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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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蔷薇做娇羞状捂着脸,偷偷暗笑:嘴边的馅饼不吃白不吃。

“我今夜当值,就不陪你去了。”杨憧有些不甘,“明明是我先认识你的,你和路不易关系倒是挺好。”

蔷薇一扬起眉毛,“那当然,我们都是杂种嘛,而且在大漠盗贼城妓院那会还是同僚,自然谈得来。”

杨憧不自然咳嗽道:“咳咳,同朝为官才叫同僚,你我共同效命公主殿下,也勉强叫做同僚,至

于你和路不易在妓院那会,叫做共事。”

蔷薇不满了,“你这个人就是麻烦,都是做事赚银子,分那么多说法干嘛?还有,你母亲是胡姬舞娘,你也是个杂种,你却非说是什么混血。唉,和你沟通起来就是困难,我走了。”

遭遇斥责,杨憧很郁闷,左想右想都觉得自己没错,为什么总是不受待见?呜呜,公主,我好冤枉啊!杨憧咬手帕在雪地里泪奔,找幽闲哭诉去了。

……

帝都白石城,皇家宗庙,子夜。

白麻长袍、头戴紫竹冠的祭司在白纸上勾勒着线条,灯光有些暗,他几乎是半趴在书案上,鼻尖都快碰到笔杆了。

“路不易,我好不容易抽空出来一趟,你倒是陪我聊会天呗。”对案的蔷薇也裹着一模一样的白麻长袍,捧着一杯开水没滋没味的喝着。

“噢。”路不易蘸了蘸墨汁,埋头道:“我不是一直在陪你说话么。”

“喂,是我一个人说得口干舌燥好不好?”蔷薇放下杯子,“你不过是哼哈嗯哦了几下,好歹人家现在正值青春年华,美得惨不忍睹,看着我你眼睛能长鸡眼啊?”

“鸡眼长脚上,眼睛长针眼。”路不易难得抬头扫了一眼蔷薇,又垂眸继续画图。

蔷薇好奇问道:“画什么呢?那么用心。”

路不易,“羊驼。”

“羊驼?”蔷薇歪着脑袋看过去,乐了,“这不就从大漠回来途径马勒戈壁的草泥马嘛!傻呆呆的,你画它做甚?”

“别碰!快画好了。”路不易拐着胳膊护住白纸,“我再写一本《东行游记》,记录从十八岁起从西方一路东行的所见所闻,再配上图,这个草泥马很罕见,你看,我画得像不像?过了好几年,有些地方记得不清楚了。”

蔷薇伸出兰花指在草泥马周围画了一个圈,“太瘦了,你多画些毛上去,至少要肥一圈才行。”

“还装女人啦,他们不是已经知道你的真身了么?”路不易赶苍蝇似的拨开他的兰花指,“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这绝对不是我说出来的。”

蔷薇摊开四肢烂泥似的躺在软榻上,“知道,你自称神职人员,无论偷盗还是杀人放火,只要对你说真话寻求宽恕 ,你绝对会保密。”

路不易在胸口虔诚的划十字,“我是上帝的仆人,受他指引一路传教布道,相信上帝,即可得救,阿门。”

“哈哈,这和幽闲经常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一样嘛,上帝和佛差不多。”蔷薇笑得直抽搐,

“你现在是北焰国皇室宗庙的小祭司,祭天祭地、祭土地五谷杂粮、祭幽闲的祖宗、还有这个国家的文臣武将、有时还要挥着破扇子戴面具跳大神求风求雨、把乌龟王八壳扔进火炉里占卜什么的。早就忘了你的上帝吧,上帝也忘了你,那时候你被那些愚蠢的信徒卖到妓院做男妓时,上帝什么时候来救过你?”

“上帝来过,他派公主殿下来救我,感谢神。每一个先行者必将遭遇各种磨难,耶稣基督还被钉在十字架上受鞭笞乱石投掷之苦,相比而言,我那些苦算不了什么。”路不易平静答道:“我从来没有放弃自己的信仰,只是目前还不到传教的时机。我先把教义思想融入这本游记里,只要种下种子,总有一天会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蔷薇不依不饶挖苦道:“高鼻深目白皮肤上帝老头儿派一个拜菩萨佛祖的小尼姑去拯救小小传教士?街头说书也没这么扯谈的。”

路不易,“公主殿下很包容,我们信仰不同,但没有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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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猥琐呲牙一笑,“嘿嘿,你就不怕然镜那个臭和尚喝一缸老陈醋,把你剁成八块大呼‘教士!乃敢和贫僧抢师太!’。”

“然镜?哦,你是说你那个可怜的罗密欧吧,他和公主的家族是世仇。”路不易扼腕长叹,“罗密欧啊罗密欧,你为什么偏偏是南焰国王子呢?可怜的朱丽叶公主,青梅竹马的爱情遇到家国情仇,也不知道会是怎样的结局。”

“糯米藕?然镜那家伙既不白也不胖,叫甚么糯米藕?”蔷薇跳起揪着路不易的衣领,“哇!你说幽闲是猪什么叶!你才是猪,你全家、你的上帝都是猪!”

路不易抹掉脸上的口水,“你可以侮辱我,但不要侮辱我的信仰。”

……

路不易,本名其实叫做路易 勒内 阿尔贝尼古拉斯雅克 德弗雷德里克——这还是简化不少的名字,据他自己交代,要把他的名字完整的写下来,一张信笺都不够使的——而且还是正反面!

这个自称出身贵族,混有东西方至少二十多个血统的年轻传教士是怎么结识蔷薇幽闲的,这要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用蔷薇转述路不易的话来说,就是龙龙恶狗(其实路不易的原话是:long long long ago)

几年前,幽闲眼馋别人跨越沙漠戈壁运丝绸和瓷器去西方赢得暴利,不顾顾念久的反复劝说,自己毅然整了一个商队出发了。顾念久因商会事务缠身,没能和幽闲一道前往,他派出手下两个走过这条凶险之路的老前辈,本意是帮助幽闲,岂料,却害了她。

两个老前辈土匪出身,他们深知此行凶险,祸福难料,搞不好两把老骨头就死在大漠或者沙匪手里,后来见幽闲年少,钱财又多,便起了歹心,暗中联系沙漠土匪,在大漠中设下埋伏,杀人劫财,五五分成。幽闲在武家肉铺跟着武信旋学过兵器格斗之术,加上一些运气,好歹逃了出来。

她不知方向,也不知如何寻找水源,很快人困马乏,杀了马匹取血吃肉,勉强撑了三天,最终昏迷过去。

醒来时,她被一伙路人救起,为首的那人给了她两个选择:“左边,通往自由,你可以随时离开,我们不会阻止你;右边,是一副脚铐手铐,我们会把你卖到黄金城格斗场做战奴——为了救你,我们失去了一皮囊比黄金还要珍贵的清水,所以你的命是我们的。”

“前者,你在大漠迷路肯定会死;后者,做战奴可能会死。”

幽闲想了想,径直走到右边,自己戴上了脚铐和手铐,“这很公平,谢谢你们救了我。”

黄金城,沙漠中罕见拥有深层地下河流的地方,意为每一寸土地都价值千金的城市,沙漠中的绿洲。这座城市是各国的逃犯、沙漠土匪、盗墓寻宝者等冒险嗜血爱好者的天堂——只有拥有足够的金钱和能力,你可以过得像一个国王。

久而久之,黄金城就有了盗贼城这个绰号。不同的是在那里获得暴利的,都把她叫做黄金城;相反,那些在黄金城失去利益或者经历非人折磨的,有时候把她叫做该死的盗贼城。

这是一个嗜血的城市,这里有腰肢最柔软的舞娘、最风骚魅惑的□□娈童,但是他们最欣赏的,是格斗场战奴相互砍杀,兵器刺破皮肤肌肉、截断骨骼、血溅三尺、亲眼看见生命一点点消逝的那种残酷的美感,所以这个城市大大小小的格斗场比酒肆还多。

幽闲在黄金城一年后,渐渐从最肮脏的地下圈牲口般的屠宰场走上了高级别的格斗场,她时刻反省着自己的错误,学习他们的贪婪狡猾,以及在这个城市生存下去的技巧,她结识了杨憧,和这个出生在本城的土著十分投缘。

杨憧教她父亲传下来的剑技和灵活的身法,让她在格斗场中一次又一次的险胜保住性命;幽闲给他讲沙漠另一边土地的故事风俗人情,他一直认为是个废物般的父亲宫年轻时在六合三国是一个多么传奇的人物。

一天,幽闲骑着骆驼去沙漠学着辨认方向找水源——她从来不给自己犯同样错误的机会。在沙漠里,她将晒成人干的蔷薇捡了回来。

蔷薇来到黄金城,不知道是因为水土不服还是体质与寻常人不同,总之他除了上厕所吃饭喝水以外,屁股就没有离开过铺在干草堆上的那张破羊皮。

清醒的时候捂着肚子像瘟狗瘟鸡似的哼哼唧唧叫不舒服,睡觉的时候张牙舞爪连踢带踹将一直认为他是女子而同床共枕的幽闲折磨的痛苦不堪,幽闲觉得没有必要和一个病人理论,于是咬牙掏出积蓄买下新的干草和毯子独睡。

黄金城什么都贵,钱不值钱,一根干草都是要花钱买的。食物和水堪称天价,更别提给蔷薇治病的药物了。幽闲和杨憧积攒下来的血汗积蓄很快就见底,这样下去,三个人都要饿死渴死在这里。

无奈之下,幽闲一脚揣醒了蔷薇,“喂!这半年我们供你白吃白喝还给你治病,我们再也撑不下去了。你要么找份工作,要么搬出去等死吧,我和杨憧还想活下去。”

蔷薇在破羊皮里滚来滚去,“人家也不想死,还是找个工作干吧。”

杨憧建议:“那你也跟着我们去格斗场吧,你虽然弱不禁风,剑法倒是厉害,能混口饭吃。”

蔷薇撒娇:“不要,不要,我不要嘛!我以前就是杀手,早就厌倦了打打杀杀的生活。”

好逸恶劳!快死的人了,还那么挑剔。幽闲耐住性子问:“那你想要什么养的工作?”

蔷薇嚼着最后一块牛肉干,“我最理想的工作,不要血雨腥风,要处处欢声笑语;不要总是装冷酷,多笑笑最好;不要总是拿刀剑这种重东西,磨得手都粗了,不好看,最好是除了筷子酒壶,什么都不用拿;不要劳累奔波,躺在床上就能挣钱最好了!”

听完蔷薇的“宏图大志”,幽闲和杨憧对视一眼:符合她要求的,只有一个地方!

当晚,幽闲和杨憧将门板卸下来,将蔷薇往上一扔,一前一后嘿咻嘿咻抬起来就走,方向——花雀楼,黄金城最大的妓院!

负责买人的龟公一看见蔷薇那副西子捧心风流婉转的美人儿模样 ,就当场拍板:“五十两黄金,要卖就卖,不卖马上把人抬走。”

幽闲也很坚决:“八十两,要买就买,不买,我把她抬到招蝶院,那里缺姑娘不是一天两天了。”

“成交!”

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幽闲将八十两卖身钱分出一半给蔷薇,“这是给你的私房钱,若是被人欺负被老鸨骂了,你托人告诉我,我和杨憧给你出头。剩下的钱是你还给我这一年吃饭喝水看病钱,看在你生病的份上,剩下的五百多两黄金就不用还了——当然了,如果他日你成为花雀楼花魁娘子,手里钱多得不还钱心里就难受,我也不会推辞的。”

蔷薇哽咽的说:“你放心,我一定会忘恩负义的(其实他本意是知恩图报)。”

杨憧顿时升起怜悯之心,他嘱咐龟公,“那个,给她治好病再接客,虽说是自愿卖身妓院,但她那个身子骨,还经不起折腾。”

“放心,花雀楼的姑娘都至少教习舞蹈弹唱以及和客人各种应对之术三月以上才挂牌接客的。我们这里不愁吃穿,也不缺医少药,她的身体很快就能调养好。”龟公已经开始验货了,他摸着蔷薇白皙柔嫩的小手,满心欢喜,捡到宝贝了,这成色,不红才怪。

“喂!你干什么?”蔷薇拍开龟公伸向他胸脯的“爪子”。

“哎哟,不碰不碰,你这身子,金贵着呢。”龟公笑意更深了:太好了!居然还是个处!价格还不得翻翻啊!

蔷薇偷笑:老子要是被你看出是个男人,那就没法混下去了。

半年后,幽闲和杨憧在奴隶拍卖场上再次看见了蔷薇。只见他头上长疮,脚下流脓、鼻屎眼屎以及未知生物的粪便糊了一脸,若不是他突然对着幽闲打了个招呼,她根本就认不出是他!

“你——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幽闲不敢碰他。

“嘘,我跟你说,妓院把我的病治好,要我接客,蔷薇花儿怎能是别人说折就折?所以——。”蔷薇凑到幽闲耳边,“我就装疯卖傻,剁了第一个客人的小鸟,咂了绣楼,还故意割伤头脚流血流脓,认猫狗猪做兄弟姐妹,同寝同食啊,啰,就成这样了。花雀楼把我扔在奴隶场拍卖,嘿嘿,都过了二个月,价格从五十两黄金到二十两白银,如今还没卖出去呢。”

“二十两白银?”幽闲摸了摸钱袋,“这个价钱我能出得起,既然你病好了,我就买了你。”

“别介!”蔷薇连连阻止:“依以往情形,今晚拍卖价格还会降,开价不过十两,下面喊价的会往低处喊——比如三两什么的,奴隶场喂我白吃白喝了十余天,就快赔本了,你喊个五两,他保管就卖了。”

果然,晚上的拍卖,幽闲以五两白银的价格拍到了蔷薇,蔷薇回归,却没有急着走,他指着角落处胡须和头发一样长短油腻、瘦成竹竿的混血男人道:“你也买了他吧,他一个月没卖出去,今晚若还是这样,他就会被杀死,因为养活他的价钱比卖身价格还高,奴隶场不会做赔本买卖的。”

幽闲问:“他——他也在花雀楼做呆过?”

“是啊,他年纪有些大了,但是长的挺好看,在花雀楼做娈童,就是男妓。”蔷薇面露赞许之色:“我这辈子,从来没见过意志这么坚定的人。”

原来,那男人从遥远西方过来的传教士,一路传教布道,在大漠被沙匪打劫,抢去所有财物不说,还把他卖到了花雀楼。此人从来不寻死觅活,他精力充沛,不管是龟公老鸨还是□□娈童,只要被他逮到,他说自己是上帝的使者,来拯救堕落的子民,只要相信一个叫做什么什么稣(耶稣)的人,就可以得救上天堂。

花雀楼的人都当他是疯子,没有人相信,蔷薇无聊了,为了打发时间会主动找他讲“故事”,蔷薇不信那个叫做什么什么稣的倒霉男人,觉得他连自己都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了,还有什么能力救别人。

无数的白眼和冷嘲热讽并没有让他闭嘴,甚至被捆在床上强迫他接待变态客人时,他也没有停止“传福音”。怜悯的目光看着在他身上翻土播种的客人,“我原谅你,我的孩子,因为你还不知道做了些什么。”

客人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老鸨很生气,后果更严重。

经过毒打饿饭劝导诱惑等诊疗手段,妓院终于宣布他不治之症,一脚踢到奴隶场拍卖了。

到了奴隶场,他精神差了许多,但依旧坚持传教,没有人敢把他买回去——谁愿意供一尊神在家里啊,这是盗贼城,弱肉强食,谁没做过亏心事?

最后,幽闲以四两银子将传教士拍到手,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传教士铁骨铮铮,挺着快要饿断气的胸膛答道:“路易 勒内 阿尔贝尼古拉斯雅克 德弗雷德里克……。”

一串比糖葫芦还要长的名字报出来,幽闲听得很晕。

“叫他路易就成。”蔷薇流脓的手往他肩上一拍,“兄弟,这是幽闲,以前我们都只要跟着她走,就有肉吃,有水喝。”

“经过那么漫长的路来到这里,一路上不容易,以后改名叫做路不易吧。我也是个宗教人士,人们对陌生的东西总是会排斥敌对的,你强行说教只会让众人越来越远离你。””幽闲递给他一块干巴巴的饼,“同样是下雨,暴风骤雨,摧房毁堤;也有一夜春雨,润物细无声,醒来时万物复苏。”

新鲜出炉的路不易拿着干饼,“我和你信仰不同。”

“哈哈。”幽闲爽朗一笑,“我们的佛说过,勘破,放下,自在。”

路不易抱着干饼想了一整夜,第二天早上分了一半给蔷薇,再也没有公开布道。再后来,他跟随幽闲跨越沙漠回到故国,在北焰国皇室宗庙做了一个小祭祀。

很多年以后,一本叫做《东行游记》的书付梓刊印,作者叫无名氏,再过了很多很多年,人们发现这本书的许多想法和基督教暗合,纷纷猜想,那是时代根本没有这个宗教的任何存在的痕迹和记载,莫非无名氏是个穿越人士?

☆、盛装

腊月初八,宜定盟、纳采、忌出行、安葬。

吉神在北,凶神在东。

姜府,不散居,已是午时三刻,午饭都开始进入消化状态了。

“都什么时候了,怎么还不快去叫/床?”蔷薇耐不住性子,连连催促下属幽昙。

幽昙优雅的翻了个白眼,不过依旧低眉顺眼,“大人,都叫了三次,公主殿下就是没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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