下厨做了满满一桌好吃的,把三个小的吃的都顾不上说话了。
“家养的猪肉吃的就是香,”赵燕夸道,“爸,你们怎么就只单纯卖生猪肉呀,现在有梅子家的供货源,平时卖生猪肉的时候还可以卖些卤肉什么的不是更好。”
“这能行吗?都是乡下地方能卖的起来?“赵宇开口问道,虽说现在的人舍得吃了,但是对于这些熟食怕买的不多,毕竟谁家都会做。
“看看,你就是不自信,乡下地方怎么了?味道更地道不是,而且就算家家都会做,但能有咱爸的手艺好,咱爸的好厨艺可是十里八乡都是出了名的,”赵燕拍了拍赵宇的肩,肯定地说。
“对呀外公,我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梁振兴可是被那一桌菜给征服了。
林磊也赛的满嘴说不出话,但一直点头肯定。
林朵把嘴里的菜咽下去后,也跟着赞道:“外公做的菜最好吃了,而且以前外公还给我们卤过鸡翅鸡爪,每次好吃的骨头都要吞下。”
“爸,你看孩子们都肯定您的厨艺,而且小朵刚刚说的鸡翅鸡爪也是您最拿手的,眼看就要过年了,这时候做一定会有客源,你们就相信我吧,”赵燕继续鼓动一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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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去了市里打拼几年就是不一样,说话一道一道的,行,咱们家就大干一会,”赵建军也意动了,“小宇,你要好好学学,将来这吃饭的手艺你可是要学会的。”
赵宇笑开怀地说:“放心吧爸。”
具体事项安排暂且不提。晚饭吃完后,小孩都自己去玩,只剩下大人在客厅聊天。
“小霞,你说你不想继续上学了?”赵燕听到赵霞说想出来工作,一时有些气恼:“我和你哥那是想上没的上,现在家里条件好了,你怎么就不想去读书呢?”
赵家人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有点意外。
“哎呀,你们听我说,我真的慎重考虑过了,虽然我才十二岁,但是我知道自己的人生自己负责的道理,可是我真的念不下去,我就只对做生意感兴趣。”
赵燕劝她:“你没有出社会不知道讨生活的艰辛,以后人人要求高学历,你怎么办?”
赵霞看全家人都在劝她,于是妥协道:“爸妈,大姐,哥哥嫂嫂,我认真读完初中,以后如果我还是想做生意,那你们到时就别拦我。”
赵家一家也知道赵霞从小主意就是正的,既然她这么决定家里人也不反对,只期望到时候她能自己反悔。
林朵事后听说了,心里很佩服小姨,上辈子小姨就是个做生意的料,只是被家庭拖累,这辈子如果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也是好的。
☆、第22章 你是我的媳妇儿
赵燕在家住了几天就回市里了,留下三个小孩在上坎镇。
林朵三人在上坎镇没几天就和镇上的小孩都熟悉了,天天就不着家的往外跑,梁振兴和林磊带回来的玩具枪和弹弓,让两人一度成为小伙伴圈里炙手可热的人物。
“嘘,你们轻点声,别把它吓跑了,”带头的大壮转过身来,小声的叮嘱他身后的子弟兵。
一行人听了他的话,各个弓起身子,蹑手蹑脚的往大树下走去。别怀疑,今天他们就是出来打麻雀的。这时候的麻雀还很多,三五成群的栖息在树上或田地里。
五个人在接近目标的时候纷纷掏出家伙,除了梁振兴和林磊的弹弓是买的外,剩下的三人都是家里的大人用木头和橡皮筋制作而成的,他们没有子弹就用石子来代替。上膛,瞄准,拉弓就把石子射出去,受到惊吓的麻雀纷纷展翅逃离死亡之地,当然也有运气不好不幸中弹牺牲的。
打中猎物的几人很高兴,跑去把它拾起来放在早就准备好的袋子里等结束后平分。
一上午的光景,五个人就打了十来只,等平分过后就昂扬而去。
“小磊,一会咱俩把麻雀带回家给你姐看看,她肯定很后悔没跟咱们一块出来玩,”梁振兴甩了装“战利品”的袋子,得意洋洋的说。
“那姐姐想吃咱们要不要分给她呢?”林磊纠结的问,他喜欢姐姐,崇拜哥哥,麻雀又是哥哥出力比较多,如果哥哥不同意,他会很为难的,要不到时他再把自己那份分给姐姐好了,想出了解决方法,他暗自点点头。
“给呀,怎么不给,你姐可是我媳妇,我这么厉害得让她知道,而且我爸可说了,男子汉必须对自己的女人好,我是男子汉那肯定得对你姐好,”梁振兴拍拍胸膛自豪的说道。
林磊很疑惑自家姐姐怎么会变成哥哥的媳妇儿了,不过很明显他一家被梁振兴的举动给震住了,连哥哥都这么说那肯定是对的,将来他也要对媳妇好,因为他也是男子汉。
等回来家,看到赵建军一人在家,赵建军看到他俩提溜着个袋子,就知道他们肯定是打麻雀去了,“给外公看看打了多少只,嘿,不错嘛,今天外公就帮你们把这三个小东西烤了。”以前麻雀还是四害之一,而且上坎庄多山多树,青壮年还会上山扑捉些小动物来改善伙食,所以对这群小孩拿弹弓打雀这种事在他们看来只是游戏,现在人们还没有人类和动物是好朋友的思想。
在两个小孩的期盼下,赵建军提着麻雀去厨房,两人也跟着去。
赵建军把三只麻雀料理干净,就拿着火炉用柴火生起小火,腌制过的麻雀用铁签穿起来加到火炉上,赵建军一手拿着铁签翻烤,一手拿扇子扇着火堆不让它熄灭,没一会香味就出来了,油渍也一滴滴的滴落在木炭上,响起“嘶嘶”的声音。
梁振兴和林磊眼巴巴的望着,还不时咽了咽口水,他们已经问外公好几遍什么时候才好了。
等麻雀的身上出现一层深蜜色,赵建军才宣布好了,两个小孩大声欢呼起来。赵建军把三只麻雀分别放在碗里,等温度不那么热了才给他们俩。
“外公,怎么不切开大家一起吃?”梁振兴看到碗里整只麻雀忙问道。
“是呀外公,好东西要一起吃呀,”林磊把碗塞回赵建军的手里。
赵建军看到他们俩这样很是开心,但还是说:“你们都还小,这些你们自己拿去吃吧,你外婆和舅舅他们都大了,不喜欢吃了,等以后你们这些小的有什么好吃的不要忘记我们就行啦!”
在外公再三肯定下他们两才各自拿着小碗吃起麻雀来。
麻雀因为事先被赵建军用调料腌过,在烤的过程中入了味,连骨头都是酥香的,吃的两个人合不拢嘴。
等林朵从市场回来,梁振兴就把属于她的那只给她,满眼写着:崇拜我,赞美我的字眼。
林朵知道跟他们说“鸟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应该爱护它”之类的他们也不懂,而且就像以后就算大肆宣传这类的文明标语还是一样有人打鸟吃肉。
“你两真厉害,谢谢啊,不过下次别去了,”林朵跟他们说。
“为什么呀?”梁振兴首先不干了。
“呃…你不觉得它们毛毛的很可爱吗?”林朵解释道。
“那老鼠也毛毛的,但是你看到它还不是怕的要死,”梁振兴不买账。
“你就当我喜欢麻雀多过老鼠好了,”什么时候这么精了。
“哎呀好了好了,你们女生最麻烦了,要不是你是我媳妇儿,我才懒的理你,”梁振兴妥协道。
林朵一头雾水:“你刚刚说什么?什么媳妇儿?”
“你呀,”梁振兴理直气壮的说:”你不是已经答应了吗?”
“等等,”林朵伸手打断他的话,“你说我答应了,什么时候?是我在做梦呢还是你在梦游呀?”
梁振兴听了这话不高兴的说:“你别假装不记得啊,就元旦的时候和你说的呀,你不是怕以后没人要,我都答应娶你了,你没说话不就是答应了。”
林朵头大:“我觉得是我没睡醒,等我睡醒后再说,”说完上楼去了,她是神经病才会拐骗小孩好吧,关键她不是神经病。
梁振兴也有些气恼,那时候笨蛋妹不是默认了吗,怎么又反悔了,她这人太坏了!
林磊跑去问姐姐:“姐,你已经是梁哥哥的媳妇儿了,以后还回家里住吗?我看到隔壁家的春姐姐给彭哥哥当媳妇后就不回家住了。”
林朵无语的看着自家弟弟:“谁跟你说我是大猩猩的媳妇儿了。”
“梁哥哥说的呀,”林磊解释道。
林朵扶额:“他搞错了。”
“没错呀,”林磊说:“苏妈妈是梁爸爸的媳妇儿,舅妈是舅舅的媳妇儿,外婆是外公的媳妇儿,咱妈也是咱爸的媳妇儿,都是一家人才能结婚,那姐姐和梁哥哥也是一家人,那当然是他媳妇儿呀。”
“天呀,”林朵都快被自家弟弟给绕疯了,“小磊,这是一件很复杂的事,复杂到你四岁都不能解决,所以什么“媳妇论”最起码得等你长大了才懂。”
等弟弟被自己忽悠下楼后,林朵拉起被子往头上一盖,上辈子都还是大龄剩女,这辈子才五岁就把自己“嫁”出去了,这是月老给自己的补偿?他终于认识到他上辈子的错误了?
事后梁振兴和林朵都互不说话,梁振兴是因为觉得林朵欺骗他,林朵是觉得不知道跟他解释,再说了谁知道当时他跟自己说些什么呀。
等吴花他们都问林朵两人是不是闹别扭了,她才决定找梁振兴谈谈,虽然两个屁大的孩子谈的问题很超前。
“大猩猩,你元旦节的时候说的话我真没听清楚,”林朵阻止他,继续说道:“而且你不觉得我们还很小?”
梁振兴气恼道:“我就知道你会说你没听清楚,而且我已经是男子汉了,老爸说只要长大成为男子汉就可以有媳妇了。”
天呀,梁爸爸,你的教育真是太超前了有木有,林朵心里深叹一口气。
梁振兴看她不说话,哼哼唧唧地说:“以后你不能这样骗我了,都已经五岁的人了还玩小孩子的把戏,现在知道自己错了吧?这次我就原谅你。”
林朵无语了,算了算了,解释什么呀,等他上了三四年级就会知道自己一年级的想法多幼稚了。
☆、第23章 输赢与狗熊
林朵三人在外公家有滋有味的过了一周,期间外公一家还把卤肉的买卖提上了日程。
没卖卤肉的时候,赵家人在摊子上卖肉时就已经把自家要卖卤肉的消息传开了,用林朵的话来说就是打广告。和赵家买肉的人一般都是熟客,都表示到时一定会来捧场。
刚开始不敢卤多就怕卖不完,村里人做生意就是讲究稳妥,所以赵家军就卤了两大块,放在猪肉摊旁边,罐子装着,用火炉在底下蕴,香浓的卤肉味就飘散出来了。
这时候虽说家家户户都没什么大钱,但是比起前几年生活也好过的多,对于吃穿也上心了,所以闻到香味的人就像肚子里的馋虫在作祟,一个个的被勾到了肉摊。
“赵大哥行呀,你这手艺还真是越来越精湛了,”一熟客冲赵建军比出了个大拇指,“既然今天碰到了就给我来点,买回去让老婆孩子尝尝。”
“好嘞,你等着啊,”赵建军微笑的点头,拿出白色塑料袋打开后套在称盘上,然后用勺子勺肉,卤肉已经被切成拇指大小,正好一口一块,等称到客人所要的斤两后,赵建军还往肉里天上一勺肉汁。
“诶,正好回去用肉汁拌饭,”熟客喜滋滋的付了钱,拎着卤肉走了。
“爸,客人打了肉汁回去不就学会了吗?”一旁的赵霞忍不住发问道。
赵建军笑着说:“有时候做菜也是讲究天赋的,就像你和你大姐都是吃爸爸做的饭菜长大的,但是你大姐的厨艺好,你厨艺不好一样。而且就算被别人学会了也没什么,都是乡里乡亲的,再说了,买卖这种东西你别看只加了一勺肉汁,对于客人来说他就觉得自己占便宜了,口耳相传之下,生意就起来了。”
赵霞听了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原本赵家担心卖不完,但是没想到不过一会子的功夫那一罐子的卤肉带汁就已经见底了,收摊的时候还有客人过来询问的,这情况将赵家一家人提着的心都放下了,还给他们建立了莫大的信心。
从第二天开始赵家卖的卤肉就增多了,客人也多了,就像赵建军所说的,那一勺肉汁就像是给客人占了便宜,满足了他们的心理,再加上赵建军的手艺是真的好,还有客人反应说自己孩子用卤汁拌饭还多吃了一碗。总而言之,赵家的卤肉生意算是在镇子上立下了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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