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1 / 1)
就在这对母子进行着这样奇特的对话的时候,在另一个地方,一对姐弟也在对话。
那是路晗衣和他的姐姐。他们仍然坐在家族那间常年不开灯的会议室里,似乎路晗衣的姐姐十分享受这样黑暗的氛围。在黑暗中对家族中人发号施令的时候,也能增添一种神秘的威严感,只不过眼下这里只坐着姐弟两人。只有在和路晗衣说话的时候,姐姐的语气才会变得柔和亲切,并且总能宽容弟弟的诸多冒犯。
“我还是没有想明白,那帮人在那所废弃医院里折腾附脑实验,图的是什么?”姐姐说,“他们应该能找到比那里好得多的地方来进行保密。”
“其实不难猜测,”路晗衣说,“显然那个幕后的主使者是故意这么做的——他想让我们亲眼见到新技术的威力,并且诱惑我们。”
“守卫人并不是那么容易诱惑的。”姐姐说。
“过去是,现在就未必了。”路晗衣说,“天选者被找到,黑暗家族重新出现,大家的想法自然也多了。恐惧也好,野心也罢,只要有推动力,就有人敢于铤而走险。这就像是毒品,人人都知道危害巨大,但总有人会明知是火坑还往下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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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呢?你是怎么想的?”姐姐问。
“人与魔的界限,不能轻易跨越。”路晗衣答得很痛快。
姐姐并没有立即回答,似乎是不太相信路晗衣的话,但她也并没有追问,姐弟之间仿佛有一种奇妙的默契。过了一会儿,她又问:“和林家的婚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这不是我要考虑的问题,而是你,姐姐。”路晗衣依然答得十分干脆,“我的态度你早就知道:我不愿意娶那个女人,但我可以娶她。我同意订婚,是为了家族而已。”
他顿了顿,又说:“现在林静橦给自己移植了第二个附脑,已经越过了我们的底线,照理说,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取消婚事。但你还是执意不肯,这说明你对这桩婚事很看重,看重到不在乎被别人说我娶了一只猴子。当然,你是知道我的,我不喜欢猴子这个称呼,我只是单纯不想娶她而已。”
“我的确很希望促成这桩婚事,因为虽然现在林家比较落魄,当年从他们当中背叛出去的那一支却非同寻常,”姐姐说,“我们两家必须合作。”
“所以我才说,你根本不必征求我的意见,反正你已经决定了,”路晗衣响亮地冷笑几声,“如果你愿意的话,现在就可以开始安排婚事,我一定听话,全力配合你。”
姐姐没有回答。路晗衣也不再说话。房间里死一样地寂静。
五、
冯斯这辈子倒也没少和警察打交道。从小时候母亲池莲诈死,到后来一位中学同学打架把人打成重伤后潜逃,再到父亲的死,詹莹的死……似乎总能有被询问的理由。
但那些都仅仅是被询问,他的身份是证人,默认身份是清白的。但现在不同,他当着警察的面打了人,却不能证明打人的理由,看来至少治安拘留是免不了的了。
他垂头丧气地坐在派出所的问讯室里,一时拿不定主意,一会儿面对警察叔叔的时候,是继续一口咬定对方栽赃陷害呢,还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低头认错求个宽大处理呢?
那个小子也就是挨了自己几拳,身上也没有什么伤——虽然他装得很痛苦。冯斯因为总与打架这种事结缘,也研究过相关法律法规以警醒自己不要越线。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他毫无疑问属于“情节较轻”的范畴,可能也就是拘留三天,罚点钱,学校记个过。运气好的话,甚至都可能不用拘留。
虽然很憋屈,但只要事情不闹大,怎么都好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冯斯这样自我安慰着,能被拘留一次也算是人生体验嘛……
他坐在把屁股硌得生疼的椅子上等啊等啊,也不知过了多久,讯问他的人终于来了。一看到这个人,冯斯就愣住了,随即觉得全身冰凉,并且立刻明白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刚才那点自我安慰的幻想,也被打得粉碎。他知道,自己这次真的摊上事儿了,因为这个对手,太可怕了。
“又见面了啊,冯同学。”一身警服的曾炜依然笑容可掬。
“也就是说,整个这起事件,其实完全是你安排的,对吗?”冯斯问。
“我不能承认,”曾炜微笑着,“但我也不会否认。你可以自己做出你自己的判断。”
“这还有什么好判断的,秃子头上的虱子……”冯斯摇摇头,“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还是上次我和你讲过的,你最好是把你的秘密都讲出来,我会帮助你的,”曾炜说,“不然的话,恐怕你会有些麻烦。”
“什么样的麻烦呢?”冯斯瞥他一眼。
“打架斗殴这种事,可大可小,但大部分要取决于对方受伤的状况。”曾炜说,“如果是轻微伤,甚至都不必拘留,罚点钱,教育一下就能出去;但如果伤情足够重,就有可能上升到刑事案件的范畴,那样的话,你就得去吃牢饭了。而即便不考虑牢饭这个因素,要让你被学校开除也是十分容易的——我调查过,你有一个关系很好的朋友,似乎就是因为打伤人而被学校开除的。”
冯斯猛地一拍桌子:“曾警官,你要怎么炮制我都行,请不要拉上我的朋友!”
“好吧,不提他,不提他。”曾炜宽容地一笑,“还是说说你吧。我刚才的话,你都听明白了吧?”
“你怎么证明你有能力左右这次对我的处理?”冯斯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慢慢地发问。
“我怎么能左右对你的处理呢?一切都要靠事实来说话、以法律为准绳嘛。”曾炜依然滴水不漏,“不过有一点我可以告诉你,这个派出所的所长,当年是我在警校的老同学,我在实习任务里救过他的命。”
“难怪不得在川东你不动手,非要等到了这里……我明白了,也就是说,我现在就是你手心里的蚂蚱。能不能容我考虑一晚上?”冯斯说,“我希望你能让我的朋友来见我一面。也许那样能帮助我下定决心。”
“可以让你考虑一晚上,但你不能见你的朋友,”曾炜说,“她是美国公民,比较麻烦,我不想多生变故。打电话也不行”
“那好吧。”冯斯勉强说。他知道,这已经算是曾炜最大的让步了。
于是这一天晚上,冯斯被迫留在在派出所过夜,法律词汇叫做“留置”,最长时限是24小时。至于留置之后是释放还是转到拘留所正式拘留,就看他这一夜的抉择了。
曾炜倒是挺照顾他,给了他一个单间把他锁在里面,还发给他一张床单和一张毯子。里面除了几张垫着棕垫的空床什么都没有,上厕所也得求值班警察开门。冯斯知道夜间值班的警察火气比较大,为了不自讨没趣,进房间后索性连水都不喝。
他把警察发给他的床单铺在棕垫上,然后裹上毯子躺在床上。曾炜把钱包还给了他,但为防他和姜米联系,手机被暂时收缴,他也没有东西可以打发时间,只好躺着发呆了。
四川盆地气候潮湿,这个房间只有一扇很小的带铁栏杆的窗户,还锁得死死的,所以房间里充满了呛人的霉味。床单和毯子看得出来洗过,但洗得并不干净,上面还残留着一些可疑的污渍。但冯斯也顾不得这些了。他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那道看起来有点像皮卡丘的裂纹,脑子里思考着应对之策。
该怎么办?真的把一切都告诉曾炜吗?
曾炜可不是姜米。这个人老谋深算,十分精明,从第一见面就让冯斯对他心生警惕。冯斯无法想象,假如让曾炜洞悉了这个人类社会之外的全新世界,他会产生怎样的野心,又会干出怎样可怕的事情。万一曾炜也想办法移植一个附脑……那岂不是又要诞生一样范量宇那样的大怪物?
但是火烧眉毛,且顾眼下。现在不向曾炜低头的话,冯斯,这个堂堂名牌大学的学生,网络时代的小个体户,传说中有可能拯救世界虽然具体怎么拯救还不得而知的天选者,就有可能沦为铁窗里捡肥皂的阶下囚。冯斯虽然不爱看电视剧,小说电影还是偶尔会沾染一二,那些对监狱、尤其是我国监狱的惊悚描述,他一闭上眼睛就能随便想起一打来。总而言之,对于广大良民而言,监狱就约等于地狱,是一个进去了就会菊花残满腚伤的恐怖所在。
他忽然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主意:要不然……编一套谎话糊弄曾炜一下,先保住自己的良民身份和学生生涯再说?这似乎是当前唯一可行的方法了。只是曾炜这样有头脑的人,想要蒙骗他着实有点难,尤其是詹莹和杨谨的诡异死状都被曾炜收入眼底,这两起死亡事件如果不能解释清楚,是绝对无法取信于他的。
编一个谎言……没有破绽……天衣无缝……冯斯拼命开动着脑筋,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作家,在脑海里试图罗织出一个逻辑完美的故事线。他这才发现,平时读书或者看电影的时候,老是觉得那些作家或者编剧都是猪脑子,编一个故事出来全身都是漏洞,简直好似一张张渔网,但真到了自己上阵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比渔网还渔网。他需要把父亲冯琦州的死、詹莹的死、杨谨的死、宁章闻在国图的遇刺、自己在川东的种种经历以及这一次到成都的理由统一规划到一起,设计一套能解释以上全部事件的说辞,还不能让精明的、不知道和多少狡猾罪犯打过交道的曾炜看出破绽。
“还真难呢……”冯斯烦躁地搔搔头皮,“我当初要是选择当一个网络写手就好了……”
他正在头疼,鼻端忽然闻到一阵异味,仔细抽了抽鼻子闻闻,像是有什么东西烧焦了。正在疑惑,门外开始响起一阵阵的叫喊声。冯斯掀开毯子,从床上一跃而起,来到铁门前,听清楚了外面的人在喊叫些什么。
“着火了!着火了!”一片片慌乱的声音喊道。
的确是着火了,冯斯的眼里已经可以看到火光,而且呛人的浓烟也顺着门缝灌了进来。他一时间也有些惊慌,毕竟自己被锁在这么一间小小的囚室里,万一没人放他出去,那就得变成烤猪了。不过他遇事一向冷静,赶忙从床单上狠命撕下一块布条,然后用为了怕上厕所而省着没喝的矿泉水淋湿了这块布条,捂住口鼻。
运气不错,派出所的民警很快开门把他放了出去。他这才发现,这一夜派出所里似乎临时关押了不少人,他猜测是之前发生了群殴事件。现在这些临时留置人员被警察们用警棍驱赶着撤离出派出所,其中一名警察手里还拿着手枪,作明白无误的威胁状。
“枪里真有子弹,”曾炜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而且我也有枪,会专门盯着你,别耍花招。说起来,这把火烧得好厉害,不会是你的美国女朋友放的吧?”
这把火确实烧得很旺,不像是普通的失火,而且冯斯能闻到一点汽油味,有人蓄意纵火的可能性十分之大。但他相信,这不应该是姜米做的。倒不是因为姜米不敢,而是这个神经大条的姑娘即便想到了纵火救自己,也很难保证整个过程不出错。
这会是谁干的呢?
派出所的另一头,火势正在迅速蔓延,呛人的浓烟很快逼了过来,已经不可能再留在派出所里面了。不容冯斯多想,曾炜扭住他的胳膊,先把他拉出了派出所,带到外面的院子里,其他嫌犯也一块儿被带了出去。看起来,这间派出所似乎是保不住了,但人员都没有伤亡,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现在的普通民警也都训练有素,懂得怎么应对突发事件,”曾炜在他耳边说,“想法很好,可惜还是没法成功……”
刚说到这里,曾炜忽然住口不说,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冯斯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不觉也是一愣。
——那些先前还老老实实跟着警察们逃离火场、一直遵守秩序没有制造混乱的嫌犯们,突然发生了骚动。他们开始对着身边的警察推推搡搡,并且动作越来越大。一名警察见势不妙,把动作最大的闹事者按倒在地,铐上手铐,却并没能对其他人起到警告作用。他们反而更加骚动,开始用拳脚攻击。警察们被迫用警棍自卫,但那些人似乎并不知道疼痛,还是拼命地向前涌。
这不应该啊?冯斯一阵纳闷。这些人看架势充其量也就是聚众斗殴被一起带了回来,不会有什么大碍的,何况先前在火场里的紧张氛围里都没有趁乱闹事,怎么会现在到了安全的地方,却反而一个个不安分起来了?这种情况下,警察是可以开枪的啊。
他突然反应过来一点什么,抬头看向夜空。果然,在冲天的火光中,他还是隐隐约约地分辨出了一圈淡淡的光华。
那是蠹痕!有人在使用蠹痕!
冯斯明白过来。看来是有一个拥有附脑的人——虽然还不知道属于守卫人还是属于黑暗家族——再利用蠹痕笼罩住这一片区域,然后干扰嫌犯们的神智。虽然这样的蠹痕冯斯过去并没有见到过,但也可以想象得出来,这个人操控了那些人的神智,或者最低限度也是极大激发了他们非理性的情绪,所以他们才会那么不要命地开始和警察产生对抗。
现场只有两把枪,其中一把属于一直握枪的那个民警。但他看来并没有太多开枪的经验,眼前局势虽然混乱,他还是不敢对着人开枪,只是冲着天上鸣枪示警。但这群骚乱者在蠹痕的干扰下早已经丧失理智,别说开枪示警,子弹真打在身上也不会畏惧。
曾炜毕竟经验丰富,看出情势不对,果断地掏出手枪,枪口瞄向当先的几个骚乱者的小腿。但他还没来得及扣动扳机,就有另外两个人猛扑上来,一个架住他的胳膊,一个扭住他的手腕,让他无法开枪。
冯斯一下子失去了束缚。他呆了几秒钟,随即反应过来,开始拔腿就跑。身后的曾炜被人牢牢缠住,无法挣脱,只能大声喊叫:“冯斯!别跑!你别跑!你听我说……”
听个屁!冯斯一路狂奔而逃,边跑边想:是谁这么仗义救了我呢?
不远处,救火车的鸣叫声已经清晰可闻。火光照亮了半边天空。
第九章、原来是你
一、
人虽然跑掉了,但手机却遗落在火场里无法找回,冯斯临时买了个便宜新手机,用身份证补办了一张卡。
“你就不怕刷身份证留下痕迹被曾炜发现?”姜米担心地问。
“我就是个打架斗殴,而且那个人并没有受伤,别人不至于为了这点小事儿还给我发个全球通缉令。”冯斯一笑,“至于曾炜,他也肯定不愿意这件事闹大,因为闹大之后,我就会变成整个警察系统追缉的对象,无法保证落入他手里了。所以他只会打落牙齿肚里吞,然后继续以私人身份找我麻烦。这一次他制造事端把我抓进派出所,也只是因为派出所所长是他的哥们,方便操作而已。明面上,他的胆子还是没有守卫人那么大。”
“但是下次你再落到他手里,他就会更加小心啦。”姜米眉头微蹙。
“这也是没办法的,走一步算一步吧。”冯斯叹了口气。
前方的路牌已经开始指示“距离都江堰两公里”。
都江堰并不大,两人很容易就找到了阮猴子后人的住处。此人名叫阮帆,现年四十二岁,并没有像他的祖先那样继承捏面人的手艺。按照宁章闻查找到的记录,阮帆曾经在本地某家事业单位工作,后来辞职了,目前状况不详。
阮帆家所住的小区看来环境不错,他住在其中一栋的二楼。两人走上二楼,敲了半天门,家里都没人出来开门。冯斯说:“他大概是上班去了,我们找地方休息一下,晚上再过来吧。”
两人正准备下楼,一个提着菜篮子的胖老太太正从楼下上来,看见两人,有些诧异:“你们找谁?”
“我们找住在这里的阮帆先生。”冯斯说。
“阮帆?他早就不住在这儿了。”胖老太太说。
“他搬家了么?搬到哪儿去了?”姜米忙问。
老太太有些警惕地看了两人一眼:“你们是什么人?”
姜米正想回答,冯斯冲她摆了摆手,向老太太换出一张神秘脸,压低声音说:“我们是警校的实习生,正在帮市公安局查案,希望您能配合我们,给我们介绍一下嫌疑人阮帆的情况。”
老太太的嘴都张圆了,立即进入一种兴奋状态,连连点头。她带着一种为国效命的神圣感与使命感,同样学着冯斯的样子低声说:“那个阮帆啊,本来有份不错的工作,但是后来沉迷于赌博,不只是和别人打牌,还到网上赌球,把家产都输干净了。他的房子就是为了还赌债而抵押给别人的。”
“那他现在住在哪儿?”冯斯问。
“住哪儿我可就不知道了……不过你到沿街的那几家麻将铺子里找找,他白天一般都在那儿打牌。”胖老太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太谢谢您了!我代表国家感谢您的支持!”冯斯严肃地握住胖老太的手,用力摇晃。后者一脸幸福,看样子三天内不打算洗手了。
四川人民喜好麻将,大白天地坐在沿街铺面里喝茶打麻将是很多上了年纪的人的生活常态,而即便没有上年纪的人,有点空闲也喜欢往牌桌旁钻。两人顺着沿街的麻将铺子挨个儿问过去,终于在第四家铺子里找到了他。阮帆身材高瘦,脸色腊黄,穿着一身皱巴巴的花衬衫,嘴里叼着劣质香烟,正在犹豫着手里的一张二条该不该放出去,完全符合标准赌鬼的形象。
“老阮,有人找你!”老板叫他。阮帆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目光仍然聚焦在那张二条上,最后他咬了咬牙,把牌打了出去。
“糊了!”他的对家立即把牌推倒,“清一色对子胡!还带根!”
“妈的!就知道要放炮!”阮帆扔下手里的香烟,懊恼不已地捶捶头。他数出一叠扑克牌——扑克牌是用来方便计数以及避免桌上摆放钞票的——递给对方,然后很不耐烦地转头望向冯斯:“你谁啊?找我干什么?”
“找你打听点儿事儿。”冯斯手里捏着两张百元大钞,朝着阮帆晃动着。只是第一次见面,他已经知道该怎么对付这个人了。
果然,阮帆的目光中露出贪婪之色。看上去,冯斯和姜米到底是什么人已经一点也不重要了。
几分钟之后,三个人一起坐在了车里。冯斯开门见山:“你的先祖里,有一个民间艺人,叫做阮嵩,外号阮猴子,对么?”
“没错,是有这么一个,”阮帆点点头,“怎么,你们是记者,想要写他的报道?没问题啊,只要给红包,现在我就可以开始说。我的这位祖先生于公元……”
“不不不,你误会了,我并不关心他的生卒年月和生平事迹。”冯斯打断了他,“我只是想要打听一件和他有关的事情。”
“和他有关的事?”阮帆愣了愣,忽然作恍然大悟状,“啊!我知道了!你是想知道阮猴子给张献忠带路寻找灵穴的事情!”
给张献忠带路?寻找灵穴?冯斯先是微微一怔,但突然之间,脑海里就像有一道闪电劈过,想起了那个他从道观影像中生抢出来的木盒——木盒里除了黑色花朵和阮猴子所捏的面猴之外,还有一枚大顺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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