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1 / 1)
“因为……”故意拉长了音调,闵琛淡笑着说:“太高兴,不想去好奇了。”
戚暮感觉自己耳根发烫,他伸手掩唇,重重地咳嗽了一声,然后音调提高:“好了好了,你知道朱莉今天早上回来了吗?她昨天晚上告诉我,在上次我和塔克曼先生回维也纳以后,你还去找了她,拜托她照顾我。”
漆黑的眸子里飞快地闪过一抹幽光,闵琛淡定地说道:“你感动了,非常想我,所以就来了。”语气肯定坚决,声音斩钉截铁。
戚暮:“……其实你只要说第一句就好了。”
优雅地挑了挑眉头,闵琛薄唇微勾:“所以还是感动了?”
对付一个厚脸皮的人有什么样的招数?当然是比他还要厚脸皮!
只见戚暮冷静从容地轻哼一声,反问道:“我才没有为这点小事感动,我只是在想……你当初去找朱莉,是不是又被她好好的调教了一番?我想想,她是不是和你坐在沙发上,回忆你小时候冒着鼻涕泡、抱着大腿要糖的样子了?”
闵琛:“……”
噗哧一声笑出声来,戚暮说道:“说实话我真的完全想象不到你小时候会是那个样子,就让我看一眼你小时候的照片吧?嗯……一张就好,只要一张。”
“想看小奥斯顿?”
戚暮:“……”
“嗯,晚上回去慢慢看。”
咖啡厅晕黄温暖的灯光下,只见清秀俊朗的青年被调戏到极点后,竟然微笑地勾起唇角,语气平静地说道:“是啊,晚上是可以回去慢慢看,但是……肖奥斯顿实在是太小了啊,还不会抱着大腿要糖。”说着,还一脸嫌弃地又重复了一遍:“嗯,太小了。”
闻言,男性尊严受到严重打击的闵琛瞬间脸色一黑,站起身来拉起青年就走,一边走还一边咬牙切齿地说道:“很小?回去看看,到底有多小!”
戚暮:“……”
虽然完全无法吐槽“这个家伙也太容易被激怒了吧”,但是戚暮却还是和闵琛一起下了楼,开车离开了柏爱大楼。
这条通往闵琛公寓的道路戚暮曾经走过一次,道路两旁都栽植着高大挺拔的梧桐树,浓密的树荫将道路遮挡了一半。街道两旁昏黄色的路灯光穿过车窗玻璃,照射进车厢内。
戚暮好笑似的看着那个还在生闷气的男人,只见在灯光的照耀下,对方本就俊朗的五官更显得立体几分。
沉思了会儿,戚暮试探性地说道:“其实……也不是很小?”
闵琛从鼻腔里发出一声冷哼。
“好吧好吧,只是一般的小。”
闵琛:“……!!!!”
戚暮明显地感觉到车速又加快了几分,但是他却难得好心情地不想去安慰这个突然小心眼起来的男人。他的视线从对方高挺的眉骨、狭长的凤眸和紧抿的双唇上扫过,等到注视到那个被对方戴在手腕上的银链时,戚暮停住了目光,久久不动。
唇间的笑容渐渐敛去,戚暮望着那已经挂上了数枚吊坠的手链,神色复杂。
良久,在一个绿灯亮起、闵琛刚刚启动车子的时候,戚暮低声问道:“闵琛,你对我的第一印象……是什么?”
没有注意到青年怪异的神情,甚至没有听清楚那压低的话语,闵琛问了一句:“什么?”
此时此刻,戚暮已经笑着勾起唇角,道:“我说,当年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对我的第一印象是什么呢?”
几乎没有一点犹豫的,闵琛直接回答道:“很有天赋,很有才气,拥有很强的音感,有潜力成为一流的指挥家。”顿了顿,他又补充道:“我想过收你做学生。”
显然没有想到这个答案,戚暮微微怔住:“收我做学生?”
闵琛肯定地说:“是,收你做学生。你的音感非常强,从小提琴入门成为指挥家的人也很多,法勒就是其中一个。我虽然不擅长小提琴,但是还是可以成为你在指挥方面的老师。”但是,你并不想成为一名指挥家。
后半句话闵琛没有说出口,恰恰是一个红灯,他刚刚踩下刹车,便听到身旁传来青年低悦好听的声音:“那你知道吗,闵琛……我第一次见你好像是在十几年前吧,那个时候你还没有进柏爱,还是一位自由的钢琴家。当时你在金色大厅举行了自己的个人独奏会。你知道我对你的第一印象是什么吗?”
十几年前的事情闵琛早已记不清楚了,他此刻饶有兴趣地转首看向身旁的青年,低声问道:“觉得……我很帅?”
戚暮:“……我真的很想打你。”
趁着漫长的红灯时间,闵琛淡笑着拉起青年的手在自己的脸颊上轻轻碰了碰,说道:“嗯,我给你打。”
这动作实在太过温柔暧昧,男人手心炙热的温度从手指的皮肤上传递过来,很快便蔓延到了戚暮的全身。戚暮目光复杂地看着眼前淡笑勾唇的男人,他不知道该怎样去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但是他却明白……
如果他连这个人都不能相信,那么这个世界上还有谁可以相信?
闭了闭眼,戚暮终于将心底的最后一丝芥蒂彻底放下。闵琛则一边仍旧拉着戚暮的手,一边已经踩下油门、开始继续行驶,没有发现一丝异常。
窗外的灯光照射进车厢内,忽明忽暗,让青年白皙俊秀的脸庞一下下地被照亮。
深深地叹了声气,感受着这个人手心里灼热的温度,戚暮仿佛是鼓足了全部的勇气,用尽全身力气地问道:“闵琛,当年我们一起在港城参加海洋音乐节的时候你曾经说过,你有一个非常喜欢的小提琴家,他……已经去世了。”
男人挺拔的身子陡然一僵,戚暮明显感觉到了他的手指也僵硬了一瞬,接着很快地恢复过来。
顺着对方的指缝慢慢地插入手指之间,戚暮紧紧地握住了男人的手,以十指交扣的方式贴紧,紧到几乎没有了一丝缝隙。
此刻他用郑重认真的目光凝视着身旁的男人,一字一顿地问道:“我可以……知道他的名字吗?闵琛。”
长久的缄默在安静的车厢里出现,在这样的时刻,仿佛连窗外呼啸而过的风声都成了陪衬,戚暮静静地听着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声,眼也不眨地看着身旁的男人。
时间过得太慢,慢到好像已经过去了一个世纪。就在戚暮以为对方不会回答的时候,只听闵琛从喉咙里发出一道低沉的叹息,他的视线依旧注视着前方,却开口回答道:“他叫——”
“陆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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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繁华热闹的柏林街道上,车来车往、川流不息。一辆黑色的欧陆飞快地驶过赫兰登堡门、206区,红色的尾灯仿若是鲜烈的火焰,嗖的一声便窜出了数十米。
光线黯淡的车厢内,戚暮并没有开口,他紧紧握着男人的右手,仿佛还在等待对方的下文。
不过片刻,只听闵琛轻声说道:“陆子文是一个很有天赋的小提琴手,我听过他十年前刚进入维交时候的录像带,也听过他前年与维交合作的演奏会。他的进步很快,对于感情的处理十分细腻,技巧也很娴熟。”
好像真的只是在阐述自己的观点,闵琛的视线依旧正视前方,语气平淡地说:“他是一个很好的小提琴家,有机会成为站立在世界最顶端的那一小群人其中的一员。”
他说这话的时候,戚暮正抬着眸子,认真的注视着他。
路灯的光影交叠与车内偏暗的光线,让戚暮无法看清闵琛的脸庞,却能看清楚那双深邃狭长的眼眸。戚暮知道,这个男人从来不屑于撒谎,那么他所说的一定都是埋藏在内心深处的话。
原来早在很久以前他就应该知道的事情,却到了如今才真正的发现。
上帝总是爱开玩笑,当初在港城的时候,戚暮从没想过闵琛居然会喜欢自己的音乐,就像他从来没有想过当年,竟然是闵琛将自己推荐给了多伦萨先生。
如果早一点知道,会不会更加喜欢这个男人?
还是不会吧,因为已经喜欢到极点了,已经是爱到极致了,哪儿还能再更爱?
胸膛里那颗炙热鲜活的心脏正在扑通扑通地跳动着,戚暮慢慢地握紧了对方的手,他轻声地“嗯”了一句,良久,才又低声说道:“闵琛,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命运吗?有的人注定了就会渐行渐远,有的人注定了相隔再远、阻挠再多,最终都会在一起,一生一世?”
戚暮的这句话,让闵琛眸子一缩。
其实早在戚暮问出“港城音乐节上你提到的那个人是谁”的时候,闵琛已经浑身僵住,仿佛预料到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握着方向盘的左手心早已湿透了,只能勉强保持着自己的镇静,看上去云淡风轻。
一年前丹尼尔和他说“如果一件事你已经确定了八九成,最后一成真的有那么重要吗”,而如今在柏林灿烂辉煌的夜景中,闵琛似乎已经看到了那最后一成的到来,它真的已经不远了。
从始至终,闵琛都没有主动去问过戚暮这件事。
第一次听到这个青年的音乐时,他便感到了一丝熟悉,却被卡尔教授的一句“他和你的音乐很像”给遗忘过去;到后来在圣诞夜的那一首《钟声》,他彻底地起了疑心,并且开始调查,最后却没有任何结果。
正是因为好奇,才会更多地去接触,才会明白这个青年是多么的勤奋,又多么的可爱。他会因为一个音阶无法处理好而顽固地练习一整个上午,他也会一首美丽的曲子而兴奋不已。
过去的这三十年来,闵琛从未主动去接触过什么人。良好的家世让他从一开始就站立在超越太多人的平台上,极高的天赋又让他很快成为了站立在古典音乐界最顶端的那群人之一。
如果没有对这个青年产生好奇,说不定……真的会错过他。
孤独了三十年的心,从来不去主动触碰,又怎么可能会敞开心扉?
“我相信命运。”肯定坚决的声音从闵琛的唇中流出,“我现在,非常地相信命运。命运让我见到了你,命运让我和你相爱,也是命运给我了我这个机会能够和你坐在这里说这些话。戚暮……”
一个红灯,黑色的欧陆倏地停下。
闵琛转过头认真而又专注地望着一旁的青年,他的目光虔诚美好,仿佛在看待最心爱的珍宝,冷薄的唇角划开一个好看的弧度,闵琛完全无法掩饰那眼睛里深深的爱意,他郑重真挚地说:“你是我相信命运的……唯一原因。”
这样简单的情话,却让戚暮心头一暖,眼眶也开始发烫。他从来不是一个喜欢流泪的人,上辈子临死前甚至是痛苦到极致了,他都忍住了没有让泪水流下来,而如今他竟然因为对方这样的一句话,忍不住地湿润了眼睛。
眼前渐渐朦胧起来,戚暮微微后仰着靠在柔软的椅背上,开始回忆道:“我刚出生的时候,院长说好像是一个下雪天。天很冷,那个时候又是德国最艰难的时期,很多人失业、自杀,我的父母就用一个很普通的菜篮子把我放在里面,丢在了医院的门口。”
闵琛的身子陡然僵住,他已然意识到了青年到底在说什么。
“其实我还是有点感激他们的,至少当时他们用棉絮塞满了菜篮,否则可能在别人发现我的时候,我就已经被冻死了。”
仿佛回忆起了什么有趣的事情,戚暮眸子微弯,过了半晌,又继续说道:“院长脾气很不好,也不喜欢我们,但是有的时候她心情好了,也会和我们说上一些话。我五岁的时候她告诉我,我的父母虽然抛弃了我,但还是给我留下了一个名字,是用美丽的中文写下的,叫做‘子文’。”
“6岁的时候,一对从华夏来到德国工作的老夫妻收留了我。他们并不富有,但是给了我一个家,我也有了姓,也有了一个真正的名字。他们很爱我,会做美味的中餐、也会经常给我唱好听的中文歌,我的中文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学起来的,虽然到最后说的都没有德语流利,这门语言真是太难了。”
闵琛反手握住了戚暮的手,他仿佛能感受到对方那种被父母遗弃后的悲伤,也能感受到对方那种被养父母疼爱的幸福甜蜜。
“我7岁的时候,第一次在电视上听到了交响音乐会,是柏爱的新年音乐会。那时候我觉得这真是世界上最美妙的音乐,我第一次非常固执地求父母让我学习音乐,然后在昂贵的钢琴和小提琴中,我选择了小提琴。我以后想想,我从来都不后悔我选择了小提琴,因为她,我才会感受到人生的美妙。”
“所以在7岁以后,我开始到琴行和老师学习小提琴。等到10岁的时候,养父母因为工作的关系搬到了奥地利,我才正式地拥有了一名私人老师。那五年时光我觉得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候,养父母对我十分疼爱,老师也非常鼓励我、支持我。我第一次觉得原来人生还会有那么美好的日子,不用在孤儿院里抢着一颗巧克力,不用每年364天,天天想着在平安夜能获得什么礼物。这样的日子,真好啊……”
猛地一个刹车,在刺耳的刹车声中,黑色的欧陆倏地在街边停下。闵琛转过身子看向身旁的青年,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那白皙俊秀的面庞上已经布满了泪水,但是浅色的眼眸却晶亮得发光,充满希望与梦想。
“戚暮……”
“闵琛,你明白那种从天堂跌落到地狱的感觉吗?”
沉默了许久,闵琛最终还是摇头:“我不懂。”他这辈子经历过的最大挫折,恐怕就是那次陆子文的死亡了。但是那时候他却只是对其怀着一个报恩的心情,却没有任何再多的情绪。
戚暮抬眸看向了一旁俊美优雅的男人,他笑着勾起了唇角,却仿佛比哭还要难看,他说:“我明白,我经历过两次。第一次是我养父母的离去,第二次是在金色大厅的后台,绝望地等待死亡。”
“戚暮!”
“收养我的时候,养父母已经五十多岁了。等我十五岁的时候,他们本该到了退休的年龄,但是为了供养我们这个家庭,他们却依旧坚持着工作。我十六岁的时候,父亲他积劳成疾,在一次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大意、被卷入了机器中,他在医院里躺了十天,最后还是去世了。”
“在那一次的意外后,母亲打击很大,不过半年就削瘦了一大圈。一个年近古稀的老人突然失去了相爱数十年的老伴,这对于母亲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所以等到我还没17岁的时候,她也因病去世了。”
戚暮说得云淡风轻,但是闵琛却能够从那简单的语言中,体会到青年痛到无法再表现出来的感情!
正是因为痛到了极致,才不知道该如何去表达,只能用最平淡的语言说出口,掩饰那已经千疮百孔、无法流血的心脏。
情不自禁地将这个看上去坚强无比的青年拥入怀中,闵琛的双臂紧紧拥住了戚暮的腰身,他微微垂首,在对方的耳畔旁低声说道:“为什么……那个时候我不在你的身边?”
第一百九十五章
安静黑暗的车厢内,空气仿佛凝滞了一般,压抑沉闷。车内并无一丝声响,只有车外城市嘈杂烦恼的声音仿若背景声一样,将这凝固空气的沉默轻轻地打破。
其实有很多事情再回忆起来,早已忘记了当年的悲伤与痛苦。就像戚暮只记得,上辈子虽然有日内瓦学院的助学金计划让他不用缴纳高昂的学费,但是他照样得在每个休息的时间里去打工、甚至是在广场上自由演奏。
日内瓦的冬天真的很冷,寒风呼啸着从日内瓦湖上吹过来,那湖水有多蓝多澄澈,寒风就有多冷冽刺骨,一个青涩稚嫩的黑发少年每周末都会站在广场中央的石雕旁,认真专注地演奏。
——这样的日子戚暮过了一年半,才可以不用忍受寒冬的折磨。他找到了一份兼职的剧场工作,除了在餐厅兼职打工外,终于有了稳定的生活来源。
“天鹅广场旁边的湖上,总是有很多只高傲洁白的天鹅。如果有机会我们可以去日内瓦看一看,那里有一只雪白的天鹅总是很亲近我,我给它取了名字,叫做娜娜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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