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1 / 1)
“哎,你说小顾这次回来,会有什么事?”陆慧琴端了一杯水给正在看报的钟余建,看他不回答,直接把报纸拿走:“哎我说,跟你说话呐。”
“听见了,”钟余建把老花镜摘下,看了一眼一脸深思担忧的妻子:“我说老太婆,小顾回来不是好事吗?你这是什么表情?”
“我表情哪里不好了?”陆慧琴没好气地瞪老伴:“你呀,什么都不关心。你知不知道今天你家闺女直接把小顾拉来当男朋友了?”
“这还不是被你逼的,”钟余建抢过报纸,又哼了一声。他老钟家的子女一点都不差,愁什么嫁不出去:“这下你心里舒服了?你那兄弟姐妹面前有面子了?”
“哎哎哎,你今天吃火炮啦?这么冲。我还不是为了小筝啊?二十八岁的老姑娘了,你说身边连个男人都没有,多介绍几个有错了?认识要一段时间,对上眼要一段时间,谈恋爱要一段时间,谈婚论嫁要一段时间,三十岁能结婚就不错了!能不急吗?”
“是啊,你急,急得你闺女给你弄个假女婿出来,我看你最后怎么交代。”钟余建的脾气,最讨厌这种要面子的谎言,也幸好这是顾泠澜,要换了别人,他走就把钟筝揍一顿了。
“哎,你说,最后会不会假戏真做?”陆慧琴眉头紧皱。
“那不刚好?你如意了?”钟余建重新摊开报纸。
“那不行。”陆慧琴正色,捧着茶杯细细思索:“小筝那丫头几斤几两我还不知道?顾家家门太深,她进去,就这脾气这德性,以后受欺负呢。”
“你想的也太远了吧?”钟余建心里也同意老伴这样的猜测,可是事情哪里会发展到那一步。“小顾这孩子人不错的,两个人真要有什么,那也是我们家小筝高攀了。”
“什么高攀,我们家小筝哪里差了?至少健健康康的。小顾那孩子,人是不错,可是身子骨太差了,而且他那病,也不知道是不是遗传。”陆慧琴一想到今天两人手挽手的画面,心头的担忧就挥之不去。
“人家家里都健健康康的,你瞎说什么呢。”
“希望如此。”陆慧琴的心里依旧放心不下,她心中总觉得顾泠澜对钟筝不一般,只希望,一切都会朝好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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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回来就好
对顾泠澜来说,一天的时间其实很容易打发。街头随意漫步,见证这七年城市的变化,将它与记忆重合。重回了一些当初对自己有记忆的地方,比如外祖父外祖母的老宅,慢慢回味过往的时光。然后还有很重要的,为钟父钟母已经钟晟置办见面礼。
这倒是让他废了不少的脑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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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普通,显示不出自己的心意;太隆重,又有点刻意,也怕钟父钟母推辞。到最后,最终为钟父买了一款皮带,为钟母买了一条丝巾,为钟晟买了一只签字笔,而钟筝的礼物,是他从美国带回来的一条项链。
顾泠澜自己也不得不承认,礼物很没创意。
钟筝下了班,风风火火赶到酒店接人。顾泠澜看着她一身牛仔裤t恤的打扮,觉得这才是熟悉的她,过去和现在,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而缺失的七年时光,好像一场梦境。
“我怎么觉得你这么紧张?”钟筝看着顾泠澜的神情,还有开车时紧绷的姿态,忍不住好奇地问:“叫你吃个饭而已,又不是鸿门宴。”
“我有吗?”顾泠澜苦笑,以前去钟筝家就跟邻居串门儿似的,现在不自觉有点陌生的担忧。
“有,大大的有。”钟筝拍了拍他的肩膀,调笑道:“小伙子放松点嘛,我爸妈可是很记挂你的。”
车子一直开到家门口,年过半百的钟余建,已经背着手在门口溜达等候。顾泠澜停好车,本来已经绽出的笑容,莫名间多了一丝动容。
想起那些日子,寡言又古板的师父,认真有耐心地一点点教导他,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不断针对他的体质调整。想起他发病的时候,打不到车,师父背着他一路直奔医院,那宽厚又温暖的后背。想起每个上学的周一,师父都会让师母煨好最纯正的药膳,然后他自己用保温桶盛着送到学校传达室,一送就是十年。想起很多很多细节,那些小小的温暖都聚集在他的心里,让他的心火一直没有熄灭。或许在自家人眼中,师父不过是聘请来的一个家教老师,而在他心里,师父一家是他最缺失家庭关爱的最好慰藉,而钟筝,是他灰暗人生中一抹最亮的色彩。
“师父。”顾泠澜规规矩矩地行礼。和其他训练班的学生不同,顾泠澜在钟余建这里,是真真正正拜过师地。钟家以前也算是个武学世家,只是一代代传下来,越来越式微。顾泠澜是钟余建唯一的徒弟,还是不能传授衣钵的那种,而钟晟对武学兴趣不大,这一脉,到钟余建这里,基本就断了。
“来了啊。”钟余建淡淡地说。
“哎哟老爸,装什么世外高人啊,快把眼泪水擦擦。”钟筝才不会给老爸留面子,笑嘻嘻地递了一张纸巾过去。
“你个死丫头,”钟余建被戳穿,有点恼羞成怒,刚刚涌上心头的那些情绪,一下子就被赶跑了。他扶着顾泠澜的肩膀,从头将他看到脚,最终大力地点点头:“不错,气色不错。”
顾泠澜这孩子,聪明有礼,尊师重道,一向深得他喜欢。眼看着在死亡线上挣扎回来的徒弟,饶是心志坚定如钟余建,也难免感伤。
“小顾来啦?快进来!”陆慧芹也从室内快步走出来,除了担忧他和闺女的一点小问题,陆慧芹也是真心对待顾泠澜,特别是一想到他的身体状况,心就更加柔软。
“师母,”顾泠澜又是一个鞠躬:“我回来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还不快进来坐!”
进客厅刚坐下,钟晟也从楼下下来。昨天已经见过面,今天再见,倒也不是太惊讶。钟筝和陆慧芹两个人准备晚饭,而三个大男人,则在餐桌上开始聊聊天。
“泠澜哥,昨儿你可给我妈长脸了,你看今天,准备的全是你爱吃的。”钟晟笑嘻嘻的调侃。
“你这孩子,胡说八道什么!”陆母脸色尴尬。
“嘿嘿,老妈你别过河拆桥啊,你昨晚上脸色可不这样。”钟晟才不管陆慧芹的眼色,没大没小是家庭其乐融融的一种方式。
“臭小子!再多嘴,以后别回家吃饭了!”陆母啐他。
“嘿,我不回家吃饭,你和老爸别寂寞啊,你不知道,我们员工餐厅还是很不错的。比不上谷歌,肯定也比你们学校好。”
“就你和小宋那工地?能有好吃的?”陆母明显不相信。
“我们办公不是在工地好不好!”钟晟大叫为自己证明清白。
顾泠澜想起钟筝姐弟还有宋宸灏兄弟之间的关系,想到或许可以慢慢帮他们调解一下:“小筝,晟儿,明天我约了宋宸灏一起吃饭,一起去怎么样?”
“不要!”来自钟筝。
“好!”来自钟晟。
“小顾,你认识晟儿他们老板?”陆母很惊讶地问。
“嗯,我们是高中同学,关系不错。”顾泠澜老实回答。
“这么巧啊,真是有缘分。”陆母想着晟儿和烨子的关系,又想着烨子和宋宸灏的关系,觉得好像不是太牢靠,但如果加上顾泠澜的关系,那以后儿子在万隆,关系应该更稳固吧?“你们都是年轻人,确实应该多聚聚!明儿一起去热闹热闹也好。”
“妈!”钟筝抗议。
话还没说完,陆母一锤定音:“叫你去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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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上架!明天上架!明天上架!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具体时间要等编辑通知,所以应该不会九点那么早准时更新。亲爱的们,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啊……哈哈,为了庆祝上架,明儿特意提前安排了男一男二女一的大会场。要不要给泠澜小美人吃点豆腐,给宋大少下点猛料呢?
☆、101 三角关系(上架求订阅)
温馨的一段晚餐,有欢笑,有回忆,有泪光。一直到晚上九点,顾泠澜才起身告辞,他知道钟余建有早睡的习惯,体贴地不多打搅。
钟筝自告奋勇要送他一程,顾泠澜今天还没好好跟她独处过,心下也有点不舍,就没推辞。两个人开着车驶过龙吟大道,顾泠澜望着隐匿在夜色中的远山,忽然回头:“丫头,还记不记得你带我第一次训练在哪儿?”
“我又没老年痴呆,当然记得,”钟筝闻言,脸上的笑容变得诡异,别说现在就靠近事发地,实在那情景还历历在目:“有人觉得自己很厉害,非要逞强,拦都拦不住,结果不到一半就瘫了。”
“我是病人好不好!”顾泠澜说的理直气壮,想起当初的固执和好胜,也不禁笑了,那时候觉得很窘迫的事情,在今天看来是少年的回忆:“我们去溜达一圈怎么样?”
“现在?”钟筝降低了车速,狐疑。“这大晚上的,你不害怕?”
“有你这么厉害的警花在身边,我怕什么?”顾泠澜嘴角勾起一抹夸张的笑容:“或者,你是怕我?”
“切,怕你个头,”经过警队这么多兄弟们的熏陶和锻炼,钟筝对于好哥们好基友之间的玩笑,段位已经很高:“倒是你,泠澜小美人,嘿嘿,不要害怕哦,这荒山野岭,到时候万一出现一头什么小野狼,不管是觊觎你的美色还是细皮嫩肉,那可是叫破喉咙也没人理你的。”
“如果你是那头小野狼,我会洗干净等你的。”顾泠澜的玩笑也越过了当初的界限。他不希望跟钟筝之间,一辈子都是兄妹之情,他想要更进一步,他想要改变,一点一点。
只是,钟筝也早不是当日啥都不懂的懵懂少女,身在公安局这个与社会渣滓败类斗争在第一线的大熔炉,她在这些方面的见识和承受力,早就已经超过旁人,只要不是真正涉及到“实际行动”,荤段子或者玩笑话已经挑战不了她的神经。更何况,对她而言,顾泠澜就是好哥们好基友,比警队那些弟兄们的感情更深,更加可以无所顾忌。
“嘿嘿,那等你养养胖,就给我好好打打牙祭。”钟筝顺手捏了捏顾泠澜的手臂:“家族遗传,我还是比较喜欢肥肉相间的红烧肉啊。”
“胖死你,”顾泠澜笑骂:“对了,现在还有锻炼的习惯吗?”他这身板,确实要好好练练了,便瘦弱,如何能保护她——好吧,虽然肯定她是不需要的,但不能妨碍一个男人的自尊心。
“有啊,生命在于运动,不动怎么行。”钟筝说的理所当然。体能训练不止是她作为警察尽责保命的需要,也早就已经变成她骨子里根深蒂固的一种习惯。
“哪个武术馆或者健身房?带我?”
“哈哈,局里面警体训练中心,来不来?”钟筝哈哈笑:“现在时间不固定,在局里最方便了,那些设备,也只能勉强用用。”
顾泠澜哦了一句,这样的话,想要和她一起锻炼的念头,就行不通了。
“你马上住临湖尚郡?我给你介绍个地儿,就我爸以前那个同事,李叔,他开了一家健身馆,就在那一区,不大,不过挺专业的。”钟筝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起顾泠澜话中的意思,讪讪然。
“那我还不如去师父那儿。”
“我爸现在只带儿童训练班,你超龄了。”
“我们关系这么好,就不能通融一下?”
“哦,可以,我去问问,心智停留在儿童的行不行。”
“死丫头……”
嬉笑声中,车子停在了岚山西入口。这几年,政府大力开发便民为民措施,公园之类的基本都已经免费对市民开放。这个时间点,岚山绿道还有不少散步或者健步行的人,倒不算冷清。
顾泠澜和钟筝并肩慢慢走着,故地重游,少不得又是回忆一番。
“当初你差不多也就到这儿吧,”钟筝用力踩踩脚下的地方,插着腰,眉眼带笑。
“哪有这么差,好歹还再往前五百米吧。”顾泠澜假装不服气。
“好好好,就算再五百米,有差别吗?”
“怎么没有,好歹多了五分之一呢。”顾泠澜想起当初,好玩又好笑:“而且当初要不是你拦着,我肯定能跑完五公里。”
“拜托!你当时脸色都发紫呼吸困难,我要不拦着你,你说不定就gameover了,还不快谢谢我的救命之恩。”
“好好好,大恩不言谢,我以身相许好不好?”
“嘿嘿,可以考虑啊!”钟筝的脚步轻快,和顾泠澜在一起,她的心也回到了那些时光。“大岚山的绿道软又平呀,泠澜美又甜呀。这一个美人辫子长呀,两颗眼睛真漂亮!如果你要嫁人,不要嫁给别人,一定要嫁给我,带著你的嫁妆,领著你的兄弟,跟著那马车来……”
虽然内容他很喜欢,可是看着钟筝蹦蹦跳跳新疆舞故意在他面前搞笑,顾泠澜只能笑骂:“难听死了,跟以前一样没有音乐细胞。”
“是你自己欣赏无能!”钟筝吐舌头做鬼脸,和顾泠澜在一起,仿佛回到了那些无忧无虑的时光。“你唱歌也好不到哪里去!”
“比你好一点行不行?”顾泠澜微囧,人家都道豪门贵公子,特别是他这样充满“艺术”气息的,必然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可是他哪里有时间去钻研这些东西,看书倒是不少,所以只能说,鉴赏能力不错,动手能力不咋的。
“哈哈,哪天我们去唱歌怎么样,比一比啊!”钟筝想起自己很久没有去k歌了。
“行啊,我会记得少吃点东西的。”顾泠澜笑着损她。
“切!”
并肩而行,不远不近的距离,或是嬉笑打骂,或是沉默安静,不管哪一种,都让心宁静安然。如果回不去过往,期待能够留住此刻。
漫步至山间,虽然四处望去皆是高大的山影,不过地灯点亮的道路上,前后依旧有影影绰绰,不会觉得害怕。山风微凉,深呼吸,满腹间都是属于树叶的清香,让人清明。
“冷不冷?”钟筝侧头看着顾泠澜,小样耍帅呢吧,就穿着一件衬衫,也不知道身子骨承不承受得住。
顾泠澜双手抱胸,弱不禁风状:“我要说冷你也没衣服脱给我穿啊。”
“去你的,去了腐朽的资本主义,果然思想都不健康了。”钟筝凶巴巴教育他,念头忽然一转,又神神秘秘:“唉,顾泠澜,你说,你这不是换了心嘛,有没有书里那种隐隐约约的超能力或者第六感产生?有没有觉得身上多了别人的记忆或者感觉之类?”
顾泠澜没好气地敲了她一个毛栗子:“你做警察的,不是唯物主义吗?扯这些有的没的干嘛?”话虽说着,他自己倒是也忍不住仔细想了一下,好像也没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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