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节(1 / 1)
但是在鬼谷云梦山时,王诩却是每年都要给自己过生辰的。
那是她父母健在时,便养成的习惯。只因为她有一次随着父亲参加了友人的寿宴,回来便扳着手指算日子,也吵嚷着要过生辰吃寿糕,却被一向遵循儒礼的父亲,申斥了一顿,说她没大没小。
当她独自跑到林子里垂泪时,被少年看了个正着。
那一天,他带着她去山间河泡摸鱼捉虾,然后同从厨下拿来的一团糙面烤饼做寿糕给自己食,终于哄得她破涕而笑。
从那以后,每一年到了那一天,少年王诩都会记得带她畅玩一番。只是父亲去世后,她冷了亲近他的心思,就算是他带她食用的是更精致的美食,也远没有了小时躲在竹林里,二人分食烤焦了的“寿糕”时的畅意与亲昵。
莘奴默默地接过了那红色的发绳,突然灵光一闪,知道他说的是哪一样了。
这发绳是民间女子出嫁时才买来束发之用的。编织得扁扁的发绳在竖起的头发上缠绕二指宽,甚是别致。
她小时每次跟王诩偷偷跑出鬼谷,看见有新娘出嫁,都会一脸艳羡地看着那新嫁娘涂抹着燕脂,系着红艳艳的发绳。于是又吵着也要买来系在自己的头发上。
每次她拽着他的衣袖嘟着嘴摇晃时,少年都是一副无可奈何地表情道:“什么都要!你可是现在就要嫁人?哪个人会要你这磨人精?”
那时的女娃也是不知羞耻,竟然鼓着腮帮,懵懂无知道:“没人要正好,便嫁给诩哥哥你!倒时你要天天给我做饭洗衣,系红发绳!你若乖乖的,我给你生个胖娃娃可好?”
犹记得当时的少年听了,只是冷哼一声,伸手去捏她的脸颊道:“天天不吃饭,瘦得跟个皮猴,也还好意思要生娃娃?别人是十六岁便可以当娘,你只怕是十八岁当娘便是早的了,这般的浪费米面,我才不要!”
这话自然是惹得小女娃不依地大叫,最后直保证会不挑食好好食饭,要他一定十八岁时给自己系了红发绳……
小时的傻气,蓦然再回首一望,真是叫人垂汗。
可是王诩却还记得自己小时的童语岂不是更加的幼稚可笑?
回过神来时,那红色的丝绳已经被她出神时惯性地如缠蛇一般萦绕在手指上了,她急急想要解开,却怎么也解不开那死结。
王诩伸手将她拉扯到了自己的面前,伸出长指,耐心地替她慢慢解开。
莘奴感觉到触碰自己手背的长指微微泛着凉,心内的烦闷倒是有了宣泄的口子,生气地将解开的发绳扔回到了他的怀中,道:“既然已经受伤,为何还要出来吹着凉风?这是什么东西?我最讨厌红色,你自拿回去吧!”因为扔得用力,那发绳缀着金坠的绳尾弹起,啪的一声,打在了男人的脸颊之上……
莘奴没想到自己这一下这么用力不由得一愣,只见面前的男人冷冷地瞪着她,脸颊起了一道被抽打的红痕。她虽然心虚却不想再看男人的脸色,径直往回走去,可是走到院门口时,她顿住了脚步,并没有转身只问道:“你明知魏国凶险,为何要来?”
身后传来的是拐棍驻地的声音,男人在一瘸一拐地挪向屋内,接下来便是房门被用力合拢上的声音。
当莘奴再回头时,那屋门已经紧闭。月光倾洒下,只有那一条红色的发绳孤独地被丢在了地上……
第二日,莘奴起了个大早。她昨夜便命厨下准备了大块的牛尾,准备熬煮羹汤,除了牛尾以外,还有已经敲开的牛骨棒,露出了白嫩的骨髓,只等着一会入锅。
待得水开后,莘奴按着郎中给王诩开的方子又加入了牛蒡等生骨补髓的药材,然后与骨头一起放入鼎中熬煮。
因为火候要看管得宜,一刻都不能离人,若是太沸失了药性,太温吞又逼不出好汤头,整整半个时辰的时间,莘奴便一直守在了那炉鼎前,盯着火苗出神。
就在这时,廉伊寻到了厨房,少年的身后背着包裹,一副将要远行的模样。
原来廉伊因为早先莘奴想魏王提及的缘故,被一纸王令掉转道都城大梁。少年虽然心有不甘,可他冷静下来也只自己并非那王诩竖子的对手。再说眼下莘姬已对他起了猜忌,若是一味迫害王诩,反倒引得莘姬心里不美。
廉伊经过家族破灭之事,心思比同龄人早熟许多,纵然有再多愤怒,冷静下来后也明白此时不宜再对王诩压迫,否则自己和莘姬的情谊便要先断送了,只能日后慢慢图之。
于是便决定今日一早便来辞行。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有效率~~~~~~~~~早早贴上,又保住了一大碗胶原蛋白,来,让偶们举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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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原本已经整理好心绪的少年,看到莘奴亲自为王诩熬煮汤药时,心内还是一紧,不过这次他并没有说什么,而是郑重地朝着莘奴一叩首,便转身离去了。
莘奴望着他的背影,并没有多说什么。从始自终,她都觉得廉伊不应该只困守于宅院之内。人在年少时,总是会以为眼前的美景便是整个世界,可渐大了后,才觉察觉外面世界的精彩,难免会后悔自己当初的短视。
但愿廉伊也能尽早领悟这一点,如鲲鹏一般远行万里。
过不了多时,散发着草药清香的汤药便熬煮好了。莘奴命服侍王诩的婢女将汤药端去,而自己端坐在书案前整理账目。
可是过不了一会,那婢女便为难地回来,小声说道:“回禀莘姬,王诩说……不喝您熬煮的汤药……”
莘奴面无表情地回望着一脸难色的婢女,淡淡地说:“知道了,你且退下吧。”
可是当婢女走后,莘奴却是气愤地将手里的笔重重撂下。如果说廉伊是一时的情迷纠缠,那么这个王诩便是一世的疯魔!就算有大鹏一般的翅膀,也是飞不出他时时扩散出来的阴霾雾影!
不过就是不愿收他的那无聊得幼稚的礼物吗?至于这般怄气吗?都说人的眼界会随着年岁见长。可是为何这个男子在外一副高深而远瞻的模样,可是在她面前却始终都是当年那个阴晴不定,一旦生气就难以哄好的少年心性呢?
可是她在气愤之余,还是忍不住再仔细推演昨夜的情形,自己似乎扔甩得太过用力了……
莘奴是立意不管他的,自己的心意已到,他不愿领情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可是当她走到院落里不自觉地抬头朝着他的院子里望去的时候,不禁又是大吃一惊,那男人又要施展什么疯魔?竟然不顾伤腿,在院落里坐着劈木头。
脚比心行动得更快,莘奴在心念流转间已经走到了他的院前,生气地怒喝:“不好好躺着,又起来做什么,是准备让骨头移位,彻底成了瘸子不成?”
王诩也不看她,继续低头将手里的一根圆木头劈开。莘奴走上前去,一把将他手里的斧头夺了,冷声道:“家主说话,你也假装没有听到?这么看,腿瘸了也好,将你撵到街上要饭,也能比别人多讨要几枚圜钱!”
说完了这一句,王诩倒是抬起了头瞟了她一眼。可是那眼神的冷意,却是让莘奴心内极其不舒服。
这么多年的相处,她自然知道王诩是真的生气了。其实她也是真的后悔了。其实若是可以重来,她是绝不会将那红绳扔甩在他的脸上。
不过是个儿时的一句戏言,幼稚的把戏而已,他一意要兑现,自己收下便是了。虽然自己并不欲与他长久相处,可是在不得不面对在一起时,还是温和而客气些好,总好过现在二人冷脸相对,搞得自己的心头也极其不舒服。
当她申斥了王诩后,便是一阵长久的沉默。王诩突然皱着眉轻揉着伤腿的膝盖,似乎有些疼痛难忍的样子。莘奴也跟着紧张地蹲在身子,盯着他的膝盖问:”怎么可是又痛了?”
王诩又沉默了一会才开口道:“疼了一夜……”
莘奴知道他说这话,便是疼得一夜都没有睡觉,当下心内又是一顿难以言表而又无可奈何的郁气,这等可怜兮兮的病人,再与他怄气未免太过幼稚,她便缓和了语气,柔声说道:“我熬的骨汤里也有安神的药材,你喝了发发汗,驱散寒气,这样吃饱了,也好睡些,要不要饮些?”
王诩沉默了一会,终于矜持地点了点头。莘奴这才扶着他入了房中,又命婢女端来了饭食与骨汤。
厨下准备的是江南稻米蒸制的白米饭,用来骨汤泡着吃,绵软的米粒浸满了骨汤味道极佳。
可偏偏王诩方才劈了许久的柴木,手累得发酸,只毫无羞涩地让莘奴喂给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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