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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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不是这样,洛瑾瑶,你不能这样曲解我!”赵筠气的跳脚。

洛瑾瑶淡淡望向赵筠,“可是我不是那枚田黄印章。”

“我是爱你的,真心爱你。”赵筠厉声辩驳。

“那你说说,我们之间,让你最刻骨铭心的事情吧,说出两件来就好。”

赵筠张了张口,直接道:“咱们以前在一处时,所有的事情我都觉得刻骨铭心。”

“赵筠,你走吧。”洛瑾瑶轻声驱逐。

赵筠很不甘心,指着洛瑾瑶的鼻子道:“我终于是看清楚了,榕儿说的不错,你就是个水性杨花的女子,年前还为了我要生要死,结果年后回京你就和你那个贱商夫君恩恩爱爱,浓情蜜意,算我瞎了眼,我竟然还在等着你回心转意,我真是好傻,我为自己不值。可我就是要娶你,洛瑾瑶,也许你说的对,我越是得不到的我越是念念不忘,非要得到不可。”

说罢,气呼呼的甩袖而去。

洛瑾瑶的神思早已飞远了,她根本没去听赵筠的叫嚣。

她在心里默默的道:你说不出来,可是我能。

我记得我和他第一次激烈的争吵,我拿茶盏砸破了他的头,他双眼带火仿佛要吃了我,却没动我一根指头;

我跟着你时,我们吵架,你烦躁时没少推搡我,扇我耳光;

我从杭州回来面对老妖婆,某一次戳中了老妖婆的痛脚,她拿东西砸我,夫君眼明手快抱住我,替我挨了一下子,脑袋上被砸出一个大大的包;

去伯外祖父家祝寿,你联合赵氏兄弟围殴他,反被他一棍子砸晕了,从那一刻我才知道,男人打架真的很英武,让我怦然心动,我还在心里嘲笑你没用;

赵筠,你能想象着,我的夫君为我洗脚吗?

他不仅为我洗脚,还虔诚的亲吻,神情很迷恋,从那时我知道,我就是他的珍宝,他爱我,从头发丝到脚趾头。

前些日子我病了,他夜夜守着我,他那样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却恐惧我的死亡,仿佛我死了,他的世界就没了光。

从此,我知道,我需要他,没有他需要我多,他没了我,会生无可恋吧。

赵筠,你拍马不及我的夫君。

想至此处,对武嗣和的思念如潮水翻涌,洛瑾瑶心碎神伤,缓缓闭上了眼。

这一睡,便是两日两夜,昏迷不醒。

迷迷糊糊的仿佛听见阿娘在哭,她仿佛在说话,说了什么?

“阿瑶,你想要什么阿娘都答应你,都满足你,娘只求你快醒来。”

我想要什么?

我想要去找他。

阿娘,你可知道,他是我修了两辈子才修来的姻缘。

“好、好,去找他,都依你。”

“我去跪求陛下,送阿瑶去找他。”

这是阿爹的声音,怎么苍老了那么多。

这日,不算什么好日子,因为天空飘着毛毛雨。

但也还算好,毛毛雨,淋不湿衣裳,却能让翠叶浮花的色泽鲜亮了几分。

烟雨楼台,风物如画。

周泰峰站在双燕桥上,等着洛瑾瑶,他是盛康帝派来的人,负责将洛瑾瑶送去。

周泰峰在桥上,洛瑾瑜在桥下,当她看见周泰峰的时候,焦急的心稍微停顿了一下。

心中猛然冒出一句话。

一相一将一奸商。

虎将已现,雅相还会远吗?

陛下终归是要做陛下的,你瞧,陛下的三大忠臣都遵循着前世的命运,来至陛下身边了。

她果然没有想错。

可是,她来不及了,老天爷给她的这个机会,她没有把握住,她没有法子可施,周氏根本不给她机会接近洛瑾瑶。

怎么办,洛瑾瑶就要去见陛下,和陛下同甘共苦了。

糟糠之妻不下堂,怎么能把这么好的机会让给洛瑾瑶呢。

可是,怎么办,她人微言轻,周氏根本不搭理她。

不行,不能冲动,更不能露出马脚。

她记得周泰峰在上一世待她是很亲近的,虽然那是托了洛瑾瑶的福。

她对周泰峰的印象一直很好,便悄然来至他身边,做出忧虑的样子,学着洛瑾瑶的称呼,道:“峰表哥,二妹妹要独身前去吗,没有人伺候怎么行,不若我跟着去照顾二妹妹,你看如何?”

周泰峰拉开和洛瑾瑜的距离,淡淡道:“陛下只让阿瑶去,并没提及你。”

换句话说,盛康帝知道你是哪根葱啊。

洛瑾瑜被臊的脸红了红,可她不甘心就此放过这么一个接近齐殇帝的大好机会。

便又打算说话,可周泰峰不给她机会了,直接走向瑞华堂门口。

瑞华堂的院门,紧紧闭着。

洛瑾瑶将小包袱放在一边,跪到地上拜了三拜,青丝垂地染尘埃,泣道:“阿瑶生平有两愿,一愿爹娘长命百岁,二愿与夫君白头偕老,平安此生。阿爹,阿娘,阿瑶去了,请一定要长命百岁,不孝女拜别。”

躲在门内,周氏捂着嘴哭的难以自持,洛文儒揽住她的肩,叹息着劝道:“乳鸟翅膀硬了,总有一日是要飞的,看开一点。你还有我,我还有你,这就够了。”

“阿瑶,走吧。”周泰峰虽不忍催促,但却不得不催。

一步三回头,洛瑾瑶泣不成声。心道:爹、娘,你们还有彼此,可夫君却是独身一人,他此生已受尽了苦楚,我怎忍心他孤独到老。

☆、第128章 黑水城

为保住武嗣和,盛康帝与外戚进行了一轮激烈的博弈,依旧是各有输赢,除非不顾江山社稷,拼一个你死我活,否则,“武氏江山,外戚拥一半”的形势会继续存在下去。

此事暂告一段落后,盛康帝便把死去的太子封了庆往,葬入皇陵。而其余皇子,盛康帝依旧没打算封王。

从庆王的丧礼上回到瑞华堂,周氏就坐到贵妃榻上一言不发,直到洛文儒晚上回来,夫妻二人用过晚膳,躺到床榻上准备歇息时,周氏才道:“你可知道在庆王的丧礼上,晋阳长公主和我说了什么话?”

不等洛文儒追问,周氏便迫不及待的和盘托出,语带嘲讽的道:“死了一个孙子,晋阳长公主竟还有闲情逸致跟我讲起了《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说了一句‘识时务者,在乎俊杰。此间自有伏龙、凤雏。’,她把我叫过去狠狠夸奖了一回,我从没见过晋阳长公主那么平易近人的时候,可却把我恶心着了,我当时恨不能一巴掌抽她脸上去。

她以为我之前给阿瑶再寻夫君,是怕了他们,故此才要和武嗣和划清界限的?呵,这些年,那几家外戚的胃口真是被养的越来越大了,真以为大齐朝改姓虞、改姓李了吗?”

洛文儒安抚的拍了拍周氏,沉吟片刻,温声道:“我寻思着你之前在外头声势浩大的为阿瑶寻摸夫婿,算是歪打正着了。”

周氏一听来了精神,测过身子,盯着洛文儒的眼睛道:“怎么说?”

“卫小侯爷、虞小伯爷,这两个年少封爵,都是家里最受宠的,他们死了,卫国公府、平南侯府必然会为他们报仇,而陛下却先一步将二皇子送走保护了起来,他们找不到罪魁祸首,自然把矛头指向咱们,而你却在这个时候为阿瑶再寻夫婿,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你怕了,你怕了,你怕了就代表我怕了,鲁国公府怕了,山东周氏怕了,你在间接的向他们示弱,晋阳长公主是个顾全大局的人,她岂能不顺着你递出去的梯子爬上来,她不夸你又夸谁?”

周氏狠狠一拍自己的脑门,懊悔道:“为着阿瑶伤神,我这脑子都不好使了。”

洛文儒赶紧抓住她自虐的手,攥在手里揉搓,笑道:“你没动脑子都不费吹灰之力的安抚住了他们,这还不好?”

周氏一想便笑了:“可不正是歪打正着。如此,算是在那三府面前施了个障眼法。咱们虽不怕麻烦,可谁也不会希望有麻烦不是。”

洛文儒又道:“今儿个陛下召见我了,从陛下的话里我咂摸出了一点别的味道。陛下虽恼恨二皇子,却并没有完全厌弃,过上几年,事情淡了,兴许陛下还能把人召回来,到时阿瑶就能回到咱们身边来了。”

周氏叹气道:“阿瑶走了半个月了吧,一个丫头都不让带,对阿瑶,咱们一直是娇生惯养的,想想我都替她愁得慌,早上起来谁给打洗脸水,谁给做饭吃,谁给收拾衣裳,唉……”

周氏摸上洛文儒的脸,仰头看他道:“你真不知道武嗣和被送到哪里去了?”

洛文儒摇头,“真不知道。”

“我看人很少有走眼的时候,可就这个武嗣和我看不透,打从心眼里惧他,远离了我们,也不知他还会不会宠着阿瑶,老爷,我是真怕那个混账东西把阿瑶怎么了,洛诚的死状我时刻忘不了,闭上眼总是把洛诚换成阿瑶,每每吓的我半夜惊醒过来。”

“别担心,我倒是和你的看法不同,他待阿瑶和别人不一样。”洛文儒抿着自己的胡须道。

“哪里不一样,还不一样是见缝插针的利用。”周氏直接翻了个白眼。

洛文儒打了个哈欠,给周氏提了提被角,笑道:“说一句怕你恼的话,你之所以怕他厌他,是因为你打从心里知道,你比不上他的狠辣无情,你算计不过他。你一直把阿瑶护在羽翼下头,而突然有一天来了一头雄鹰叼走了你的崽子,你无力挽回更无力反击,自然害怕仇恨。”

周氏被戳中心病,脸一红,就给了洛文儒一拳头,洛文儒假作被打疼了,哎呦一声,周氏觉得好笑又好气,轻轻给他揉了几下,“行了,别装了。”

“很晚了,睡吧。”

周氏闭上了眼睛,却辗转反侧,最后还是把洛文儒推醒,悄声道:“老爷,我想秘密回一趟山东,去拜见父亲母亲。我、我实在忍不得阿瑶在边陲吃苦,她那身子,好好将养着还三病五灾的,边陲之地,那般艰苦,阿瑶受不住的。”

渐渐有啜泣声传来,周氏哽咽道:“她生下来猫崽子那般大,我费了多少精神才把她养大成人,我不想、不想经历一回,白发人送黑发人。”

洛文儒深深长叹,搂着周氏道:“想让他们回来,卫国公府、平南侯府岂能善罢甘休。我们就只能孤注一掷和那些人对上了。也罢,这些年咱们府上和他们的摩擦也是不断,早已不可能和解了。你回一趟山东也好,我找一个机会和你大伯父深谈一下,陛下的身子日渐不好,咱们也该早作布置了。别哭,有什么事情是解决不了的呢,尽人事听天命吧。”

周氏“嗯”了一声,缩到洛文儒怀里,这才渐渐安睡。

入秋的夜,微微的冷。

起风了,窗棂上树影摇曳,张牙舞爪,屋内的夫妻二人抵足而眠,呼吸清浅一致。

夹在西夏和蒙古之间有一片大沙漠,沙漠之中有一片绿洲,绿洲之上有一座黑水城,黑水城既不属于大齐,也不属于西夏蒙古,这个城里面居住的都是狠人,亡命之徒是这里的常客,走私贩卖人口,杀人见血都是平常,这里没有道德约束,没有律法规则,这里信奉的是强者为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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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的土地是黑色的,这里还盛产一种黑皮铁树,城里的屋子就是用这种树建成的。

早上下了一场大雨,地面上到处都是黑水坑,人踩一脚便是一脚的泥。

当太阳高高的升起,炽烈的阳光照射大地,黑泥的地面渐渐干涸,街面上渐渐有了人。

妓院门口,迎客的女妓被猥琐的男人扒了衣裙,当场凌辱,周围叫好声一片。

写着一个潦草的“赌”字的布帘被人粗鲁的掀开,一个胖子骂咧咧的走了出来,断臂上还滴着血。

不远处,一个穿的人模狗样的男人站在台子上吆喝叫卖,他手里牵着一条绳子,绳子上拴着五六个女子,个个长的不错,有做妇人打扮的,有的还没有长开,还有一个只有三四岁大的女娃,女娃娃还不知何为害怕,睁着水灵灵的大眼睛懵懂的看着渐渐围拢上来的男人女人,吃着手指,流着口水,咧着小嘴笑。

彻夜狂欢,酒馆里的酒鬼们也慢慢苏醒了。

一个蓬头垢面,衣衫脏污的男人,手里拎着酒壶,晃晃悠悠的从酒馆里走了出来,仿佛昨夜还没有喝够,他边走边又仰脖喝了起来,阳光太烈,照的他把一双混沌的眼睛微微眯起。

就在此时,他当头撞上了一个人,顷刻,四周便是一静,所有的行人都屏住了呼吸,有些人是幸灾乐祸,有些人是惊惧,只有这酒鬼不在状态,一副宿醉未醒的赖样儿。

前头挡着人,他就往后退了一步,想换一个方向继续往前走,却不想,路又被人堵住了,他把醉醺醺的眼睛睁大,瞥一眼挡住他去路的独眼男人,挥挥手,“好狗不挡道。”

顿时抽气声一片。

有人道:“这酒鬼不想活了,撞了独眼不算,还敢骂独眼是狗。”

有知道这酒鬼厉害的就拍着巴掌哈哈的笑,“是酒鬼啊,咱们黑水城新来的第五霸。打,打起来好,也让咱们瞧瞧,哪个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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