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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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哲锡跟了上来,沉默地走到她身边帮她收拾起来,似乎是压根没听见她刚刚说的那些话。

往往在于凛凛才伸出手,车哲锡就抢先一步帮她把东西收好了。在车哲锡帮助之下,不一会儿东西就全部收好了。

两人又再次协同下了楼,最后离开之前,于凛凛看了一眼房间里的钢琴,道:“明天帮我联系琴行卖掉吧。”

“……嗯。”车哲锡在旁边低声应道。

“谢谢。”说实话,买了出国的机票之后,她剩的钱也不多了,卖掉钢琴的话,好歹会有一笔入账。

于凛凛下楼之后,看徐正宇似乎还等在公寓门口不肯离去,却也只当作没看见似的,连一眼余光都不给他。

车哲锡默默看了他一眼,拎着于凛凛的行李包,也跟了上去。

徐正宇却拦了上来。

“……你要去哪里?”他执拗地盯着于凛凛,不放过她脸上的一丝表情。

但于凛凛却没有表情。

“和你无关。”她说完这句话后,用左手拨开了他拦着她的手,扬长而去。

一直到于凛凛和车哲锡的车离开,徐正宇还待在原地望着他们车的背影。

“这不对,这不可能……不该是这样的。”徐正宇状似癫狂似的重复道,他痴痴地看着车子消失的方向,目光却逐渐坚定。

“绝对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总觉得哪里很奇怪似的——”

于凛凛一回到车哲锡的家里,就开始了复健计划,她得在一个月内令右手恢复知觉,起码到不要麻烦别人的地步。

而车哲锡,对于凛凛放出的话一点回应都没有,他只是沉默地站在旁边,做好一切他能做的事情。帮她穿衣帮她擦头发,在她渴的时候倒上一杯热水,在她逞强超过锻炼强度的时候,按住她的右手阻止。

对薛功灿爷爷那边解释是比赛虽然失败了,但是她决定进一步进修自己的音乐梦想,所以已经报考了维也纳的音乐学院,打算最后再尝试一把。薛爷爷虽然接受了孙女儿很进取的事实,但怎么也是才认不久的孙女,心中自然无比失落,为此还加快了恢复的速度,想去维亚纳看自己的孙女儿。

而这笔烂摊子,就要看薛功灿自己怎么收拾了,于凛凛已做到了自己能做的极限。

挂掉了薛功灿咆哮的电话,于凛凛松开一直拿着纸巾的右手,刚用左手在小臂上捏了一下,一只手就凑了过来,拿过了她右小臂,无比自然地帮她揉了起来。

车哲锡沉默着帮于凛凛做完舒缓运动之后,又给她递上一杯温度正好的热水,帮她调好枕头,扶着她靠好之后才停下动作离开了她的房间。

“你可以去处理你自己的事情的。”在车哲锡离开之前,于凛凛捧着热水望着他的背影,忽然出声。

车哲锡顿了顿,于凛凛看见他沉默着摇了摇头,就离开了她房间。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车哲锡送于凛凛去机场,一直帮她把行李都送上了飞机,接着——

他在她身边坐了下来。

于凛凛这才明白车哲锡没留她的理由,他根本是和她买了一趟飞机,甚至还是买的她旁边的票?

“你这是……”于凛凛拧着眉毛瞪着他,好气又好笑。

“对不起。”车哲锡说的第一句话却是道歉。

“徐正宇前两天来找过你,被我赶走了。”于凛凛本以为他是要解释自己的举动,没想到他却忽然说了这样一句话。

于凛凛:“……”

“我觉得维也纳挺好的,音乐之都。”说完这句话,车哲锡就再不说了。

于凛凛:“……”

早知道就该提前两天离开……不过,他是怎么看到她机票的?她明明是手机订票直接在机场取的,应该没让他看见才对……

于凛凛刚想完,一个人忽然匆匆冲上了飞机,在看见她时,眼睛一亮,蓦地抓住了她的手。

“还好你还没走。”于凛凛诧异地回过头去,徐正宇正站在她身边,目光炯炯地凝视着她,一脸的兴奋。

于凛凛:“……”这一个又一个的还让不让人消停了,还能不能行了!

“我都知道了。那天之后,没过多久,我就都查到了。”徐正宇认真地凝视着于凛凛的面容,目光深情。

“我知道你是不想连累我,所以要去维也纳,所以,我也要和你一起去,就我们两个人……”徐正宇表白的话说到一半,忽然撞上了坐在里面的车哲锡死鱼眼的目光,登时嘴角一抽——

“我去,你这个疯子怎么在这?!”徐正宇惊呼了一声,一脸气愤地瞪着他,就差拿手指着人鼻子喊了。

于凛凛已经不想问他们是怎么知道自己航班的了。她只是叹了口气,一时间都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了,明明已经拒绝得这么彻底,为什么还要像牛皮糖一样贴上来?

徐正宇退而求其次地坐在了车哲锡的身边,隔着个车哲锡望着于凛凛招手。于凛凛终于忍无可忍道:“你们都没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了吗?”总跟着她算是怎么回事?

“哦我啊……你知道的,我不一直都是个游手好闲的无业游民嘛。”徐正宇望着她眯着眼笑。

于凛凛:“……”是个无业游民你有什么好得意的啊!!好吧,这家伙根本就是个富二代,可以说是多得只剩下钱了的类型,和他说有个鬼用。

于凛凛按了按额头,望向旁边的车哲锡。

“你呢?”

“……”车哲锡似乎是思忖了一会儿,才硬邦邦地回答:“扩展业务。”

……你个黑道少主是要扩展什么业务要扩展到国外啊!这世界真是太疯狂了,真的是够了!

听到车哲锡的话后,徐正宇狠狠瞪了他一眼,当即道:“况且我进修过一年的音乐学院,我可以给你提供信息啊!”

于凛凛漠然地扫过他们两人的面孔,艰难开口:“……你们真无聊。”

“有些事是不能退让的。”车哲锡望着她,黑色的瞳仁里逐渐亮起了神采:“我休假了一年。”

“一年后,我会回韩国。”所以,起码这一年,想要任性地陪在你身边,无论你的态度如何,都想要,起码能充当你的右手。

“哼哼!”徐正宇得意地扬起头:“我能待很久的,不然我就和裕邻你一起考音乐学院吧,我想想我之前休学的学籍应该还在……”

于凛凛:“不用了你们还是现在就回去吧= =”

这趟旅程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啊……于凛凛也搞不清楚,甚至,她都搞不清楚,自己心底涌起的温暖是什么。明明,一开始就是抱着绝对要推开的心思在拒绝的,应该是要觉得很烦的,应该是……

应该是欺骗自己也欺骗别人地活下去的。

所以一开始就没有留下后路。可是……为什么会被看出来是撒谎,又为什么会被找到……

“算了,随便你们。”最后也只能这样说。一边告诉自己是无可奈何,一边却又觉得,果然……有人陪伴在身边是真的很好。

一年后。

“车哲锡你这个贱人!自己走就走了吧!还把我的消息告诉我妈——”整个维也纳音乐学校里传来一声愤怒的大吼,登时惊飞了一群栖息的小鸟。

“天哪,这么神圣的音乐殿堂,是谁这么粗鲁……”有老师都在胸口划起十字来了。

徐正宇盯着手里的手机,阴森森地磨了磨牙齿。他的信用卡被全部停了,然后手机上只有一条来自与徐女士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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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从维也纳滚回来,否则我亲自带人去‘接’你。”徐正宇紧紧地一握手机,差点把手机生生抓碎。

“砰砰砰!车哲锡你有本事打小报告,你有本事开门啊!砰砰砰!开门啊开门啊你这个……”徐正宇立刻回了学校附近的家门口,开始拼命敲起门来。

门很快被打开,车哲锡目光不善地瞪着他:“闭嘴。”

徐正宇刚想理论,门里的音乐声流淌而出传进了他耳朵里,一时不由愣住。

“是李斯特的《钟》……”他愣愣地嘟囔着,本来的怒意消散,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而车哲锡,早在说完闭嘴之后就回去客厅了。

欧式装修的房间里摆放着一台漆黑的钢琴,有个女孩正坐在钢琴面前弹琴,她的手指灵活如蝴蝶翻飞一般美妙,音乐自她的指尖流淌而出,音色圆润优美,没有一丝阻滞。复杂的变奏和回旋编织成一声又一声清脆悦耳的钟响。

“比第一次还要更美妙……”徐正宇也跟着进了门,痴痴地凝视着于凛凛弹琴的身姿,她和钢琴一同沐浴在阳光里,宛若重生一般美好。

一曲奏罢,徐正宇眼眶里已是含了眼泪。她练习了很久,《钟》这首曲子变奏和回旋实在太多,对于专业钢琴师都很困难,对手的负荷很大,她常常弹不完整个一首就会因为手疼而停下来。

车哲锡则是起身半跪在了她面前,握住了她的指尖,帮她按摩起右手来。他微微低着头,神情专注地凝视着她的右臂,仿佛那就是他最珍贵的宝物似的。

徐正宇觉得这幅场面简直太刺眼了。他握紧了手机,望着那两人,眼眶中的泪又再次被他憋了回去。

等按摩结束之后,于凛凛站起身来,拥抱了车哲锡。

于凛凛踮起脚尖凑到他耳边,轻声道:“谢谢你。”这是个充满了感激的拥抱。从最初的全然拒绝,到他们二人硬搬进她的公寓,逐渐变成朋友,又比朋友更亲密……

车哲锡手轻轻落在她的背上,拍了拍。这个拥抱这么短,对徐正宇而言又那么长。他在愣神时,于凛凛已经松开了车哲锡,微笑着冲他扬了扬手。

仿佛被什么控制了似的,徐正宇飞快地冲了过去,猛地将人抱了起来,就这么抱着人甩了起来。

“太好了——太好了!你做到了!我早就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

“放我下来啊啊啊——”车哲锡环胸望着于凛凛笑起来的面容,眼里盛满了温柔。

机场。

“还真没想到是送你们两个一起走。”于凛凛笑着道。

“钢琴一天不能弹超过四个小时,不要提重物,晚上十点之前要睡觉,……”车哲锡面无表情地对着于凛凛一条又一条地吩咐。

徐正宇:“……你是管家婆啊= =”

车哲锡:“……每天给我打电话。”

徐正宇:“喂!你谁啊,凭什么,裕邻给我打电话。我就回去一个月,一个月后我就飞回来陪你。”

于凛凛笑:“还是好好陪陪你妈妈吧。”

“放心吧。总有一天,我会成为钢琴大师,那时候,你们可是要在报纸上看见我了。”

笑着送两人上了飞机之后,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于凛凛接起手机,声音柔和:“布莱特老师?嗯,马上回来……咦?亚洲巡演?现在的我的话……”

“好的。”于凛凛挂了电话,愉快地走出了机场。虽然那时右手伤的这么严重,却反而得到了意想不到的东西,第一次这么近的感觉到音乐,正因为失去,才察觉到重要,才与钢琴引起了共鸣,才学会了用音乐抒发感情,也才因此邂逅了被称为“李斯特后人”的布莱特大师。如果没有车哲锡和徐正宇在身边,她肯定无法做到吧。想起那两人,于凛凛就觉得十分温暖。

亚洲巡演吗……可能再见面的时间会意外的短也说不一定啊。于凛凛微笑。

☆、第144章 番拾壹徐正宇

徐正宇第一次见到于凛凛的时候,就觉得她是个很神奇的人。明明帮她赶走了那些为难她的黑西装们,却反而被她觉得多管闲事。不过徐正宇本就是将“绅士”二字贯彻在骨子里的人,那时也只是觉得她更有趣罢了。

众所周知,他徐正宇从来都是凭着兴趣行动的类型,所有感兴趣的东西就想看个清楚,所以他对简单的,没有故事的女人不感兴趣。而事实上,他也是这样一个浪荡子,高兴的时候他鲜衣怒马玩得放肆,不在意他人目光,不开心的时候,他说走就走如风般潇洒,不带走一片云彩。

徐正宇一直秉持着自己的信念,力求让自己的人生过得毫无遗憾,多彩多姿。他一直认为,既然生为富二代,就该好好当个纨绔,没有那个能力,就干脆把这个位置让给更合适的人。他喜欢运动,喜欢音乐,喜欢玩乐,喜欢飚车,人生短短数十载,他喜欢的东西这样多,反正有钱,又为什么要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呢。

有钱,任性。

就这么一直放荡着,一直纨绔着,直到遇到她。

在遇见她之后,才发现自己的浅薄,是因为富二代的身份吗,他只想着玩耍,开心,过得恣意,却从未想过压抑自己玩乐的心,从而做到什么大事。在遇到她之后,他压根不像那个身经百战、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他了,变得像个愣头青小子似的,毛毛躁躁、不知所措,想要为她做些什么,可她却无懈可击。

充满了谜团,又无法下手的女孩儿。明明该是处于最艰难的时刻,却能时刻保持从容,好像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越接近她,越能发现她有这样多的谜团。

似乎是察觉到自己已经不受控制地陷得深了,徐正宇想要挣脱,却在不知不觉间就掉了坑。这么被她带领着,偏离了自己的轨道,跟着她的步伐走。第一次觉得这么有趣,第一次觉得每一天都充满了惊喜,第一次觉得一天不见甚是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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