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1 / 1)
月尧还有一丝担忧:“倘若赫连凿凿突破北境,一路南下,难免不会和我们短兵相接。届时……”
慕容恪眼底一丝冷光:“如果他敢跨出本王画出的界限一步,那本王就要了他的腿。”
他的声音冷意十足,但面上隐隐竟有一丝痛楚厌恶之色,而月尧,更是低下头,沉默下去,连呼吸都停滞下来。
与虎谋皮,付出的代价远远不是常人能承受的。他猛地站起来,俊美的容貌冷如寒冰。
第41章 自作主张
贯玉军的斥候部队所在的先锋营统领为朔望,专门负责跟进司马无情的蛛丝马迹进行追击。
作为慕容昕的嫡系先头部队,他的部队在侦察捕俘敌情、探查前方道路、遮断战场情报方面完全超过斥候的平均水平。但因为戈壁滩的特殊地理环境,他们的推进并不快,恰恰刚刚够跟上司马无情的脚步,这让先头部队和主力的距离变得非常接近,几乎前后接踵而行。
经过三日的推进后,这一日,他们在隔壁深处发现了一个小小的村庄。
村庄很小但是并不封闭,大概正是赶集的时候,非常热闹,附近的牧民三三两两带着自己的特色物品在做交换,从牛羊到老鹰,从布匹到陶罐,一应俱全。
朔望将此信息回禀给慕容昕,他沉吟片刻,暂令部队就地休息,然后命伪装后的军需官前去采购有用的物资。
宁卿在旁边犹豫了一下,待朔望出去后低声道:“王爷,小人也有可否也前去一看。”
“你有什么告诉军需官即可,何必亲自去?”
宁卿面色微赧,她总不能让军需官帮她准备女子月信要的东西吧?
“这个,实有不便。还是要小人亲自去一趟。”
慕容昕顿时明白过来,不由几分讪讪,他轻轻咳了一声,装作不知,唤来霜风:“你陪阿恒去一趟吧。”
他想了想,还是不放心:“点几个好手。务必小心。”
霜风领命,和剑雨互看一眼,自是下去安排了。
宁卿扮作小厮跟在霜风身后,市集上的人大多是粗糙朴实的汉子,陡然看到这几个光鲜打扮的不速之客,倒是有些意外,宁卿不动声色的围着小集市转悠,终于在一块卖布的老阿婆那里停下来。
她蹲下来,在面前几块粗布上翻来翻去的挑拣,布料染色粗糙,但是质地还算柔软,待到周围的人走的差不多,她这才压低嗓子问了应急之物,只说是自家夫人所用,远远的正好霜风看过来,那老妇心神领会一笑,从背篓层层下面取出几个干净的织好长布条。
宁卿也不还价,最快速度全部买回来,然后掩饰性的买了匹印花蓝布。
她抱着一堆布条走过去,却看到几个穿着羊皮的牧民在卖训好的鹰。
铁灰色的毛羽,金黄的眼睛,即使已经被驯服,但是仍然散发着暴烈悍野的气质。
一只上好的鹰,价格甚至超过一匹上好的马,她看见军需官带着两个亲兵正在和这些牧民讨价还价,只做不熟走过,几人正好谈好价格,军需官一手拉着一只训好的鹰,命令它停在自己的手腕上,几番不得要领。
一个牧民笑着说了句蛮话,那鹰立刻听话的站了上去。
军需官满意的笑笑,两个牧民笑起来,一个笑中说了句什么,其他人都笑起来。那军需官以为他们是笑自己训鹰的进步神速,也跟着笑起来。
宁卿默不作声的抱着布匹走到霜风身旁,然后将布匹紧紧固定在马后,她翻身上马,那几个牧人和军需官几人已经整装待走。
她轻轻咳了一声,压低嗓门:“这些牧人有问题。”
她咽了口唾沫:“他们刚刚说要杀了军需官。”
霜风奇道:“阿恒你会蛮语?”
“风大人这话,好像有别的意思。”
风霜皮笑肉不笑:“是不是有别的意思,阿恒自己应该更清楚。”
“风大人,话已带到,阿恒武功低微,先行回营,至于大人要不要顾念同袍之谊,去走这一趟,就是大人您自己的选择了。”她说完,便准备勒转马头,回营去了。
谁知道霜风早有预料一般:“阿恒既然会蛮语,那还是陪我走一趟吧。”他一巴掌拍在马屁股上,几乎容不得反应,宁卿已经紧跟着冲了出去。
日头正中,宁卿等还没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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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昕用午膳,剑雨布错了两次菜,他有点奇怪:“剑雨,有事?”
剑雨结巴了一下:“没,没有啊。”
“一说谎就结巴。说吧,什么事?”
剑雨额角有汗急忙夹了一筷子菜:“王爷,这笋干是上回娘娘专程送来的,这是最后一把了,王爷您尝尝,尝尝。”
“剑雨。”慕容昕看着剑雨拙劣的转着话题,有几分好笑,“越发胆大,还要本王三催四请不成?”
“王爷恕罪。”剑雨心中有鬼,一下跪在地上,“是属下自作主张,实在是——那阿恒形迹可疑,属下,属下怀疑她是四王爷甚至是北狄的细作……”
“所以……”慕容昕的声音生了冷意。
“王爷恕罪。今日趁着霜风和她一起出去的机会,我们本想找机会好好‘问问’她。如果不是,我等自当负荆请罪,任凭发落。如果是……”
“嗯?”
“如果是,”剑雨的声音越来越小,几乎细如蚊呐,他跟随慕容昕多年,自然了解他的脾性,心知此番谮越了,但是心底仍然是隐隐觉得自己正确,而有几分正义凛然的坚持,咬牙道,“如果是,那就便宜行事。”
“混账。”慕容昕顺手将筷子搁在桌上,暗纹衣摆颤动,他站了起来,惯常含笑的眼角一片冰凉,一脚踢开跪在面前的剑雨,“是谁给你们这样大的胆子?本王的事情何时轮到你们来管?如果宁阿恒有事,本王要你们的项上人头。”
他一甩衣袖,直向外走,掀开帐帘:“来人,备马。”
剑雨傻坐在地上,他们跟随慕容昕十数年,熟悉他,听从他,全身全心的维护他,在某种亲密上已经超过一般的下属,但是刚刚那一脚,清醒的踢醒了他,即使是举重若轻的心腹,他们也只是慕容昕手下的一柄刀剑而已。
而现在,这柄刀剑竟然违背了主人的意志,妄想去动他的“心尖肉”,即使那可能是一块“腐肉”,但如慕容昕所说,那不是他们能管的事。
他迅速爬起来,冲出营帐,慕容昕已经点了数百精兵,文仲机灵的牵着他的马,剑雨翻身上去,紧追上去。
希望,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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