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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都有些无语了,这究竟是怎样一种孽缘啊!随机抽奖,几乎是万分之一的获奖概率,怎么还抽中熟人家的小孩了……

这多尴尬啊!

现在想来,他留言“丑死了”,倒是可以理解了。他的画风太过成熟,低龄儿童估计理解不了,然后他说不定还认识秦矇本尊,更说不定关系很好或者干脆有仇,总之叛逆期嘛,看什么都不顺眼,觉得全世界都有错,自己孤独而桀骜巴拉巴拉……

这么想想看,景逸就心平气和了。

反正跟这个年龄的熊孩子没法沟通,他们之间代沟深的恐怕比马里亚纳海沟还夸张,过两天把礼物送过去就一了百了了,作者有话要说:  【接上面】,以后估计也打不着什么交道。

他很快就把这件事抛诸脑后了。

忙着呢!

第30章 复古西装三件套~~

景逸正在跟小伙伴范乔打电话。

范乔:“什么,你明天要去参加那个聚会?”

景逸:“是啊,所以你有什么建议吗?那个聚会到底怎么样啊?”

范乔:“放轻松,不用太紧张。那里我去过几次,虽然有几个家伙很讨厌,但总的说来,气氛还是可以的,毕竟谁也不蠢,大家聚会的主要目的,还是想拓展社交圈,以后能为自己的伴侣提供助力。要是去了光得罪人,还不如不去呢!”

景逸:“其实我也想到了,现在我就是想问,男人多不多?要是放眼望去都是女人的话……”

也不是说他应付不来女人,主要是别扭啊!

范乔:“哈哈哈,你放心吧,男人也不少,除了我们这样的同性婚姻,还有女军官的配偶嘛。我觉得没人会比你更轻松了,要知道作为陈夫人亲自领去的人,你面子真的太大了,谁也不敢轻易招惹你的,你就趁机多交几个朋友吧!”

景逸:“好吧。快到密星没有啊?话说我真没想到军区还会搞这种聚会,要是早知道就让你晚走两天了,啧,关键时刻你却不在……”

范乔:“……快到了,对了,我看了你画的漫画……”转移话题。

景逸:“哦,是吗?我画的好吧?可受欢迎了嘿嘿。”融合了梵高、毕加索瑰丽的想象力和卓越的表现力,还有现代四格漫画超强的提取特征精髓的能力,简直就是艺术。

范乔:“……你认真的啊?”你怎么好意思问出这种话的?虽然故事情节挺不错,但画风完全就是幼儿版信手涂鸦啊!

景逸:“我当然认真的啊!咱们不是说好了吗,我负责宣传?等我放完这一弹,虫肉市场还打不开,我跟你姓!”

范乔:“……喂?喂喂?哎呀这段路信号不好,我先挂了,一会儿给你传过一份我觉得还不错的人员名单。好了,你加油吧,再见!”总觉得他理解偏了……还好他理解偏了,为了他们的友谊能万古长青,他们还是先别聊了,彼此冷静冷静吧。

兴致勃勃的景逸:“……”

关键时刻,怎么能信号不好呢?真是的,感觉自己一腔热情都被辜负了。

自古知音难觅,景逸有一种感觉,范乔就是他的知音!

真希望他能早点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搞定,然后尽快回来啊!

……

这会儿还是早上。

景逸简单的吃了点早餐,就开始忙活着给自己做一套合适的礼服。

——原本他还计划着今天搞点大动作的,比如改一改房间的布局,添一些大件什么的,那边的落地窗非常漂亮,可之前明珠暗投,一点优越性都没体现出来,需要大改造……还有空荡荡的阳台,要养一些合适的植物……还有,很多房间连窗帘都没有,自动闭合窗幕虽然方便,可关键是不好看啊!尤其正午的时候,阳光穿透薄纱窗帘,那种朦胧美好的意境,才叫生活呢!

可惜,一场聚会,什么计划都泡汤了。

只能先做衣服。

其实他也可以选择买现成的,但后来想想,还是算了。

要是只有他自己,穿什么不行呢?他对自己的身材很有信心。

但他还有个重量级女伴——陈夫人。

陈夫人会穿淡烟灰色中式复古旗袍。

密星人不懂旗袍的文化,随便搭配估计也不会有人说啥,可景逸自己有点小小的强迫症,别人能忍,他不能忍。

那么旗袍应该搭什么呢?

按旗袍盛行的年代来说,旗袍可以搭马褂,可以搭中山装,引申一下还可以搭唐装,当然,复古式的西装也是可以的——民国时代,战火更迭,民不聊生,但无可否认,畸形发展起来的旧上海,男人女人们都极有腔调,极有韵味,举手投足间,就是老派的靡靡底蕴。刨除掉国仇家恨那一层,单纯欣赏服饰风格,不乏有钟爱复古的人对当年的旧上海推崇备至。

景逸自己也是很喜欢的。

那么现在就是需要做出选择的时候了,是最传统的长袍马褂,还是颇有学生气息的中山装,还是复古式西装呢?

唐装已经首先被他排除了,人家两口子一个旗袍一个唐装,天然的情侣服,他凑什么热闹啊!

做决定之前,他先去照了照镜子。

穿到这个身体里已经有快一个月了,什么事都有个习惯的过程,景逸感觉自己就有点慢慢习惯这张脸了——早起照镜子的时候不会被自己吓到,最开始觉得艳丽过甚的地方,也被时光蒙蔽住,以至于偶尔景逸还会自欺欺人的觉得,其实他长得还好啊,温润又和善,简直就是翩翩佳公子,完美极了。

……谎话重复一千遍,会慢慢变成真理的,景逸坚持每天给自己洗脑,其实也是积极人生态度里的一种,比如有些明显的不能再明显的谎话,他自己都不信,怎么可能让别人信了呢?

站在落地镜前。

用想象力来穿衣试效果。

先是长袍马褂——不是景逸自恋,他真觉得自己这身材,穿长袍马褂绝对是再合适不过了!肯定特别有那种娇生惯养民国大家少爷的派头……不过他最终还是把长袍马褂否决掉了,主要还是这种有特殊文化底蕴的服装,懂的人自然没问题,不懂的,还以为他穿裙子呢!他以某人老婆的身份,去参加军属们的内部聚会,本来就够憋屈了,再让那些初次见面的人觉得他喜欢穿裙子……

接下来是中山装。

中山装,顾名思义,当初就是中山先生让人在欧美服饰的基础上,结合日本学生服改良设计出来的。在民国的时候,最喜欢穿中山装的就是进步学生,和革命先驱。解放后的那段特殊时期里,甚至曾经全民都穿中山装。及至后来改革开放,西装大行其道,中山装基本退出历史舞台,出现频率最高的反而是国家领导人出席重大活动时了。

反正在景逸的印象中,中山装特别的“严肃”、“有革命感”、“老干部”、“跟时尚完全不搭界”……

先不谈个人喜好问题,中山装附着的种种特质,跟他这张脸——跟他这身气质完全不挨着啊!都不用穿上身,他想想都觉得违和感简直爆棚了!简直想不出比中山装更不适合他的服装类型,所以还是否决否决!

那接下来,就只有复古式小西装了。

想象了一下穿上身的效果……嗯,中规中矩。

其实西装本来就对男人的身材有修饰作用,曾经在地球的时候,经常有一种论调大行其道,说的是西装是为西方男人设计的,东方男人比人家头大、腿短、个子矮、不自信,根本撑不起来,无论穿多贵的西装,都有一种暴发户的气质,总之就是窝窝囊囊,很难有西方绅士器宇轩昂的感觉。

反正就是提供许多论调,证明西装不合适东方男人,东方男人还是老老实实穿唐装,毕竟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我们没必要一切都向西方人看齐。

可为什么景逸觉得这种论调似是而非呢?

主要是因为,一切忽略所有前提做出来的结论,都是耍流氓!

人种之间是有身材差异的,比如东方人就是比西方人头大腿短,人家动不动就八头身九头身了,我们大街上却基本都是六头身七头身的男人,这个是客观现实,必须得认。

可西装的特性是什么?不就是修饰身材吗?让三分变成五分,五分变成七分,反倒是原本八九分的,穿什么都好看,完全不必统计了。

如果给每个东方人量体裁衣,相信那种西装穿起来,一定效果特别棒,和随便去大街上买一件穿上的效果截然不同。

原因是什么?还不是因为市面上的西装大多数都是按照西方人的要求设计的!不合适的东西,再好都不合适,所以东方人穿西装总会给人要么暴发户要么卖保险的即视感——不是谁都配得起私人订制的。

这种时候,就能显示出景逸身为一个设计师+裁缝的优越性了。

人家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根本用不着求人帮忙。

复古西装三件套,包括领带,包括马甲,可着自己的身量尺寸,一丝不苟,精心定制。

景逸还是有点小心机的,他虽然给自己洗脑了许多天,成效显著,但终究还是没达到能睁着眼睛说瞎话的程度。他没有选择那种花哨的颜色和款式,而是选了最简单的黑色经典款,用这种沉稳的颜色压一压他气质中过于“艳媚”的部分,正好黑色也百搭,和烟灰色立领旗袍相得益彰,不会让人挑出任何错来。

不做是不做,做就要做到最好,景逸连丝巾、中袜都准备了,为了能在傍晚之前把这套西装赶出来,他真是爆手速了!本来还有点担心如此赶工,会不会影响质量,可他后来发现,精神力这东西真是太好用了,配合精神力完成的作品,竟比他以往巅峰时期做出来的还要更好一点!

赶着时间把衣服熨好,穿上身。

最后用梳子给自己细细的输了一个复古式二八分油头——这也是男人穿西装好不好看的关键,同样一身西装,同样一个男人,油头和非油头,之间的差距能大到夸张的地步。

现在镜子前的景逸,已经彻底改头换面了。

就像是文学作品中被美化了的那种极有腔调的绅士。

时间到了,他收到了陈夫人的信息,让他准备好了就马上下楼。

绅士。景慢慢悠悠的最后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领口和袖口,迈步走出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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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良苦用心

宽敞的悬浮车中。

除了司机之外,后面还坐着两位夫人。

其中一位正是陈夫人,另外一位是本军区一位中将的夫人,中将姓黄,和陈上将同属一个阵营,关系密切。而他们的两位夫人比他们俩之间的关系还要更密切,无他,谁让人家从小就是闺蜜呢,处了几十年,感情好的有时候老公都要吃醋。

黄夫人正说着:“行了行了,叫你说的我都越来越好奇了,真有那么好?我就去外面玩了一圈,回来怎么感觉错过了这么多……”

陈夫人笑着打趣她:“你那是玩了一圈?就没见过你这么精力旺盛的,都多大岁数了,还环游世界,一玩就是半年,你是不知道你们家黄中将有多可怜,我们家老陈那么护食儿的人,愣是没忍心,把自己的点心分了好多给他……”

黄夫人:“结果那些点心最后他还是都留给我吃了,哈哈!哦对,那些点心听你说也是那位小朋友做的?你瞧瞧人家怎么教出来的孩子啊,又会做吃的又会做衣裳——这可不是业余玩玩的水平,你这裙子简直了,特别衬你真的,这说明他不光手艺不错,眼光也很独到啊!啧啧,这也就是秦矇的媳妇儿,不然我都想给我孙子抢回家去了。”

“女土匪!”陈夫人是个气质非常娴静的女人,到老都优雅从容,黄夫人则正好相反,小的时候野小子一样,玩机甲玩的比她老公还厉害,不过她没有从军,说受不了这约束,年轻的时候做过佣兵,最喜欢天南地北的跑、折腾,精力旺盛的全然不像都做奶奶的人了……这么两个半点不像的人竟然做了半辈子的闺蜜,不知道跌破了多少人的眼镜。

陈夫人还笑她:“明明一开始质疑小逸的人也是你,现在夸他的人也是你,你这人也真是够精神分裂的。”

“那怎么能一样!”黄夫人今天穿的是一身裤装,她留的是短发,看起来特别的英姿飒爽,“我夸的是他的手艺,你夸的是他的人——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当着我的面夸别人这么好那么好,为了不让他别扭,都没让老公送,而是煞费苦心的拉我一起来了——考虑过我的感受吗?”

陈夫人被她逗得前仰后合。

绅士。景就是在这个当口出现在大家面前的。

说起来,景逸从自己家出来,这一小段路,一共遇见了十来个人。

这些人有的同样是准备去参加聚会的,有的另有他事,但她们见到盛装出现的景小逸时,无一例外都是呆住了。

据科学研究表明,每个人照镜子的时候,都会自带滤镜,普遍来说,基本都是自动美化百分之三十左右,甚至更多。因为人毕竟是很主观生物嘛,拥有“对讨厌的东西视而不见,对喜欢的东西重点圈出”的特殊天赋,所以很多时候,一个人眼中的自己,和别人眼中的他,是非常不同的。

在景逸眼中,他庄重又禁欲,英俊又绅士,古典西装将他身上过“艳”的东西掩盖住了,流畅而硬朗的线条,彰显出朝气蓬勃又腔调十足的男人魅力,足可以打九分了。

在别人眼中……

有这样的——这谁家的妖孽跑出来了啊!简直浑身都是荷尔蒙,看谁都像在放电,看谁都像在勾引,骚!气!十!足!咱们楼什么时候进了这么一个危险性max的人物啊,必须要拉高境界网,提高警惕了!

还有这样的——太迷人了,他该不会是喜欢我吧?可是总觉得他一定是花心大萝卜,这样的男人我能不能hold住呢?一点信心都没有……不然还是算了吧,露水情缘虽然浪漫,受伤就太糟糕了……

……正自我感觉良好的绅士。景幸好没有读心术这个金手指,不然应该再也不能保持这种元气满满的精神状态了,他甚至有可能会cos一把咆哮教马教主:“脑洞这么大就勤快点去补好吗?!顺便好好治治眼睛吧大婶!!!”

是的,幸好他不会读心术。

于是出现在陈夫人和黄夫人面前时,这位骚气冲天的俊美小哥,还能自信满满的展示他臆想中的绅士风度。

“抱歉,我来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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