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节(1 / 1)
这已经完全不是普通乐迷的水准了,这完全是资深乐迷啊!
第一次被人“抢”走了乐迷的闵琛,却丝毫没有一丝气恼。等到离开了吴老的家后,他甚至还赞扬道:“这个年轻人的能力不比丹尼尔差多少,如果好好培养,以后甚至可以成为独当一面的乐团经纪人。”
闻言,戚暮倒是笑着摇头:“不过我相信陈先生应该不会离开s市的,吴老的儿子二十几年前就车祸去世了,他收养了陈先生,将他当作儿子一样看待。我想……陈先生不会离开吴老的。”
听了这话,闵琛没有再多说什么。
等到两人走到最近的地铁口的时候,没等闵琛多问,戚暮便笑着道:“你就不好奇我刚才在书房里,和吴老说了什么吗?”
第一百五十六章
闻言,闵琛问道:“谈了什么?”
见着对方淡定沉着的模样,戚暮微笑着勾唇:“你还真不好奇啊?”
俊美优雅的男人闻言不由优雅地挑了挑眉骨,低笑道:“你要说,我就听。”言下之意是,如果你不想告诉我,我不会去逼迫你。因为……我相信你。
听着这话,戚暮面上的笑容不由更柔和了几分。两人一起走进地铁口,一边走,戚暮一边将自己与吴老在书房里的谈话简单地概括了一下,告诉给了闵琛。
其实他们的交谈很简单,一切的中心就是那把小公主——“伊蒂丝”。
原主几年前曾经想卖掉这把价值连城的斯式琴,换取金钱用来酗酒飙车。其实如果他要卖的不是这把小公主,那么吴老几人恐怕还不会出手反对,比如原主在此之前就已经把父母在s市的房子卖掉了。但是,这把“伊蒂丝”却有着不同的含义。
这是戚父戚母的定情信物,当初就是在一场小提琴展览上,戚父戚母在观赏这把“伊蒂丝”的时候初遇的。之后两人结婚,戚父花了大价钱才将其拍卖到手,虽然不能说是束之高阁、从此再不演奏,却也是非常重要的小提琴。
因此这次戚暮来找吴老,便是想试探一下对方对于“伊蒂丝”的态度。他想以“戚暮”的身份让这件美丽的遗物能够再次放声于世界,让其不用落灰于银行冰冷的保险箱,而是真正地将光芒绽放给世界。
而吴老的态度很明确,当初他们这些人只是因为戚暮太过叛逆,不想让这个不学好的孩子拿这样重要的东西去换酒钱,登不登上金色大厅只是一个象征罢了,现在的戚暮可以直接去瑞士银行将其取出来。
不过面对这样的答案,戚暮却是直接拒绝了。在吴老的书房中,他微笑着看着这位认真古板的老先生,认真诚恳地道:“吴老,我会凭借自己的实力拿回‘伊蒂丝’的。我希望她能够在全世界的聚焦之下吟唱出最美丽的声音,而金色大厅……非常适合。”
吴老明显对戚暮的回答非常满意,所以在他走的时候还特意叮嘱、鼓励了他几句。而当戚暮将这些话告诉给闵琛的时候,他却挑了挑眉头,问道:“一把叫做‘伊蒂丝’的斯式琴?”
戚暮轻轻颔首:“嗯,对,是叫做‘伊蒂丝’。吴老给我看过她的照片,是一把很修长美丽的小提琴,琴把的线条非常优美,应该是非常出色的名品了。”
沉默了片刻,闵琛轻叹一声,道:“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克多里也有一把斯式琴,是他的朋友送给他的,那把琴叫做‘布尼尔’,似乎和这把‘伊蒂丝’是同年被制作出来的。”
听了这话,戚暮脚下的步子倏地一顿,他惊诧地看向闵琛:“你的意思是……”
男人轻轻颔首,语气无奈:“这很有可能……是一对琴。”
一位小提琴制作大师在每制作出一把小提琴的时候,都会耗费长久的心血和精力,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很难同时制作出两把琴的,而这两把“伊蒂丝”和“布尼尔”则是个例外。
闵琛在弦乐器上的造诣比戚暮和克多里要差上很多,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对小提琴就没有研究。
克多里虽然拥有那把“布尼尔”,但是几乎没有拿出来演奏过,也就是在一次新年音乐会上克多里拿出来演奏了一遍,自此闵琛就再也没有见过那把琴。
事后闵琛并没有太在意这件事,倒是丹尼尔好奇地去查了查那把琴的消息,之后便非常惊悚地整天在他的耳边念叨了一个月:“天哪,闵!你敢相信吗!那把‘布尼尔’居然拍卖了115万欧元的天价!上帝啊,之前克多里拿出来的时候我怎么就没摸一下呢……”
大概是听得太烦了,闵琛便随意地去了解了一下,因此也知道原来“布尼尔”还有一位同期小提琴“伊蒂丝”。
听了这件事,戚暮倒是哭笑不得了。这个世界真是太小了,他没想到克多里居然会有一把与“伊蒂丝”对应的琴。
稍稍思索了会儿,戚暮笑道:“那这样也挺好的,以后等我迎回‘伊蒂丝’后,我和克多里可以开一场双人合奏会,用这两把小提琴。”
说这话的时候,戚暮正拿出钥匙开门。他将门轻轻推开,还没打开房间的灯光,忽然感觉到腰身上一个用力,下一秒,他便被人反手一把压在了冰冷的门板上。戚暮呆怔地抬眸,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在一片浓郁的黑暗中,闵琛低沉磁性的声音仿佛来自地狱一般,诱惑迷人:“你和克多里开双人合奏会,我也要……”
感受着耳畔那温热的呼气,戚暮的眼睛好不容易适应了黑暗,他开始庆幸起自己刚才没有开灯了——至少不用被看到他发烫发红的耳尖。
大概是环境太过幽静,距离又太近,他的声音有些低哑:“闵琛,你也想和我开双人合奏会?可是你的小提琴水平实在是……”
戚暮有些不大忍心说下去了。
其实闵琛的小提琴水平真的算不上是差劲,至少他还能勉强算上是柏爱普通成员的水平,说不定在他进行柏爱的面试时,主考官能够一个脑抽就放他进柏爱。
不过要是把克多里的小提琴水平和闵琛的相比的话……
那前者就是天籁绝响,后者就是勉强听听。
轻轻地咳嗽了一声,戚暮很好的掩饰住自己的笑意。但是耳尖的男人却抿了唇,深邃幽沉的眸子在黑暗里显得更加凝远,闵琛压低声音,道:“我想和你合奏。”
戚暮无语道:“我记得我们好像合奏过啊,比如……帕格尼尼的《第24号练习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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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琛语气果断:“那不算,没人听到。”
戚暮:“……”过了半晌,他又道:“阿卡得老师和德兰,会哭的。”
闵琛薄唇微抿,又说:“人太少。”
戚暮想了想:“对了,还有一次,学院测评那次我们合奏的贝多芬的《春天奏鸣曲》,这个总算是在很多人面前了吧?那次你真是把我吓着了,没有进行过排练就直接合奏……我还真是第一次这样。”
『但是你演奏得很好。』
这句话闵琛并没有说出口,他目光悠远地望着眼前的青年,望着对方清澈透亮的眸子,良久,低声说道:“我想和你开一次……钢琴小提琴合奏会。”
戚暮是瞳孔倏地睁大,惊讶的神色完全没有掩饰。
和闵琛合开一场音乐会,这是一件多么荣幸的事情!要知道这个男人是一个连自己的钢琴会都懒得开的人,还要他和别人合奏?简直难于上青天!
仔细地思量了一会儿,戚暮笑道:“好,我们开一场合奏会。等我拿到‘伊蒂丝’后再开吧,到时候……你或许已经写完了那首《月光下的暮色》,我们可以一起演奏这首曲子。”
青年低悦好听的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响起,这个回答实在是太过于温柔,让闵琛冷峻的眉目也渐渐柔和了些。
明亮皎洁的月色从他的身后照射过来,让青年浅色的瞳仁仿佛琥珀一般澄澈动人。
闵琛情不自禁地低首,覆上了青年的唇,还是那个熟悉的柔软感,让他无法放手。这个吻深情缠绵,一开始戚暮还清醒地记着第二天要赶飞机,但是渐渐的他却沉沦在对方浓郁热烈的爱意中,害羞地回应起来。
炙热的气息在空旷宽敞的酒店房间里渐渐发酵,等到第二天戚暮在床上醒来的时候,他刚庆幸,就操起手边最近的东西——枕头,一把向那个可恶的男人砸去。
“不是说好了第二天要早点回维也纳,晚上要早点休息的吗!!!”
闵琛微微侧首躲过了“夺命枕头”,无辜地撇了嘴:“我在收拾行李。”
一边说着,他还扬了扬手中正在叠着的衣物。那衣服被叠得真是惨不忍睹,简直就像是随意地揉成一团、直接往行李箱里塞进去一样。
戚暮:“……你站着别动,我真的不会打死你。”
闵琛:“……你舍不得。”
戚暮:“你可以看看我到底舍不舍得!!!!”
闵琛:“……”
作者有话要说: xd闵神真是凑不要脸。
福娃:采访一下,闵神的脸,你还好吗?
闵神的脸:我的主人不要我了qaq
闵神:……
第一百五十七章
坐在飞往维也纳的飞机上,戚暮连一个余光都懒得抛给身旁的男人。他的腰间还泛着一股淡淡的酸疼感,不给对方一肘子已经够仁慈了,还想再理会对方一句?
于是在窗外一片阳光灿烂的蓝天白云下,只见一个俊美优雅的男人十分体贴地将热咖啡端给了身边的青年,换来对方轻轻的一声闷哼;他再将航空餐整齐地打理好,放在对方的小桌板上,谁料青年仍旧不看他一眼。
闵琛:“……”
过了一会儿,他悄悄凑过去:“你没生气你没生气你没生气。”
戚暮:“……”
下一秒,闵琛又重复道:“你没生气你没生气你没生气。”
戚暮彻底被逗乐了:“我生气了!”
闵琛深邃的眸子里闪过一抹笑意:“你不生气了。”
再坚定的意念在戚暮看到这个男人一脸“你舍不得生我气”的表情时,都彻底地化为乌有。他无可奈何地轻笑出声,然后道:“要是让你的乐迷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你说怎么办?”
闻言,闵琛淡定沉着地抬眸,反问:“难道不会更欣赏我一点?”
戚暮:“……”
过了几秒,戚暮面无表情地说:“你的肩膀上有只虫子。”
话音刚落,只见男人倏地挺直了腰板,神色郑重,双眸睁大,连呼吸都不敢大声一点。闵琛勉强保持住了面上镇定冷静的神色,一字一顿地道:“在·哪·里……”
见状,戚暮噗嗤一声笑开:“飞机上哪儿来这么多虫子,你想太多……额……”
不过片刻,戚暮凑了过去:“生气了?”
闵琛面无表情:“没有。”
“……真生气了啊?”
“……没有。”
戚暮嘴角微微抽搐,无奈地叹道:“居然还真生气了。”
闵琛:“……”
于是一段漫长的航程,就在这你一句我一句“你生气了”、“没有”之中度过了。
当戚暮抵达维也纳的时候,正好是傍晚,绚烂的霞光将天空染成瑰丽的艳紫色,空气中微湿的花香让这座城市仿若没有进入寒冬,仍旧热闹蓬勃。
闵琛说是生气,但事实上当青年偷偷摸摸地在飞机座椅下方拉住了他的手后,他就又屁颠屁颠地凑了过去,好像一只大型犬类,就是和你傲娇一下,给点顺毛他就又蹭蹭了。
两人一起拉着行李坐着机场巴士往公寓而去,一边走,戚暮想起来:“柏爱的事情你不回去处理真的没问题吗?我记得虽然普通成员们是半个月前就放假了,但是你和丹尼尔、克多里好像没有放假吧。”
闵琛摇摇头:“已经基本上处理得差不多了,有重要的事情丹尼尔会发邮件给我。”
听了这话,戚暮也没再多问,等两人乘着巴士下车以后,距离闵琛的公寓大概还有三条街的距离,他们需要再走一段路。
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浓厚古典音乐气息的城市里,闵琛早已将大衣领口拉高,也戴上了墨镜,遮挡住了自己的面容。
但是就算是这样,他们刚走两步、还没走多远,便听到一道惊喜的呼喊声从身后响起:“天……天哪!竟然是您!!!”
戚暮诧异地转首向后方看去,只见一个拎着菜篮的中年妇女惊讶地望着他们,下一秒便赶紧地冲了过来。
戚暮无可奈何地往一旁让了两步,打算让这位乐迷好好地亲近一下自己的偶像,谁知他刚往旁边走一步,那妇女就跟着往旁边走了一步。
戚暮:“……?”
“你是小七(seven)吧?!我之前听过你在帕雷森剧院的那场《费加罗的婚礼》,真的是太棒了!那是我听过的最好的《费加罗》!天哪,没想到居然能在大街上碰到您!怎么办怎么办……我没带笔和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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