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节(1 / 1)
↑有一种东西叫好人卡_(:3)∠)_
早已洗去伪装的黑发少年迈了一步,挡住某人的视线,回答:“我们是人类,你呢?”
棕发少年几乎是在一瞬间便扑了上来,神色激动无比,抓住埃尔维斯的手臂语无伦次道:“太好了我终于看见人类了!这里的龙都好大一只吓死我了!对了你们叫什么名字?我叫克里斯提尼!你们是怎么跑到这里来的?准备怎么离开?能带上我吗带我吧带我吧带吧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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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兰德几步上前,将伴侣的手臂抢出,以他的速度,这几个动作所耗费的时间很是短暂,但棕发少年克里斯提尼的一长串话已经说完了。
叶梓布兰德:“……”
两人对视一眼,叶梓抓紧时间吐槽:【语速极快,更难得的是吐字清晰,有一种rap风格的韵律,余音绕梁三日不绝,至今仍然有种被刷屏的感觉也是醉了。】
布兰德:【rap是什么?】
叶梓默默扭过了头。
“我是布兰德,他是埃尔维斯,不论如何,我们的存在是龙族允许的,所以,先交代你的来历吧。”
“首先,你是如何来到这里的?”
克里斯提尼苦着脸坐下来:“其实我只是实验的时候出了差错,就不知不觉到了这里来了,唉,真是世事难料啊,虽然说龙族的洞穴里有很多宝藏正适合我的职业,但偷不走也没有用啊,你们说我是不是很倒霉?”
叶梓捕捉关键字:“你的职业?”
棕色短发的少年哀声叹气:“我是个伟大的盗贼。”
布兰德微笑:“的确伟大,据我目测,阿尔巴的这座小山似乎比上次来矮了两厘米呢。”
变态!什么眼神这都能看出来!克里斯提尼的表情充分地诠释了名画《呐喊》,没等他惊讶完,又一个凉凉的声音传了过来:“让我瞧瞧,杯子、枕头、毛巾、玩偶、尿布……真是丰富多彩。”
克里斯提尼:“……”
叶梓摩挲着下巴,眼中满是笑意:“一个优秀的盗贼不会在身上带这些没用的东西,火龙的宝藏减少了,却多出了这些或许是你想要或许是你不想要的东西,你的能力是‘交换’吧?”
克里斯提尼立刻给跪了:“太强了老大!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老大了!以前从来没有人看出来过!他们都嘲笑我在身上带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那群人实在是太没有眼光了对不对!说起来我也很奇怪自己怎么会有这个能力的,不是魔法也不是斗气好奇怪啊!”
“一点都不奇怪,”叶梓悠然道:“魔族都会有自己与生俱来的能力的。”
在叶梓看来,魔族的能力正类似上辈子多本小说里描写到的异能。他一直觉得室友奥斯顿很有可能是个拥有“控风”能力的魔族,能力的体现就是可以模拟出人类的风系魔法,从而打破其他人心中根深蒂固的概念“魔族只会使用暗系魔法”,在人类社会中怡然自得;而继位大典当天逃跑的那位魔族,能力猜测是“血遁”,献祭自身血液瞬移到一个地点,关键时刻可以用来逃亡保命。
异能并非不可重复,在教廷的文献曾记载过“血遁”这种能力,所以赛薇亚拉在魔族逃走后,没有花力气去追捕。谁知道会瞬移到哪里去?做无用功罢了。
克里斯提尼瞪大了眼,手指颤抖着指向自己:“我是……魔族?”他知道养大自己的老奶奶不是自己的亲人,知道自己是个孤儿,却从未想过自己会站在所有人类的对立面——他竟是个魔族。
“你们能确定?”
叶梓笑嘻嘻道:“半个多月前,布兰德还是教廷的圣子呢,你说我们能不能确定?”
哎呀呀!要和整个人族为敌了呢!这样想着,心里升起来的却不是惶恐,而是种跃跃欲试的兴奋。这就是……身体里流淌的血脉本能吗?克里斯提尼舔了舔干涩的唇:“你们好像并不想消灭我呢,是因为有什么需要我的地方吗?”
布兰德冷冷道:“我们需要两张去魔界的单程票。”
叶梓补充:“三张。克里斯提尼也一定想去魔界看看,何况宝藏待会空出一大片,他还留在这里太危险了。”
克里斯提尼:“保证完成任务!”
黑发少年刷系统频道表忠心:【我是在收买人心啊布兰德!还可以防止他使坏!】
布兰德:【……嗯。】
在正面视野看不到的藏品部分被交换掉三分之一的时候,棕发少年一声欢呼:“成功了!”黑色的烟雾弥漫,三人的身影消失在洞穴中。
106角色扮演
“咳咳、咳……”天旋地转,仓促而成的空间传送阵简直像是把人塞进了滚筒洗衣机,紧紧抱在一起埃尔维斯和布兰德出现的时候都是灰头土脸,互相扶着站起来查看这陌生的地方。
天空是深浅不一的紫色,如同被打碎的玻璃一样分割成一片一片,似乎有种远古的气息蕴藏其中,给人混乱、暴戾、野蛮的感觉。
这也正是魔界的生存常态。
“看样子,地方是没有错了……”
“克里斯提尼呢?”
这是一片没有人迹的荒野,亘古而来的风从高高低低的土丘上呼啸而过,干枯龟裂的地面上没有丝毫生机,举目四望,不见棕发少年的身影,也没有任何城市建筑的轮廓。
叶梓瞅了一眼小地图,它已经十分机智地转化为了大陆反面版本,附近没有代表生物的黄点,好在克里斯提尼是个魔族,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在龙岛的时候,小地图是不管用的,在同一个平面坐标会出现好几个点,毕竟龙族的洞穴以山为根基,横纵之间难免有重叠。
值得注意的是,如今小地图上根本一片荒芜,点开成整个魔界地图的话,上下左右的城市离这里都有很远的距离,原文到这里的时候无良的作者转成了大纲文,对于魔界的旅途可以说是一点帮助也没有。而在不出现危机的情况下,叶梓也并不想花费珍贵的血液去召唤贝芙丽的。即便有主仆契约的存在,人心还是最难掌控的东西,主人出现在仆人面前的时候,还是强势一些的好。
只有实力,永不褪色。
风沙太大,两个少年好运地找到了一个背风的洞穴躲进去,在里面整理自己的衣着,布兰德努力回忆着在教廷里看过的书籍:“魔族喜穿黑衣,性格喜怒无常……”
叶梓不可思议地看着他:“这么简洁?”
布兰德有些尴尬:“千年前魔界有十二座城,但战斗和毁灭一直存在,这些资料早已经过时了。”
充斥在四周的暗元素无比浓郁,光元素几乎不见踪迹,水火风土雷五种常规元素也比大陆正面稀薄了许多,叶梓好半天才凝聚了一个水球给布兰德洗脸洗手,一边凝聚另一个一边道:“走一步看一步吧。”
“嗯。”
好在储物道具中还有许多魔晶,其中储存着对应的魔法元素,烧烤加热不成问题,让叶梓还能意识到他在文明社会。
危机四伏的环境容不得吝啬,叶梓打开系统界面,仔细核算了一下自己现在的储备。继位大典既然有魔族男子出现,那么魔界当中肯定有可以传送到人类世界的法阵,找到这个法阵再研究如何使用实在是太麻烦了。假设魔界是一个大型副本,通关条件毫无疑问是推倒boss,要么和魔王成为好基友要么干掉魔王掌控这里的“势”,只要能够通关,一切还不是迎刃而解?
而且站在种马文的角度来看,魔族这千奇百怪的“异能”,正是作者给主角安排的粗壮金手指。即便叶梓并没有那种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但也还是忍不住有些心动。要估算自己能不能将这力量收为己用,自然要先对其有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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