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1 / 1)
不过多时,丹尼尔的信息又回了过来:【上帝啊,闵,你怎么还问那么仔细?我的老天,你该不会是想去参加那什么招募比赛吧?你的小提琴水平我看比克多里差很多啊,虽然估计这次来参加的都会是业余乐手,但你也别给我丢脸啊。】闵琛还没看完这条短信,丹尼尔的第二条短信又来了:【不不不,如果你一定要出这个丑,我这就打电话给斯威尔,求他再给你搞一个钢琴招募,你看行不行?!】闵琛:“……”
不过一会儿,远在柏林的丹尼尔便收到了一条简短至极的信息——
闭嘴,别插手。
没等丹尼尔回过神,第二条短信又传送了过来——
我的小提琴,很好。
丹尼尔:“……”
上帝啊!
你就是真的打败了那些业余乐手,那也没什么好自豪的好吗!!!
第三十五章
纽约爱乐乐团要进行表演的消息早已在海洋音乐节进行宣传时,就已经传入了无数古典音乐爱好者的耳中,而如今它居然要临时招募一名小提琴首席,那更是让许多乐迷们疯狂起来。
不少港城附近的业余小提琴手原本因为其他事务而没有时间来参加音乐节,自从听说了这个活动后,他们是请假的请假、逃课的逃课,大批量地涌入场中。所以当戚暮第二天早晨刚达到招募比赛报名场地时,也被那人山人海的景象给吓了一跳。
小小的广场上,已经挤满了人。其中大多是背着琴盒、穿着轻便的年轻人,也有个别年纪较小的孩童在父母的带领下来到这儿,积极地参与报名。
在这群人之中,一个拎着琴盒的俊秀青年似乎能让人多看几眼,但是很快他们便又投入到紧张的报名气氛中,不可自拔。
大概是没想到报名的人会有这么多,直到上午九点多,所有的报名手续才全部统计结束。戚暮是七点多到场的,他哪里知道会有这么多人四五点就等着排队了,因此他领到的序号已经是最后几十个。
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
这意味着评审团的评委们将会在听完上百位选手的曲子后,再来听他演奏的曲目。就是再如何美妙动听的琴声,在听了一整天后都会让人觉得烦闷,除非真的已经到了卓越出彩的境界。
“应该不会把每首曲子都听完的。”似乎想到了戚暮所考虑的事情,闵琛将墨镜稍稍拉下来一点,放眼扫视了一圈四周的景象,语气淡定道:“很多业余乐手的实力确实较低,应该只用听几个乐段就可以作出直观判断了。”
闵琛说得并没有错,毕竟只是一场音乐节,来参加的游客们大多数都是业余爱好人士。纽爱昨天才宣布了招募比赛的活动,就算是一些较为专业的乐手想要来参加,那也得订机票从世界各地飞过来,这时间根本来不及。
因此,今天到场的参赛人员中九成以上都是水平一般的乐手,甚至九成九以上的人过去都没有与乐团合奏的经验。
青年浅色的眸子在一个哭哭啼啼的小女孩身上停留了一会儿,然后他笑着点点头,道:“嗯,我知道。不过,超过二百人的报名……不知道这场比赛会进行到什么时候。”
事实上超出了戚暮的预料,这场招募比赛刚进行三个小时,就已经筛选掉了一大半的选手。
纽爱进行评判的方式也是十分残酷的,评审团会当场给乐手作出“去”或者“留”两个结果。倘若是得到“留”这个结果的乐手,就等待着最后一轮的选择,而得到“去”这个结果的,自然是直接被淘汰了。
于是一百多人的比赛下来,只有两三个人得到了“留”这个结果,其他人都悻悻地被淘汰。
这两三个人除了一位亚裔外,其余都是金发碧眼的欧美人,戚暮虽然没有听过他们的演奏,但是从他们手指尖上厚厚的茧子上可以看出,就算是业余爱好者,这三位乐手的水平应当也是十分不错的了。
选手表演乐曲的时候,是直接进入表演舞台的。谁也不知道那间音乐厅里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在等待着他们,而有些乐手出来的时候眼眶都红红的,似乎遭了一场大罪似的。
“斯威尔先生……似乎不像是一个严肃的人?”戚暮望着又一个红着眼睛出来的小女孩,清秀的眉峰微微蹙起,叹气道:“这似乎已经轮到第187位了。”
在等待叫到自己序号的过程中,戚暮和闵琛先去四处逛了逛,却惊讶地发现似乎大部分游客都集中在了纽爱的比赛广场上,其余地方都人烟稀少。而当他们回到场地上时,已经过去了上百人。
听了戚暮的话,闵琛抬眸看向了那个哭着从音乐厅里走出来的小女孩。只见这金头发的小姑娘吸着红红的小鼻子,一下子就冲到了母亲的怀抱里,又是哭又是笑的,十分怪异。
闵琛薄唇微抿,低声道:“你认识艾伦·斯威尔?”
戚暮心中一紧,接着赶紧摇头,解释道:“我……有看过他的机场指挥,他的指挥风格很温柔细腻,我想他为人也不会太过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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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是人性与外界交流的纽带桥梁,戚暮一直相信,一个能演奏出美妙音乐的人,绝对不会是心思恶毒的人。就像以前他向埃弗拉先生推荐罗遇森的时候,埃弗拉先生曾经与他说过:“陆,罗的音乐风格我并不大喜欢,太过于狭窄。你应该能听出来的,对吗?”
直到见识过真正的罗遇森后,戚暮才明白埃弗拉先生这句话的意思。
罗遇森心胸狭窄、没有开朗宽阔的心境,自然不会演奏出真正生动的音乐。
听着戚暮的解释,闵琛仍旧紧了紧眉头,却没有再多问。他望着广场上兴奋得与同伴不停交谈的年轻人们,深邃的眸子里闪过一抹暗色,良久,他说:“和很多人相比,艾伦脾气算是很好了。至少在排练出错的时候,他不会生气得将乐手骂得哭鼻子。”
听到这话,戚暮倏地一愣,下意识地问道:“……那你会吗?”
闵琛:“……”
男人俊美的面容上立即露出一个正经的神色,他认认真真地摇头,语气严肃道:“我很和善。”
戚暮:“……”
怎么感觉你说这话的时候,那表情完全不是这个意思啊?
而此时正远在柏林的丹尼尔忽然打了个大大的喷嚏,一旁正带领乐团进行排练的柏爱首席克多里稍稍一愣,然后温和地笑着说道:“丹尼尔,指挥不在你都敢打喷嚏了?这要是让奥斯顿知道你敢在乐团演奏的时候发出声音,那你可要……”
说到这儿的时候,栗色头发的首席稍稍顿了会儿,接着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按照奥斯顿的原话,那就是——‘请你圆润地滚出我的排练厅,把你糟糕的声音带出这个世界,那简直是上帝赐给你的玩笑’。”
克多里的话刚说完,台下一贯严肃的柏爱乐手们纷纷笑成一团。
似乎心情很好的样子,克多里正了正色,又严肃地说道:“还敢笑?”他说这话的时候刻意冷了脸,模仿了某首席指挥往常的神情,只可惜这模仿完全模仿不出闵琛冰山气场的三分精髓,反而让台下的乐手们笑得更欢乐了。
副首席笑着举手问道:“克多里,我们不笑,那哭好不好?”
克多里闻言更是乐了,他面色严峻的摇摇头,道:“忘了之前玛丽被训哭的时候奥斯顿指挥是怎么说的了吗?‘把你的眼泪、鼻涕给我吃进肚子里去,别滴在你的大提琴上’!”
……所以说,某位指挥说得也没错,他可从来不会把乐手给训哭了,只会让他们连吸鼻子都不敢发出声音。
作为一名合格的绅士,闵琛从未做过任何有损绅士风度的事情,就算毒舌技能已经练至满级,他也能面色平淡、连余光都不给你一下的将你损得无地自容,又让你连一句侮辱性的词汇都无法找到。
至于这些,戚暮以后也是从旁人口中听说的了,在他的眼中,可从来没出现过那样一个严肃可怕的柏爱首席指挥,只有一个似乎有些幼稚、又有些别扭的男人。
毕竟是入了深秋,就算港城是位于热带边缘,等到了下午四点的时候,阳光也不是那般灿烂了。徐徐西垂的夕阳在西方的天空中渲染出了瑰丽绚烂的色彩,而到这个时候,戚暮终于听到了自己的序号。
等他进入音乐厅的时候,刚在舞台上站稳,他一眼便看见了坐在五位评审中间的艾伦·斯威尔先生。
这是一位脾气很好的指挥,在戚暮经常去的多瑙河论坛里曾经进行过一场投票,以公认的世界一流乐团的指挥为基础,让大家评选出脾气最温和的指挥。
在那次投票中,艾伦·斯威尔的名字高高地悬在第一位,与第二名多伦萨先生都隔开了近一半的票数。至于你问倒数前三是谁?这说出来有风险,还是保密为妙。
难得见着一位亚裔的青年,斯威尔先生温柔的目光在戚暮的身上打量了一转,最后他笑了笑,说道:“似乎有些眼熟,你是216号的……戚暮是吧?”一边说着,他一边翻看着手中的报名资料,然后抬首看向戚暮,说:“我记得你,八年前你曾经与埃弗拉的乐团在维也纳合作过。”
戚暮闻言也是一愣,精致的眸子倏地睁大,有些不敢相信起来。
没等他回过神来,一旁的几位评委用英语笑着说道:“艾伦,你刚刚安慰那个小女孩才安慰到人家都哭着找妈妈了,你现在还想让这个漂亮的男孩也哭鼻子吗?”
“好了好了,艾伦,快收起你那罪恶的笑容,要不然人家又要说你一句‘您真是个好人’,然后哭啼啼地走了。”
戚暮:“……”
他总算明白那些又哭又笑的乐手们,到底为什么会作出这么古怪的神情了。温柔到让人想要哭泣,也算是……某种极端了。
斯威尔先生无奈地笑了笑,接着摆摆手,看向戚暮道:“你应该听得懂英语吧,戚暮。我很高兴能再次听到你的演奏,你今天要演奏什么曲子呢?”
戚暮认真地鞠了一躬,然后礼节十足地笑着说道:“斯威尔先生您好,我八年前确实与维也纳交响乐团合作过,我今天想要表演的曲目是马勒的《少年的魔角》。”
戚暮话音刚落,在场其他评委都是齐齐一愣。
所有人都知道纽爱这次要寻找的是演奏西贝柳斯《第一交响曲》的首席,因此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西贝柳斯的曲子作为比赛项目。也不是没人选择其他曲目的,但是选择马勒的曲子的人,戚暮还是第一个。
这让一位女性评委忍不住看向斯威尔,小声问道:“艾伦,你是不是看人家小男孩长得好看,给人家开后门了啊?”
斯威尔:“……”
戚暮:“……”
第三十六章
虽然那位女评委只是开玩笑的话,但是却也让戚暮哭笑不得起来。等到他正式开始演奏的时候,连戚暮自己也没有发现的,他更加认真了几分。
即使斯威尔先生一直声明自己在今天之前真的真的没有和戚暮说过话,但是那女评委的玩笑却真正听进了戚暮的心里。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真的算是“走后门”了——
从闵琛那儿得知了斯威尔先生最为偏好的曲目,难道不算是一种走后门?
《少年的魔角》是十九世纪德国著名作曲家古斯塔夫·马勒的代表作之一,是为德国诗人布伦塔诺的同名诗集所谱下的曲子,一般而言很少有小提琴独奏会选用这样的吟唱式曲目,但是戚暮既然选择了,自然也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世界上任何一个音乐家,无论他是再过于出色的,也不可能真的将所有的音乐都熟练掌握。这首《少年的魔角》戚暮只在刚进入日内瓦学院的时候练习过几周,之后就再也没有了碰触的机会。
只见俊秀漂亮的青年将长长的琴弓轻轻放在了琴弦上,他稍稍松了口气,接着,便是缓转而轻柔的乐声从琴孔间细细流出。那声音仿若是从遥远的天边响起,滑过碧波荡漾的莱茵河,将来自远方的呼唤传递进来。
戚暮演奏的这一小段是《少年的魔角》4.《莱茵河传说》,在正规表演中通常是由清醇响亮的女高音进行演唱,而这一段的小提琴配奏则是起到了一种应和的作用,渲染出了莱茵河传说美丽动人的意境。
全曲只有短短三分多钟,难度也不算高,但是这首看似简单的曲子不同人演奏出来,总是不同的效果。
在马勒的曲子中,艾伦·斯威尔比较偏好的除了几首知名的交响曲外,就是这首《少年的魔角》了。作为一位世界级的指挥家,斯威尔先生自认为听过不少《少年的魔角》,但是很少有人会演奏这一曲《莱茵河传说》。
少,却并不意味着他没有听过。
柏林爱乐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克多里·斯特利恩就曾经演奏过这首《莱茵河传说》,斯威尔先生不得不承认,就单从表演的技术效果上来说,克多里的演奏再加上那位世界级女高音音乐家的歌唱,真是比眼前这一幕要优秀太多。
但是,不知怎的,斯威尔莫名觉着这个青年演奏的……其实并不比克多里差。
如果说克多里演奏的是最浑然大气的《莱茵河传说》,那么这个青年所演奏的便是一首悠扬近人的《莱茵河传说》。
这也很容易理解,没有这个广阔的舞台与合作的乐团、音乐家,戚暮就是想要表现得再过大气,那也是绝对不可能的。原本戚暮昨天晚上练习的时候就有想过,在没有同伴的情况下,自己该如何表演好这首民歌曲。
这个问题他思考了许久,最终得到了一个勉强解决的方案,却令戚暮十分不满意。但是就在今天早上乘车来到音乐节场地时,戚暮正垂眸凝思着,忽然便听到了一个低醇优雅的声音在一旁响起。
“你喜欢听歌剧吗?”
戚暮倏地一愣,诧异地转首看向一旁的男人。只见闵琛正淡定从容地拿着一份音乐杂志随手翻着,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表情,似乎只是随口这么一问。
稍稍思索了会儿,戚暮回答道:“歌剧也挺不错的,但是……我听得不多。”
戚暮也没有说错,他的养父养母家中虽然不算穷困窘迫,但是也算不上大富之家。他在进入琴行之后就经常自己做点零活赚赚钱,好不容易存了钱都会去买一张音乐会的门票,歌剧倒是听得少。
至于后来养父母去世、他进了日内瓦学院后,更是忙得连听音乐会都得挤出时间来听,哪儿有时间来听歌剧。所以虽然戚暮对歌剧并不反感,却也没什么特殊的感觉。
闵琛闻言轻轻颔首,他将那本厚厚的音乐杂志合上,转首看向了戚暮。阳光透过出租车干净的玻璃照射下来,戚暮仿佛看到了闵琛的左手食指上似乎有点反光,但是他却没有再多注意。
“歌剧和交响乐还是有一些区别的,歌剧是以歌唱为主体,乐团的演奏必须得为主唱者服务。从某种角度而言,歌剧和交响诗倒是有点交集。”说道这的时候,闵琛忽然顿住,目光深邃地看向戚暮,问道:“你觉得,它们的差别在哪里呢?”
戚暮倏地一愣,他微蹙着眉头思索了半晌,试探性地问道:“主体?”
“那他们的相似点呢?”
这话一落地,戚暮如同拨开云雾,恍然间明白过来:“叙事性!”
安静宽敞的音乐厅里,青年短短三分钟的琴声已然结束,但是却好像还在场馆里徜徉着。坐在评委席中间的艾伦·斯威尔先生难得地收敛了笑容,眉头紧蹙地在思考些什么。
戚暮也不着急,只是微笑着望着这位世界级指挥。
良久,只听斯威尔先生轻轻叹了声气,说道:“我自觉对音准的听辨是不错的,就是在旋律与节奏的掌握上,我也能厚着脸皮说一句……尚能掌握。但是戚暮,你的这首《莱茵河传说》只改动了几个细微的音律,我却总觉得产生了很大的区别。”
斯威尔先生蓝色的眼眸里带了点笑意,他看向戚暮,道:“刚才我想了想,你是把这首短曲……往交响诗的方向做改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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