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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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拖着剧痛的右腿,一步一挪地朝小区的方向走。

你妹的,这回可不是模仿小马哥了,这回可真瘸了。

说来也怪,冬山市今晚的夜空特别明朗,以至于可以看清天顶的闪闪繁星。

在老爸的教授下,我学会了寻找北斗七星的位置,而且现在斗柄指向南方,表示正值夏季。

这种没用的知识为什么会突然冒出来啊!杀人罪不会因为你知道这个小常识就可以豁免的吧!

冷静!一定要冷静!回家以后先翻一翻自己的书桌!说不定可以在抽屉里找到时光机呢!

啊,北斗七星旁边的小小伴星,今夜看上去也十分耀眼啊……

诶?那不就是《北斗神拳》里面提到的死兆星,只有将死之人才能看到吗?

浑身一个哆嗦,眨了眨眼,死兆星又不见了,可能我看错了吧?

回到家以后,老爸在饺子馆吃坏了肚子,正在上厕所,我趁机溜进了卧室,没有让他发现我打过架。

抱着一线希望拉了拉书桌的抽屉——果然没有时光机啊……

我应该怎么办呢?黄老板是铁仙的靠山,而且儿子又被我打残了,应该是没理由放过我的。

突然之间,我的脑海中很不合时宜地,闪过了艾淑乔的名字。

为了那片刻的懦弱,我感到羞愧,因为在千分之一秒里面,我想过要向艾淑乔求援。

艾淑乔明明说过,如果我强奸女同学,甚至弄死了她们,她都会想办法帮我脱罪的。

不过比起强奸罪,我倒觉得,杀人罪更酷,也说得出口。

何况黄三和铁仙就是两个人渣,连佛祖都说“杀恶人即是行善”,我在担心犯了杀人罪的同时,倒还蛮自豪的。

自豪是自豪,但是如果为了脱罪而求助艾淑乔,我就自豪不起来了。

这样一来我变成了什么?践踏法律的富二代吗?男子汉敢作敢当,就算被抓起来关个三年五载,又能如何?

掰着手指头算一算,我现在14岁,关上5年放出来的话,也只不过是19岁,仍然没到法定婚龄……

不是!我根本没惦记要跟谁结婚的事!我的意思是说,蹲上五年大牢,说不定还能锻炼我的品格呢!

列宁曾经说过:没有蹲过监狱的人生不是一个完整的人生。伟岸如周恩来周总理,也蹲过北洋政府的监狱。

所以为了完善我的人格,淬炼我的品质,蹲监狱也无妨啊!说不定我会在监狱里碰上某个含冤入狱的老前辈,传授我吸星大法啊!等我放出来以后,就可以天下无敌了!

不过想来想去,我的菊花仍然是最大的问题。

不管是《肖申克的救赎》还是《越狱》,监狱里面总有变态惦记男主人公的菊花。

虽说我长得很斯巴达,毫无女性特质,但是也难保有人好这一口。

毕竟监狱里资源很匮乏,歪瓜裂枣的长相太多,如果舒哲也跟我们这些穷凶极恶的恶汉关在一块,那倒是可以保证我的菊花无虞了。

以舒哲伪娘的资质,到时候说不准,男子监狱会把舒哲当成一种货币来进行交换,和香烟的兑换比例是1:2什么的……

但是想归想,舒哲除了卖假冒的原味内裤以外,并没有犯什么大罪,所以带着他进监狱,甚至拿他这个“室友”跟别人换罐头巧克力之类的设想,也只好作罢。

真可惜啊,明明列宁都说了,监狱是磨练人的地方,舒哲如果和我一起在监狱里呆上五年……

只会磨练菊花的括约肌好吧!一丝一毫成为男子汉的希望也没有的!倒是在监狱里达成了“100人斩”和“人尽可夫”的成就,到了出狱的时候肯定已经坏掉了!

一想起司法系统的事,我按捺不住,掏出手机,给班长打了一个电话。

“喂?”班长有些困倦的声音从听筒里传了出来,“这么晚你还没睡?找我有事吗?”

现在已经11:15,想必班长已经穿着睡衣躺在床上了,睡衣下面是光滑如绢丝的肌肤……

泥马胡思乱想什么呢!都要进监狱捡肥皂了,还有工夫意淫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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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啥……班长,我突然有点法律上的问题,想问问你哈。”

“法律?”班长顿时提振起了精神,毕竟是将来要当刑警的人嘛。

“是啊,我想知道,什么情况符合自首标准,自首能减刑的说法,是不是真的……”

大概是没话找话吧,我心里倒没有真的想去自首。

“自首?”

听声音,班长应该是从床上翻身坐起了吧?这么热的天,班长睡觉还会盖被子吗?坐起来以后,会把被子顶在头上,像个小帐篷一样披在身上吗?真好奇呀!

我好像在下意识地胡思乱想,以排遣即将入狱的恐惧。

“叶麟,你为什么问这个?”班长以严肃的语调问道,“难道你做了什么违法的事情吗?”

“嗯,事实上我刚杀了一、两个人,不知道现在自首有没有优惠……”

虽然非常想说出上面那样的话,吓班长一跳,但是我还是不要吐露实情了。

“没……我没有做什么违法的事情,就是帮……帮我一个朋友问问,他在群殴中把人打伤了。”

班长叹了一口气,每当这时候,我总有一种她是初二(3)班真正的班主任的错觉。

“早说过,不要和流氓地痞之类的人来往了,如果你真当他们是朋友,就把他们引向正道,视生命和法律为儿戏的话,总有一天要后悔的!”

满满的说教口气,让我颇为不满,于是我赌气说道:“算了,关于自首的事我不咨询你了,反正网上也能查到……”

“但是你已经把我吵醒了。”班长不冷不热地提醒我。

“醒了可以再睡嘛!话说回来,班长,要是有一天你当上了刑警,而我不小心杀了人,你有可能放走我吗?”

“没可能。”

毫不犹豫的回答。

怎么说呢,虽然是意料之中,我还是有点伤心。

“但是我是正当防卫啊!对方是十恶不赦的坏人!你不相信我吗!”

“我相信正义会得到伸张,这和逮捕你并不矛盾。”

“可是对方有很多下流手段啊!可能会收买法官的!我要被陷害进监狱捡肥皂了!”

“如果真有那种情况,我不会放过司法系统中的败类,一定会竭尽全力和他们作斗争,还你清白的。”

“可是你斗争的时间可能很长,我已经捡了好长时间的肥皂了啊!不能网开一面先放我走吗?”

班长稍微犹豫了一下。

“……我放你走的话,就违背了我自己的信念,我就不能再做警察了。”

做警察有什么好的,班长真是死脑筋,如果被班长知道我目前的处境,她肯定要劝我自首吧?

和班长闲聊了两句以后,我挂了电话,又拨了小芹的手机号码。

“叶麟同学?是叶麟同学吗?”小芹喜出望外的声音传了过来,听上去她并没有入睡,似乎是趴在床上看漫画书。

“嗯……其实我找你也没什么事……”我掩饰道,“就是突然想打个电话。”

“不要紧,叶麟同学任何时候找我,我都会很高兴的!毕竟是夫妻了嘛!”

“谁跟你是夫妻啊!不要因为送了你个破塑料戒指,你就蹬鼻子上脸啊!”

“啊!来自叶麟同学的家暴!这么快就来了!男人婚前婚后果然不一样啊!”

小芹装出一种受骗怨妇的语气。

“别闹了,跟你说正经的——”我压低了声音,“像你爸爸那种黑社会,如果杀了人,一般怎么处理啊?”

“硫酸……”

“硫酸!?”

“据说氢氟酸更好,如果是硫酸溶不掉的顽固尸体,可以用氢氟酸试试……”

“谁跟你讨论化尸水了啊!而且尸体已经……不是,我是说,不小心杀了人的话,该怎么避免被警察捉到啊!”

“跑路……”

果然是古惑仔里常见的名词啊!不愧是香港三合会堂主的女儿啊!但是香港黑社会犯事了都跑到大陆避难,我人已经在大陆了,该往哪里跑呢?

仿佛是察觉到了我语气中的不安,小芹问道:“叶麟同学,难道真的做了什么要被警察抓的事情吗?”

“没、没有啊!只是假设!假设一下而已!”

我坚决否认。

“(*^__^*) 嘻嘻……叶麟同学难道杀了人吗?”

哇靠!好直接!而且为什么这么可怕的事情,要用这么欢快的语气来问啊!

“好感动……虽然不确定叶麟同学是不是真的杀了人,但是这种大事第一个找我来商量,果然是互相约定终身的人啊!”

不,我第一个商量的人是班长,只不过她肯定要劝我自首而已。

“跑路吧!叶麟同学!”小芹非常高调地宣布。

“跟我一起!”

谁要跟你一起跑路啊!你看你说得好像是蜜月旅行一样!不就是畏罪潜逃嘛!

“不是很浪漫吗?被警察追捕的一对情侣,在风雨中互相扶持,藏在人迹罕至的山洞里……”

是打算跟我一起当神农架野人吗?顺便在《走近科学》里露个脸啥的……

“虽然条件很艰苦,但是咱们可以在山洞里一起造人……”

条件艰苦就不要造人了啊!在山洞中出生的孩子,父母是潜逃通缉犯,将来要面对怎样的人生啊!

“叶麟同学请不要担心,等到咱们制造出了足够多的小罪犯,并且严格地训练他们……”

“有朝一日就可以对警察世界进行反攻!实现叶麟同学的野望,把世界变成罪犯的乐园啊!”

第554章 梦与现实

你从哪里听说,我的野望是把世界变成罪犯的乐园啊!

变成《北斗神拳》那样核战后无法无天的世界,到处都是杀人越货的莫西干头吗!

别把我和梳着莫西干头的杂兵相提并论啊!别看我这样,我是渴望乱世中秩序的人,到时候我会化身为拳王拉奥,用暴力统一那个世界的!

乱世用重典,如果生存条件太残酷的话,某疯子建立的“神国”体制也可以拿来借鉴,核心规则就是:只有强者才能活下去,弱者要被放逐到荒野,以及要多抢美女来繁殖强壮的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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