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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姣好的眸子陡然睁大,他认真地盯着那方向看了许久,似乎有些不信地抬手擦了擦眼睛,再看了看后便松了口气,低声笑道:“真是看错了,那个人怎么可能在这里啊……”

“哪个人啊?小七啊,你是见到什么熟人了吗?”郑未乔走了过来,好奇地往戚暮刚才看着的方向看去,只见到一辆长长的客运货车挡在了道路的出入口正要转弯,几乎堵住了一条小路。

听了郑未乔的话,戚暮又转首看了那方向一眼,然后他笑着摇首,道:“没什么,郑哥,是我看错了。今天天色也不早了,要不我们先赶紧走吧,要是路再堵起来就不好了。”

郑未乔闻言点点头,两人又检查了一下东西后,便赶紧地上车离开。

而戚暮所没有发现的是,就在他们刚离开不过多久,那辆庞大的货车总算是挪着它笨拙的身躯、艰难地转了个弯,原本被它掩藏住的地方也彻底的显露出来。

这是一条老街,有不少小摊贩正围在路边贩卖着各色小吃。他们吆喝着最纯正的京城口音,卖着的大多也是流传在这片土地几百年的老牌小吃,整条小街都包含了b市最正宗的华夏风味,有不少游客经常光顾游览。

当然,自然也少不了最常见的老京城酸奶和……油炸蝎子。

一架小小的手推车上,用细细的竹签插了无数只蝎子、虫蛹等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泛着热气的油锅里还炸着几串东西,吸引了不少游客,却很少有人敢上前尝试。

金发碧眼的男人半弯下腰看着那被串成一串的蝎子们,他专注的目光紧紧盯在上头,吞了口口水,小心翼翼道:“咳咳……闵,华夏人也太敢吃了吧,这玩意儿……这玩意儿真的能吃吗?不会……不会中毒吗?”

在丹尼尔的身旁,是一个挺拔俊美的男人。闵琛穿着深黑色的高定风衣,微微垂眸,目光认真地凝视在油锅里的那串炸蝎子身上。他仿佛没有听见丹尼尔的话,只是薄唇越抿越紧。

良久,一道低沉磁性的男声响起:“我想吃。”

丹尼尔正好奇地打量着一串离自己最近的炸蝎子,又不敢碰、又很想碰地来回尝试,忽然听了闵琛的话,丹尼尔一个惊吓差点把自己的手送进了蝎子钳子里。

丹尼尔惊魂未定地瞪大双眼,惊悚地看向闵琛:“你居然想吃这个鬼!!!哦我的上帝,奥斯顿,你真是太可怕了!!!”

丹尼尔很少会喊出“奥斯顿·柏特莱姆”这个名字,但是此时此刻,他却已经惊骇到只能脱口而出一串流利的英文,完全忘了自己身处何地。

闵琛轻轻睨了丹尼尔一眼,道:“是你吃。”

“天哪你居然吃这个,这真是太可怕……什么我吃?明明是你要吃啊!”丹尼尔惊悚道。

闵琛却轻飘飘地启唇:“我不敢吃。”

“……”

不敢吃那你还想吃!!!

丹尼尔脸色发青:“我也不敢吃啊!那你还要吃什么啊,这个鬼我们就不要吃了嘛!”

谁料闵琛却抬了眸子,语气看似平淡实则带了笑意地道:“你是英国人,嗯……你吃,吃完告诉我什么味道。”

丹尼尔:“……”

他可是从小在德国长大的好吗!

他从来从来从来都没吃过任何黑暗帝国的黑暗料理好吗!!!

当天傍晚,戚暮和郑未乔忙得汗流浃背,总算是将所有的东西都整理归了位。

而当天夕阳西垂的时候,丹尼尔一副“义士慷慨就义”的模样,已经立下了遗嘱,总算是开口尝了一下那恐怖的油炸蝎子。在吃到第一口的时候,丹尼尔忽然张大了双眼,不敢置信地嚼吧了两下。

“诶?!好好吃啊!!!”

闵琛:“……”

男人自主自觉自动地往一旁让了两步,让这个黑暗料理帝国的人类与自己隔开一米之远的距离。

不过片刻,丹尼尔感动得内牛满面地抱着一大串的油炸蝎子、油炸知了猴,一边嘎嘣脆地嚼着,一边看向闵琛:“闵,你真是太好了,你能住在这附近真是太好了!这可真是人间美味啊,以后我们经常出来吃吧!”

闵琛:“……”

第二十章

戚暮新租的这片小区在b市也算是比较高档的了,他现在手头上并不紧张,因此也不用苛刻自己。而郑未乔之所以觉着他太过节省,还是因为这间单身公寓实在是太小、租金也太便宜了。

这也不能怪人家小七啊,房东是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一见着人小七就眼睛都移不开了,刚刚才和中介说好的5000房租刷刷的就降到了3500。

这片小区里有几百平的高级公寓,也有像戚暮所住的这种50平的单身公寓,绿化很好,周围环境也不错,最重要的是交通便捷,距离b市交响乐团只有不过一公里的距离,戚暮早起都可以直接散步过去。

助理首席和副首席的职务并不相同,一般而言前者在某些时候会代替首席进行一些演出,但是后者却是永远担任副首席的职务。

起初戚暮也有些担心自己资历太浅,乐团中会有人对自己不服气,但是令他惊讶的是,当得知他“升职”的消息后,乐团里的成员们竟然为他举行了一场小型庆祝会。

“小七啊,不错嘛,这顿饭你必须请客啊!”

“就是啊小七,都助理首席了,怎么说也得请我们吃顿大的呀,哈哈!”

“诶小七,你说今晚我把我女儿也带上怎么说?她今年二十,长得可水灵了!”

“你就拉倒吧,老赵……”

……

b市交响乐团里的大多数人年纪都至少上了三十,少有几个二十几岁的也都比戚暮要大上一点,待他就像是弟弟一样。不得不说,在谭老和杜胜的带领下,b市交响乐团的氛围如同一个大家庭,让人感到十分温馨。

等到庆祝会当晚,谭老虽然没有到场,杜胜却到了。大家喝得是晕头转脑,就戚暮仗着年龄小为借口少喝了一点。庆祝会结束后,杜胜一手勾着戚暮的脖子,一边笑眯眯说道:“小七啊,你可要好好干啊,谭老可对你期待很高啊,你杜哥也是啊。”

戚暮见着杜胜喝得脸都红了的模样,无奈地笑笑:“我一定会努力,不辜负谭老和杜哥你的期待的。”说着,戚暮扶着杜胜走到了街边,开始努力地招出租车。

杜胜迷迷糊糊说:“嗯,你要加油啊,哈哈……对了,过几天的室内音乐会准备得……你怎么样了啊?”

杜胜的话说得有些前言不搭后语,但是戚暮却是明白了。见着川流不息的道路上没有一辆出租车的身影,戚暮所幸放下了不停招着的手,回答道:“我已经多练习了一首曲子,不过杜哥……我真的需要上台演奏吗?我其实没有什么室内乐演奏的经验的。”

被夜风吹着,杜胜的理智稍稍有些清醒了。他慢慢地站正了身子,说:“嗯,你多准备一下吧,这场音乐会还是挺重要的,有不少界内人士会来参加,你能够获得一次表演的机会是很难得的。”

这一点,戚暮自然知道。

这场年末的室内音乐会是由谭正辉和杜胜共同举办的,两人在b市都是颇有脸面的人,于是邀请了不少界内人士来参与,也算是今年底的一场小型盛会了,没有门票,只能凭借邀请函入场。

室内音乐会自然与大型管弦交响音乐会不同,一般最多有几个人组成的乐团共同演奏,也会经常有一些个人独奏的表演。而这一次,谭老便额外给了戚暮一次表演的机会,让他获得一次正式出现在华夏音乐界的机会。

这与在交响乐团里演奏不同,这完完全全就是属于戚暮的表演,与b市交响乐团没有任何关系。

“你要好好准备啊哈哈,别让我失望……”

杜胜醉呼呼的笑了笑,很快戚暮便拦了一辆出租车,将杜胜送入了车内。至此,他总算也可以慢悠悠地散步回家,完成了最后送杜胜的任务。

b市秋季的夜晚着实是有些凉的,与维也纳的秋季不同,虽然几乎处于同纬度的地方,但是维也纳的秋天不像b市这般干燥,反而十分湿润。而如今,森冷萧瑟的秋风吹过戚暮的脸庞,恍若小针刮过,让他忍不住地将围巾往上裹了裹。

身处于北方,不过十月就得穿上薄大衣、套上围巾,这已经是常识了。

庆祝会是在乐团附近找了家酒店喝酒吃饭的,距离戚暮的新家也不过两公里的距离,走路正好有助于消化。他一边迈着步子随意地走着,一边垂着眸子开始思考问题。

谭老这场音乐会,其实……有点特意为他举办的意思。

这个老人总是为他做出一些特别的事情,让他颇为感动,但是压力也十分大。

戚暮以前从没有进行过室内演奏,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室内演奏与交响乐团的表演、音乐比赛的现场都是有很大区别的,所幸他这次是个人独奏,否则要再去配合别人排练的话,他可真没有那么多时间了。

“室内乐、室内乐……《西西里》还是《梦醒》呢……”

戚暮一边垂眸看地,一边低声呢喃着。入夜的道路两侧虽有晕黄的路灯照耀下来,但是由于茂密的梧桐树叶的阻挡,显得朦胧昏暗,如果不仔细观察,甚至无法发现身边走着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面容。

戚暮微微垂着眸子,翩长的睫羽落下,在眼下打下一层暗影。他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向前走着,围巾将脸埋了一半,只露出一双俊秀漂亮的眸子来。

“嗯,还是《梦醒》比较合适吧……”

戚暮抬步走过了一条小道,完全没有在意周遭环境。而他自然没有发现,在他抬步走过去的那一刹那,迎面而来的某个男人忽然停住了脚步,怔然地转首看向了他。

两人就是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戚暮仍旧低头思索着,而高大挺拔的男人却已经整个人都呆怔在了原地,狭长的眸子猛然睁大,有点惊诧地望着那个正慢慢远去的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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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左手正拿着一只手机,一个喋喋不休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闵,怎么突然不说话了?诶你说话啊,刚才我说的我下周就要回柏林了,你可别拦我,我家甜心天天打电话说想我呢!”

电话里传来是的流利的德语,但是令闵琛惊讶的,却不是这个电话里的德语。而是……

那个刚刚走过时,在自己耳边猛然响起的声音。

说着的,不是中文……

而是德语。

在那诧异转首的一刹那,他似乎看见了那个低头自语的青年的模样。细碎的黑发洒在饱满白皙的额上,那双眸子他记得应该是浅琥珀色的,睫毛很长,围巾也拉得很高,让人看不清他的面容,但是一个名字却不由自主地浮现在闵琛的心头——

“戚……暮?”

而电话那头,丹尼尔听着闵琛喃喃自语的声音,惊讶地问道:“戚暮?什么戚暮?是不是我们之前在音乐会上见到的那个漂亮的青年啊?你怎么又想起他了?前几天我不是拿了他在欧洲的专辑和录像带给你了吗。”

漆黑冰凉的夜色中,闵琛慢慢眯了眸子,目光深远地看着那个慢慢远离自己的背影,没有一点动作。

而电话里,丹尼尔吵吵闹闹的声音还在继续:“难道你还想听他的独奏吗?好吧,这几天倒是有人发了一个邀请函给我们,我看到演奏名单上有他的名字。你要是想去的话我明天把邀请函带给你,是一场小型的室内音乐会……”

丹尼尔说了半天,都没等到对方的回答,就在他以为对方没打算理他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一道清冷低沉的声音响起:“嗯,明天给我吧。”

秋夜的晚风将闵琛的声音渐渐吹散,而戚暮永远都不知道,在刚才散步的那一瞬间,他到底遇到了什么样的人,也完全不知道,他随口的一句自言自语却被别人听到了。

戚暮上辈子虽然是华夏人,但是自小在奥地利长大,中文说得实在是不好。而重生以后,他仿佛是天生会了中文,说得十分熟练。

但是,就算是如此,说了二十多年的语言却一点都没从他的大脑里清除,一个人的时候戚暮总是会时不时地说出一些德语,而不会专门地去说中文。

奥地利的官方语言,是德语。

戚暮说得流利而顺畅,一点都不像是后天学过的。

“嗯……那就《梦醒时分》吧,明天和谭老说一声,就这首吧!”

最终下了决定后,戚暮抬首笑着看向被城市灯光照亮的天空,也终于是到了家。

第二十一章

《茨冈》全称《茨冈狂想曲》,是法国著名作曲家莫里斯·拉威尔的作品。这位上世纪著名的钢琴大师一生写过多首音乐作品,其中以钢琴作品为多,而《茨冈》便是其中难得的小提琴协奏曲之一。

这首曲子前半段以徐缓拉散的慢拍为主,后半段以富力斯卡的快板为主,前后半段形成鲜明的对比,将一种讴歌与赞美表现得淋漓尽致。

戚暮向谭老表明自己打算演奏这首曲目的时候,谭老思索了半晌,最终还是答应了。

这首曲子拥有帕格尼尼的小提琴演奏技巧,颇具难度,同时还有吉普赛音乐的热情奔放,对于在室内乐进行独奏来说,是一首不错的曲子。

谭老唯一的担心就是:“你确定……明天能演奏好?”

根据谭老对戚暮的了解,在他的印象中,戚暮从来没有接触过拉威尔的曲子,而明天就要进行室内音乐会了,他还是十分担心的。如果只是为了更好的演奏效果,或许选择帕格尼尼的曲子会更好一些。

想了想,谭老又道:“要不然你就选帕格尼尼的13课吧,你对帕格尼尼还是比较熟悉的,这样我也放心。”老人家的思维总是以稳妥为主,不求表现得多么出彩惊艳,只要稳妥就好。

帕格尼尼的op1.no13即是24首狂想曲的第13首,它有一个响亮的别名——《魔鬼的笑声》。帕格尼尼的曲子永远都以高难度的技巧为出彩点,能够表现好这首,已经足够出色了。

但是戚暮却是摇头,笑着回答道:“谭老,在这样的室内音乐会里演奏《魔鬼的笑声》还是有点太过了,我也不是压轴演出的,我觉得《茨冈》已经很好了。您放心,我对这首曲子十分熟悉,也不会出现任何问题的。”

音乐会压轴演出的是杜胜和几位同行朋友,他们组成了一个四人小乐团,在最后会表演几首曲子,是整场音乐会最让人期待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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