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1 / 1)
“伤在哪里?”弗朗克。
“她人在哪里?”尼尔斯。
两人异口同声。
“她在帐篷后头的临时教室,她伤了……”
不等他说完,尼尔斯拔腿就走,抛给两人一个背影。
一个走了,马克只好吧注意力转向弗朗克,继续未完的话,“伤了手指头,血流不止啊!你有没有带绷带?”
弗朗克没回答他,而是摸着下巴,一脸沉思。
马克推了他一把,道,“你特么倒是回答我啊。”
弗朗克啧啧地感叹,“fancy是个人物。”
马克一脸莫名,“啥人物?”
“把我们的尼尔斯给吃了。”
马克切了声,不以为然,“他们又不是第一次上床。”
弗朗克纠正,“我不是说吃了他的贞操,我是说吃了他的冷静。”
马克立即点头,赞同不能更多。
所以说,可怜的尼尔斯,贞操和冷静……全丢。
☆、63| 10.5|家
尼尔斯一路走过去,心都荡在嗓子口,直到看到樊希,才意识到自己小题大做了。
关心则乱,不折不扣,说的就是他。
樊希坐在椅子上,在抽烟。她神情自然,动作潇洒,哪有半点伤痛的模样。
吞云吐雾间,听见脚步声,转了头,却只瞧见一个背影。
她觉得有点好笑,一个大男人,睡也睡了,亲也亲了,摸也摸了,居然还躲着她。
真把她当魔鬼了?
嘴角一挑,她不咸不淡地开口,“既然来了,你躲什么?”
听她这么说,尼尔斯只好又走回来,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问,“你伤在哪里?”
闻言,樊希伸出血淋淋的手指,在他眼前一晃,道,“被纸片割了一下。”
他哦了声。
等不到他的下文,她挑眉,“你怎么知道我伤了手指?”
他不答。
她笑得贼,“你不说我也知道。”
前因后果,不难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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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沉默。
“你心疼了?”
他抿着嘴,还是拒绝回答。
樊希道,“逃避即有鬼。”
被她逼得走投无路,尼尔斯只好道,“一会儿让弗朗克处理下伤口,这里卫生差,小心破伤风。”
“你是在关心我?”
他侧开脸,转身想走。
呵,真是个傲娇的男人。
樊希站了起来,拦住他的去路,将烟吹在他脸上,不依不饶道,“艹的时候挺凶猛,现在怎么婆妈起来了?”
“……”
樊希喜欢看他闷骚,尤其是戳破那冷静的面罩,底下那暗涛汹涌的样子。反差越大,越勾人心。
于是她继续逗他,将受伤的手指在他的手背上按了一下。尼尔斯低头,只见自己手背上有一道指印,纹路清晰,是她的指纹,带着血。
“就算我得了破伤风,也是你的错,你是我的细菌,让我*、让我糜烂。”
一语双关,带着挑逗,风情万种。
尼尔斯看着那道殷红的血指印,耳边滑过她的话,浑身一颤。
脑中有灵光闪过。
像是想起了什么,他飞快地转身,扔下樊希,朝着大铁门的方向走去。走了几步,突然又停下,他站在原地,目光望着远处,在沉思。
樊希在背后看着他,没吱声。
这个男人,她睡了、亲了、爱了,却还是看不透。看不透的,不是他的性格,而是他的智慧。
两人一前一后地站着,风从耳边过。太阳照在他身上,拉长他的影子。这一刻,她觉得他的背影,高大得不像话。
这时,马克和弗朗克迎面走了过来。
在两人调侃他之前,尼尔斯抢声道,“今天入住的三百个人中,有一个不在名单内。”
马克惊讶,“安检出了问题?”
尼尔斯摇头,“安检没出问题,是我发觉问题。”
“什么意思?”
“有一个人的指纹和照片对不上。”说完,他又自动更正,“不,应该说证件是真的,指纹是假的。”
马克还是没听懂,看看尼尔斯,又看看弗朗克,“他在说啥?”
弗朗克也不确定,“你的意思是,有人冒名顶替?”
尼尔斯点头,“冒名的人和被冒名的人,是一对双胞胎。”
两人面面相觑,“你怎么知道?还这么肯定?”
尼尔斯道,“刚才,无意之间我在巴士的玻璃窗上,看到了一个人的指纹。当时,我觉得有些奇怪,却说不出所以然。是樊希的血指印提醒了我。这人的脸虽然对得上资料库,但指纹却对不上,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他们是孪生兄弟。”
弗朗克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你确定没记错?”
毕竟有三百多个人。资料里不光是数据,还有指纹,那些纹路,光是看,都让人头晕眼花,更别说记,而尼尔斯居然将它们全部记入大脑。这有点夸张了,弗朗克不信。
马克也觉得不可思议,“你连指纹都能记住?”
尼尔斯点头,“我花了五个小时去记。”
“五个小时?”弗朗克拿看怪物的眼神瞅他。
对普通人来说,就算是花五天时间,也未必能记住。
尼尔斯和弗朗克不一样,他要对这里所有的人命负责,任重道远,经不起一点风险。压力越大,动力越大。
所以,见两人狐疑,他一脸严肃,“现在不是质疑我的时候。”
马克想到之前发生的一起暴杀,要不是保尔没把尼尔斯的话当真,也不会有人伤亡。于是他坚定地道,“头儿,我相信你。你下令,我执行。”
尼尔斯道,“找人二十四小时严密监视,不要打草惊蛇,看他混进来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有偷袭武器库、行凶暴杀的迹象,立即击毙。如果他潜入电脑资料室、和我方军队某人有过密接触,立即汇报。”
“是!”
弗朗克听他下令,道,“你这样会不会夸张了点?毕竟你只是靠大脑记忆。”
言下之意,大脑又不是电脑,也有记错的时候。
尼尔斯就回了一句话,弗朗克顿时没话可说。
他说,“我的大脑就是电脑。”
***
夜色正浓,有人影溜进机房。
这个人正是被尼尔斯怀疑的阿里。
黑暗中,马克压低声音,道,“果然给你料中。”
尼尔斯自信却不自负,而他的自信,来自于他的智慧。有理有据,从不盲目。有时候,事实就是事实,铁铮铮地摆在那,不需要雄辩,早晚会见分晓。而他有这份定力,让人心服口服。
见头儿不说话,马克又问,“什么时候动手?
尼尔斯就一个字,“等。”
之前,基地里的资料库被黑,他怀疑是军营中有内鬼,特地编写了一套反黑程序。自从安装上后,幕后黑手就再没伸来,他不相信事情会这样凑巧,更合理的解释是对方得到了风声,有所顾忌。但,是狐狸,尾巴迟早会再翘出来。
阿里是个诱饵,后面会揪出谁?
马克不像尼尔斯那样深沉,想到一会儿能大干一场,兴奋地搓了搓手,再度握紧机枪。
大约五分钟后,阿里从机房里溜了出来,隐没在黑暗中。
马克起身,蠢蠢欲动。
尼尔斯按住他,道,“再等。”
想不到,这一等,就是十五个小时。
***
处理完这件事,尼尔斯一步跨进自己的帐篷,两天没合眼,他的脸上有着前所未有的疲惫。
正想倒头就睡,谁知这时,门帘一拉,樊希来了。
看见他连鞋带衣,什么都不脱,就想往睡袋里钻,她的两道秀眉顿时皱成了一团。
“脱掉。”
尼尔斯挥了挥手,太累了,连话也不想说。
樊希什么也没说,走过去,在他身边跪坐下来。衣服裤子鞋子袜子,一样样的,从他身上扒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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