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1 / 1)
可这些话,他只敢在心里想想,决计不敢说给千花听。
崔录事不敢惹这位祖宗,连声应下:“小的这就去办!这半日太长,又下着雨,小娘子且随我来,我定找个有趣的地方给小娘子避避雨。二三一,你赶紧去收拾一下行李……”
“叫别人给他收拾好拿过来罢。”千花一脸天真地望着崔录事:“是什么有趣的地方?我要他陪我一起玩。”
她心里想的却是:有鞭子吗?可以抽狐之琰吗?狐之琰的行李有什么好收拾的,只看他宝贝那块玉的样子,估计住处也没什么值钱的玩意了。孟府每年都会给下人发衣服,不少他那几件,完全不必担心没有合适的衣服可穿。
崔录事郁闷得很,陪着笑脸道:“小娘子,他浑身都湿透了,且总不能穿着这身衣裳出去吧?总得去换身干净体面的衣裳才是。”
不叫少年离开,怎么去掉他身上的烙印?
千花瞥了狐之琰一眼——他仍穿着那身滑稽的音声人衣服,湿漉漉的,像极了丧家之犬。她就想要他这样滑稽地绕着京城跑一圈,叫所有人都看到。她也不想给他换衣服,他以前那样对她——不对,是他以后会那样对她,淋点雨穿会儿湿衣服又怎么了?想想自己上辈子对他多么好,便是此刻下着刀子也是该他受的。
“小娘子,淋了雨会着凉的。”崔录事以为她不懂,还纳闷这么大的孩子怎么这样没常识。
千花本想就要他穿着湿哒哒的衣服,随便怎样都无所谓,可一想起自己不过淋了场雨便险些丧命,若是狐之琰这样快就死了,她便无处可发泄怒火了,这才松了口。
“那叫他回去换身衣裳吧,要快些。”
崔录事松了一口气,看她一脸认真的样子,心道自家的闺女决不能宠成这样子。少年身份卑贱,陪小娘子玩耍有失身份,传出去会叫人说闲话,可看样子小娘子丝毫也不知道。
兴许太常寺卿与太常博士就想要她这样天真吧,世道险恶,以后可有得她受的。
他不知道千花现在心里也是非常险恶的,相比之下反倒是少年比较可怜。
少年一直没有抬头,也没有吭声,他沉默地站在雨里,身子微微有些发抖。虽说天气不算冷,可毕竟下着雨,衣服湿透了黏在身上,又不时有风吹着,还是会有寒意。
千花同崔录事说完了话,看了狐之琰一眼,见他仍旧是一副无辜忍受的表情,心里冷哼一声,面上只作出没什么表情的样子:“你快回去换衣服,一会儿叫崔录事带你来找我。别慢了,我们家不要慢吞吞的下人。”
“谢谢小娘子。”少年抬起头来,满眼感激。
“小娘子这边请。”崔录事忙引着千花往避雨的地方去。
崔录事将千花引到一处小楼二层,那是达官贵人们莅临太常寺时的休憩之所,温暖舒适。一层有个不大的台子,可容几名音声人或者舞郎演奏管弦或者跳舞,聊作消遣。
太常寺的乐工与寻常贵人家里的不同,太常寺的乐工所习技艺多半是为了正式的场合,并不适合小孩子。但太常寺乐工众多,每年每人只需上番半年;余下的半年,有些乐工会私底下去大臣们或者平民家中表演,只要打点得当,这条赚钱的路子还是挺可观的。其中一些便自己学会了一些诙谐有趣的表演,用以取悦雇主。
崔录事拿了这些人的钱,对他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不许他们去那些铺陈场面过了头的人家,以免因逾制被人告发而连累到自己。
也正因为此,崔录事很是清楚那些人能够令小孩子发笑,他精心挑选了几名乐工为千花表演,便转身去忙为少年换籍的事了。
换籍这种事虽说头一次见,但崔录事还是很快理清了思路并着手去做。各处的烙印是自行打上的,若要换籍,须得先找人去除已有的烙印。这种烙印不能私自去除,须得有明文记录才行,否则日后有人要闹事,孟氏父兄可就是私藏出逃乐工之罪了。
崔录事看着手里的名录,唤出少年的名字:“狐之琬?”
少年犹豫了一会儿。
崔录事有些不耐烦,他可忙得很,哪有空与这贱民磨叽:“是或不是,自己的名字也不知道么?”
少年忙解释道:“我不记得了。先前受了伤,撞到了脑袋,以前的事情全都不记得了。送我来这里的人说我是狐之琬,我也不知是不是。”
作者有话要说: ps:狐之琬不是错别字
======深井冰的话痨======
对不起亲们,这几天实在太忙,每天回家都快转钟了,所以断了两天,不好意思……今天或者明天会努力有一次双更,弥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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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屈
少年声称自己失了记忆,不记得名字。崔录事将与“狐之琬”相关的文书记录都找了出来,琢磨再三,认定他应当就是狐之琬,便按着“狐之琬”这个名字处理了。
乐工们表演的俱是小孩子喜欢的乐舞,千花这一世十一岁,可身体里装的是十八岁的妇人,对台上的一切早已不感兴趣了。她甚至压根儿就没看台上,一直默默地在想该怎么折磨“狐之琰”。
被保护得太好的孩子,往往不太懂得该怎么做坏事,譬如千花。
她绞尽脑汁也只能想得到让他驾车,倒夜香或是扫地。她要让他做那些能在她眼皮子底下发生的事情,能够挫一挫他的傲气最好。
不知道拿这种事去问阿兄,阿兄会不会告诉她?
还是算了吧,阿兄一定会问她要拿来对付谁;她是不能说的,说了阿兄就会问她为什么要对付那个人,她要撒好多好多谎去弥补。
这种事情实在是太难了。
她想起发现“狐之琰”时,那群正在欺负他的少年。
难道她也该找人狠狠揍“狐之琰”一顿?唔……看来是个不错的主意,可千花又觉得下不了手。倒不是心疼“狐之琰”,而是如果这样做了,她似乎会变成阿兄不喜欢看到的那种人。
真是太难了,千花叹了一口气。
因着她一直心不在焉,台上的乐工们心情很是紧张。崔录事要求他们无论如何也要哄好这位小娘子,可小娘子不仅不看台上,还唉声叹气,资历再老的乐工也有点坐不住了。
太常寺每年发放的粮米刚够嚼裹而已,他们生存主要依靠的是达官贵人的赏赐,原本以为伺候好了这位小娘子一定有许多赏赐,可眼下看来情势很是不妙。
其中一个胆大的停了下来,壮着胆子问千花:“小娘子可有什么想看的或是想听的?”
千花看了看他们,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都散了吧。”
其他人收拾了器具都散了,只那个乐工是个脸皮厚的,不肯死心,作出一副很贴心的样子:“小娘子是否有心事?”
这位小娘子显然被某件烦人的事情缠扰着,像她这种年纪的小女孩最好哄骗,乐工暗暗打量着她身上价值不菲的饰品与佩件,决心至少要捞一件走。
这乐工年纪不大,长得油头粉面,平素很得那些贵夫人们的喜欢,自以为对付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姑娘不在话下。他平日虽说得的赏赐并不少,可他好赌,因而手上一直也紧张得很,近来更是欠了一大笔债,被人追得紧,能捞一笔算一笔。
千花偏偏最讨厌他这样的,只觉得他油污满面,不堪入目。
“你走开,不要你管。”千花掩着鼻子,隔开他身上香粉的味道。一个大男人,抹什么香粉?
乐工从未被人这样说过,顿时被激起了好胜心——他认为只要自己坚持,总能叫这位小娘子乖乖听他的话。
“小娘子,我虽身份卑贱,可家中没落之前,也是同小娘子一样娇贵的。小娘子的心事不妨同我说说,也许我能帮小娘子想个好办法呢?”
千花若是讨厌谁,是连照面也不想看见的,更不要说与他说话。
她一拂袖子,起身就往外走。
那乐工见她要走,一时胆大捉住了她的袖子:“小娘子别着急走呀……”
也是崔录事的疏忽,他以为外头都是太常寺的人,只要叮嘱这些乐工就不会有任何问题,哪知道有人贪心得连十一岁的小姑娘也不放过。千花袖子被捉住,回身看见那乐工贪婪的脸,只觉狰狞可怖,声音顿时就染了丝哭腔:“你放开我!”
“放开她!”与此同时,一声大喝从门口传来。紧接着一道身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过来,重重地将那乐工推开了。
千花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个穿了一身隶色粗布衣裳的身影,见他不仅将那乐工推倒在地,还揍了那人两拳:“谁许你冒犯小娘子?”
那样子,丝毫看不出他之前也被人欺负得无力还手。
“都给我停手!”紧随之而来的崔录事一见场面混乱起来了,赶紧制止住他们:“这是怎么回事?当着小娘子的面打架,都活腻了么?二三一,叫你停手,听见没有!”
狐之琬这才不甘不愿地停了手,起身低着头面向千花,千花眼尖地发现他脸上刚刚被揍了一拳,有些红肿。挨打的乐工也从地上爬了起来,眼睛周围一圈青紫,样子不能更滑稽。
“方才他冒犯小娘子。”狐之琬主动对崔录事解释。崔录事方才在门口遇上了一位同僚,与那位同僚说了几句话,并没有看到乐工扯着千花不放的场景。
这是想说他是为了保护她,才对乐工动手的么?千花不屑地想,先前装弱,现在逞强,只怕两种都是装的,前面博同情,这会儿则努力邀功。
乐工低着头不敢吭气。他没想到崔录事提前回来了,这回只怕不能善终,因为他最近实在没钱贿赂他们了。
“他没有冒犯我。”出乎乐工意料之外,先前一直不愿意搭理他的小娘子竟出声为他解围:“二三一突然冲进来打人,吓到我了。”
千花本来并没有打算撒谎,可看着“狐之琰”装模作样地恶心人,就想也恶心恶心他。那乐工已经够让她恶心的了,可和“狐之琰”站在一起,顿时可爱不少。
尽管这样做令她心里生出深深的罪恶感,她从来没有故意冤枉过谁,“狐之琰”是头一个。
而故意冤枉别人,在她看来并不是父兄赞同的事。可她对“狐之琰”咬牙切齿,丝毫也不想看见他过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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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上辈子对她那么过分,骗得她那么惨,要不是他帮着柳眉,自己怎么会走到那种结局?亏她一直以为他对她很好,像父兄一样将她捧在手心里,丝毫委屈也不愿意让她承受。
一定不能告诉他们,她想。
狐之琬愣住了。他诧异而委屈地望着千花,不明白千花为什么要撒谎。他明明看见那乐工纠缠着千花,千花还被吓到了;可为什么千花要对崔录事说没事?
千花一点儿也不心虚地回望着他:“看什么看?你这么冒失,到孟府得叫管事着人好好管教才行。”
听了她的话,狐之琬垂下了眼:“望小娘子不要怪罪,是我冒失看错了。”
她说是他冒失,那必定是他看错了。
崔录事有些犯难:“小娘子,二三一如此冒失,唯恐以后到了府上会闹出什么事来,您看是不是再考虑一下?”
狐之琬一听,立即紧张地望向千花,右手也不由自主地抚上了左手手臂——那里的烙印刚刚去除,还抱着纱布,方才揍了乐工几拳,正痛得紧。若是千花因为这件事不要他了……
“没关系,会有人管教他的。”千花忙道。
狐之琬眸中的黯然顿时散去,他抬起头,感激地望着千花;千花却不看他,心道他激动个什么劲?等出了太常寺的大门,往后可有得他受的,到那时他一定会悔不当初,为什么没有抱着崔录事的大腿求人留下他。
就像她临死之前悔不当初,为何当时没有听父兄的劝,执意嫁给他。
阿兄曾说过狐之琰不是好人,可她不信,还帮着狐之琰叫他们相信他并无别的心思。那时狐之琰多么完美,名利权势都视作尘土,一心一意地对她好,却又不像父兄一般,无论她做对做错都只夸她的好。
这都是你应得的,千花要一直怀着这样的想法,才能够压制心中的罪恶感。
“事情都处理好了?他可以替我驾车回去了么?”千花问崔录事。
“都处理好了。稍后我会送小娘子回到府上,同贵府的管事交接一番。”崔录事答道。带个贱籍回去可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容易,他这边要忙碌,孟府的管事同样有得忙。只是以太常寺卿的身份地位,比寻常的人家要容易很多而已,至少没人敢怠慢他们。
崔录事手中拿着一堆文书,俱是要交给孟府管事的与狐之琬身份相关的资料。
千花瞥了一眼,瞧见了“狐之”二字,另外一个字有一半被崔录事的手挡住了,但仍能隐约看到王字旁。她这才想起自己仅凭他的相貌就确定他是“狐之琰”,万一只是长得像而已呢,那岂不是冤枉了别人?
幸好她看见了文书上的名字,应该不会有错,剩下那个被挡住的字必是“琰”字无疑。
“那就走吧。”千花松了一口气,迫不及待地想要看狐之琰为她驾车的模样。这时她才闻到空气里隐隐有点奇怪的味道,像是谁流血了。
她转过头去看“狐之琰”——脸上并没有受伤;接着又看了看那逃过一劫的乐工,也没有受伤。
真是奇了怪了,她想,明明这么明显的血腥味,怎么会没人受伤呢?
作者有话要说: ======深井冰的话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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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叶
千花当惯了大小姐,并不知道粗活也是需要经验的,当崔录事第一眼看到狐之琬那双因拿笔才生出茧子的双手时,便立即向千花提出建议:“小娘子,他没有赶过马车,为防万一,还是叫车夫赶车吧。”
这可是要命的事。
千花狐疑地望着“狐之琰”:“你赶过车么?”前世狐之琰极少提到他的过去,所以千花并不了解他都做过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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