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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便只有庶民,清苦的人家里,当娘的才会亲力亲为地喂养罢了。
所以当莘奴冲着他发了一顿脾气后,王诩又有那种看着不懂事的孩童的眼神回望着莘奴,慢慢道:“你这女子,越发的不讲道理,可真是我先前不知,将你惯坏了吗?”
莘奴一时也不想跟这位天上地下唯他独尊的男子废话,只冷然道:“我便是不喜她的口里塞入别人的事物,你若喜欢自去采撷天下红花嫩蕊,我的女儿便只能吃我一人的奶水!”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说件事儿,首先谢谢大家的厚爱,经常向亲友推荐狂仔的文文。但是希望亲们能尽量不要在他人的文下推荐狂仔的文文,更不要以比较的形式来推荐,因为这样及其容易造成不必要的误解与纷争。
毕竟大家看文图的是看文的清净与舒爽,一本对心的小说,只需一杯甜饮,一段音乐和怡人的阳光便足够。打口水仗什么的,真不是看文的良伴。
而且晋江百花争艳,每个写手都有自己的特长与动人之处,一人不欣赏,不代表别人不感动。所以若是有人在狂仔文下推荐其他写手大大的文,狂仔表示欢迎,但是还是请不要以比较的形式推荐。毕竟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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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这一句说出去,王诩倒似被人堵了满嘴的红花嫩蕊一般,一口气生生憋住却是一时难以说出话来。就在莘奴以为他会寒颤着脸,勃然大怒时,王诩却冷漠地道:“你说得在理,尽随你意吧。”说完便转身拂袖而去。
看着男人略显僵硬的背影,莘奴一时绞着衣袖,倒是略后悔自己方才不加思索之言。其实冷静下来,她何尝不知王诩这一番安排虽然独断了些,却是好意。在这旅途之上,妹妹夜半,她总是被小儿啼哭惊醒,可每次还没起身,孩儿便被男人抱起,她只需依偎在温暖的被窝里喂着孩儿,往往是她闭眼睡着,小猴也铺在她胸前睡着。母女二人睡成一团时,是男人将孩儿抱起,放在暖篮里。然后再将她的衣襟合拢,被子盖严。至于夜半换尿布之类的事情,更是不劳她费神。早在婴儿发出第一声啼哭时,男人便起身替小娃儿换好尿布了,保证第二天睡起时那小屁屁也是干爽一片。
不得不说,这一路虽然舟车劳顿,却也是她自孩儿降生下来最轻松的一段日子。
可是自己在别人眼中是个还算讲理而沉静的女子,却在王诩面前屡屡破功,脾气总是按捺不住。他可真是自己此生的劫数,躲不掉的沟坎……
心内虽然这般想着,莘奴还是回到了奶娘的房间,将熟睡的娃儿抱起准备回了自己房间。那奶娘一时也不敢阻拦,只是弓下身向莘奴施礼,小心翼翼道:“家主说在旅途上替小娇娥换换尿布时发现小儿的身上略起了些湿疹,应是平日被子盖得太严的缘故。家主替小娇娥调配了涂抹的药泥,只是要每隔两个时辰涂抹一层,所以姬看是不是将小娇娥放在奴婢这里,免得夜里烦扰了您的安寝。”
莘奴这般一听,赶紧坐在了一旁的床榻上,低头解开了婴孩的襁褓。果然婴孩的后背和腿根处起了些细细的红疹。这么一看,自责之心顿起,她怎么没有发现孩子的身上竟是长出了这等东西?
不过在娘娘看来,这也怨不得莘奴,她毕竟初为人母,自己也不过是年方十九的少女罢了。身边也从无婴儿,哪里懂得照顾孩子的机关呢?
莘奴也是深深体悟到了自己做母亲的亏欠,这也是一门要向人学的技艺,若是有个年长而又经验的奶娘在身旁,才是对孩儿最得宜不过的了,于是她想了想,又把婴儿放到摇篮里,对奶娘问道:“不知你怎么称呼?”
那女子连忙跪地答道:“奴家的丈夫姓田,姬只需唤我田氏即可,我已生养两子,哺育婴孩也算有些经验,请姬放心调养身体,我自会用心照顾好小娇娥。”
当莘奴从奶娘的房间走出来时,心中的那一点怒火已经烟消云散。
可是就算没有孩儿的搅闹,莘奴一时也是睡意全无。这边城的小宅院落不大,想要找寻王诩的身影也不难,她转了一圈,便在小书房里找到了他。
他正在捣药,面前摆满了大小药罐,屋内也弥散着草药特有的清香。
“你怎么不同我讲,孩儿生了湿疹?”莘奴想了半天,却实在想不出什么温婉的开场来化解两人之间的尴尬。
王诩头也不抬地道:“怕你担心,湿疹也算不得什么大毛病,涂抹几天就能见好了。”
莘奴的头微微的低下,再不知该如何同王诩讲。这便是王诩了,他的柔情永远包裹在一层坚硬布满尖刺的硬壳里,若是被那坚硬冰冷而丑陋的外表吓退,那便不能察觉到硬壳下包裹的柔软。
那熟悉的草药味,曾经是莘奴在成长时经常嗅闻到的。少年时的王诩就在摸索着在一次次给她配药中积累了神乎其技的医术。
如今再嗅闻到这药香,他却是在给他们二人的女儿配药……有那么一刻,莘奴心内生出的是从来没有过的后悔——王诩会是最慈爱的父亲,作为他的女儿本来是应该受到父亲无边的宠爱的,可是自己到底是剥夺了女儿在父亲身旁成长的机会,这一点上,她是对王诩和女儿都有亏欠的。
可是如今再言后悔,也是于事无补,毕竟自己已经与他和离,而他也要迎娶秦国贵女,想必他的一番柔情自不会再有人辜负……
王诩已经停止了捣药,微微抬眼扫向了立在门口的莘奴,对于这个女子,他实在是太熟悉不过,以至于可以从她的细微神态里尽是猜出她心内所想,
她现在就这么略显尴尬地立在门口,下意思地用手抠着一旁桌子的桌面,一下下的,甚是起劲儿,若是再不出声,只怕这个女子是要将桌面抠出个大窟窿来……
想到这,他终于放下手里的药杵,说道:“这里是有许多胡族,今天是他们的乌檀节,到了晚上最热闹,要不要去看看?”
这胡族中当时犬戎最多,这时顽劣而毫不开化的民族。在她小时,就曾经多次被王诩戏言为小犬戎。而姜云君曾经的西域之旅有见证了这个中原人视为虎狼之族的另一面,不禁也让莘奴生出了好奇。
而且王诩难得的主动示好,她直觉上不想反驳,加之孩儿夜里有人照顾,出去游玩一番也不碍事。当下便点了点头,同意了王诩的邀约。
晚上的出行时,莘奴并没有去穿厚重繁琐的深衣,而是选择了一套改良的胡服射装。收紧的裤腿和袖口颇为利落,在外面披上了雪白貂绒的斗篷再戴上同样毛色的胡帽,乍一看,还真是个胡族的小公主呢!
不过幸好这是黑夜,无边的暮色倒是遮盖住了她的绝世美貌,斗篷领口一圈丰厚的绒毛也遮盖住了她的小半边脸儿。所以就算王诩并没有坐上马车,而是拥着她上了一匹高头大马,也不用担心旁人会窥见她的容貌。
而王诩也是一身胡服,高大的身材被黑色的猎装衬得更添英武之气,他的长发并没有束在发冠里,而是如胡人一般披散在了脑后,只用一根鹿皮绳串起一枚碧玉绑缚在了额前,乍一看,竟是透着一股野蛮的英俊,叫人看了他,一时都移不开眼。
王诩并没有带太多的侍卫,身边也只跟着子虎与两个侍卫,也是一同骑马前行。
待得出了小城,来到了郊外,远远的,就听到了游牧一族特有的悠扬而浑厚的歌声。
莘奴虽然喜欢读各地的轶事野史,可是对乌檀节却从来都没有听闻过。
因为无论哪本书籍上,对于犬戎等胡族的记载都是少之又少的。这是中原的礼仪之邦对于蛮化不不开教民族天生的鄙视。
就算这犬戎族当初破了西周的京城,害的周王室四处奔逃,也不能取而代之的真正缘由也在于此。没有足以威慑四方的德行,更没有丰饶的粮仓,虽然一时击败了羸弱的王室,也难以震慑四方的诸侯,所以当初犬戎将周幽王杀害,又将镐京洗劫一空后,便又推回到了自己的蛮荒之地。
有段时间,至今中原百姓也是闻犬戎色变的,视这异族为洪水猛兽一般。像这等小镇上,能与犬戎等胡族和平相处的景象其实也并不多见。
待得走得近了,坐在王诩身前的莘奴,用手推了推,遮住了自己眼儿的帽子,好奇地张望着远处。
只见那里点燃着几堆篝火,一群犬戎男女正围绕着篝火载歌载舞。
而在他们之旁,则爬伏着十几只似狼而非狼的动物。浑身雪白的皮毛,眼里闪现的是恶狼一般幽深的蓝光。
这些是犬戎人驯养的白犬。不同于中原沦为六畜,成为人们餐桌上香肉的同类。这些白犬还保持着许多狼的野性,个头也比中原同类大了许多。而犬戎族部落的图腾便是狼。
犬戎的“犬”字更是直指这个民族崇拜的便是狼一般的凶悍野性。
就在王诩一行人靠近时,有犬戎的守卫拦截住了他们,上下打量了一番后,看他们虽然身着胡服,却并无胡人深鼻多毛的特征,当下用生硬的诸夏之语问道:“你们都是什么人?”
就在这时,他们的身后已经传来爽朗的笑声:“不要阻拦他们,这些都是我们的贵客!”
莘奴顺着那话语声望了过去,只见一个身着狼皮头蓬的高大异族男子正大步向这里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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