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最美的理由来自尼泊尔:“我就想看看,看看这里的人是什么样的,他们的生活是什么样的。然后过一过他们的日子。”
最正统的理由来自多伦多:“安身立命,养家糊口。”
最哭笑不得的理由来自名古屋:“等那个迟钝的家伙反应过来之前,我总得先躲过我妈的逼婚吧?”
最无语的理由来自法兰克福:“为什么?我现在也想知道当初我怎么脑子就进水了答应出来了!”
听到的最多的回答是:“其实我也不知道。大家都出来,我就出来了。”
抱着盲从的心理去走自己的人生路,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对。
大学毕业那年,家人极力撺掇我出国。我没同意,一是专业问题,二是,我一走,这么多人在国内的根据地就没了。
现在想想,幸好没走。
医生上学期间在国外待了一年就回来了,这次被派出去半年。一次打电话问他:“这次出去感觉如何?”
他说:“不好也不坏。”(完全不是什么“思念如斯,身在地狱”之类的)
我问:“哪里不好?”
答:“这个时差实在比较缺德。”
(这个倒是真的,我起床的时候他在深睡眠,我午休的时候,他还没醒来,他起来的时候我正在忙,他下班的时候,我在深睡眠,真的是很抓狂。打电话基本是他午休的时候。)
继续问:“哪里不坏?”
答:“很多。风景不坏人也不坏。”
我悲凉:“乐不思蜀了乐不思蜀了……”
医生笑:“六个月的时间,刚好够你认认真真地体会一下我不在你身边的感觉,但又来不及发展个第二春什么的。”
我:“……”
一零三
肖君养了一只狗。
然后他活生生地把一直哈士奇养成了一只增肥版的比熊。要不是看脸,我真的认不出来这是一只哈士奇。这是多么有难度的一件事情!
“老肖,你究竟喂了他什么?”
“狗粮。”
“哪家产的?没有激素吧?”这么圆……
“狗粮没问题,萧珊有问题,她一天喂6顿,狗就吃6顿,还不算加餐的。”
“三三,你当喂猪么?”
“嘿嘿嘿~”三三憨憨一笑,“养肥了杀肉吃么。”
也就肖君能扛得住她。
作者有话要说: 看文愉快。
第 25 章
一零四
大概前年的时候,有阵子我和三三两个人的状态都不是很好。她是工作上了轨道但孤家寡人,我是恋情日渐明朗但实验处处碰壁。
一次她来找我,我刚从超市拎着一袋子东西出来,于是就一起回了医生公寓。三三抱着茶杯半天不做声,开口第一句就是:“校校,你打算留在x市了?”
我想了想,嗯了一声。
“明年7月我就有三年的工作经验了。”三三笑了笑,“我想回家。回y市。”
三三不论在同学圈还是朋友圈里,工作都是让人羡慕的。从事着本专业,做着自己喜欢的职业,前景看好,工作上再苦,她一向都甘之如饴,所以工作必然不会是她想离开的原因。
“很多时候,我真的觉得自己不属于这个城市。每天下了班走在路上,脑子里都是空空的,然后回公寓,随便凑合一口,上上网,洗澡,睡觉。眼睛一睁,又是一天。过得好像机器一样。我这个工作,哪里不能做呢?如果我没能在这个城市有自己的家……留在这里又做什么呢?”
我的很多同学,尤其是女同学,似乎都是这样,毕业的时候,拿着优异的成绩想尽方法留在x市,几年后却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辞去已上轨道的工作,回到家乡结婚生子。
年轻的时候,总认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自己赚钱自己花的单身生活真是逍遥自在,却在年龄逐渐长起来的时候发现,家庭和婚姻对于女性始终有种难言的诱惑力。
三三问:“如果你是我,你会回去么?”
我说:“我做不了这个假设。我已经遇到顾魏了。”
三三:“即使你以后必须得去做会计?”
我想了想:“即使没能从事本专业,我也还是会留在x市的。”
留在顾魏身边,这好像是一种难以抗拒的本能。父亲,兄长,老师,朋友,恋人,伴侣,儿子……这个男人在我的生命中扮演了一切可以扮演的男性角色,我难以想象自己与他分开。
三三的眼眶红了,笑了笑:“姑娘,你以前那么不喜欢x市。”
曾经每年暑假都会和小仁一起被打包送过来x市看望爷爷奶奶,以及接受大哥的耳濡目染。我的语文不好,小仁的历史不好,所以每次和奶奶聊天,总是心里忐忑得如同接受检阅。小仁一点点小的时候,更是看到严肃的爷爷,伯父和大哥就战战兢兢。每次和小仁手拉手四处游荡,每次两个人走错了路故作镇定地一路问路回家,每次穿过车流人流,每次母鸡护雏一样挡在小仁身前,我都会冒出“明年不要来x市了吧”的想法。
“顾魏在这里啊。”因为他在这里,所以我就会留下来。
三三抱住我:“姑娘,你怎么傻得这么可爱啊。”
我笑:“三三,把你所有的顾忌抛开,或许你打开心扉,就能在第三年遇到你那位命理桃花。”
送走三三后,我一个人靠在门边发呆。
咔哒一声,卫生间的门被打开,医生走出来,头发还是湿漉漉的,走到我面前,伸手把我抱进怀里。
我没有问他为什么会在家,没有问他究竟听到了什么又听到了多少,只是抱住他的腰,轻轻叫了一声“顾魏”。
一零五
“医生,我要看你的日记。”
“我不写日记。”
“你爸说你有的。”
“那是工作日志,上面全是病例和会诊记录,你要看么?”
“那你干吗扉页放我的照片?”
“为了和别人的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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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觉得医生是外星人。
一零六
医生出国后,一次陈聪问起他一个09年的患者的复诊情况(医生记在了日志里)。医生走的时候,所有的钥匙都留在了我这里,于是我屁颠屁颠地跑去医院开他的置物柜。
陈聪抄走病例后,我闲来无事,就随手翻日志。这个男人把笔记写得好像哈利波特里混血王子的魔药学课本一样,页边距上都是笔记和草稿,还贴着即时贴。翻着翻着,看到一张的页码边上写着“下巴”。
我心里一跳,飞快地往后翻,又一张页码边上写着“林之校”。
我一张张翻过去,都是在页码边上,都很简短。
“45kg”,“巧克力”,“一星期”,“通宵”,“累”……“胖了”,“出院”,“未出现”……
一直到十月份,有一页会议记录,页边距上练字一样写满了“林之校”。
医生,你这样算不算开会的时候开小差啊?我笑出来的时候才发现眼眶酸得厉害。
其实,他一直都在。
作者有话要说: 看文愉快。
第 26 章
一零七
医生虽然很温柔,但是很少说情话。偶尔说一说,都说得很隐晦。
一次,他对我说:“我站在楼底下一看,灯是黑的,想着‘啊,没人’,上来一开门,发现你闷在被子里睡觉。当时就好想把你弄醒的。”
我:“……”
还有一次,早上醒来的时候,在我耳边念念叨叨:“以前觉得公寓就是个房子,睡睡觉,洗洗澡,偶尔做做饭。现在觉得像个家了。”
他总是喜欢在我没醒透的时候浪漫一下,一是那个时候我没什么抵抗能力,二是我会下意识地把他那时候说的话复读机一样在脑子里一直播放一天。
一零八
有阵子看程又青李大仁,于是对医生说:“啧,男人果然迷恋永远的25岁。”
医生一边发邮件一边啃苹果,头都没抬:“没有,我迷恋的是你。”
只有他能讲情话讲得一点该有的面部表情都没有。
一零九
林老师说:“我切了块肉,换了个女婿。”形容得无比血腥……
在家跟我很“林氏”地撒娇而我不理他的时候,一开始他傲骄:“我要是不生病,你这会儿还单着呢。”
到后来,不理他,就变成:“有了对象就忘了爹啊啊啊……”
一一零
医生回来后没多久,一天晚上,我正在和他blah blah 期间发生的事。
医生:“我不在这段时间,你是不是经常熬夜?”
“……”我立刻粉饰太平,“没有,我是见到你兴奋的。”
“你都兴奋了快一个礼拜了。”
“我……特别兴奋。”
“你原来一到十一点就睡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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