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 / 1)
竹清语凝。
她说,“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替我谢谢他。”
现在过去认错,简珩肯定会原谅她。
可是原谅以后呢?
他再对她做那种事,她又有何资格说不?
她好怕,怕简珩深邃而火热的眼神以及毫无节制的手。
红娟姐姐说了,如果被他破了身子,以后只要他想要就得给他。
玲珑问,这样是不是就代表我嫁给他了?
红娟姐姐沉默一刻,不,你只是他的女人,但不是他的妻子。
望着恍若神仙妃子的罗栖,玲珑有瞬间的失神,她是傻了才问那样的问题,简珩要娶的一直是这个女孩呀。
却也赞同这样的女孩拥有幸福,她值得简珩深爱。
竹清口干舌燥的劝说玲珑,她听进了一半也丢了一半,最后还是摇了摇头。
直到简珩的马车从视线里消失,两行清泪才从玲珑眼中滚滚而落。
☆、第29章 奴的命运
破马车拉着玲珑朝一个与简珩相反的方向走去,明镜岛比想象的还要大,就这样走了半天,穿过奇石怪树,道路两旁云霞绿绕,隐隐约约露出了奢华的亭台楼阁,距离太远,看不清具体的样子,就觉得那些瓦片好似琉璃金玉一般。
又走了一段距离,终于看见一排排平屋,周围遍植药田,更远的似乎是茫茫无尽的密林与连绵不绝的山峰。
赶车的老田已经把具体情况介绍给玲珑。
明镜岛的药谷分白域和黑域,前者培育奇花异草或者珍贵药材,后者培育各种稀有毒株。
玲珑百毒不侵,当然被分配到黑域。每个月都有月钱,因为吃饭或者去藏书阁、藏器阁都要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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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里,玲珑想到七弦琴还有秀之先生写的书,就是不知道贵不贵。
老田表示:小伙子,你要的都是最贵的。
到了目的地,玲珑张目远眺,田间有不少劳作的药奴,离自己不远处,椅子上蹲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又白又胖,看见老田立刻上来打招呼。
了解了玲珑的情况,他冷淡的开口,“既然你百毒不侵,在这里比旁人安全,但也别到处乱走,万一弄死了珍贵毒株老子就扒了你的皮。后面那片密林,虽然没有猛兽,却有很多毒蛇,没有吩咐的时候最好别去。”
这个白胖的男子姓刘,大家都叫他刘掌事。
玲珑领到的职位是药使,除她之外,还有三名药使,分别是张药使,冯药使,卢药使。
书院给他们安排的工作时间十分人性化,只有半天,剩下半天用来学习,这段时间比较自由,你爱去哪就去哪儿,前提是允许的范围内。
半年后若能顺利通过考核,便可进入理想的学堂,接触大儒。
玲珑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整理卷宗,然后下田做一些关于毒株的笔录,有专门的药奴配合她工作。
因她对毒物免疫,余下三位药使提出如下建议:以后整理卷宗的事情交给他们,跑药田的活计交给玲珑。
分工真是一目了然的不公平。三个人平分玲珑一个人的活,却要玲珑干他们三个人的工作。
玲珑也不恼,点头表示答应。
三个壮汉这才收起拳头,分别拍了拍玲珑的肩膀,笑道,“小子,好好干。”
这样一来,她工作的时间就比学习的时间多,正合冯药使的心意。
冯药使精通音律,对音律堂势在必得,可惜名额只有一个,于是他每天除了好好学习之外,还得想法子阻挠玲珑学习。
阻挠了半个月才发现,真他娘的浪费时间。
这小子压根就不学习,别人看书的时候她在外面跑,别人弹琴的时候,她丫的连个琴都没有。
这正是玲珑最悲催的一点,有志成为音攻大师的她,目前尚缺一把七弦琴。
辛辛苦苦熬了一个月,从刘掌事那里领取打赏,不看还好,一看险些晕过去,共计三百枚铜板,吃一个月粗粮馒头还差不多,租书租琴,门都没有。
人生,果然玄妙。
六岁之前,薛玲珑觉得吃上粗粮馒头就算贵族生活,六岁至十七岁,别人趋之若鹜的珠宝在玲珑眼里犹如鱼目,她见过的吃过的用过的皆是人间上等。
现在,她又回到了吃粗粮馒头的贵族生活。
七弦琴怎么这么贵啊,玲珑在纸上演算了五六遍,每个月攒两百枚铜板,半年就是一两银子,只能租一把劣质的七弦琴一天。
可是五个月后就要考核……
三十来天东奔西跑的生活,女孩白嫩嫩的肌肤在阳光下渐渐变成了浅浅的蜜色,泛着象牙般的光泽。人也瘦了一大圈,现在只用在胸口缠两道布就达到平坦的效果,再也不用担心勒的喘不过气啦。
为了四位有志青年有一个相对良好的学习环境,刘掌事给他们安排了独立的庐舍,小是小了点,仅够放一张床,一把椅子和桌子,对此玲珑已经非常知足。
冯药使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疾步追刘掌事。
“叔儿——”他喊。
刘掌事驻停,叼着烟袋斜眼看他。
冯药使兴奋的脸颊发红,“叔儿,上面什么时候对咱们这么重视,是不是因为我无师自通……”
“呸。”刘掌事啐了口。“新来的那个,瞅着没,欺负的别太过火,我当没看见,若闹出事,第一个拿你开刀。”
冯药使傻眼了。忽然又明白了什么,神情复杂的盯着不远处穿梭在药田的薛玲珑。
“小哥哥,这是给我的吗?”
小女孩柔嫩的声音,乌黑的眼眸,还有枯黄的头发在阳光里似乎会发光,她小心翼翼的望着薛玲珑。
“吃吧。”玲珑笑道。
小女孩又转头望着娘亲,眼里充满了渴望。女孩的母亲含泪点点头,女孩这才接过玲珑手里的鸟蛋,狼吞虎咽起来。
“这里很危险,不能放孩子。”玲珑说。
“回药使大人,用绳子拴住就行,丫丫很乖,不会乱跑。”
妇人的手里有一截绳子,末尾系着小女孩的脚踝,这在乡下很常见,孩子没人带,就同狗一样拴着。
玲珑小时候也被栓过,可这里到处都有毒株,不能把孩子这样放着。
妇人悄悄打量了玲珑几眼,夫君被贬前,她见过许多大户人家的少爷小姐。玲珑这身细皮嫩肉,没有十几年的娇养绝对养不出的。
她会心一笑,“药奴的命不值钱,何况我们是罪奴,她长大了也没用,自己做奴,生的孩子还是奴,生与死的分别并不明显。”
妇人说话时目光是灰色的。
按她的意思小女孩若不幸夭折,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玲珑震惊的望着妇人,尘世间悲哀的事情有千百种,谁又比谁幸福。
可是爹娘宁愿把她卖掉也不希望她死,所以妇人的境遇比爹娘还惨么?
“你们犯了什么罪?”她问。
“夫君奉上司之命押送一批年轻女孩前往魏国都城,回来的时候就出事了,那些女孩竟是吴国的难民。夫君什么都不清楚就被革职贬为奴籍,他的上司却还好端端的。”妇人淡淡的叙述,仿佛一夕之间流离失所的人不是她。
与其说淡然倒不如说是麻木。
被贬途中有人送给夫君一壶酒,夫君喝完便吐血身亡。
那天也是丫丫的寿辰,几经颠沛转折,因她擅长莳花弄草才被送来明镜岛。日子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至少再也不会被人扒光衣服,再也不用承受一个个畜/生在她身上作孽。
玲珑面无血色,怔然的望着妇人。
这是一个用平静的令人不安的语气讲述故事的女人。
她带给玲珑前所未有的震撼,以及对真实世界残酷的认知。
“药使大人,这就是奴的命,丫丫是那批奴里最幸运的小孩,若还在原来的矿上,早晚也会被官差糟践而死。乱世之中,我一个丧夫的孀妇,给不了她什么,活着固然好,死了也干净。”
妇人一面说一面将绳子牢牢的固定在树干上,又将一袋水放在丫丫的腿旁,转而对玲珑作揖,就蒙上口巾下田干活。
玲珑仿佛被定住了般。
从未离开我的羽翼生活过的你确定会活的好?
一个单身弱女子恐怕没出雁安就被人拐卖。
若经历过一天青/楼楚馆那样的日子,你便知晓在我身边有多幸福。
简珩的声音犹在耳边。
“小哥哥。”丫丫喊她。
她才发现自己早已满脸泪水,慌忙胡乱擦了把,使劲扒着草丛,将小女孩所能触及到的地方仔细检查一番,确定没有毒株才爬起来跑走。
周围的景物在飞快的倒退,药田越甩越远,她一头扎进密林,甩开咬着她胳膊的毒蛇。
当眼前出现一片斜坡,想也不想就哧溜溜滑下去,尖锐的草芽,锋利的小石头在她嫩生生的肌肤留下一道道划痕,她也不觉得痛,眨眼扑进了柔软的草丛中。
荀殷睁开惺忪的睡眸,一阵时轻时重的低泣缓缓萦绕耳边,他嘴里叼了根草,哈的笑了,干脆翘起腿悠闲的打着节拍。
叮咚,叮咚,泉水在流。
哗哗,哗哗,水花冲击着岩石。
玲珑抹着泪看见脚边一朵花开的正艳,极目远眺,深深的吸了一口凉气,从未有人告诉她,密林深处的瀑布犹如九天白练,也没有人告诉她五颜六色的野花开满山野。
哈哈……
那个哭泣的孩子居然笑了。
荀殷枕着胳膊侧头望去。
好玩。
哭的那么伤心,下一瞬居然笑的比日光还灿烂。
一个纤细的身影跃进了他的视线,蹦蹦跳跳的,眨眼又扑进争相吐艳的花丛中,嘴里还哼着歌,大概是一曲沁人心脾的小调。
荀殷坐直身体,食指跟着节拍一下一下敲打着树干,长长的发丝自肩头垂落,随着微风荡漾。
原来是雁安拜月台的孩子,还送他“一身骄傲”呢。
花丛越来越深,那个身影的小脑袋时而现出一点,时而又消失不见,什么事啊,玩的这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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