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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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潇岚大吃一惊,连忙蹲下身子,在心里回忆着曾学过的急救方法。就在这时候,她的身边传来一个嘶哑难听的声音:“不用担心。他没病。”

文潇岚急忙起身,只见路灯昏黄的光线下,站着一个奇怪的人影,一看到这个人影,她就赶忙伸手捂住嘴,以免自己尖叫出声。事实上,一般人如果看到这样一个人,恐怕会立即吓晕过去。而文潇岚虽然也被惊吓得够呛,总算没有晕过去,那是因为她对这个人好歹有点心理准备。冯斯曾经多次提到过这个人,对他有着各种添油加醋的形容。

“那家伙是个怪物,一个真正的怪物,”冯斯说,“我宁可看见妖兽也不愿意见到他。”

当时文潇岚听到冯斯的说法后,还觉得他是在夸大其词,现在亲眼见到这个人之后,她算是相信了。这个人除了怪异的外表之外,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异乎寻常的气场,能让任何一个人在这样一个夏末的夜晚感受到严冬般的刺骨寒意。

“对不起,我一下子忘了你的名字,不过我知道你是谁。”文潇岚的声音有些颤抖。

“哦,我叫范量宇,”站在路灯下的双头怪人说,“初次见面,文小姐。”

是的,这就是双头人范量宇,四大守卫人家族中力量最强、性情最凶残暴虐的。文潇岚之前听冯斯说到这些人时,留下的不过是语言描述的印象,而眼下亲眼见到真人时,她才能意识到范量宇到底有多可怕。

“你……是来找我的吗?”文潇岚努力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伸手指了指仍然倒在地上周宇玮,“他有没有什么问题?”

“他大概会昏迷几天,不过应该没有后遗症。”范量宇淡淡地回答。但不知怎么的,他说起话来似乎有点中气不足,甚至能听到压制不住的喘息声。

“‘大概’会昏迷几天……‘应该’没有后遗症……”文潇岚琢磨着,“这可不太符合冯斯对你的形容。他曾说过,你对力量的控制十分精确。”

“受重伤的时候,就没有那么精确了。”范量宇说着,又喘了一口气。

文潇岚有些疑惑:“受重伤?居然还有人能让你受伤?那你来找我,究竟是为了什么?”

“简单说,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受重伤,所以一向习惯性地单独行动,现在附近没人能帮我了,但我必须立刻找一个地方休养,还不能被别人发现。”范量宇说。

文潇岚明白过来了:“啊,你知道宁哥的房子是空着的。可是,我连你是敌是友都还判断不清楚,为什么要帮你?”

“我当然是敌人了,这还用说吗?”范量宇邪恶地一笑,“虽然我受了重伤,要杀掉你们两个还是不费吹灰之力的。我现在就是在赤裸裸地威胁你啊,听不出来么?”

“也就是说,我不答应都不行了?”文潇岚喃喃地说,“那就跟我走吧。可是他该怎么办?”

“我说了,他不会有大事,”范量宇不耐烦地挥挥手,“一会儿自然会有路人把他送到医院,躺几天就行了。”

躺几天就行了,说得倒是真轻松,文潇岚想,反正对你这样的怪物来说,不死都不是大事——或许死了都算不上大事。但是眼下,的确没有别的选择了,这个怪物能留下周宇玮一条命,就算是足够仁慈了,他不可能还有耐性容忍自己拨打110等待救护车到来什么的。

欢迎来到非人的世界,文潇岚对自己说。

十多分钟后,两人走进了宁章闻的家门。范量宇穿着一身带帽兜的套头衫,一路上用宽大的帽兜遮住他那一大一小两颗醒目的头颅,再加上此时已经是深夜,路人稀少,倒也没有引人注目。

文潇岚一路上都在想着,一会儿范量宇进门之后,自己应该怎么做。她之前只见识过大个子俞翰发狂的样子,但俞翰在守卫人中只能算是低等级的,他的附脑甚至还无法产生蠹痕,只是让他的体魄异常强壮而已。尽管如此,当附脑失控的时候,他们还是拿俞翰毫无办法。而范量宇,是精英中的精英,她实在不知道自己能有什么办法对付他。哪怕这会儿有人给她一把手枪,估计也派不上用场。

唯一可以用来安慰自己的在于,范量宇虽然不是冯斯的朋友,或者用冯斯的话来说,“那个死变态就是看不起我”,但至少有一点:冯斯可能对他有用。所以他对冯斯以及冯斯身边的人,总还会稍微手下留情那么一点点。

正在胡思乱想,事情的发展却超出了她的预计之外——她刚刚回身关上门,就听到背后传来一身沉闷的钝响。她急忙扭过头,只见范量宇已经以一种难看的姿势脸冲下倒在了地上,肆无忌惮地晕了过去。

文潇岚愣了好半天,先把门锁牢,然后壮着胆子走到范量宇身边蹲下,费力地把他的身体翻过来。范量宇的套头衫卷了起来,露出了腰部,文潇岚无意中瞥了一眼,被吓得倒吸一口凉气。

范量宇的腹部有一道又长又深的伤口,几乎是横贯过整个腰际,甚至可以通过这道伤口看到内脏。文潇岚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能在活人身上看到如此骇人的伤口,她一阵恶心,忍不住冲到卫生间一阵呕吐。

冯斯平时所见到的,都是这样的场面么?文潇岚想。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缓过劲来,重新回到门厅,强忍着恐惧和恶心,查看范量宇的伤口。很奇怪,一般人身上有一道这样深的伤口,恐怕血早就流干了,但范量宇却并没有怎么出血,这大概是出于附脑赋予的特殊体质。但另一方面,按照冯斯的说法,范量宇在被妖兽伤害后,身上的伤很快就愈合了,这道伤口却没有半点愈合的迹象,或者说,愈合速度慢到用肉眼分辨不出来。

说明这次的对手与众不同,拥有比妖兽更强的特殊力量或者毒性,以至于范量宇的体质都驾驭不住,文潇岚猜测着。可是现在该怎么办呢?帮他包扎伤口、救他一命吗?

最简单的办法当然是等着他死掉,然后报警。这个暴虐危险的家伙,现在暂时不对冯斯出手不过是因为冯斯“还可能有点用”,一旦确认冯斯没用了,第一个杀人灭口的搞不好就是他。现在让他死去,可以永绝祸患。

但她却有些犹豫。这倒并非是因为该如何向警察解释范量宇的来历这样的细节问题,而是因为冯斯曾说过的话。

“这个人虽然很讨厌,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并不恨他,反而有些同情他,”冯斯说,“有些时候,我觉得,他和我有点像。”

文潇岚的视线滑过范量宇的脸,这是一张丑陋而狰狞的面庞,脖子上那个小一点的头颅更是怪异恐怖,即便是在昏迷中,也能让人感到巨大的威胁,就像是一只色彩斑斓的巨型毒蜘蛛。她忍不住摇了摇头:“你们俩到底像在哪儿?”

她一时拿不定主意,决定先搜一搜范量宇的身,看看他身上带了些什么再说。一番搜身后,并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这个怪物身上也有钱,也有汽车钥匙,也有一只手机,不过有锁屏密码打不开。看起来,似乎也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但在搜找的过程中,她摸到范量宇的胸前有一块硬硬的东西,那是一根项链上挂着的金属吊坠。

这样一个怪物也会戴项链?文潇岚有些好奇地拽出这块吊坠,那是一枚银色的项坠,看得出来是便宜货,不少地方都开始掉色,链子上也磨掉了许多色彩,就像一连串的斑秃一样,但范量宇却把这样一根近乎丑陋的项链带在身上。

文潇岚想了想,拿起挂坠,想要把翻盖打开,但这个挂坠似乎很久没有打开过了,咬合得很紧。如果是在往常,文潇岚的选择多半是“打不开就算了”,但此时此刻,不知怎么的,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着她就是想要打开挂坠看看里面藏着什么。她用尽浑身的力气去掰着挂坠的盖子,连指甲被劈了都没有发现,终于,翻盖还是被她硬生生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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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喘了口气,把挂坠迎向灯光,看清楚了里面放着的东西。那样东西让她一下子愣住了。

挂坠里藏着一张早已泛黄的寸照。照片上是一个美丽而清纯的长发少女,正在对着镜头羞涩地微笑着,有若一朵淡雅秀逸的百合花。

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双头怪物,竟然贴身收藏着这样一张照片。

三、

眼前的这座小区,一看就是有钱人住的。这里无论地段、建筑质量、绿化都做得无懈可击,而小区内出出入入的车辆也都是名车。

“我想起了一段相声,”冯斯说,“以后我如果要死的话,就到这个小区门口来等着,看到一辆宾利就赶紧迎上去。这辈子死也要死在宾利的轮胎下。”

“没想到居然是这样的高档社区,不好办哪。”姜米皱起了眉头。

“什么不好办?”

“有钱人胆子都小,未必愿意见我们这两个陌生人。”姜米解释说。

冯斯看着小区每栋楼外站着的保安,点了点头:“说的也是。咱们到这儿来,到底是找谁啊?”

“按照我妈的日记里所说,哈德利教授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许多年前、曾有另外一位中国学者也曾调查过那座失踪的道观。那位学者的名字叫袁川江,是一个神话学家。”姜米说。

“哦,我们是来找袁川江的?”

姜米摇摇头:“不,袁川江早就死了,得有好几十年了。但是他的研究资料都留给了他的儿子,一个名叫袁志何的人,子承父业也在研究中国古代神话,哈德利教授主要接触的就是他。”

“这种偏门的学问……应该买不起这种高档小区的房子吧?”冯斯有些疑惑,“在中国,最不值钱的大概就是知识。”

“这个么,我倒是在网上查过了,”姜米说,“这位大爷多年前就放弃公职下海经商了,现在是一个成功的书商,出版过不少畅销书。你在微博上那些七拼八凑的心灵鸡汤,搞不好就有出自他们公司的畅销书的。”

“那我倒是应该向他隆重致谢,”冯斯嘿嘿一乐,“说起来,他可真是比他爹聪明多了,赚钱才是硬道理。”

两人说笑着,来到了袁志何所住的那栋楼。向楼门前虎踞着的保安表明来意后,保安的脸上露出了惊诧的表情:“袁志何?你们是他的什么人?”

“我们是出版社的实习生,和他们公司有合作,约好了来给他送资料。”冯斯回答。他知道两人面相年轻,要冒充正式员工不太容易,所以使用了实习生的幌子。

“难怪不得你们不知道呢,”保安打量了两人一会儿,“袁志何死啦。”

“死了?”姜米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冯斯却相对镇定一点,这样的事情,他已经隐隐有所预料。

“嗯,你们回去吧。有什么事情,直接找他公司的人问。”这个保安看来是经过了物业叮嘱的,口风极严,无论怎么也不肯多说一个字。

两人只能无奈地离开小区。姜米一脸不甘心:“要不然我们偷偷溜进去看看?”

“您这是看多了贵国的影视剧了吧?”冯斯说,“你以为你是蜘蛛侠呢?”

“其实没什么难的嘛,我又不是没干过……”姜米嘟哝着。

“好啦,不用秀你的光荣史了,”冯斯说,“要弄明白袁志何死的具体状况其实很容易,我打个电话就行了。”

“你认识警察?”姜米有些惊诧。

“警察倒是认识,不过不是能帮上忙的,”冯斯苦笑一声,“我是要找一个网络公关公司的人,那个人是我在微博上的营销伙伴。他专门帮助图书公司炒作畅销书,和出版圈子里的人都很熟,肯定听说过什么。”

“还真是猫有猫道呢……”姜米的话语里虽然有些讥刺,却也不乏佩服。

冯斯走到一旁,很快打完了电话,走回来的时候,脸上的神情很是凝重:“袁志何真的死了。而且,不只死了他一个。”

“不只死了一个?”

“他和他老婆、儿子,还有一个保姆,一共四口人。全死了。死因是煤气中毒。他儿子好像也就是我们俩这个年纪。”

姜米紧皱着眉头,过了好久才说:“这种有钱人家里的煤气炉灶,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泄露?”

“我也觉得不对,”冯斯说,“那个公关碰巧打听到了一些细节。他说,不只是煤气炉灶的质量完全没问题,袁志何的厨房里还装了煤气报警器。没那么巧煤气泄漏和报警器坏掉赶在一起。但是除此之外,家里没有找到别人闯入的痕迹,也没有丢东西。”

“就是说,这应该是一场高明的谋杀了,”姜米思忖着,“按照你的形容,那帮自称守卫人的家伙一个个能力超人,估计警方也很难找到犯罪的证据。”

“他们不可能找得到。”冯斯很确定地说。

两人有些愁眉不展地走在街边。这一天是周末,北京城的街头人山人海,被汽车限号憋得够呛的人们发泄式地把车都开到了路上,于是形成了平时堵早晚高峰、周末堵全天的景观。但人们还是兴致勃勃,还是精力十足,因为这是他们的生活。

“你怎么了?”姜米侧头看着冯斯,“怎么看得那么出神的样子?街上有很多美女吗?”

“有很多,不过最漂亮的那个站我旁边呢。”冯斯不动声色地随口拍马屁。但他的视线仍然流连在尘土飞扬的大街上,流连在那些接踵摩肩的红男绿女、街边小食摊的锅里升腾起来的烟雾、不停排放的汽车尾气、扔得遍地都是的小传单上,仿佛那些东西里真的蕴藏有什么能吸引他的美好。

“那你也没顾得上看她……你是不是想到了些什么?”姜米又问,“看着你这会儿的眼神,我一下子想起那些在海里漂了两年刚刚上岸的水手。”

“说得你真的见过那些水手一样……”冯斯笑了笑,“我就是很羡慕这些人罢了。多好啊,上学,工作,赚钱,恋爱,结婚,养孩子,慢慢活到老死。”

“慢慢活到老死……”姜米咀嚼着这句话,“说真的,我还没问过你呢。你一下子就跳进了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里,是不是很烦躁很不爽?”

“不是一般的不爽啊,”冯斯说,“那种感觉,打个比方,就像是你本来在好好地洗着澡,喷头里出来的洗澡水突然变成了油,沾的你滑溜溜油腻腻的一身,你说你烦不烦?”

“是挺烦的。”姜米同情地点点头。

“而且这个世界还很危险啊,打另外一个比方,就像是被突然扔进了一锅正在开着小火烧的凉水里。虽然一时半会儿水温还低,但还是会逐渐升高,最后难逃被煮死的命运。”

“所以你看着这些人,其实是在……羡慕?”姜米问。

“我就是在羡慕,”冯斯冲着街上一挥手,“做个普通人是最值得羡慕的。我他妈的羡慕他们,羡慕死了,羡慕到现在就想找人痛痛快快打一场群架,被打到鼻青脸肿躺在地上骂街再被警察叔叔铐到局子里去。”

后来冯斯也觉得很奇怪。这一番话他没有对文潇岚说过,没有对宁章闻说过,没有对关雪樱说过,也没有对那些和他打过交道的守卫人们说过,却偏偏对着认识还不到一天的姜米脱口而出。他只能猜测,或许是比起其他的朋友与敌人,姜米身上有一些和他更加接近的地方。

但说都说了,也无可挽回。他只能借口到路边去买饮料,好稍微稳定一下情绪。等到把饮料买回来,姜米正在若有所思地发着呆。

“怎么了?”冯斯把姜米要的橙汁递给她。

“其实……除了这个袁志何,倒也有另外一个人可以找。我本来、本来不想找他的。”姜米说话有些吞吞吐吐,和她之前神采飞扬的二货德行完全不一样。

冯斯很是奇怪:“你咬着舌头了?还没见你这样说过话呢。到底是什么人你不想找?”

“我的生父。”姜米咬咬牙,还是说出来了。

“生父?哦,詹教授离过婚?”冯斯问。

“不是,他们压根没结婚,”姜米的表情看来很烦躁,“他和我妈妈是在美国读博士的时候认识和恋爱的,但是我妈妈怀孕后,那个男人……他甩了我妈妈。他们俩都是哈德利教授的学生。”

冯斯略一思索,已经想明白了这层关系:“也就是说,虽然后来詹教授没有再跟着哈德利教授了,但你的生父却还和他在一块儿。难道当时他也回中国了?”

“当时他本来就在中国,”姜米说,“他在美国生活得很不习惯,最后还是选择了回国。哈德利到中国的时候,因为一个人行事不太方便,曾经请他担任临时助手。所以理论上来说,他对哈德利的调查应该了解一些,但他当助手的时间段是什么、具体跟进到了哪一步,我也不知道,只能去碰碰运气了。”

冯斯盯着姜米看了一会儿,忽然问:“其实一开始,你并不打算去找他,是听我发了那几句牢骚之后,才改变主意的吧?”

“我可不是为了你,”姜米把脸转开,“就算我再讨厌他,为了我妈妈,我还是得去试试。”

“知道啦,不管怎么说,还是要谢谢你。”冯斯说。

“好啦,别废话了,快走吧!”姜米挥手拦下一辆出租车。

这一次出租车来到的是一套陈旧的老式小区,每一栋楼的外墙都在脱皮剥落,和先前的富豪区形成鲜明的对照。坐在门口传达室的老头随口问了两句,放两人进去了。

“看到这样的小区我就觉得很亲切,”冯斯说,“我爹发财之前,住的就是这样的旧楼房,连看门老头儿都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的生父是一个奇葩,”姜米撇撇嘴,“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的面,只是看到过照片,然后听我妈说起过关于他的一些事情。说实在的,我不想见他。”

“到底奇葩在何处?”冯斯禁不住有些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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