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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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紧张别紧张,你吃你的,”曾炜冲他扬了扬手里的一次性饭盒和塑料袋,“下午还有好多事,没时间单独吃饭了,我打包一点东西走,带在车上吃。警察命苦啊……”

冯斯一个人食不甘味地吃完了这份香锅。吃完之后,他却并不想回宿舍,只觉得胸口一阵阵的烦躁,简直让人想要找茬打一架来发泄发泄。当然了,刚刚才惹出篮球场上的那个风波,他是不敢再造次了,只能一个人孤独地在校园里溜达。

夏日已经基本过去,这时候算是夏末秋初的时节,也是北京城一年中最好的几个时节之一。天空湛蓝如洗,阳光明媚而不灼人,空气温凉怡人。此刻的校园里,年轻的男男女女们成双结对地在阳光下走过,单身的基佬们也成群结队地呼啸而过,挥洒着青春,让冯斯感到一阵莫名的失落。他一向是那种不太愿意把自己的真实情感老是挂在嘴边的人,因此会为了在姜米面前无意的感慨而道歉,自嘲自己是祥林嫂。但是眼下,他觉得心里的这一大团乱麻快要缠成毛衣了,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开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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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死在眼前,他却至今不知道父亲的真实身份;以为已经死了十年的母亲突然复活,他仍然不知道母亲的身份;上述两位其实并非他的亲生父母,可他对亲生父母依然一无所知;他被很多人当成救星,又被很多人当成眼中钉,可同样的,他还没有弄明白自己的身份。

而就是这么一个身世一团混沌的家伙,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已经有无穷无尽的麻烦需要处理了,偏偏还在“这个世界”里陷入了现实的法律纠纷,随时有可能被警察叔叔抓进局子里,然后再也出不来。

对于这个还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来说,这样的负担,确实重了一点点。这让他怎么能不对“普通”这两个字充满了全身心的羡慕。

他漫无目的地闲逛着,到了走累的时候,正好来到露天篮球场旁边。于是他在球场边坐了下来,看着那些连运球和投篮姿势都不过关的大学生们的肆意挥洒,就好像在看一场nba总决赛。场上打球的人换了好几拨,他还是坐在那里没有动,直到身上微微感觉到凉意才发现:天已经黑了。

球场边的灯光亮了起来。打球的人也陆陆续续离开了球场。冯斯缩了缩脖子,想起今天的网游打钱还没处理,站起身来准备走回宿舍,就在这时候,七八个抱着篮球的人从场外走了进来。

“冯斯?”一个熟悉的声音叫他。

冯斯转头一看,心里又是一紧。来的这帮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系篮球队队友们。看样子,他们是打算趁着晚间人少点儿的时候来练球,没想到却和冯斯这个罪人狭路相逢了。

队长也看到了冯斯,脸立刻沉了下来,气呼呼地把头扭向一边。其他队友倒是比较友好,但彼此之间也有些讪讪的,似乎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什么。

“啊,你们慢慢练,我先走了。”最后还是冯斯打破了这个沉默的尴尬,大步向外走去。刚刚走出篮球场的铁门,队长叫住了他。

“那个……那个叫周宇玮的人,住院了。”队长说。

冯斯一惊:“啊,我昨天一整天都在外面,不知道。他怎么了?不会是我打出的后遗症吧?”

“你以为你泰森啊?”队长嗤之以鼻,“他是昨天夜里在街上突然间昏倒的,也不知道是不是遇到了劫匪,现在还没醒呢。不过奇怪的是,要说是劫匪的话,他身上又没有找到外伤。”

冯斯心里突然有了一种不祥的感觉。这种没有外伤突然昏迷的事情,令他想到了某些特殊的群体,而周宇玮和这个群体之间,并非全然没有联系。

因为周宇玮的女朋友是文潇岚。

“我先走了!”他急匆匆地快步离开,来到无人的地方后,马上掏出手机拨打文潇岚的手机。电话通了,但响了十多声之后,始终无人应答。这让冯斯更加担心。他连忙又拨了另外一个和文潇岚同宿舍的女生的电话,得到的回答是文潇岚从前一天晚上就一直没有回宿舍。

冯斯想了想,又拨通了宁章闻家的座机,依旧是无人应答。他思索了一阵子,迈开步子,一路小跑着跑向教工宿舍,决定先在宁章闻家看看。宁章闻和关雪樱结伴出门旅行去了,文潇岚答应给他看房子,如果昨晚文潇岚曾住在家里,也许会留下什么线索。

来到教工宿舍楼下,他一眼就看见楼上亮着灯,说明屋里应该有人,但文潇岚为什么不接电话?

冯斯轻手轻脚地上了楼,掏出钥匙打算开门,但刚刚把钥匙插进锁孔,他的脑袋猛然间感受到一阵撕裂般的疼痛。这样突如其来的剧痛对他而言丝毫也不陌生——那是他对魔王的气息的感应。这样的感应未必来自魔王本体,力量足够强大的魔仆或者守卫人,也能让他产生这样共振般的疼痛,尽管其间的规律还没有摸清楚。

屋里有状况!冯斯抱着脑袋瘫软在地上。虽然还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他可以肯定,屋里有一个具备着强大力量的存在。如果文潇岚也在屋里的话,倒也解释了为什么她没法接电话。

——因为她极有可能处在危险当中。

冯斯努力想要站起来,但这一次头疼得却很不一般。纯粹从痛感而言,可能比不上之前经历过的那几次,但这一回,却还伴随着奇特的幻觉。

那是一种难以形容的幻觉,就好像自己置身于一片茫茫混沌之中,什么也看不清楚,但却能用第六感感受到周围所存在的威胁。一些隐藏在黑暗中的恐怖事物,带着陈腐而黑暗的气息,带着千年墓穴的泥土味道,没来由地让人心里一阵阵发紧,头皮发麻,仿佛汗毛都要竖起来了。

在冯斯的眼前,幻觉和现实中的场景交替闪过。他一会儿看见的是被昏暗的灯泡照亮的防盗门,一会儿只能看见凝滞的雾气和雾气中若隐若现的巨大轮廓。与此同时,脑子里的疼痛仍然在继续,尽管这样的疼痛他已经逐渐有些习惯了,却仍然让他很不爽。

所以,他不知不觉地开始努力集中精力,开始试图调集自己的思想来和这样的疼痛进行碰撞与交锋。他尝试着把这种无形的精神入侵有形化,在头脑中勾勒出它的实体,渐渐地,浓雾开始变淡,那种原本捉摸不到把握不住的痛觉,竟然真的一点一点地现出了可以被眼睛捕捉到的“形状”。

当这个实体越来越清晰,终于可以看清楚了之后,冯斯的心里居然生起了一丝滑稽的错觉。此刻站在他面前的,居然是——一个高高的篮球架。

“你这是在玩儿我吧?”冯斯喃喃地说。他也似乎有那么一丁点懂得了,这个古怪的痛楚“实体”,是从他的内心深处发掘出来。他对什么事物担忧得最多,就有可能形成一个具体的意向。而在这几天里,最让他烦心的竟然是那场篮球赛,于是恐惧就选择了篮筐来作为形象代言人。

这可真有点活见鬼,冯斯想,我的生活里有无数的烦心事,光是昨天一天就耳闻了一桩死讯、再亲眼见识了一具能把胆小的人活活吓死的狰狞白骨,为什么最烦扰我的居然会是相比之下屁也算不上的篮球赛?不过很快地,他有点明白了。

其实我又是在为自己把难得的“普通”生活搞砸了而无限懊恼吧?

这么一想,怒火又升腾起来。他忽然迈开步子,向着那座孤零零的篮球架走了过去。黑沉沉的篮球架,架身上布满斑驳的锈迹,篮圈已经歪斜,篮板上也有着许多的裂缝,看起来简直像是从时光隧道里钻出来的。

冯斯计算着距离,开始由快步走变为小跑,当接近篮下之后,他左脚蹬地,高高地跳了起来,一把抓住了那个原本已经歪斜下垂的篮筐。

“下来吧!”冯斯大声吼道。

在这个离奇的幻境中,他仿佛真的拥有了奥尼尔一样的神力和体重,当然也可能是因为篮板是木头的而非奥尼尔砸碎的玻璃制品,也可能因为这个篮球架本身已经糟朽不堪了。总而言之,篮球架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吱嘎声,开始整体歪斜,篮板向着地面的方向弯曲、下滑。

“给我下来!”冯斯觉得自己简直要把心和肺都吼出来了。

喀喇一声,木制的篮板断裂了,它脱离了篮球架,掉了下来,也带着冯斯的身体坠地,把他压在了下面。但冯斯并没有感觉到身体的疼痛,反而有一种舒畅的快意。

紧跟着,眼前豁然开朗,方才包围住他的幻境不见了。现在他仍然站在昏黄的灯光下,插在防盗门里的钥匙还在带动着钥匙链轻微晃动。

头痛也消失了。

冯斯定了定神,转动钥匙打开门,走了进去。他看到了一幕令他无论如何也意想不到的场景。他完全没有料想到,在宁章闻的家里会出现这样诡谲的场面。

他看到了范量宇,那个总是看不起他和捉弄他的双头怪人范量宇。范量宇捂着肚子,正坐在沙发上,从他的指缝间不断有鲜血流出来,手臂上也有几个触目惊心的圆洞。在他的身边站着一个人,正在扶着他,用棉纱等简单的工具帮助他止血。

——这个人赫然是文潇岚。

“妈的,这不是小白兔给大灰狼治病么……”冯斯不由叹为观止。他能看出来,文潇岚看着范量宇的伤口时,目光中的焦急和关切全都是真挚的,也就是说,她绝非是被逼迫帮助范量宇包扎伤口,而是真正把这个嗜血的怪物当成了朋友,或者至少也算是同仇敌忾的同伴。

范量宇看着冯斯走进门来,哼了一声,突然间做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动作。他扬起他那颗大头,狠狠地撞向沙发背后的墙壁,撞得咚咚作响。不过他的脑袋倒是足够坚硬,墙壁被撞得墙皮都开裂了,他依然若无其事,只是脸上的愤怒之情溢于言表。

“你怎么啦?”文潇岚吓了一大跳。

“老子不爽!”范量宇怒吼着,“居然是这个百无一用的废物救了老子一命!太他妈的不爽了!”

“别这么说,你也救了我一命啊,”文潇岚说,“就当是扯平了。”

“老子还是不爽!”

四、

正当冯斯结束了无聊的枯坐、准备离开篮球场的时候,文潇岚正和范量宇一同,遭遇了她生平第一个可以称得上“敌人”的人。在此之前,她所经历的无非是考试的竞争对手、看她不爽于是在背后散布恶毒流言的女同学、学生会里篡位夺权互相倾轧的投机分子,在公司里暗中使坏的同期实习生,或者诸如此类的角色。这些人都曾经困扰过她,甚至于极大地困扰过她,但当真正面临死亡的威胁时,她才发现,那些日常龃龉简直就是微不足道的毛毛雨。

也好,她有些发狠地握紧手里的啤酒瓶,上次俞翰发狂的时候,毕竟事态还勉强可控,而这一次,我正好能真切地体会一下冯斯所遭遇过的一切。

“我跟你说过了,你派不上用场,乖乖躲起来,别妨碍我。”范量宇冷冷地说。

“你可以不管我,我死了反正也不关你任何事!”文潇岚同样冷硬地回应说。

范量宇不再说话,似乎真的再也不去理睬她。文潇岚缩身在桌子下面,着实有些难受,何况到现在为止,这个所谓的敌人一直都没有露面,她眼力所能看得到的,只有范量宇的一惊一乍。她甚至有些怀疑是不是范量宇受重伤之后神经过敏产生了错觉。

但很快地她就意识到了不对劲——房间里的温度越来越冷了。这时候是夏末秋初,她也并没有开空调,气温却一点一点地下降,完全超过了夜晚降温的幅度,甚至有了一些凛冬的感觉,让她禁不住牙关发颤。而这种冷,和冬季的天寒地冻还有所不同,就像一种看似没有锋锐的钝刀,一点一点把那种阴冷的感觉送入到你的骨头里去。

就在这时候,她听到厨房的窗户位置发出了一阵不同寻常的怪响,就像是有什么塑料薄膜被轻轻撕裂了一样。而随着这一阵声音,阴冷的氛围也越来越重,几乎让她觉得自己的血液都快要冻僵了。

然后她就听到了脚步声。文潇岚有些意识过来,刚才的怪响大概是这个敌人越窗而入的声音。她记得因为下午楼外有工人清理下水道,窗外传来阵阵异味,所以厨房窗户是关上了的。而刚才并无玻璃碎裂的声响,这个人是怎么进来的?

难道是直接从玻璃上穿过?

虽然害怕,她还是禁不住有些好奇,悄悄探出一点头,想要看看来人是什么样子的。但目光还没有触及到对方,身边的一切就陡然间发生了变化。

饭桌不见了。地板不见了。狭窄的客厅不见了。整个宁章闻的家都不见了。

她发现自己正置身于一片广袤的草丛之中,放眼望去,四围一片空旷,完全看不见边际,只有摇曳的长草在月光下不断摇晃。而这些长草……全都是黑色的。

这是一片黑色的草原。

她再抬起头来,看到夜空无比清朗,却没有一颗星星,也没有任何云彩,因而显得很不自然。唯一一个挂在天空中的物体,是一轮如钩的残月,但这轮残月的颜色,是血红色。

“这就是……蠹痕?对吗?这是蠹痕所创造出的那种虚幻的空间?”尽管在极度的震惊中,文潇岚仍然没有失去理智。冯斯对她讲过的那些经历从心底浮现出来。

“是的,恭喜你也一起进来了,”范量宇的语气里充满了讥讽,“至于能不能活着出去,就很难说了。”

“活还是死,一会儿再说,”文潇岚放下啤酒瓶站了起来,开始活动手脚,“哪怕是死,也不能等死。”

“你在干什么?”范量宇问。

“我学过跆拳道。”文潇岚简单地说。

范量宇哈哈大笑起来。文潇岚有些恼火地看着他:“你笑什么?”

“姓冯的那个小子那么喜欢你,倒也不是全没道理的,”范量宇摇晃着他的大头,“你们俩都是这么不要命,这么自不量力,虽然都很二,有时候倒也有点给人提气的作用。”

文潇岚脸上一红:“他喜欢谁关你什么事?还有你才二呢!”

“不关我的事,不过么……”范量宇伸手向前一指,“你先看看你要面对的敌人,再考虑一下,你的跆拳道到底能不能派上用场吧。”

文潇岚的目光移向前方。在这片黑色的原野上,忽然冒出了星星点点的白色,恍若一场春雨之后惬意绽放的白色野花。但这些白色的体积却越来越大,高度也越来越高,渐渐地可以看出来,它们绝不是普通的花朵,而是……

文潇岚捂住了嘴,抑制着不让自己尖叫出来。借助着血红色的月光,她已经可以看清楚,那些从地上冒出来的并不是什么白色的野花,而是一具具惨白的骷髅。它们从泥土里钻了出来,伸展着已经成为白骨的四肢,仿佛士兵一般开始列队,密密麻麻地足有上百具。这一队由骷髅构成的军队,白色的骨骼上泛着红色的月光,犹如鲜血在滴淌,黑洞洞的眼眶里闪烁着绿莹莹的光芒,足以令任何一个人正常人见之而丧胆。

文潇岚忍不住闭上了眼睛,不敢去看这一幕地狱般的恐怖场景。但几秒钟之后,她咬了咬牙,又重新睁开了眼睛。尽管整个身子都在簌簌发抖,尤其是两腿发软,她却仍然坚持着站立起来,站到范量宇身边,和他并肩而立。

“虽然抖得厉害,不过也算不错了。”范量宇的语气里仍然少不了讥刺,却也隐含着赞许。

“我那是冷了!”文潇岚大喊一声。这一声与其说是和范量宇斗嘴,倒不如说是给自己壮胆。不过效果还不错,这样嘶声怒吼一下之后,她觉得胆气壮了不少,身体也基本上不抖了。

“那么,女侠,你准备怎么对付这些骷髅呢?”范量宇问。

“来一个拆一个!”文潇岚恶狠狠地说,“老娘是练跆拳道的!”

“那就来一个试试吧。”范量宇怪笑一声,身子突然像弹簧一样弹了出去。没等文潇岚看清楚,他已经回到了原地,手里却多了一样东西——那是一只被他抓住的骷髅战士。此刻这具狰狞的白骨正在范量宇的大手中拼命挣扎,咽喉处的软骨发出近乎啸叫般的刺耳声音,白森森的两只爪子几乎就要碰到文潇岚身上,吓得她本能地向后退出去好几步,差一点就要手脚发软一屁股坐到地上去。

但看着范量宇眼神里讥嘲的眼光,一股“就是不能在这个王八蛋面前服输”的狠劲从心底升腾而起。她狠狠一跺脚,大踏步上前,飞起一脚踢在了白骨的胸口。她用的是跆拳道里基础的下踢动作,虽然只是业余学员,但天生一丝不苟的性格让她练得很是认真刻苦,这一脚的动作也足够标准。咔嚓一声,配合着靴子的硬度,骷髅的肋骨被她踢断了两根,但她的脚受到了相同的反作用力,令她一下子向后跌倒,脚踝像要断裂一样的疼痛。但她只是闷哼了一声,又挣扎着站了起来,看上去斗志十足。

这并不比伸脚去踩一只肥大的蟑螂更让人有心理压力,她想。

“可以了,停下吧,”范量宇说,“你已经证明了你的胆量,接下来交给我就行了。”

他手上轻微用力,这具文潇岚用尽全力才能踢断两根肋骨的骷髅立刻四分五裂,变成了一根根单独的骨头散落一地。然后他向文潇岚伸出了他的左手。

“握住我的手,”范量宇说,“这样我的蠹痕才不会伤到你。”

文潇岚犹豫了一下,还是伸出了手,放到范量宇的掌心里。范量宇的大手宽阔而粗糙,而且体温很低,那种冰凉的触感简直不像是活人。

范量宇的蠹痕开始散布出来,果然如他所言,双手交握之后,文潇岚没有受到蠹痕的伤害。她也可以稍微安心地仔细观察一下蠹痕了。的确如冯斯所形容的,如果仔细去看的话,蠹痕很像是把无形的空气化为了有形的实体,然后硬生生从中挖去一块,再填充上。范量宇的蠹痕呈浅灰色,并不是很显眼,甚至不容易看清边界,但她却知道,这个双头怪人的力量足以令这个时代的其他守卫人难以望其项背,甚至可以让妖兽也吓得颤抖。

但是这一次,范量宇的身上带着重伤,可能会让他的威力大打折扣。至于对面的这个她还不知道身份的敌人……

“我说,这个敌人……不会就是让你受伤的那个吧?”文潇岚急忙问。

“是其中之一,”范量宇的话语里充满傲气,“我杀掉了一个,漏掉了这一个。”

“真是没种,先是以二敌一,然后趁着你重伤来讨便宜。卑鄙的孬种。”文潇岚撇撇嘴,故意把这句话说得很大声。她平时并不会用这样尖锐甚至粗俗的词汇,但此时此刻,她想着,能够帮助范量宇刺激一下对方、让对方心浮气躁也是好的。

“倒不能这么说,”范量宇对文潇岚似乎越来越有耐心,居然愿意对她多做解释,“战斗、胜负、生死,从来无所谓卑鄙不卑鄙。我对自己的实力太有信心,没有想到会一下子遇到两个接近我的人,这是我自己的疏忽,怪不得别人。”

“这就是我欣赏你的地方,范先生,”远处传来一个飘飘忽忽的声音,“你总是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总是把一切的挫折归咎为自己的不完美,这样的骄傲让人欣赏。”

文潇岚抬头看过去,只见前方的白骨军团分开了一条道,一个竹竿一样的高瘦身影慢慢走了过来。这个人看上去二十岁出头,至少有一米九的身高,身材却格外消瘦,惨白的脸颊上几乎没有什么肉,两条长长的胳膊看起来比女人的手臂还要纤细。他指挥的固然是一群骷髅,但他自己看上去也和骷髅没有太大的分别了。

“你已经邀请我进入了你的领域,也该告诉我你究竟是谁了吧?”范量宇冷冷地说,“这两年来,像你这样来自于不知名家族、却拥有惊人力量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了,在你们的背后,一定有一个幕后的指使者。”

“这些么,等你死后再去慢慢寻找吧。”竹竿一样的年轻人吹了一声口哨,哨声尖利刺耳。然后他飘飘悠悠地退开,消失在远处,浑似一个没有重量的风筝。

这口哨声仿佛就是命令。骷髅们开始分散,形成一个圆形的包围圈,把范量宇和文潇岚包围在其中。它们和范量宇差不多保持着十来米的距离,既不往前逼近,也不向后退。过了一阵子,有一只骷髅试探性地抬脚跨入了范量宇的蠹痕中,它浑身的骨骼立即响起了一阵碾房里磨子碾压谷物一样的声响,半秒钟后就化为了一堆细密的碎片,散落在黑色的草原之上。

“我记得冯斯和我说过,这种异域里的妖兽,其实是真实存在的,但它们非得依赖魔仆才行啊。”文潇岚问。

“人类也是会进化的。人和魔仆之间的界限,并没有那么不可逾越。”范量宇有些阴沉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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