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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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知礼眉头微拧,往怀里伸手,“好,给你,只是……”

阿古抬头,“只是什……”话未说完,就见他掏出一把寒光匕首,飞快朝自己刺来。她身体一退,下意识抬手去挡,只听见袖子撕裂,刀子从小臂上滑开一个大口子,血顿时染□□子。

“住手!”

那背后竹屋突然传来几个怒喝男声,其中夹着洪知礼很耳熟的声音,往那一看,不由愕然,那屋里竟冲出十几人,为首的便是于子千和李卿,身后的都是素日往来的士子。

阿古脸色苍白,步子踉跄,旁边有人轻托,薛晋低声,“李卿他们会对付洪知礼,你先进屋包扎。”

阿古摇摇头,她要亲眼看着洪知礼被人揭下伪善的面具。

他爱惜了一辈子的名誉,她要亲眼看是怎么被毁掉的。

薛晋拧眉,俯身撕了自己的衣摆,将她流血的小臂缠上,暂时止血。

于子千怒声,“洪知礼,你这虚伪小人!枉我一直信你,为你奔走往昔同僚间疏通关系,谁想你竟在利用我们。”

旁边几人也是高声,怒气冲冲,“方才我们看了账本书信,还不信你是这样的小人。可你做贼心虚,亲自拿钱来赎,本是不信,如今却只能信了,呸!”

众人纷纷大骂,洪知礼忽然说道,“你们都错了。”

李卿顿住,“事到如今你还想狡辩?”

洪知礼摇摇头,将匕首丢下,从怀中拿出一沓纸,全都是书上撕下来的,“你们被人骗了……我洪知礼无愧于天地,近日我得知有人污蔑我,要毁我清白,但我却不知那人是谁。所以用计将那人引蛇出洞,我并没有带银票来,带的,只有圣贤书!而今我终于知道那要害我的人是谁,就是这妖女!我们相识三年,难道我洪知礼是什么人,你们不知?”

众人一顿,面面相觑,已有些动摇。人群中突然有女声说道,“他们当然不知,您若是在戏班,真可谓是老戏骨了。”

听见这声音,洪知礼的脸色彻底变了。

洪锦玉抱着孩子缓步走出,面色全无,冷冷盯着他说道,“账本是我亲手从你那偷来的。”她颤声道,“当初我被婆家赶出来,你气我给你丢脸,要将我溺死沉河。可母亲求情,你便让我帮你算账,算你那些肮脏账本。你抵赖有何用?可要我说你在猪场买过多少死猪病猪熬成肉粥给灾民?可要我说你是如何陷害秦老板的?可要我说你贿丨赂过哪位大人?”

“闭嘴!”洪知礼怒不可遏,要上前封她的嘴,立即有男子出来护住,不许他靠近半分。

洪锦玉并不停下话,后头有个妇人冲出,正是洪夫人,她拽着她的手哭道,“不要说了,这是你爹,阿玉,这是你爹啊。”

“娘……”洪锦玉双目通红,盯着这亲生母亲,却冷漠如路人,“娘!你帮着他害得我还不够吗?你要毁了我一生才高兴吗?”

洪夫人只是跪着哭求她,一个是自己的丈夫,一个是自己的女儿,她已不知如何是好。她知道洪知礼做的那些事,每件都知道,可她是洪夫人,身为妻子,怎么能违背丈夫?这于理不合,会遭天谴的啊。

洪锦玉双泪垂落,“从今日起,我和你断绝关系,我洪锦玉,没有你这种禽丨兽不如的父亲!”

有亲生女儿的证词,众人这才不再有疑,以口诛之。洪知礼听了半日,朗声大笑,笑得众人停嘴。他笑得癫狂,渐露猖狂,“想让我身败名裂?那就败吧。那又能如何?你们不就是一群破书生,百无一用是书生,你们能做什么?我是商人,名声不要就不要了,至多少赚一些,那有何妨!你们通通滚出我的翠竹林,滚出去!”

李卿冷笑,“你真以为只是身败名裂这么简单?在场的人哪个不是可以考取功名的读书人?哪怕如今不想入官场,家中、恩师、同窗里又有多少是已经为官的。洪知礼,你未免将我们想的太简单。”

洪知礼面色惨白,“你们要做什么?”

“将你的罪证呈上公堂,往日和你有勾结的官员,也等着入狱吧!”

洪知礼大声道,“你们这些吃里扒外的东西!我洪某好生待你们,你们却恩将仇报!”

可无论他怎么喊,眼前的人都只有漠然。他自知无力回天,愤然将手中匕首掷出,趁着他们躲避之际,转身逃出竹林。

众人立刻去追,想将他活捉。

像是人去楼空,空空荡荡。

洪锦玉笑了笑,低头看着孩子,轻声,“我们可以走了,离开这里。”

洪夫人还在哭,颤颤起身,想去追上丈夫。洪锦玉一眼也没有看她,好像这林子中,只有她和自己的孩子。她哼起了歌,哄着孩子入睡。慢慢往外走,享受这久违的宁静。

阿古得偿所愿,一直支撑着的意志忽然有些崩溃,身子一晃,若非薛晋在旁扶着,只怕要跌倒。

“药在哪里,我去找。”

阿古指了指,薛晋便进屋去找药,连纱布也找到了。还顺手拿了壶酒,出来放在石桌上,边拿掉酒瓶上的布团。看看她苍白如纸的脸,说道,“你不可能对洪知礼没有防范,这一刀你本可以躲的。”

阿古轻看了他一眼,合眼养神,“躲不过。”

“男子都是怜香惜玉的,你挨了这一刀,那些本就敬你的士子,会更气愤,你要的也是他们更气愤。”

被人看穿的感觉十分不好,阿古说道,“我一个弱女子,怎么可能躲得过刀子。”

薛晋笑了笑,又道,“忍忍。”

“嗯?”没听见答复,只见他含了一口酒,张嘴就往她伤口上喷,剧痛顿时从手臂传开,疼得她哆嗦。阿古想抽手,却被抓得紧。

“刀子未必干净,喷点酒好。”薛晋抖着药瓶给她洒了药粉,这才拿纱布缠起。

动作小心不说,还十分娴熟。阿古瞳孔微缩,“你学过?”一个大少爷学过医术,未免有些奇怪。

“阿古姑娘大概忘了,我是个病秧子,所谓久病成医。”

他说的话阿古一个字也不信。

待他包扎好,阿古说道,“我要回屋歇着了,薛三爷请便吧。”

“好。我给你打些干净的水,等金书回来让他给你煮水清洗一下伤口。”

阿古顿了顿,面色温和,“有劳薛三爷了,放厨房去吧,我等会可能已经睡着了,不想被人打搅。”

“嗯,你好好歇着吧。”

阿古回了屋,薛晋便提桶打水去了。等他打水回来,放进厨房,去她窗户外小站,往里看去,床上果然没人。

清俊的脸上微有笑意,他就知道,对阿古来说,洪知礼只是身败名裂,哪里够……

不知何时已下起了雨,因层层竹叶挡住,竹林内雨开始并不大,不多久倾盆大雨,打湿了满地竹叶,渗进土里。

☆、第21章 连环扣(七)

第二十一章连环扣(七)

“洪知礼从竹林里逃出来,就拐弯躲到了暗处。李卿他们没看见,还在外面搜寻。洪知礼折回竹屋,把钱都拿走了,又转而去各大钱庄把钱都取了出来。买了一些干粮,还有蓑衣,然后就往城外走。”金书挠挠头,懊恼道,“他实在太狡猾了,一转眼我就跟丢了。”

阿古想了想,问道,“就只买了蓑衣,没有买草鞋?也没买其他什么鞋?”

“没有。”

阿古轻轻一笑,“是去昌岸渡口了。”

金书诧异道,“阿古姐姐怎么知道?”

“现在正下着雨,地上泥泞,洪知礼要远途逃命,可他却并不急着逃命,还有闲情去买蓑衣避雨,他既然那样悠闲爱干净,为何不连鞋也买了?那就是说,根本用不上。不走陆路,唯有水路,坐船走肯定是用不上两条腿的。离这里最近的就是昌岸渡口,那里一日只开五次船,申时是最后一次,洪知礼从竹林逃出时,还是未时,离开船还有很长时间,所以他那么悠闲。”

金书恍然,叹服道,“阿古姐姐你不去做捕快太可惜啦。”

阿古默了默,金书无意一说,却触动了心事。当年她还是个小姑娘时,就立志做捕快,连三姑姑都说她是个好苗子,可惜……她没做成捕快,反而做了个让三姑姑痛恨的凶手。姑姑是她最敬仰的人,自小她就想成为像她那样的好捕快,可是事与愿违。

“阿古姐姐?”

金书唤声,阿古从沉思中回神,“去渡口附近,肯定能找到洪知礼。”

她压了压斗笠,这才起身,付了茶水钱,就往渡口过去。

翠竹林的雨也没有消停,下了一个多时辰,薛升从外面进来,鞋面已沾上了泥土,心情十分不痛快。等看见薛晋站在阿古的屋前,心底更是不舒服。

薛晋看见他,没有多少血色的脸上微露笑意,“六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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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哥。”薛升撑伞过来,抖落雨珠,问道,“你怎么会在这?”

“阿古姑娘身体不适,怕人惊扰,反正我也是闲着,就在这帮她把风好了。”

薛升轻笑,“三哥倒是很闲。”

薛晋微微一笑,“父亲不在京师,母亲念我身体不适,把家里大小的事都交给你打理,说起来你才是大忙人,我不过是个闲人,自然有空在这给个姑娘看房子。阿古姑娘可不是普通人,还请六弟明白为兄的苦心。”

薛升见他还想让阿古代替他做酿酒师,心觉可笑,他再怎么争,也是争不过自己的。他根本没任何实力,所以只能这样卑微地去讨好一个姑娘。这样的人,哪里值得做自己的对手,亏母亲还说要多提防他。在他看来,完全不必。

石桌那本来有血,但因雨水冲刷,都洗没了。翠竹林往日也该有很多人,但薛升以为下着大雨,无人出行,没有多疑,“三哥慢慢等吧,六弟先走了。”

薛晋点头,“也好,阿古姑娘若是醒来看见我们两个大男人在这,怕会吓到。我一人在这便可,睡了那么久,约莫也要醒了。”

薛升提起的步子又顿住,如果自己走了,身子不适的阿古看见的就是薛晋,照顾她的也是薛晋,这只怕那姑娘的芳心更要偏倚三分。他怎么能让薛晋如愿?他打开伞,想了想又合上,恍然,“三哥,母亲寻你来着,我倒忘了。”

薛晋忙问道,“母亲找我?六弟怎么不早说。”

“不是忘了么?”

薛晋拧眉,又看看竹门,“那我先回去了。”

薛升肃色,“快些回去吧。”又好心将伞递给他,“三哥用吧。”

薛晋也不推辞,面上已是动容之色,“六弟有心了。”他撑起伞,疾步没入竹林显得墨绿的景致中。等走远了,原本着急的脚步陡然放慢,撑着水墨烟云伞,缓步往外面走。

雨珠拍打在伞面上,敲出滴答滴答的绝妙音符。他微微抬伞,雨珠从伞面滚落,在眼前形成一道雨帘。白俊的脸上轻轻一笑,从容沉稳,还带着满满戏谑。

昌岸渡口已经站了很多在等船的人,烟雨朦胧,雨越下越大,连江面都结成了水雾般,辨别不清。

洪知礼蹲在渡口远处的小树林里,时而往那张望,就等着申时一到,逃离这鬼地方。

他还在想那叫阿古的姑娘,到底是谁。她有一句话他很在意,“别以为你这做买卖的本钱我不知道你是怎么诓骗别人得到的”……说做买卖的钱就好,为何偏是特地提了“本钱”二字?

越想越觉蹊跷,那阿古的来头,定不简单。

他沉思细想,没有察觉到旁边有人,等反应过来,拽在手里的钱袋突然就被人猛地抽走,他忙往那看去,就见一个小童飞快地往树林里跑,他大喝一声,不见小贼停下。屡屡被人欺负,难道还要被个小贼欺负不成?洪知礼怒不可遏,往那跑去,非要抓住他剥了他的皮!

在京城住了三年,这小树林他也来过。但从不曾在阴雨天来。跑的急,差点被凸起的树根绊倒。几次要追上小贼,可又追不上。反复几次,他顿足不前,喘着粗气看向这阴暗树林,在夏日里雨水也不见得凉快,十分冷清。

他皱眉看了看,决定不要那钱了,反正不多。再追,船就开了。他转身想往回走,却见后面多了个人,一个戴着斗笠,穿着绿罗裙的姑娘。只是看见那衣裳,他就退了一步。

阿古喜绿,衣裳都是绿色的。哪怕是被他划破了一件,换上新的,也依旧是洪知礼看过几次的衣服。他记忆向来不差,所以一眼就认出来了。他突然觉得自己是进了一个圈套,这个圈套来势汹汹,十分危险。

“叔叔。”

声音在雨声里显得苍白无力,那张俏脸更是苍白,看得洪知礼毛骨悚然,只觉她像来夺命的鬼魅。到底是纵横商场多年见过大风大浪的人,洪知礼很快便镇定下来,怒声质问,“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害我身败名裂!我洪某跟你有什么仇?”

阿古蓦地笑了笑,讥笑道,“洪某?叔叔,你就不怕祖宗从坟墓里起来指责你背弃姓氏么?”

洪知礼猛然一顿,嗓子里像被东西堵住了,愕然许久,才艰难地问出话,“你说什么……”

阿古目光轻和,看着他说道,“叔叔,你还认不出我吗?我小时候,你可是很喜欢推我荡秋千的,还说我比阿玉姐姐懂事,如果我是你的女儿就好了。”

洪知礼惊愕得瞪大双眼,“你、你……你是锦云?你没死?”

“对啊,没死。”阿古脸上的笑刹那消失,“三年前,我在滨州暴毙。爹爹前去领我尸身,你花言巧语说替爹爹暂管家业,让爹爹安心去滨州。爹爹便将家业托付给你,可你却趁机将爹爹的房契地契偷走,将它们卖了换钱。爹爹本就身体不适,回到家中,被你气得吐血。你却反而辱骂我爹爹,带着钱财和婶婶,堂哥堂姐远离青州,到了这京城,还将姓改了。你愧对列祖列宗,辜负我爹于你的信任!”

洪知礼已然明白她为何要这么对自己,大声道,“锦云!你错了!你爹从来都瞧不起我,所以他不让我打点店里的生意。我们一家寄人篱下,还要看你爹的脸色,我要做买卖,他却不给我银子,觉得我无能,却又要我帮他跑腿。我如何甘心!他是要我窝囊一辈子!凭什么他能风风光光做宋老爷,我却被人叫做狗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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