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1 / 1)
“叫你不许出来,在家里看着弟弟,怎么就是不听话?记性被狗吃了?”男人打完耳光还不过瘾,一脚把少女踢倒在地上。这个少女瘦骨嶙峋,被踢了一脚后,疼得爬不起来。她的双眼里流下了眼泪,嘴巴一张一张的,却既没有发出哭声,也没有说话。她的脸上脏兮兮的,身上的衣服不但破旧,而且完全不合身。
“你他妈是个哑巴,又不是聋子,听不懂人话是不是?”男人似乎是越说越上火,对着少女拳打脚踢,嘴里不断喷出各种污言秽语,大意是说这个少女简直是他的家门之大不幸,生而为女不能传宗接代,还是个哑巴,想要嫁出去都没人要,只能放家里浪费粮食。而她的交了超生罚款才生下来的弟弟,一出生就呆呆傻傻的,快10岁了还读不过一年级,也一定是被她这个丧门星给克的。
这一幕对于村里的其他村民来说好像司空见惯,人们只是默默地注视着这一切,没有任何人上前阻止。少女是个哑巴,无法发出任何声音,只能用瘦弱的胳膊护住头和脸,把身子蜷作一团,任由自己的父亲殴打辱骂。
男人打得兴起,从腰间抽出皮带,抡在了半空中,正准备用力抽下去,他的手腕却一下子被人死死攥住了。
“谁?”男人恼怒地一扭头,看到一张陌生的面孔。再看看衣着,也不是乡民的打扮,仔细一想,似乎是今天到村长家里投宿的那个外地游客。
“差不多就行了吧。”冯斯抓着男人的手腕,平静地说,“你用皮带的金属头打下去,可能会出人命的。”
“我生的种,打死也活该,关你什么事!”男人手上用力,但冯斯力气也不小,他抖了几下没有甩开冯斯的手,一时气急,举起还空闲着的左手就要向冯斯打过去。冯斯并没有躲闪,目光里却隐隐有了一种凛冽的杀意。
“住手!”一声高喝响起来,那是村长的声音。村长在村里威望很高,男人愣了愣,虽然不甘心,却也不敢打下去,悻悻收回了拳头。冯斯这才放开手,走上前几步,把在地上滚得满身污秽的少女扶了起来。他注意到,这个哑巴姑娘虽然脸上沾满了尘土,但目光却很清澈。她望了冯斯一眼,嘴唇动了动,好像是在致谢,然后挣脱冯斯的手,转身跑出了大门。
“好啦好啦,没事儿了,接着看接着看!”村长大声说。没有人忤逆村长的话,人们乖乖地重新坐下,继续看浑身肌肉的施瓦辛格以一当百血洗恐怖分子的秘密基地,似乎刚才那一场风波完全没有发生过。男人狠狠地瞪了冯斯一眼,也不看碟了,系好裤子,抄起自己的板凳大踏步离去。
村长这才走到冯斯身边,意味深长地说:“小伙子,来玩就好好玩,我们乡下不比你们城里头,有些东西你看不惯,在我们这儿和吃饭喝水一样寻常。少管点闲事吧。”
冯斯笑了笑:“明白了,麻烦您了。”
他缩到角落里,等手机充完电就重新回到楼上,躺在床上,心里倒也有些隐隐后悔。此地人生地不熟,想要打探消息的话,原本应该藏起锋芒才对,但看着那个粗鲁的中年男人殴打自己的哑巴女儿,他实在是忍不住要去干涉。幸好村长及时制止了,不然要是真和这个男人打起来,麻烦说不定就大了。
这其实还是拜冯琦州所赐,他想着,从当初帮助宁章闻,到现在帮助这个哑巴女孩,似乎是一遇到涉及父子母子的事情,一向冷静的他就会头脑发热。
这算是童年阴影的一种表现方式吗?冯斯苦笑一声。
耳边噪音不断,那是楼下影碟放完之后,电视里开始播放新闻。依然不肯散去的村民们,边看边议论着每一条新闻:国足又输球了,“这一群人抢一个皮球有啥好玩的?”;某影星出轨找小三儿了,“把那个烂货抓起来沉塘!”;日本某知名企业家到省里考察投资环境了,“咱们得几辈子才能挣到人家那么多钱啊?”
在这些吵吵嚷嚷的声响中,冯斯渐渐睡去。
第二天醒来时,天已经大亮。村长家熬了玉米粥,他喝了一碗,带上照片出门。这一带山区的主要农作物是玉米和土豆,七月阳光毒辣,村民们仍旧早早下田喷洒农药,以防治近期传播得较凶的玉米螟。
冯斯转了一圈,惊奇地发现在田地里劳作的居然大多是青壮年劳力,这在如今的贫困山区十分少见。贫困山区往往是越种地越穷,有把力气的年轻人一般都会外出打工寻求机会,以至于留守的全是妇孺老人。但在这个村子里,年轻人却好像更情愿守着贫瘠的土地过穷日子。
好容易见到一个看起来有40多岁的中年农民,刚刚在地里喷完农药,坐在树荫下休息。冯斯走上前,和他打了个招呼,取出身上的照片,指着照片上的祖父问:“大叔,您见过这个人吗?”
中年农民瞥了一眼照片,面色一变,开口时声音略显慌张:“你问这个人干什么?”
“没什么,就是问问。您知道他吗?”
“不知道,不认识,没见过。”
中年农民连连摆手,但他实在不是一个擅长说谎的人,表情和眼神都已经出卖了内心。冯斯不动声色地走开,又问了几个上年纪的人,得到的回应差不多。
奇怪了,这些人明明就认识祖父,却偏偏要假装不认识,这是为什么呢?难道祖父在当地是一个连谈及都不能的禁忌人物吗?
看来需要改变策略了,冯斯想,继续拿着照片追问祖父是得不到答案的了。但是接下来能够采取什么策略,却实在让他有些茫然无措。他只能继续在村子里闲逛,无论怎样,观察一下地形也好。
这一逛,他又产生了新的困惑。按照网络上找到的旅游攻略,双萍山的景致一般,并没有太多值得一看的东西。但他走了这一圈,却发现附近的山山水水都别具风味,山峰虽然不高,但山势陡峭雄奇,而几条河流与山涧也是清澈透亮,沁人心脾,尤其是一个阳光下呈现出碧蓝色的深潭,隐隐有几分九寨沟五彩池的味道。
站在这个位于半山腰的蓝色深潭旁边,冯斯有些纳闷,这里的风景明明不错,所欠缺的无非是开发和包装。如果能把道路修整一下,好好开发旅游资源,这里的经济条件能改善很多,只是这些纯净无污染的自然风光,就足够让小清新们捧着自拍神器趋之若鹜了。但偏偏四合村的村民们没有任何动作,既不开发风景区,也不外出打工,就好像是非常适应这种贫困而半封闭的生活,甘心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全村只有两台电视机的日子,甚至连通车的公路都不修。那些低矮破旧的泥砖房,那些远离现代化的耕牛和农具,那些从几十年前遗留到现在的过时的标语,都在分明地诉说着时间的凝滞。仿佛和他在火车上的遭遇一样,时间在这个遥远的小山村也停滞了。
冯斯的身体忽然微微一颤,有些想通了其中的关窍。这个村子的麻木和封闭,或许是出自某种人为的安排,目的很有可能是掩藏某些东西。为了这些东西,他们不惜过着贫困的生活,可见所守护的东西有多么重要。假如他们想要掩盖的恰恰就是冯斯所寻找的,那么,联想到过去这些日子所遇到的那些狠角色……冷汗一下子冒了出来。
就在这时候,不远处的山道上传来石子儿滑落的声音,应该是有人朝这边走来了。一种奇特的预感,或者说直觉出现在脑海中,冯斯犹豫了一下,闪身躲到了潭边不远处的一块山石后面。
事实证明,这个英明的举动救了他的命。刚刚在岩石后面藏好,脚步声就已经靠近了,听声音有十个人左右。这一片杂乱的脚步声一直来到水潭边才停下来,接着一个有些耳熟的说话声响起来。
“刘老四不是说看到他朝这个方向走过来了吗?怎么不见了?”这个人说。
“鬼知道,刘老四眼睛生得斜,搞不好看错了。”另一个人搭腔说。
一行人在潭边转了一圈后,骂骂咧咧地离开了。冯斯从石头后面探出一点头来,看清楚了那个背影。没错,就是昨天晚上殴打哑巴女儿,而差点和他起冲突的那个中年男人,他的身边跟着八九个村民。这些人手里都拿着铁棍锄头之类的东西,多半不是为了跑到半山腰上来勤劳耕地的。
——十条大汉如果只是为了抓住冯斯一个人,是没有必要动用锄头铁棍的。他们显然连把冯斯抓起来的念头都没有,而是打算直接把他弄死!
虽然早就听说某些边远山区民风彪悍,把杀人不当回事,但如今亲身经历一回,冯斯还是禁不住一头的冷汗,心脏“怦怦”狂跳。等到那群人走远了,他慢慢挪出来,心里渐渐有了些眉目。
这些人如此穷凶极恶地扛起凶器就来找他,肯定不会是因为昨晚那场冲突,否则趁着月黑风高搞定他不是更方便?事实上,一直到今天自己来到田里晃悠的时候,都还没有人对他太在意,但几个小时之后就风云突变。
在此期间,自己只干了一件可能招致麻烦的事情:打听自己的祖父。
结论已经很清晰了:冯斯的祖父,在四合村里是一个不能提起的禁忌。这些人甚至连冯斯到底是什么人都不知道,也根本不想知道,一发现他在询问这个人,立即不分青红皂白地准备对他痛下杀手。
现在该怎么办?冯斯刹那感受到了一种孤立无援的惶恐。他不能再回村子了,只要出现在任何一个村民的视线里,都会遭遇灭顶之灾,但是出村只有一条路,大白天肯定是没法躲开旁人溜出去的。而他的衣服都还在村长家里,好在出门时把随身用品都背在了书包里,有一瓶水,一点儿零食,还有一个移动电源,能供手机多支撑几天。
想到这里,他连忙把手机掏出来,打算打110求助,但这个村子里手机信号很弱,在这一带找不到信号。冯斯骂了一句娘,重新回到岩石后面,靠着石壁开始思索对策。
到了这种时候,他忽然巴不得自己脑子里的肿瘤真的是一个附脑,自己能够像林静橦那样刀枪不入,或者能像俞翰那样力大无穷。但是被那么多人关注重视的自己,到现在还没有发现身上存在哪怕是一丁点儿与众不同的能力。他虽然有一些打架的经验,但要单枪匹马对付这一村里上百个青壮劳力,无异于飞蛾扑火。
从某种程度上说,他陷入了绝境,在这个半文明半野蛮的遥远山村里。他不是电影里左手刀右手枪的铁血英雄,也不是能飞天遁地的超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
这样的绝境,基本上就意味着死。
四
贵州西南,通往双萍山的公路。
前方出现了塌方,道路暂时中断,不过塌方并不严重,估计到第二天一早就能修通,所以被堵在路上的司机们也就只能骂上两句娘,然后凑在一起打牌打发时间。路边的乡民们倒是热情高涨,纷纷以高价兜售着开水、方便面、饼干等饮食,把趁火打劫的高贵品质发扬得淋漓尽致。
冯斯在时间停止时遇到的那个高瘦精干的男人,此刻就坐在一辆陈旧肮脏的北京吉普里,被堵在了路上。他似乎不太合群,没有下车四处乱转或是凑人玩牌,只是一个人靠在车窗上,半眯着眼睛,听着音乐。
“我愿逆流而上,依偎在她身旁……”邓丽君甜美婉转的嗓音从车窗里一直扩散出去,配合着身边乱糟糟尘土飞扬的场景,真是一幅典型的乡村公路图景。
“方便面要吗?”有人轻轻敲了敲车顶。
男人头也不抬地挥挥手示意不要,但紧跟着,大概是意识到这个卖方便面的人操的不是本地方言,而是纯正的普通话,他有些诧异地抬起头来。这一抬头,他陡然间目露凶光,就像是一头猎豹见到了狮子。但紧跟着,凶光隐去,他又恢复了常态。
“路晗衣,我们俩有日子没见了。”男人淡淡地说。
“梁野兄,你每次见到我就不能稍微亲热一点吗?”名叫路晗衣的俊美青年叹了一口气,“反正你杀不了我,我也杀不了你,不如开开心心地做朋友。”
“朋友?”梁野的眉毛微微一挑,“我没有朋友。”
他看了一眼路晗衣,又补充说:“即便有朋友,也不会是你。”
“你这么说真是让人伤心,”路晗衣微笑着,“我们俩打架打得你死我活是为了家族,但是在家族事务之外,未必不能做朋友嘛。”
梁野哼了一声,根本都懒得回答了。过了一会儿,他开口问道:“你到这里来,也是为了那个姓冯的小子吧?”
“还能为了什么?”路晗衣并不否认,“说起来,这个小子胆量倒是不小啊。身边的人随便哪个动一动手指头就能让他死一百次,他却偏偏一次次地削尖了脑袋非要往死路里钻。”
“他要是死了,你们是高兴呢,还是不高兴?”梁野问。
“说不上来,我相信你们也一样,”路晗衣说,“谁都知道这小子奇货可居,谁都想要得到他,但是同样的,谁都知道凭自己的能力可能根本无法驾驭他。他带来的,或许是前进的一大步,却也有可能是……毁灭性的灾难。”
“所以你这次来,是打算杀了他?”梁野问。
“不,我暂时不打算动他,我是来阻止你的。”路晗衣说。
“阻止我?”梁野的眉头微微一皱,“你觉得我想杀他?”
路晗衣摇摇头:“不,你想救他,事实上我也想。你我都清楚,他敢闯进这个村子,基本上是有去无回。但后来我改变了主意,想要把生和死的抉择留给他自己。”
梁野的眉头皱得更紧:“不会是为了那个虚无缥缈的命运之咒吧?你应该知道,我从来不相信什么天命。”
“命运这种东西,或许真的不存在,但披着命运旗号的理论却未必都是骗人的。”路晗衣说,“我一直在想,命运之咒的背后,可能掩藏着一些什么。对于天选者‘绝不干涉’的说法,或许理论是错误的,实质上却有潜在的正确性。”
“理论是错误的……实质上却有潜在的正确性……”梁野微微一怔。
“比如现代科学早就证实感冒无药可治,只能等待自愈,但为什么那么多人喝了根本不对症的草药之后,会觉得病况好转?”路晗衣敲敲自己的额头,“除了安慰剂效应之外,还因为他们喝汤药时就等于喝下去了大量的水。多喝水、多休息,都是有助于调动人体免疫力去对抗感冒病毒的。”
“你的意思是说,所谓命运之咒的说法其实是虚妄的,但对天选者绝不干涉,却可能暗合某些真正存在的规律?”梁野问。
“正解。”路晗衣打了个响指。
“为了这一丝潜在的正确性,你就宁可冒险吗?”梁野说,“如果他真的死了……”
“死了就死了呗,一定很重要吗?”路晗衣的笑容有些冷酷,“这么多个世代,每一个家族都在寻找天选者,为此耗费了那么多的资源和精力,也空耗了无穷的时间,真的值得吗?几千年前并没有天选者的存在,它还是被打败了,几千年后为什么不能重新再来一次?为什么要把希望寄托在一个浑浑噩噩的外人身上?”
“大概是因为,仅凭我们自己,或许真的没有希望吧。”梁野回答。他有意无意地解开了衬衫的两颗扣子,衬衫下厚实的胸肌上隐约可见一道长长的锯齿状伤口,呈现出令人触目惊心的深红色。
“这是那些玩意儿……给你留下的纪念?”路晗衣有些意外地看着这道伤口。
“17年前,我第一次执行压制任务的时候,”梁野说,“那时候你还是个小孩子吧。”
路晗衣笑了笑:“别倚老卖老了,那时候年纪小不代表我现在还不知道。17年前,最大的一次压制战役发生在青海吧?那一次你们家族距离最近。怎么样?和它交手有什么感觉?”
“你和我大大小小打过十多场,你应该知道,当我的狂暴之焰释放出来的时候,杀伤力有多大,”梁野双手交叉放在后脑勺上,似乎这样的姿势能让他回忆得更清楚,“但是我根本伤不到它的表皮。无须自夸,虽然我没有血统,是你们嘴里的……猴子,但却比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遗民都强,如果我和它这样一个小小的奴仆相比都是天差地远,其他人加在一起又有什么用呢?”
“我不喜欢猴子这个称呼,附脑究竟是由血统带来的,还是后天移植的,其实根本不重要。”路晗衣从鼻子里“哧”了一声。
“可惜的是,没有天选者,我们都只是三脚猫。”梁野说。
“既然这样,就更加不要冒险挑战命运之咒了。”路晗衣说,“别忘了,天选者只代表先天素质,并不能保证最终的结局。如果他变成一根废材,你再把他当宝贝也无济于事。”
梁野没有说话,目光中有些犹豫。路晗衣又说:“你见过那个姓冯的小子了吗?”
“算是见过一面,”梁野含含糊糊地说,似乎是不想把火车上的惊变讲出来,“胆子不小,头脑还将就,体魄在一般人里算好的,但不能和你我相比。总体而言,算是个比较优秀的普通人吧。真是挺奇怪的,历史上出现过的天选者,很少有他这样快20岁了附脑还没有发挥丝毫功用的。”
“所以,这不是更加说明了他的与众不同吗?”路晗衣趁热打铁,“用常规的方法去扶持他,或许是走不通的,过去的失败经验也说明了这一点,还不如让他自己去决定自己的生死。如果他死在这里,或许就说明他注定不是那个我们所期待的人,不如早早抛弃幻想。”
“你说的……也有点儿道理。”梁野终于点了点头。
第七章
坟
一
果然,全村的人都在寻找冯斯。
冯斯从山崖上望下去,村里人像分工默契的蚁群一样,开始分批搜寻他的下落。而唯一通往村外的路上,站了七八个人专门把守,他根本不可能从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溜出去。山间虽然广大,要藏起来不是难事,但就凭身上这瓶喝了一半的矿泉水和一丁点儿零食,能撑几天?更别提山区夜间骤降的温度了。
难道真要死在这儿?冯斯心里一阵阵发紧。他迅速地判断形势,发现自己只有两个办法可以试试:第一个法子是从山上翻越出去,这当然是极冒险的一个方法。此处山势陡峭,自己又没有专业的登山工具,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摔得粉身碎骨,然后在新闻里留下只言片语《北京一大学生违规穿越景区不慎坠崖身亡》,供网民们嘲笑鞭挞“又死了一个傻逼”。第二个法子是投降,赶在对方杀死自己之前,大声说出自己的身份。虽然这个模糊不清的身份很难用三言两语说清楚,毕竟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真相,但一旦说明了,村民们的态度很有可能发生转变。到现在为止,自己已经遭遇了好几拨不同的人群,这些人都对自己感兴趣,但没有任何人试图杀他,这说明他大概是有点用的。
但是这个办法也没有退路可言了。这些村民会因为觉得他有用而饶过他的命,这只是一种推测,万一这帮人和之前那些截然相反,反而觉得必须将他除之而后快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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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想去,突然第三种方法从脑子里蹦了出来。坐以待毙不是办法,要不然——主动出击?这帮人一味地在山野里搜寻,那是断定自己一定会躲得离他们远远的。假如反其道而行之,想法子找到一个落单的村民,袭击并胁迫他,先在他家里躲起来,说不定反倒可行。一来解决了最要紧的生存问题,二来所谓灯下黑就是这个道理,村民们大肆搜索之余,却未必会想到要找的人就躲在他们内部。
那就当一个犯罪分子吧,冯斯捏紧了拳头,下定了决心。
他耐心地躲藏在半山腰,其间机敏地躲过了两拨搜查,也吃光了剩余的食物,好在本地的山泉水清澈干净,喝下去暂时没有拉肚子的迹象。太阳慢慢西沉后,借着夜色的掩护,他开始小心翼翼地往山下走。然而走出去没有多远,他就发现有一个黑影朝着山上摸索过来。
这是一个落单的村民吗?冯斯心里暗喜。他自忖以自己的打架本领,制伏一个人应该不难,何况这个黑影看上去身量不大。他慢慢缩身在一棵大树后面,手里握住一块鹅卵石,准备等这个黑影靠近后就猛冲上去偷袭。但天不遂人愿,眼看来人就要靠近了,竟然停住了脚步。
活见鬼!冯斯在心里骂了一句娘。大哥,拜托你再往前走十米好不好?只需要多走十米,我就能跳出来一个大步跑到你身边,赏你一记鹅卵石。但现在这个距离实在太远,肯定会被发现的,到时候他只需要及时地大叫一声,冯斯就完蛋了。
正在心焦时,那个黑影却做出了一个让他意想不到的举动。他忽然发出了一阵奇怪的声响,就像是在吹笛子,但又比笛子粗糙得多;像是在吹哨,但声音远不如哨子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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