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1 / 1)
“顾名思义,附脑就是往你的大脑里植入一个新的共生的脑子,某种程度上接近于寄生虫。”路晗衣说,“那是某一位先辈在杀死一只魔仆之后在其体内发现的。附脑看起来的确像是一只小虫子,先人们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但直觉让他们留下了这条‘虫子’并且想办法饲养它,希望能通过它找到克制魔仆的方法。最初的时候,大家想尽了一切办法,都没能发现一点儿特异之处,直到有一天,当一个年轻人去给这只虫子喂水的时候,这只虫子突然暴起,从他的面颊上钻进了他的身体。
“当时人们都以为他死定了,但奇怪的是,他事后虽然连续发烧,高烧昏迷十来天,却一直拖着没有断气。半个月之后,他竟然奇迹般地醒了过来,烧也退了。又过了一段时间,人们发现,他开始变得比一般人更加强壮,跑跳速度超过了人力的极限。大家这才意识到,那只奇特的虫子,似乎具备把人变得更强的力量。而这样的力量,或许会成为人类抵抗魔王的关键。
“这之后的几千年里,人们不断寻找和研究这种‘虫子’,对它的命名也各不相同。比如古代中国人信奉心主神明,认为人的思想活动和智力都是由心决定的,有些人就称其为‘心猿’。等到解剖学逐渐昌明,人们也明白了大脑才是思维的根基时,它才有了统一的称谓,那就是附脑。
“人们活捉了一些附脑,想尽各种方法让它们和人体结合,想尽办法让它们维持稳定——附脑可从来不是乖宝宝,它们会努力维持自己的自我意识,一不小心就可能反过来控制人体。比如中国的道教一直流行用铅汞等原料来炼丹,那只是一种有意无意的误读。铅汞的真正作用,是可以维持体内附脑的稳定。当然了,这些重金属原料对人体伤害也很大,即便是到了近代,我们用一种被称为‘酒’的更温和的配方,还是难以根除其毒性,再加上附脑本身的危害性,拥有附脑的人……大概都很难长命吧。”
听到这里,冯斯才总算明白过来当时在大块头俞翰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而何一帆给他注射的所谓“酒”,竟然和道家的外丹是同样的性质。而附脑的神奇之处和魔仆妖兽的凶悍,大概也是许多远古神话乃至于宗教的起源。
“所有的附脑都是靠这样植入吗?”他又问。
“不是,还有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已有附脑的人们通婚遗传。”路晗衣说,“这种方式效率更低,更容易诞生出废物,要么完全没有附脑,要么有附脑也无法唤醒,要么刚一出生就被附脑完全控制住。然而,一旦确定唤醒并掌控,这种天生的附脑拥有比后天植入的附脑强得多的能力。这两种方式所带来的选择,也造成了现在守护者们的内部分裂——拥有先天附脑的家族习惯性地歧视后天植入的。”
“他们三个都属于信奉先天遗传的家族,”梁野插嘴说,“而我的家族一向只选择后天植入。事实上这种歧视并非完全没有道理,除了我这样的极少数异类,大部分后天植入者都比不过通过家族血统获得附脑的人。但是家族血统遗传的方式风险太大,过去曾经发生过新生儿附脑发狂险些灭杀整个家族的事例,所以很多人宁可求一个稳妥。”
冯斯听到“新生儿附脑发狂险些灭杀整个家族”这句话,心里一动,想到了自己的出生。不过他没有时间细想,路晗衣继续说下去了:“附脑让人变得强壮,只是初步作用,再强壮的人仍然难以在体力方面和妖兽相当;对少部分体质相对特殊的人来说,附脑还能让他们拥有特殊的能力,那就是激发蠹痕。蠹痕是一个特殊的物理空间,可以让踏入其中的人或物受到巨大影响。不同的人会激发出不同能力的蠹痕,这些蠹痕有可能很强大,也有可能完全没用,而激活蠹痕的因素,既和个人体质有关,也和附脑本身的性质相关,但人们暂时没有找到精确的规律。事实上,能利用附脑的本身就是极少数,大部分人植入附脑后会很快死亡,还有一部分人会变成妖兽那样的怪物,血统遗传的方式死亡率更高。但是为了尽可能多地让对抗魔王的火种流传下去,人们采取了种种异常残酷的方法。”
“残酷?比如?”
“比如……你看到这尊神像了吗?”路晗衣伸手指向神殿里那尊牛头神像。
“我一直在好奇,这到底是一尊什么样的神像。它明明是西方风格的,却偏偏被放在一座中国落后山村的古墓里。”冯斯说。
“这是一尊恶神,是上古地中海东南岸地区的人们所信奉的神明,名字叫摩洛。”路晗衣说,“古代迦南人对它顶礼膜拜,并且有一种独特的献祭方式——把未成年的子女放到火里焚烧。这尊神像身上的金属活板,就是用来焚烧小孩的。”
冯斯禁不住打了个寒战,路晗衣接着说:“但事实上,恶神摩洛的献祭方式,只是为了掩盖事实而捏造出来的骗局。献祭不是目的,焚烧才是目的。”
“你的意思是说……通过烈火烧身来激活附脑?”冯斯又是一惊。
“是的,虽然还不清楚具体原因,但在那一段时间,地中海区域的附脑,多数展现出和火有关的能力。为了筛选婴儿,他们会把婴儿扔进火里,能从火中重生的,日后就有可能成长为精英分子。”
“而剩下的就活活被烧死……”冯斯有些说不出话。他并不是喜欢高举道德大棒的人,何况刚刚亲眼见识过魔仆和那些恐怖的妖兽,自然明白这场战争是多么残酷,但无辜者的鲜血终究不能让他无动于衷。
“好吧,谢谢你,总算解开了我心里很多的谜团。”他定了定神,接着说,“下一个问题:能仔细讲讲天选者以及在我身上发生的这些事儿吗?按照魔仆的说法,我好像就是个闹钟……”
路晗衣微微一笑:“的确像个闹钟,不过也不完全是,这得从魔王的沉睡说起……怎么了?”
他看到关雪樱悄悄地扯冯斯的衣袖,手指指向神殿门口。冯斯愣了愣,忽然一拍脑袋:“靠!我把老头儿给忘了!”
他慌忙跑出神殿去查看万东峰。老村长已经奄奄一息,双目紧闭,任凭冯斯怎么摇晃呼喊都没有反应。
“失血过多,身体本身就衰弱,没救的。”路晗衣附身查看了一下,“不过我有办法让他死前短暂地清醒几分钟,你有什么话可以赶紧问。”
他伸手在万东峰的颈部轻轻一按,万东峰咳嗽一声,真的醒了过来。他的眼神有些迷茫,似乎一时间还反应不过来发生了什么,冯斯已经迫不及待地扶起了他:“村长,我直说了吧,老祖宗已经挂了,你也马上就要死了。”
“老祖宗?它……已经?”万东峰一脸的惊骇。但当他看到冯斯背后那两个奇怪的人的时候,似乎意识到了点什么:“我明白了。这一天终于还是要到来的,我算是解脱了。”
“没有时间了,我只想求你告诉我,你知不知道我祖父……也就是照片上那个人的下落?那个威逼你们供奉老祖宗、为他保守秘密的人?”冯斯说。
“那个人……我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但我相信你一定会见到他。”万东峰说,“他曾经说过,他的家族之所以世世代代把老祖宗藏匿在这里,是为了利用老祖宗找到一个人。我猜想,你就是那个人,所以他一定会主动去找你的。”
这不对啊,冯斯想,我父亲19年前就找到我了,但祖父从来没有现身过。难道……难道其实祖父并不知道自己的存在?
父亲背叛了祖父!冯斯猛然间醒悟过来。虽然不知道这父子俩到底发生了什么冲突,但父亲离开了祖父,悄悄带着自己躲了起来,把自己抚养长大。祖父想要做什么?父亲又想要做什么?看来谜团不是越来越少,而是越来越多。
“他还说过,还有另外一个目的,但估计只通过老祖宗无法完成,”万东峰接着说,“他想要研究老祖宗,找到老祖宗的本原。他说,这件事比找到那个人还重要,但他估计,在他的有生之年无法做到了。”
“本原?”冯斯微微一愣,但很快明白过来。祖父果然也和路晗衣等人一样,想要通过研究这个魔仆,发现魔王的本质。
魔王到底是什么?魔王到底想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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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东峰终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冯斯看着他的尸体,怔怔地没有言语。梁野看出了他的心思,走到他身边:“不必奇怪,你的祖父是一个十分神秘的存在,我们一直在找他,却始终没有找到。”
“他和他的家族,到底想要干什么,你应该比村长知道得更多一些吧?”冯斯问。
“还是你来说,”梁野冲路晗衣勾了勾手指,“我懒得多说话。”
“懒死算了……”路晗衣倒也不生气,“我还是先从你这个闹钟开始解释吧。虽然魔仆始终都存在,妖兽也偶尔会出现一下,但距今最近的一次魔王和人类的全面战争,大概要追溯到4600年之前了。”
“4600年?这个数字好像有点熟。”冯斯努力回想着,“中国公认的信史也还不到3000年,再往前的夏朝都只是存在于传说中,4600年……全面战争……我靠!你不会是在说涿鹿之战吧?”
“就是涿鹿之战。”路晗衣点点头,“那一次战争,并不是什么人类两个部落之间争夺地盘的战争,而是魔仆和人类发生的你死我活的决战。传说里说蚩尤‘面如牛首,背生双翅,铜头铁额,八臂九趾’,虽然未必精确,却也点明了一点:蚩尤不是人,而是魔仆的化身。它所驱策的,就是你刚才见过的那些妖兽。”
也就是说,我在火车上的幻境里所见到的,极有可能就是涿鹿之战?冯斯忽然觉得额头上全都是冷汗。
“我们并没有那一次战争的详尽资料,事实上,从传说的只言片语来看,蚩尤的力量是远远占优势的。但奇怪的是,最后取胜的竟然是人类。这也是后来人们一直想要寻求解释的难题,因为那次战争,说不定就包含着克制魔王的关键。
“从那之后,再也没有过大规模的战争,魔王就像是凭空消失了,魔仆们也都隐匿了起来。虽然偶尔有一些由于遭遇魔仆而爆发的小规模战役,却也丝毫不能阻止人类的迅速繁衍进化。人类占据了地球,从部落文明一直发展到工业文明,关于魔王的秘密也渐渐被掩盖,除了分散在全球的这些以附脑为基础生存的家族之外,普通人对此全然不知晓。”
“那照这么说,魔王从4600年前就不再现身了,所谓能唤醒魔王的天选者的概念,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冯斯有些困惑。
“这件事细讲起来就太复杂了,以后有空给你详说。简单地说,是有人通过读取他人思想的蠹痕,无意中从一只被捕获的魔仆脑子里获取的信息。魔仆的思维活动告诉我们,经过涿鹿之战的打击后,魔王受到了重创,不得不终止了活动,让自己进入一种近似沉睡的保护状态,必须由拥有特定血统的”天选者“来唤醒。而后来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那就是每隔一段长短不定的时间——长则数百年,短则几十年,魔仆们都会有一种集体的躁动,显然是感受到了某种召唤。那就是天选者出现的征兆。”
“唤醒魔王不靠魔仆,反而靠人类,那不是乱套了吗?”冯斯忍不住问。
“谁告诉你天选者是人的?”路晗衣意味深长地看着他。
冯斯怔住了,仔细揣摩着路晗衣的话,突然脸色煞白:“你是说,我,天选者,其实……其实……”
“是的,天选者的身上,带有魔王的血脉。”路晗衣说,“只有魔王的血才能唤醒魔王。”
“但是……怎么会有魔王的血脉……又该怎么分辨……这也太奇怪了吧?”冯斯一时间有些语无伦次。
“谁也不知道魔王是怎么做到的,就如同谁也不知道魔王在哪里、具体是什么形象一样。”路晗衣回答,“总之,在这个世界上,的确存在着这样的血脉,而且还不止一支。但是并非所有带有魔王血脉的人都能成为天选者,所以人们只能采取笨办法,那就是死死盯住可能带有魔王血脉的家族,监视着这个家族出生的每一个婴儿。当天选者出生时,魔仆们会有异动,甚至会有妖兽出现,此外还有其他的一些异兆,可以帮助判别。”
“那样的话,杀掉我不就一了百了?很长一段时间内不用担心魔王被唤醒了。”冯斯说。
“但是你死了,下一个天选者仍然会出现,那不过是一条没有穷尽的等待之路。我们更希望在不唤醒魔王的前提下,通过天选者和魔王的特殊联系找到它,趁它在沉睡状态时杀死它。那才叫作真正的一了百了。然而……”
“每一次都失败?”冯斯尖锐地问。
路晗衣叹了口气:“是的,每一次。每一次失败的原因都如出一辙——在即将和魔王建立精神联系的那一刹那,天选者的脑子出错了,因为无法承受那样剧烈的精神变动而一下子变成疯子——这一度被称为‘命运之咒’。只有两次例外,那两个天选者成功地接收到了魔王的信息,但自己却完全被控制,成为新生的魔仆,而我们依然无法经由他们找到魔王,最终为了消灭新生魔仆而损失不小。”
“为什么会这样呢?”冯斯皱起眉头,想起了先前那段奇异的幻觉,那种感觉,的确像是有什么异物硬往自己的脑子里钻。但最后自己既没有变成疯子,也没有成为被控制的魔仆。至于和魔王的精神联系……好像也没有。
“没有人知道,样本空间太小,不足以支持严谨的结论,只能先试着猜猜看了。比如近些年来,我的家族研究了所有失败的案例,以及那仅有的两个建立了联系的,发现那两位天选者和其他所有人不同的一点在于——他们并不情愿对抗魔王。”路晗衣说,“那两个人颇为自己身上有魔王的血脉而自豪,内心深处并不认同自己属于人类,也不认同他们应当反抗魔王。”
“我明白了!”冯斯忍不住喊出了声,“之前我认识的那个叫何一帆的女孩,反反复复地说,不能给我造成先入为主的印象,就是这个道理!我不能够抗拒魔王,却也不能太过亲近它!也就是说,一切最好发生在我对所有事件都还不太了解的状况下,那样才能真正地凭借本能行事!”
路晗衣点点头:“魔仆之所以抛弃掉原形,化为人形和你交谈,其实就是想要和你建立精神上的联系,对你施加暗示,任何事前过多的思虑都会让你无法专注于内心深处的真实选择,从而极有可能导致唤醒失败——尤其是当这种思虑里含有对魔仆本能的抗拒时。一旦失败,你就会变成废人,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事前不能告诉你。”
说到这里,路晗衣一脸的迷惑:“但是真是奇怪,最后的结果变成了这样,你并没有唤醒魔王,也没有被控制,反而杀死了魔仆。而在杀死魔仆之后,你又成为一个普通人,不能激发出任何蠹痕,也不能抵抗范量宇的一点轻微攻击——这是过去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
冯斯咧嘴笑了笑:“你们四个一起来到这里,其实就是打算万一我被变成魔仆,就把我干掉,对吗?”
“确切地说,开始只是观察,”路晗衣说,“我们尾随你到这里,并不打算进村。但你进入村子里靠近了这座墓穴后,魔仆的精神扰动立刻被我们捕捉到了,我们确定你是一个能让魔仆产生感应的真正的天选者,所以立刻进来了。我们四个代表的,是中国境内势力最大的四个家族。而事实上,现在在村外有那么几十上百个来自其他家族的人,也在关注你的动向。假如你不幸被召唤成为魔仆,我们会毫不犹豫地杀死你。”
“那我总算命不错,”冯斯长出了一口气,“不过你还是没有告诉我,我祖父所在的家族想要利用我干些什么呢?”
“那个家族从来不和我们通气,我们甚至不知道他们现状如何、藏在哪里。唯一能确定的是,关于天选者,他们掌握了比别人更多的资料,对此也有一些不能让外人知道的特殊目的。这个目的也许会十分危险,所以我们也一直在努力寻找他们。遗憾的是,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人知道你祖父的下落。”
“那你现在打算拿我怎么办?”
“老实说,我现在都不知道该拿你怎么办了。”路晗衣脸上的苦恼显得很真诚,“过去也从来没有任何天选者像你这样不安分的——我担心你迟早会捅出大娄子。梁野兄,你有什么主意吗?”
“用你先前给我的建议,顺其自然。”梁野说,“他是一个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天选者,与其我们闭着眼睛胡乱干涉,不如让他闭着眼睛自己去闯。”
“更何况,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我们的大麻烦才刚刚开始。”他看上去一脸的疲惫,“如果在这个小兄弟的身上不能出现什么奇迹的话,也许大家会一起玩完。”
第十章
幕后真凶
一
大概是已经从王璐那里得知了消息,村外的守卫显得放松了许多,但却并没有人急于离去,似乎是为了亲眼见一见这个与众不同的天选者。
至于村里人,都聚集在村口,但却没有人敢于阻拦路晗衣和梁野,老祖宗和村长的双双死亡更是让他们一片迷茫。冯斯狐假虎威,带着关雪樱跟在两人身后,还到村长家拿回了自己的随身物品。他知道,在此之后,这座蒙昧的山村将会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村里人将如何去适应,他就不得而知了。
出村时,关雪樱的父亲关锁狠狠地瞪着自己的女儿,好像恨不能把她的脑袋拧下来,却又终究不敢上前。关雪樱的目光扫过父亲,扫过弟弟和其他的村人,忽然间眼圈一红,低下头加快了脚步。
“先等等,回家把身份证拿上,不然你哪儿也去不了。”冯斯对她说。
“……”关雪樱看了一眼关锁,怯生生地不敢动。
“有我在,他不会对你怎么样的。”冯斯说,“不是你主动提出要跟我走吗?没有身份证,你每分钟都可能被抓住送回来。”
关雪樱咬了咬牙,伸手在自己的脑袋上拍了一下,忽然迈开大步,走向自己的家门。冯斯像保镖一样,跟在她身后两步。关锁怒极,攥紧了拳头,却最终没有出手。
“你有什么随身的衣服或者小玩意儿,都带上吧。”冯斯轻声对关雪樱说,“以后可能很难再有机会回这儿了。”
“你打算拿这个孩子怎么办?”梁野问,“你只是一个普通的学生,要照料她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带她回北京先住到我兄弟家,再做打算吧。”冯斯说,“我兄弟也正好需要有人照顾。”
“很抱歉帮不了你,”路晗衣说,“我们的家族是不会收留外人的。”
“我只需要你们帮我一个忙,”冯斯说,“她这辈子没有离开过这座大山,哪儿都没去过,什么交通工具都没乘坐过。你们两位一看就是有钱人,肯定自己有车……”
“可以。我把你们送回北京。”梁野没有迟疑。
“多谢多谢,不过送她就行了,地址我不用说了,你肯定知道。”冯斯扮了个鬼脸。
“你不回北京?”梁野有些意外。
“我想起一些事,需要回家一趟,”冯斯说,“反正从这里过去也不算太远。”
“那你好自为之。”梁野痛快地点点头,不再多说。
倒是路晗衣把手放在冯斯的肩膀上,虽然状似亲热,说出的话却不那么动听:“记住,我们可能有共同的利益,也可能截然相反,一切取决于你的选择。我不希望有一天亲手杀死你。”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冯斯并不在乎,“我还有一个问题,那个魔仆说他选错了进化方向,是什么意思?”
“魔仆拥有强大的精神力量,可以构建蠹痕,可以指挥妖兽,但它们的本体却很脆弱,移动能力也很差,离开了妖兽几乎无法生存。所以这一个魔仆大概也是厌倦了这些年来被关在古墓里的生活,想要实验把自己的身体变得强壮,所以它的身上会多出那些触手。但是身体的强壮却又大大弱化了它的精神,对于魔王而言,它就成为废物。不过这倒正好,如果它是一个正常的魔仆,以它所积累的力量,我们四个加上你也绝对不是它的对手。”
“这也算是吉人自有天相吧。”冯斯一笑。
“顺便还有一点要告诉你,”路晗衣说,“妖兽这种东西也是会进化的,而且进化的方向和生物进化史有些类似——体形越来越小,智力越来越高。你今天见到的这些,都是比较原始的妖兽,虽然躯体庞大看起来吓人,实际上的力量很弱,其目的只是吓唬原始人类,并不是真正想要利用它们作战。但越往后,人类的力量越强,妖兽的塑造也就不一样了,战斗力也越来越强。以后再遇到魔仆,你可得小心点,真正强大的妖兽会超乎你的想象,而没有贸然进化的魔仆,更是噩梦一样的存在。相信我,我见过,到现在还经常在梦里吓醒呢。”
冯斯坐着梁野的车离开了这片山区,和关雪樱道别后,迅速坐长途车直转贵阳。在宾馆睡了几乎一天一夜后,他坐上了通往家乡省城的火车,然后在第一站偷偷下车。刚一出站台,文潇岚早就替他约好的一位驴友接他上了汽车,然后在某个红灯过后的拐角处放下他。他找了一辆高价黑车,沿高速重新开回了贵阳,一直到机场下车。
机票也早就订好了,目的地并不是老家,而是——东北,为他接生的翟建国所在的那座东北小城。
一下飞机,他就打车直奔翟建国家。翟建国所住那栋楼的电梯仍然无法使用,不知道是新坏的还是上次坏了就压根儿没人管。他只能再爬一次十一楼。
“说我不安分……说我喜欢捅娄子……这些我都承认,”冯斯一边爬着楼,一边在嘴里哼哼唧唧,“但是有一点你们就不知道了——老子还喜欢骗人。”
“当然也更容易被人骗。”他嘟哝着,敲响了翟建国家的门,“姓翟的,你这个老骗子……”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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