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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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外捕猎,得到的食物,都是一起分享。

小娃们一起打闹,若是有谁哭了,大人们也从不去过问,更不会偏帮,袒护孩子。

傍晚,做好了晚饭,也不会在自己家里独享。

而是端到门口,摆在由各个小桌拼接的长桌上,几十个小桌子摆成一条长龙。

等到天黑时,大家升起篝火,喝着自家酿的果酒,一起聊天,一起吃饭,一起看着小娃们嬉闹成长。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这里男女的地位很平等。

这也许是他们人口不多,没法分等极的原因。

这里的女人,也会背上渔网,跟随丈夫出河捕鱼。男人们,在回家之后,也会适当的帮着女人一起做饭。

就像此时严忠蹲在那熬粥,就一点都不显得突兀。

因为不远处,也有个男的,正在熬着什么东西,还很友好的,跟严忠打招呼,并且教他,从哪个方向扇火最好。

赫连晟轻拥着她的腰,长叹一声,“这便是你最想要的平凡与安定是吗?”

木香歪着脑袋,想了想,好像是,好像也不全是,“我要是的平凡与安定,是不假,但这里的日子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偶尔住一下是可以的,住的时间久了,只怕都要忘了今夕是何年,那样的情形,才是最可怕的!”

她又不是尼姑,不需要看透凡尘,再坠入世外桃源。

外面的世界,虽然偶有凶险,偶能遇上艰险狡诈之人。

但是,有挑战,才会有激,情,更能有拼搏下去的动力。若是真的在这种环境下生活久了,所有的防备心,戒心,都会随之退化,想想都觉得后怕。

赫连晟微笑着道:“这里没有被人发现,一旦有人知道了这里,只怕再想安宁,也不可能了,这世上本就没有绝对安宁之地,不管是哪里,都一样。”

“夫人,粥好了,”严忠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就已经将粥熬煮好,端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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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没有米饭,仅有的大米,还是赫连晟船上的。

考虑她刚刚醒,身子还太虚。赫连晟就从这里买了只母鸡,宰了之后,炖了一锅鸡汤,一直在小灶上温着,只等她醒来就可以吃了。

这里的人很少使钱,出去购买物品,大多是拿着东西去换。

他们每年都会固定派几个人,驾着小船,去附近的镇子上淘换东西,如果有银子,自然就更方便了。

赫连晟把罐子接了过来,严忠立马在帐篷前,摆了一张小桌,摆下一副碗筷,随后,就退到一边。

木香揭开盖子,浓浓的鸡肉香,扑鼻而来。汤上的油也被舀了去,还洒着切的很细碎的小葱,看着就叫人食欲大开。

这汤是跟大米一起熬煮的,米粒浸透了鸡汤的鲜香,入口即化,好吃的不行。

木香吃的停不下嘴,一边不忘夸赞严忠的厨艺,大有进步,另一边,又给赫连晟喂了些粥。

即便他不说,她也知道,在她昏迷的这几日,他是如何渡过的。

瞧瞧这满脸的胡茬,还有浓重的黑眼圈。

用过饭,木香觉得恢复些体力了,便央求着赫连晟带去坡上走一走。

赫连晟的本意,是想让她再休息一会的,但拗不过她的执意要求,只能带着她,踏青去了。

爬上坡顶,视线豁然开朗。木香的心情也格外开朗,有了赫连晟在身边,不管身在何处,她都觉着安心,觉着踏实。

“原来这村子就在怒江边上,肯定是因为到达这里的水路很曲折,所以很少有人知道这里。”

赫连晟笑着道:“不错,眼前的这条河是怒江的支流,但是要到达这里,有九道弯,个个凶险,所以这里也叫九湾村,他们平常就在这附近捕鱼,不会去远的地方。”

他俩站的位置,可以看见远处波光粼粼的江面上,零零散散的遍布着大大小小十几艘船。

他们用的渔网都不大,但每捞上来一网,都是满当当的,收获颇丰。

“你说,等咱们老了,也到这儿来捕鱼种地,不受外界叨扰,好不好?”

“好,你说如何便如何,”明知她只是说说而已,赫连晟还是依了她的话。

令木香觉得十分惊奇的是,这里除了桃树,居然还有很多别的地方没有的果树。

满山遍野都开满了鲜花,蜜蜂蝴蝶穿梭其中,嗡嗡的忙碌着。

等到太阳快下山时,渔民们都回来了,村里也渐渐热闹起来。

众人听说她醒了,女人们,不分老幼,都跑来看她,送了很多慰问品。

属鱼虾最多,小娃们从山上采了野花,送给他。

还有个梳着小辫的男娃,大约只有四五岁的年纪,不知从哪逮到一只火红色,似狐狸似狗,又似猫的小东西给她,说这是他们这里才有的物种,它没有名字,却极有灵性。

等到众人都走了,木香把那小娃留下,两人一坐一蹲。

她坐着,小娃蹲着。

俩人就那么窝在帐篷外,看着还在瑟瑟发抖的小家伙。

木香拍拍小娃儿的头,问他,“你叫什么名字,你爹娘呢?”

小娃长的虎头虎脑,模样憨厚可爱,甜甜的回她,“我叫旭儿,我爹娘都在家烧饭呢!”

木香很夸张的点头,“哦,你叫旭儿,那这个小家伙又是从哪儿来的?难不成是你抓来的?可他还那么小,你抓了它,它爹娘想找它可怎么办呢?”

“这不是我抓的,我骗他们,才说是抓的,其实是我捡的,嘿嘿,”他冲木香挤眉弄眼,说到最后,自个把自个逗乐了,咧着嘴笑的停不下来,露出一嘴洁白的奶牙。

木香也被他模样逗乐了,只觉得他这小模样太可爱了。往常家里只有木朗,他虽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但长到七八岁的男娃,就不那么粉嫩嫩了,哪有这四五岁的男娃招人疼。

旭儿戳了下小红毛的头,指给木香看,“它好像摔着腿了,我看见好大一只老鹰从它的窝里飞出来,它肯定是被它爹娘推下来的,不然的话,一定就被老鹰吃掉了。”

“那照这样说,还是你救了它,是吗?”

“那是自然,我可是它的救命恩人,姐姐,我把它送给你,它是红色的,肯定很吉利,”旭儿高兴的嘴角都快咧到天上去了。

“呃,”木香笑的有些勉强了,有个红色,就是喜庆的意思了?

旭儿忽然又站起来,“姐姐,我去给它找些吃的。”

说完,也不等人家回答,就迈着小短腿,往他家的帐篷里跑去了。

没过一会,又蹭蹭的跑回来,手里握着一小块烤过的鱼肉。

“姐姐你看,这鱼是我娘刚烤好的呢,可香可香了。”

木香正要说,它那么小,得喝奶,不能吃肉。

就见着原本还蜷缩成一团的小狐狸,凭着味道,找了过去,在旭儿的小手边磨蹭着。

旭儿高兴了,“姐姐你看,它会吃鱼肉呢,瞧它吃的多香。”

哪是吃啊,简直是抢了。

这小东西,只差没把旭儿的手舔个遍了。

正巧,赫连晟从外面走回来,瞧见他俩蹲在那儿,好奇的问道:“你们在干嘛?”

旭儿像献宝似的,把火红的小东西捧给他看,“大叔,你快看,这是我送给姐姐的礼物,别看它小,饭量还不小,而且我姥姥说,带红色的动物,都是有灵性的。”

木香在听到他的称呼时,嘴角狠狠抽了抽。

龟毛的赫连将军,一定气死了。

称呼她为姐姐,却喊她的相公为大叔,娃儿莫要太实诚哦!

果然,赫连晟的脸色,在刹那间,变的僵硬,他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叫我什么?”

旭儿还举着火红的小东西,眨巴着大眼睛,一脸天真无邪,“大叔!”

木香赶紧上前,对着在自家夫君陪上笑脸,“您老好几天没刮胡子了,难免会叫人认错,快去把胡子刮干净!”

“真有那么显老吗?”赫连晟摸着下巴,一脸不解。他是不太在意年龄外表,可他在意跟木香站一起,人家把他们当成老少恋,明明他正当壮年呢!

“不老,您哪会老呢,实在是源于您近日太操劳,把胡子刮掉好了,”木香推着他,亲自送他去刮胡子。

要真说起来,男人刮胡子的模样,也很吸引人的。

以前没机会看,现在时间充足,也不会她做饭,待会去蹭饭吃就好了。

木香拿着一柄小刀,一块棉布,便拖着他去了小溪边。

有几个妇人在溪边打水,是要回去做饭的。

看见他俩手拉着手过来,又是羞涩,又是羡慕。

银铃似的笑声,传遍了九湾村。

两人挑了处不会防碍村民取水做饭的下游角落,赫连晟坐下之捕捞,熟练的对着水面,用小刀麻溜的刮着胡子。

木香当然知道那样会很痛,一不留神,还会刮伤自己,要是有电动刮胡刀就好了,即便没有电动的,那也该有一个带手柄的简易剃须刀。

关键是,这里弄不到真正薄如蝉翼的刀片,要是可以铸造成功,简直男性同志的神音哪!

赫连晟专注的刮胡子,木香坐在一块岩石上,抽着下巴,定定的看着他。

这样的画面,在旁人看来,是再和谐,再温馨不过的。

但在安平钰看来,犹如戳他的心窝子,一刀一刀的戳。

他也是刚刚才苏醒,脸色苍白如纸,身子也瘦了一圈,更单薄,更显的孤冷了。

苗玉轩脸色比他好些,悄无声息的走到他身后,开着玩笑道:“你说要不然咱们一起合伙,把赫连晟绑了,坠上石头扔江里去,怎么样?”

安平钰用一种很怪异的眼神看他,半天来了一句,“你打得过他吗?”

当然,这只是玩笑话,他俩都心知肚明。

苗玉轩长叹道:“等船修好了,咱们也该离开这里了,好日子就快结束喽!”

“你准备放他们离开?”安平钰知道他们此时身处陇西边境,如果苗玉轩不肯放人,至少他们不能轻易离开。

再者,怒江上的天气,也很难琢磨,到底能不能走,还是个未知数。

“都到了家门口,自然是要请他们进去坐坐的,而且他们的船也要补给,总不能就这样回去,你也是,到了小爷家门口,待客之道,小爷还是很懂的。”

“你说的倒轻松,就怕赫连晟不会答应!”

“他会答应的,”苗玉轩不知想到了什么,眸光似沉似远。

安平钰听出他话里有话,本想追问,但瞅见苗玉轩此刻的神情,想问的话,又给咽了回去。

也罢,不管接下来如何,都不需要他了。

太阳完全沉入山的那一边,村寨里升起了火堆。

晚餐都摆上了,但这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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