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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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渐渐昏暗,森林里弥漫着一层淡薄的雾气,秦伦深知自己无法在这种环境下继续赶路,便找了一个背风的小山坡休息。

被第二天的鸟鸣声叫醒后,秦伦发现森林里的雾气消散了,而他也出现在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昨晚休息的小山坡前面,是一片绵延起伏的麦浪。

远处影影绰绰的建筑物构成了一个小镇的轮廓,不过,秦伦知道这个小镇应该跟芒特迪瑟特的东北港镇无关,因为它的人文风情根本就是一个18世纪的内陆小镇。

遇到陌生环境,轮回者或者使徒的第一反应都差不多,那就是融入环境,获取情报。

不过,与秦媚偷盗衣物不同,秦伦的主人格行动更加直接残暴,他袭击了一个走出小镇的旅人,从尸体上获得了衣服和少量财物。

得到掩饰用的衣物后,秦伦没有急着进小镇。小镇的出现一点都没有让他感到意外,他原本就一直在猜测神秘力量将他们所有人引来阿卡迪亚的目的,现在看来已经很明朗了。

这股神秘力量显然想要借助这里的特殊环境坐标,将所有人都引入这个时空幻境。他不知道自己进入小镇的时机是什么阶段,但很显然太早出现在小镇里面,很有可能会碰上某些“熟人”。

比如:希尔等人,又比如:已经结下死仇的唐纳德团队,还有其他的轮回者团队。

“目前已知的神秘力量一共有三种,第一种是死神游戏,它既然将我引来阿卡迪亚,那么必然存在于这个小镇。”秦伦躲在路基右侧的灌木丛里,一边闭目养神,一边思考着自己现在的处境。

“第二种是峡湾海怪,不过,它们的底细已经摸清了,就算还有第二拨也完全可以忽略。反而是最后一种尚不明朗的神秘力量……”

秦伦想到这里,将视线投向远处的小镇。他之前在救下戴娜,并在黑人女孩的引导下找到死去的卡门。当时,他在尸体诡异的伤势上察觉到了异样。

正常来看,那种伤口像是某个心理变态的连环杀手所为,但联系上这里的实际情况,那就只可能又是一种神秘力量了。

除此之外,秦伦还在卡门的尸体上感觉到了一丝熟悉。他本能地感觉到那个神秘凶手在卡门胸口开个大洞,并且取走了一部分内脏,并不单纯是毫无理智的疯狂行为,而是带有强烈的目的性。

如同是一种象征,一种隐喻,就好像希尔食用受害者的身体部位,格兰特用受害者的皮肤做面具,乔伊将受害者变成骷髅天使一样。

他们都是受到了某种潜意识驱使,才会做出这种常人匪夷所思的病态行为。作为一个心理学大师和自身人格的一部分,他很清楚乔伊口中所谓的艺术行为,其实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情感处理过程。

“既然那股神秘力量具备了标的性,那么久说明它跟死神游戏不同,它应该拥有**容器……”秦伦眼中闪过一道精光,“换而言之,它是一种智慧生命,如果存在于眼前这个小镇,那么它就有可能是一个……人类?!”

“有意思!”秦伦的右手食指敲了敲太阳穴,他觉得原本因为唐纳德团队的低挑战性,已经低落下去的情绪重新亢奋了起来,心中充满了跃跃欲试的冲动。

他的目光微微闪烁,推测起那个凶手的大致身份。他之前袭击的那个旅人虽然不是小镇上的镇民,但也审问到了这个叫做蒙特镇的一些情况。

秦伦带有毁灭倾向的主人格苏醒之后,他虽然还有缜密的思维和严谨的逻辑推理能力,但已经跟以前不同了,这一点包括希尔等人在内,目前都尚未察觉。

以前的秦伦就算没有原则和底线,毕竟是以生存为目的,做出来的行动计划总会带有明确的目的和利益性。可现在的秦伦虽然有这个能力,但是却不会再制定什么计划。

他没有明确的生存目标,只是单纯地追寻新奇和刺激,甚至不惜生命。因为没有目标,所以就无需计划,想到什么就做什么,更像是一头拥有绝伦智慧的野兽。

认真来说,现在这个秦伦的主人格在性格方面,比以前的秦伦缺陷更大,更加偏执和无法理喻。这让他的行为更加危险和不可预测,但相对更加直接,没有了以前那种犹如蜘蛛网一样严谨和细致的谋划。

如果希尔等人只是以击杀他为目标,那么现在这个秦伦的主人格比以前那个好对付多了!

“取走人体内脏的行为,在普通人眼里显得暴虐而残忍,但实际上这种行为在凶手深层次的意识当中,并不能带来病态的快乐。因为施虐过程太麻烦,受害者死得太快,同时有太多可以代替的手段。”

秦伦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何况只为了施虐的话,卡门的尸体又显得太完整了。因此,可以大致上可以判断出凶手在施虐时的心理,他完全漠视了受害人的反应,取走其内脏就好像在路边的快餐车买了一份热狗……”

卡门的尸体被发现时,不仅胸口被破开了一个大洞,而且还被干净利落得斩首。凶手没有从受害者的痛苦中享受乐趣,否则就不用介错。

这样一来就说明凶手只是单纯地需要,它需要卡门失去的那部分内脏,那才是它真正的目标。于是问题就来了,凶手需要人类的内脏做什么呢?如果它是这个小镇里的人,它有没有在小镇当中杀过人?

换个人来思考这些问题,肯定会头疼欲裂,可思考的人变成了另外的杀人魔,那就毫无难度了!

在秦伦认知当中,凶手取走受害者的内脏一般不会脱离三种目的,第一种是食用,第二种是当纪念品,最后一种是仪式。

第一种可能很快就被排除,食人这种行为很容易形成习惯,作案次数也会相当频繁。一旦凶手有这种恶习,面前这个小镇便是首当其冲的狩猎场,小镇不会再有这种平静的气氛。

第二种目的的作案频率不会那么高,加上移民小镇的流动人口,说不定不会惊动大多数普通人。

可是秦伦还是排除了这个可能,人类的内脏很难保存,需要大量防腐剂或者冰块。以眼前这个小镇所在的历史年代和季节,无论使用哪种手段都很容易受人怀疑。充当纪念品的话,似乎用受害者的骨骼和随身物品更好。

这样一排除,他感觉凶手取走受害者内脏的目的,应该是想要进行某种仪式。类似血祭的邪教仪式不会频率太高,内脏也不用保存太久,最符合目前的情况。

“以进行某种古怪仪式为前提,凶手显然不会满足于那一点点不到两千克的人体内脏,他肯定还会继续作案……”秦伦眼中闪过一道冷光,“另外,在仪式进行之前,他还需要一个隐蔽而宽敞的私人场所,甚至包括几个同犯?!”

秦伦想到这里,只是一皱眉便站起身朝小镇走去。以他获得的情报,推测到这里已经是极限,想得到更多细节就必须进镇。

因此,他改主意了!他对那个杀死卡门的凶手或者说神秘力量很有兴趣,即便为此遭遇希尔或者唐纳德团队也在所不惜。

第二十七章 威尔逊爵士

或许这几天下过雨,小镇的道路有些泥泞。泥路两旁时不时能看见家畜的兽圈,味道很重。秦伦拉低从旅人那里抢来的小毡帽,稍稍遮挡住面容,弯腰挎着一个小包囊朝镇内走去。

蒙特镇跟这个时代北美大陆所有的移民城镇一样,建设才刚刚起步,城市规划显得工整而简洁。这里暂时还是一个以农业和畜牧为主的农业城镇,除了种植园的黑奴之外,其他白人镇民大多拥有自己的土地和牲口。

小镇地广人稀,每户人家除了住人的主建筑,大多还有草料库,牲口栏和工具屋。特别是草料库,几乎比粮仓还要重要。没有粮仓,人不一定饿死,没有自己的草料库,别人是不会拿草料帮你养大牲口的。

秦伦一边走,一边留意观察。他发现小镇只有一条大路,泥路的尽头是一座教堂和一个小广场。

与其他建筑相比,这座教堂算是最宏伟的了,三层哥特式结构,顶上是钟楼。小广场周围则有好几口水井,一群膀大腰圆的村姑在水井旁聚集成几个小圈子,叽叽喳喳说得热闹。

秦伦走到这里,已经发现了自己的目标。他脚步一顿,拐进泥路左侧一家招牌上雕刻着橡木桶的酒馆。

大概因为现在的时间还算早,酒馆里没有很多人,吧台后面的调酒师正拿着一块脏兮兮的抹布,擦拭着紫褐色的胡桃木吧台。

“咄咄!”秦伦靠上吧台,敲了敲桌面,提醒调酒师自己的到来。

“要点什么?”调酒师是一个大约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他没有停下手里的工作,只是抬头看了一眼秦伦,随口问道。

秦伦扫了一眼这个年轻人,他穿着一件亚麻汗衫,上面满是无法彻底洗干净的污渍。小臂上卷起的袖口露出了数个线头,捏着抹布的虎口长有老茧,手背的皮肤粗糙蜕皮。

无论从年纪上,还是穿着上,他都不像是酒馆老板,否则即便经营不善,他也会给自己弄一身体面点的衣服。酒馆老板不在店里并不稀奇,现在还不是营业高峰期,老板说不定在补觉,准备傍晚时分的营业。

“给我一杯啤酒!”秦伦取出一枚10先令的银币放到吧台上,用手指按住推到调酒师面前,“除了酒之外,再回答我几个问题,它就是你的。”

年轻人看着银币喉头一动,脸上露出一丝讨好的神情,低声说道:“您想问什么都行,但我这里听到的消息都是传闻,不保证都是真的!”

这个世界是地球的影像世界,很多方面与其相同。以英格兰的比值而论,一英镑等于20先令,10先令的银币差不多是半英镑。

别以为钱少,在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一个纺织女工的周薪就差不多是一英镑,换而言之,她们每个月就只有4英镑多一点。

当时的纺织工也算技术工种,虽然是女工,但是报酬也比一个殖民地酒吧的服务生多。除去那杯啤酒,秦伦这枚10先令的银币,也是调酒师四五天的收入。

以现代3000月薪为例,那就是好几百大洋。代价只是回答几个酒馆当中流传的消息,年轻的调酒师当然暗暗欣喜。

“呵呵,我的问题并不难!告诉我,这个小镇里谁最有钱,谁以前是服过役的老兵……骑兵、水兵或者军官?”秦伦目光闪烁着问道。

秦伦救下的黑人女孩戴娜虽然发现了卡门的尸体,但她并没有见到过凶手,所以秦伦不知道杀死卡门的凶手是一个绅士打扮的人形生物,他只能利用手头的线索进行推理。

卡门致命的伤势有两处,一处是胸口被挖出来的大洞,另一处是切口平整,被斩首的脖颈。光从斩首的伤势来看,凶手显然是一个擅于使用利刃,对人体结构有一定了解的人。

这类职业有很多,不太引人注目的有厨师、屠夫、医生和士兵等等。如果这个人在蒙特镇,那么他最有可能就是一个打过战,杀过人的老兵,其他几个职业的可能性要低很多。

蒙特镇是一个英国殖民者开发的新大陆小镇,这里的移民除了过来创业的庄园主、黑奴之外,其他基本都是破产的农民、小手工业者、无产者等等。

英国在这个年代已经在海洋上打败了诸多竞争者,有了今后日不落帝国的雏形。国力强盛,国内并无战乱,厨师、屠夫、医生这些人都拥有一技之长,其中技能优秀者很少会移民来新大陆讨生活。

何况厨师、屠夫、医生尽管都会用刀,可是菜刀、剔骨刀、手术刀可没办法将人干净利落地斩首。斩首用的刀具一般都是长刀,短刀具虽然也能将人斩首,但那需要很强的力量,以及娴熟到极点的杀人技巧。

因此,凶手最大可能是打过战的老兵,而且是佩戴骑兵刀或者弯刀的骑兵、水兵和军官。这个年代的普通士兵使用火~枪和枪~刺,长匕首的枪~刺不方便用来砍人。

“哦,那肯定就只有威尔逊爵爷了,他不仅是这里最有钱和地位的人,而且听说以前还跟法国人和奥地利人打过战。”年轻人毫不迟疑地脱口而出,他感觉这个问题意外地简单。

有钱才能安排出仪式场地,拥有杀人技巧才能准备好祭品,年轻人口中的威尔逊爵爷完全符合了秦伦对于凶手的侧写。

“威尔逊爵爷?勋爵,还是爵士?”秦伦目光一闪,谨慎地问道。

这个年代的英国贵族跟几个世纪以后不同,爵位还是比较值钱的,不像今后什么阿猫阿狗都能从英国王室那里弄个爵位。

不过,勋爵和爵士又有不同,前者是对国家做出过重大贡献,由王室特许且不能世袭的荣誉爵位,后者是世袭爵位。至于爵士以上的高等贵族,显然不可能亲自来新大陆做个农场主。

“这个……好像是爵士吧!”年轻人有点不太确定,他平时没有注意过别人用什么样的正式称呼,来招呼那位大人物。就算听到过,印象也不深刻。

秦伦点了点头,爵士就对了。爵士尽管是世袭爵位,但这种最低阶的贵族往往家道中落,才有可能来新大陆重新创业。而勋爵尽管不世袭,可凭借当代对国家的重大贡献,他们一般都是名利双收的大人物。

这种大人物在新大陆的产业可能只是一项投资,本人不会长期逗留。而且他的一举一动都受人瞩目,很难想象会去亲自做某种邪教的血祭仪式。

“最后一个问题……那位大人物住在哪里?”秦伦将手指从银币上松开,露出一个优雅的笑容。

一个多小时后,秦伦就见到了一座乡村庄园。

威尔逊庄园位于蒙特镇郊外五里处,是由一座四层的哥特式主建筑和一片平房组成的小建筑群。它的后方有一片小山坡,左侧是一片榨糖作坊和一个小小的跑马场。右方和前面就是茂盛的甘蔗地了。

庄园前面有一条垒砌的泥路通往蒙特镇,秦伦就是走这条路来的。沿着泥路,他时刻都能见到一些肤色黝黑的奴隶在地里辛勤劳作。

那座哥特庄园估计是主人家住的地方,而那些毛坯平房应该是奴隶们住的。按这片甘蔗园的面积来看,恐怕至少需要百人以上的奴隶才能照顾过来。

秦伦远远注视着威尔逊庄园,没有再继续靠近。他身上的衣物来自于一个旅行者,粗糙的做工和质地显示这身打扮并不那么体面。

穿着这一身行头,他能肯定庄园的管家不会为他引见主人。

威尔逊爵士全名托马斯·威尔逊,年近40岁,正当壮年。正如秦伦推测的那样,威尔逊家族在20余年前就已经家道中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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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威尔逊为了重整家业,年轻时选择了从军。不过,因为没有金钱上下打点,即便他有一个世袭爵位在身,依然只能从底层军官做起。

在军队里摸爬滚打了七八年,并且还参加了残酷的七年战争,依然不能爬上高位,心灰意冷之下选择了退役。

只是没想到他在退役之后却时转运来,在熟人眼中消失数年后,再出现时已经娶了一个大商人的独生女为妻,并且还有了一子一女,在南卡罗来纳州继承了一个偌大的甘蔗园。

“这样一个人真的会成为变态杀手吗?他身上存在着什么样的神秘力量呢?”在大感兴趣的同时,秦伦忍不住怀疑自己有没有找错人。

“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接近这位大人物呢?”秦伦扫了一眼自己身上不起眼的装扮,不由地撇了撇嘴。因为时间关系,他显然不能再妥善准备了,必须采用直接一点的行动。

“这样一身朴素的衣服,偏偏又是个白人。既当不了客人,又当不了奴隶……”秦伦的眼珠子咕溜溜直转,“像以前假扮医生或者公务员也是不行的,蒙特镇太小,威尔逊肯定认识镇上所有有身份的人,所以我只能选一个不引人注目,但必定能进入庄园的角色。”

秦伦盲无目的地扫视了一圈,终于在庄园左侧的马房上停下了视线。

第二十八章 突破口

秦伦想了想,便蹲下身在地上抓了一把尘土往脸上抹去,直到将自己弄得脏兮兮的才停手。

秦伦小心翼翼地避开庄园仆人的视线,静悄悄地朝马棚摸去,他已经想好接下来要假扮的身份了。

……

“托尼,你去看看老爷的马怎么了?”庄园管家停下手中的工作,推开窗户看了看马棚那边,回头朝手下的一个男仆吩咐道。

“哦,好的。”年轻的男仆有些不情愿地走出庄园大门,朝马嘶声响亮的马棚走去。

威尔逊庄园里倒是有照顾牛马这些大牲口的黑奴,可是这会儿种植园的工作十分忙碌,所有的人手都在地里干活。

叫托尼的男仆嘴巴里不知道咕哝着什么,磨磨蹭蹭地朝马房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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