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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少女的别扭,他并没有太放在心上,在他看来,她不过如以前一般同他闹着别扭罢了,只不过这一次的怄气太过长久了一点,可是自己对她的疼爱,她终是会明白的。
就在他以为一切尽在掌握,从此可以高枕无忧时,事情却未向他所预想的那样进行。
莘奴此时已经不单是不信任他,简直便当他是杀父仇人,每次见面都是毫不掩饰地用满是杀气的眼神望着他。王诩心知缘由所在,有些后悔当初没有及早将那些敌视自己之人赶出谷去,居然让他们将自己的奴儿给蛊惑住了,而莘子最后一次的喝骂在奴儿眼中又成了自己夺取鬼谷的最佳诠释。
王诩虽然知道症结所在,但既然不能据实相告,一时也没有太好的办法改变这个执拗小儿的想法,只能听之任之,以后再慢慢扭转便是了。而对莘奴的照顾,王诩自是比莘子周到许多,吃穿用度皆是大有提高了。
可是依然像以前,王诩的不能总是围着那总是哭闹不休的少女行事,有做不完的繁务等着他。莘子当初教学的学生虽然学才无碍,但是大都不熟悉政务,而他要深入诸国朝堂,改变现状,手中却是几无可用之人。所以,他一方面自己博览群书,冥思苦想统一之策,一方面变革教学,设立诡辩,算数,商道,大力培养熟悉政务庶务的学生。
新召入谷中的学生中有个名为孙伯的,很是乖巧能干,可惜性格过于温顺,纵然学会治世之才,怕是也无法在波谲云诡的朝堂之上安身保命,这点上比起和他同时入谷求学的白圭,庞涓,孙膑之流却是远远不及了。
初时,谷中缺少人手,是以弟子往往兼而当差,那孙伯也是如此在厨下帮工,负责众弟子的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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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诩原本准备将他培养成如莘子般的名士,用来推广自己的学说。
初时,谷中缺少人手,是以弟子往往兼而当差,那孙伯也是如此在厨下帮工,负责众弟子的饮食。
那时回想起来,他对莘奴的看顾真是有些疏漏,也不只那孙伯怎么的,揽得了为莘奴送饭的差事。
这时莘奴已经渐渐长出少女的样子,美丽得无法置信,孙伯一见莘奴便惊为天人,早就将恩师言明不准随意出入后宅的吩咐抛到九霄云外,每日里只顾着给她带些好吃食,多说上一会话。
莘奴这时正为父母相继离世,自己被王诩迷惑而心伤不已,有了一个同龄的青年说话,倒也渐渐摆脱了以前厌世的心情。孙博长相比起普通人来说倒是眉清目秀,但是与王诩那妖孽般的容貌便是天上地下之别了。而莘奴心伤王诩,觉得凡是容貌俊美得不像话的俱不是好人,反倒孙博这样长相周正的才是正人君子。
孙博心神早已为莘奴所夺,而莘奴也慢慢视他为友。莘奴心知在鬼谷之中无法对抗王诩,她知道当今魏王的夫人乃是自己的姨娘,便起了逃离鬼谷,投奔姨娘的心思。孙博知道了,便主动要帮助莘奴逃出鬼谷。
可惜孙博空有雄心,却无实才,两人还未逃出鬼谷,便被王诩知道,抓了回来。
当王诩听宛媪说莘奴居然如她的母亲和莘子一般与人私奔,而私奔之人还是自己门下的学生孙伯时,喜怒从不形于色的他将屋内的床榻桌罐俱都打碎,然后无度狂饮直到酩酊大醉……
那是自从爱犬阿育去世后,他第一次这般的失控,那心里似乎是被人狠狠的剜了一般……
随后的混乱,便是如被猛兽利爪撕扯过一般,混乱而不清晰。唯有耳边一声声的“王诩,我恨你!”逼真而又不可回避,只一声声地在耳边重复着。
南柯一梦,也终是有醒了的时候,梦境里最后时候的种种不堪,是王诩做梦时都不愿再重新经历的。
此时外面天色微亮,还没有全白,被窝里温暖而舒适,小巧绵软的身子正倚靠在自己的怀中,呼吸绵长而均匀地酣睡着……
王诩伸出长指,微微撩开了床的帷幔,可以清楚地看到女子的面容恬静而又安然。
一时间,他竟是恍惚觉得,自己似乎还没有醒,此时才是甜美的如同梦境一般。他的小奴儿竟是这般的乖巧可人……
一时忍不住,便欺身上前亲吻着安睡美人的樱唇和娇嫩的脸颊。
这般蜻蜓点水,惹来美人不满地嘀咕,然后一转身,便更加努力地望他的怀里钻,早起的男人是禁受不住撩拨得,满怀的软语,岂能无所为?
作者有话要说: 今晨五点起来敲文,手慢了点,现在才贴上,狂仔本文开文以来自认为勤勉,所有的个人闲暇几乎都用在敲文上,不知文下一负分留言“放屁”从何而来?
第197章
这般蜻蜓点水,惹来美人不满地嘀咕,然后一转身,便更加努力地望他的怀里钻,早起的男人是禁受不住撩拨得,满怀的软语,岂能无所为?
莘奴睡得正香,却不想被人搅合醒来,半睁开眼,挣扎了几次,可是几次无果,像放在砧板上的小鱼被理顺得服帖之后,便任由这男人料理了。
很快,这尾小鱼便被撩拨得如同在温吞的泉水中滋润沐浴,轻轻地张着小口,微微地喘息,最后,一双鲜嫩的小脚只能拼命地与男子的长腿缠绕在一处,再也密不可分……
王诩在老家逗留的也是甚久,命人将老宅修缮巩固了一番,才带着莘奴回转了鬼谷。
王诩虽然有心让莘奴去大梁见见她的父亲,既然莘奴不愿他也就不再开口。毕竟魏王病重,谁会继任尚未确定,现在的大梁乃是个是非之地,既然心肝肝的宝贝不愿,他也不想莘奴主动去找麻烦。
再次回到鬼谷,莘奴心情与以往截然不同。以前每次出谷,她盼望的都是再也不用回来。而此时再回到谷中,那一草一木看上去都是分外的熟悉,感觉到异常的亲切。以前,她与王诩是分住在两处,虽然有时一屋同眠,可是毕竟二人的寝室不在一个房间。如今她已是名正言顺的鬼谷夫人,自然要与王诩同一屋室。
而卧房的另一旁又辟了一间屋室作为了女儿的卧房。
小猴长得很快,现在已经能满地爬来爬去了,最近又新学了个把戏,喜欢看见爹爹来到了时候学羊的咩咩叫。
所以当王诩与谷中的弟子们饮了新年的祭酒后,刚一踏入女儿的房间,便看见肉滚滚的女儿身着一件缀了兔毛领子的小白袄,一路摇摇晃晃地从铺垫在地上的软毛垫子上滚爬了过来,仰着肥嘟嘟的脸蛋,冲着爹爹咧着小嘴笑,然后便吐着泡泡“咩咩”的叫。
乍一看,还真似一只肥肥的小羊羔。
王诩见了这情形,微微叹了口气,弯腰将这滚圆的一团抱在了怀里,轻轻捏着她的小脸蛋道:“竟是随了你的娘亲,这般的贪嘴,下次若想食肉了,岂不是要学虎叫了?”
原来谷内新近的弟子中,有从南方远路而来,特意给恩师带来的特产名曰“柘”,此物外形如竹,颜色呈紫皮状,若是剥去了青紫色的外皮,则露出里面的白肉,可是那肉入口多汁甘美,却是嚼不烂的,品尽了汁水,只能将发干的果肉吐出。
那日王诩带着小猴去看后宅里养的小羊,随便取了一节甘蔗逗弄小猴。
小婴孩也只是会伸舌舔,却是一时得了趣,那甜美的滋味逗得她的两只圆滚滚的大眼都冒着水光。
谁知爹爹在她舔得正得趣的时候,却顺手将那截甘蔗扔进了羊圈里,一时间羊儿可算是得了美味,吃得咩咩直叫。
王诩本来是想,女儿又嚼不动这硬硬的果肉,不过是给她尝些滋味吧,他又不想捡女儿全是湿漉漉口水的狗儿剩,就便宜了那羊。
可小儿在爹爹怀里急得不停蠕动,只能看着那羊嚼得起劲儿,最后不知怎么的,竟然是瞪圆了眼儿学会了咩咩叫,指望着自己的声音能比那羊圈里的更甜美些,博得爹爹的欢心,好换得甜甜的小零嘴。
如今已经过了一日,小娃儿竟然还没有忘了这一节,叫得王诩直觉自己是掉入了羊圈之中。
莘奴也是在夫君的嘴里知道了女儿怪叫的典故,看她在王诩的怀里奶声奶气地学叫,也是又好气又好笑,坐在软榻上道:“别人的孩儿都是先学叫爹娘,我们家的女儿可真是好,竟是先学了羊叫,你这教坏孩儿的,怎么又怪到我的头上?”
王诩将女儿重新放回到了软垫上,似笑非笑地看着披散着长发的美丽女人道:“见了心喜的吃食,便不管不顾,不像了你还是随了谁?”
莘奴关于吃食失节的往事简直是罄竹难书,一时间还真不好跟当年的事主一一对峙。
只能微微鼓起了腮帮道:“再提便跟你翻脸!”
王诩是爱极了他的小奴气急了的模样,情不自禁地俯身过去,在她的额头上轻轻地印下一吻,这般轻吻,竟似与亲吻女儿无疑。
可是他这般突然而至的亲昵却叫已为人母的莘奴脸颊微微泛红。算一算,她与此时温柔望着自己的男人已经相识数载,可是二人却是先生子,后成亲,又是经历了一番波折之后,才回到了男女最初相爱时的本真。
所以,每次被王诩的深眸凝望时,她总是会如同与英俊少年的初逢的含羞少女一般,有种脸红心悸之感,竟是有种说不出的愉悦在心头萦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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