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1 / 1)
“父皇,阿筝她是夫唱妇随,我睡不着她自然也就睡不着了,只是她害羞,不好意思说出口。”
秦恒说完还朝这边情意绵绵的看了一眼,一副看我多体贴我替你说了你不用谢我的小眼神,把洛筝呕得险些内伤。
“夫唱妇随???”不带这样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你还能更无耻一点吗?
作者有话要说:感觉这两章好难写,渣作者又开始卡卡更*了,所以亲们周六晚上再来看吧!
☆、第37章 新婚燕尔(上)
洛筝很想赶紧告退出宫,再被秦恒在他爹面前这样颠倒是非黑白,她非得当场气吐血不可。
可是永定帝却偏不如她的意,又来了一句,“恒儿,你们去给你娘也敬一杯茶,上一柱香吧!”
啊?这是什么情况,前世她可是只敬了公公茶,没敬婆婆茶,难道说因为这辈子这父子俩现在打消了心结,所以秦恒的生母,那位后来被废为庶人的韩皇后在这对父子间终于不再是一个不可言说的禁忌了。
并不要人领路,秦恒已经牵着洛筝的手驾轻就熟的朝一间宫室走去。当着永定帝的面,洛筝又不好甩开他的手,只好偷偷把他的手往死里掐,表达她无声的抗议。
可是秦恒就跟感觉不到疼似的,不但不松手,反倒越握越紧,还凑到她耳边跟她咬耳朵,“我爹在他卧房里建了一间密室,供奉我娘的灵位,可他一直都没跟我说,我也是半年前才知道的。”
这间所谓的密室,其实就在永定帝那张龙床后头,很小的一间密室,正对着门的那面墙壁上挂着一位宫装女子的画像,眉目温婉,娴静若水,似乎正在静静注视着走到她面前来的这两个人。
洛筝低头去看那灵位,只见那牌位上写道:“爱妻韩氏仙蕙之灵位”,只有这么简简单单的几个字。
看着灵位上那“爱妻”两个字,洛筝只觉得无比刺眼,如果这位韩氏所嫁的人不是皇帝,她和永定帝只是一对民间普普通通的夫妻的话,或许她的命运便不会如此悲惨,忍痛抛下两个幼子也不愿再活在这世上。
可是难道承受命运不幸的人便只有她一个吗?洛筝想到永定帝那满头的华发还有那张苍老的容颜,明明不过是知天命之年,看上去却像个六十多的老头子。是因为这十几年的岁月,都是在失去妻子后的孤寂悔恨中度过的吗?
洛筝忍不住猜想着,如果昨晚秦恒说的那些都是真的的话,她也不知道永定帝与韩皇后这一场情殇,是该说永定帝自作自受还是说造化弄人?
如果永定帝不是那么在意他们老秦家的江山,也许便不会有后来的夫妻永别。
可是洛筝也知道,对于世间男子来说,最最放不下的也不许不是儿女情长,骨肉天伦,而是王图霸业,万人之上的权力与地位。
洛筝垂下眼睛,看着握住她左手的那只手,那只手的主人在昨天晚上对她做了一个承诺,他说他会不为权力、地位所动,甚至会献出生命,来为他所爱的女子,为真情付出。
誓言这东西嘛,男人总是把它们说得很动听,可是一到了要做选择的时候,在他们心里最割舍不下的还是权力、地位。
借着要上香敬茶,洛筝顺势就挣脱了秦恒的掌握,直到离开皇宫,她再也没给他重新握住她手的机会。
在宫门前上马车时,他伸出手来想要扶她,结果被她果断无视,任由齐王殿下那只金贵的手在秋风中尴尬的停在半空。
伺候在秦恒身边的王福贵将这一幕看得是清清楚楚,顿时心里替他家殿下尴尬的不行,这才新婚第一天,自家殿下就被王妃给嫌弃了,这果然强扭的瓜不甜啊!
再看齐王殿下,哪知人家却跟没事人一样,脸上没有一丝不快,甚至还轻笑了一下,很自然的就收回了手上了马车,一点都没带犹豫的。
看得王福贵内心膜拜不已,不愧是齐王殿下,真是喜怒不形于色啊!
其实这话形容的有点不大贴切,因为秦恒在进到马车里时,脸上分明还是带着一抹淡淡的笑意的,只不过他身后没人看见罢了,而此时唯一能看见的那个人,却觉得这微笑简直碍眼直了。
洛筝有些恼怒的瞪着秦恒,可惜无论她的眼神多么凶狠,依然无法阻止某人一脸笑意的就坐到她身边,挨得那叫一个紧啊,把她的裙子都给压着了。
洛筝的拳头已经握紧,偏偏某人的手依然不长记性的往她的腰伸去……
虽然早上进宫时,在这马车里洛筝已经舒展了一下拳脚,不过她并不介意再多舒展那么一次。
于是随侍在齐王车驾跟前的侍从们,再次觉得眼前一跳,早上刚刚才发生过的那诡异一幕现在又在他们眼前重演了,伴随着里面传来的轻微声响,齐王的车驾又开始剧烈震动起来。
侍从们再一次面面相觑,王福贵也是面色尴尬,里面这两位殿下,你们要不要这么生龙活虎,早上进宫时就这么车震了一路,这回去时难道还要就这样再一路震动着回去?
您二位就不能注意一下场合,真是太丢人了!
再想想早上进宫前齐王殿下那句一本正经的吩咐:“无论马车里出了什么状况,都不许多嘴。”王福贵泪流满面,殿下您的伤还没好啊,昨晚的洞房花烛都没成功,您现在就这样在这马车里扑腾这样好吗?
可是一想到自家殿下的命令,忠心的王福贵唯一能做的也就是再次催促车夫快马加鞭,赶紧回府!
好容易回了王府,王福贵偷眼去看两位殿下的神色,就见王妃娘娘倒是一脸的神清气爽,齐王殿下也是一副心满意足的模样,就是脚下有点踉跄。
王福贵赶紧上去扶了一把,小声道:“殿下,您……”
他这儿正纠结怎么开口给殿下提个醒呢,秦恒却是看了他一眼,似乎知道他想说什么,淡淡道:“王妃心情不大好,我不过哄哄她。”说完轻轻推开他,快步去追赶已经把他抛到后面的洛筝。
“啊???”王福贵呆呆地看着自家殿下匆匆而去的背影,不由感慨道,看来殿下是真的对这位王妃娘娘很上心啊!
很快,他就知道他家殿下对这位新娶的王妃,已经不止上心这么简单,那完全就是真爱啊!
午饭的时候,王福贵看着那满桌子红红绿绿的菜,脸色一下子就变了,这桌上所有的菜居然每一盘里都给放上了辣椒,不是红艳艳的小尖椒,就是绿油油的朝天椒,可是他家殿下是一点辣味都不能吃的啊!这厨子是瞎了眼吗?
王福贵赶紧吩咐道:“还不快换几个菜上来,明知道殿下不能吃辣,怎么今儿这菜还全是辣味的?”就算这王妃娘娘喜欢吃辣,可也不能所有的菜全都要合她一个人的口味吧,总得夫唱妇随才是啊!
“不许换!”王福贵正要命人撤掉几个菜,就听见一个声音脆脆的响在他耳旁。
王公公扭头一看,就见王妃娘娘一脸嘲讽地道:“是我特意吩咐厨下给所有的菜里一定都要放上辣椒,我从小就爱吃辣,无辣不欢,殿下要是不能吃辣的话,就请换个地儿坐吧,别跟我挤一桌了,我看到人家吃饭没有辣椒我就吃不下饭。”
想到自家殿下对这位王妃的上心,王福贵哪敢跟她顶嘴啊,赶紧拿眼睛去看齐王殿下,哪知自家殿下却是淡淡的一句,“不用换了,这样就很好。”
然后,王福贵就眼睁睁的看着他家从小到大从没吃过一丁点辣椒的殿下把每一样泡在辣椒里的菜都尝了一个遍,面不改色。
只是吃一筷子菜要下三口米饭,再灌两口茶水,于是这一顿饭下来,齐王殿下比平日多用了一碗饭不说,更是多用了三杯茶。
王福贵看得那叫一个心疼啊,但是洛筝却是看得那叫一个心花怒放啊!就算秦恒平日里再喜怒不形于色,这会儿脸上的表情也是忍得辛苦的不行,看得洛筝心里爽得不行,脸上笑得那叫一个灿烂啊!
“看来多吃辣椒对殿下很有好处嘛,你看这饭都多吃了一碗,阿花,记得吩咐厨房,晚饭再多放点辣椒啊!”洛筝笑眯眯地吩咐着。
更让洛筝心情大好的是,到了晚上,秦恒这家伙终于知趣地再没往她的床上爬,看来是两顿辣椒给吃怕了呢!
不用再提防这个讨厌鬼,这个晚上洛筝终于踏踏实实地睡了个好觉,养足了精神,第二天是要回门的,可不能没精打采的,让父兄看了担心。
所以当秦恒在靖国公府门前再次向她伸出手要扶她下马车时,洛筝略一犹豫,还是把手搭了上去,不过是隔着袖子的。
父兄不知前世的血海深仇,又因为秦恒这厮刻意的示好,对他并不如自己这般厌恶,反而还颇有几分好感,所以在这桩婚事已成定局的情形下,没少劝过洛筝成婚之后要收收性子,不要太过张牙舞爪,要好生和齐王殿下过日子,听得洛筝是气闷不已,却又反驳不出一个字。
所以当秦恒再做出种种秀恩爱的举动时,她不但不能拒绝,还得陪着他一道演戏,好让她的家人放心。
她的家人果然很放心,她爹洛大将军一脸女儿终身有靠的欣慰,她哥洛小将军也是一脸这个妹夫我喜欢的欢喜,就连她嫂子也把她拉到一旁恭喜她嫁了个有情郎。
洛筝只得面上笑得开心,心里却是有苦说不出,恨恨地瞪了秦恒一眼,都怪这家伙不但会作戏,还会收买人心!
可是说到这收买人心,洛筝就算心里再愤愤不平,也不得不承认秦恒这祸害送到靖国公府上的回门礼比她精挑细选的的确更受人喜欢些。
就连她那个才多大点的小侄子一见到秦恒送过来玩具小人就果断抛弃了她送出手的拨浪鼓,闪亮亮的大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看。
至于他送给她爹的武穆兵书,送给她哥的倚天剑,还有给她嫂子的卫夫人法帖,那更是搔到了收礼之人的痒处,哄得她这些至亲们个个眉开眼笑,一道用饭时,给秦恒夹菜次数比给她都多,看得她都有些吃起秦恒的醋来。
于是,这天齐王府的晚膳,摆到秦恒面前的几盘菜里终于没有了辣椒,毕竟他的伤还没全好,洛筝也不敢整天给他吃辣椒,而是给他换了一味料,不是说酸性收敛吗,那她就让他好好收敛一下,酸不死他!
这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如果让王福贵公公来概括一下齐王殿下的新婚生活,他一定会说:“齐王殿下的新婚生活那就是酸苦辣咸,遍尝四味,独独没尝过一丁点甜味。”
可是有一次当王公公忍不住替自家殿下抱不平时,齐王殿下却是淡淡一笑,一句话就让他所有的心酸同情泪再也流不出来,“能和阿筝在一起,对我来说就已经很甜了!”
这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除了默默的心疼自家殿下,还能说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距离冲出小黑屋还有8800字,继续默念“我不要进小黑屋我不要进小黑屋”一百遍!
☆、第38章 新婚燕尔(下)
洛筝本来以为她嫁给秦恒这个祸害以后的日子会度日如年,没想到这一眨眼的功夫,新婚的头一个月就过去了。
此时她正懒洋洋地躺在宽敞无比的雕花大床上,回想着她这一个月来和前世仇人的新婚生活,这日子过得似乎比自己之前预想的要好很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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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恒这个祸害,有一句话倒是说对了,如果你要想狠狠虐一个男人的话,那再没有比嫁给他更能虐到他的方法。
尤其是这个男人还要主动找上来求虐。
其实洛筝自己心里也清楚,她的那些个小手段,只要秦恒不主动凑上来招惹她,完全是一点用都没有的。其实她的本意也就是逼这人离她远点,好让她能落得个眼不见为净,可是人家却愣是跟个牛皮糖一样死活粘着她不放,除了晚上乖一点不爬她的床外,白天简直是跟她形影不离。
洛筝揭开帘子,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果然某人的声音就在此时响起,“阿筝,起来了没有,过会还是去枫叶林中练剑吗?”
洛筝无语,自从做了这齐王妃后,她就再也没能单独的练过一次剑法,每次不论她在这王府的哪个角落练剑,秦恒这碍眼的总会冒出来,主动上来要跟她一起练。
虽然时不时的看到他被自己的剑招打得左支右绌,狼狈不堪,心里还是蛮爽的,可是一想到不能直接一剑把他捅死拉倒,又觉得不爽的厉害。
等练完了剑,洛筝一抹额上的汗水,正要往回走,肩上突然一沉,一件红色的夹棉披风已经披在了她的肩头。
“你刚出了一身的汗,当心汗出当风,着了凉!”秦恒看一眼她的神色,急忙又补上一句,“若是岳父大人见你才嫁了我不过一个月就要请医问药,只怕又要担心了。”
洛筝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到底还是没把这件披风给甩下来,正想吩咐阿花一句,就听跟在她身边的另一个侍女道:“都是奴婢们疏忽了,明日奴婢一定记得为王妃娘娘备上一件披风。”
洛筝笑看了她一眼,这个阿春果然是极懂她的心意的。
她嫁入齐王府时,除了她贴身的侍女阿花,并没有再多带几个侍女,其余一应侍女全由王府安派,而这个叫阿春的侍女,便是被选到她的静好阁来侍候她的二十名宫女之一。
前世这阿春原本只是个侍候茶水的小宫女,但因为善解人意,做事又细致体贴,得了洛筝的喜欢,便将她调到了自己身边当了自己的贴身侍女,哪知后来却……
所以这一世,当洛筝在静好阁中再次见到她时,是想要给她一笔丰富的银子,将她送出王府嫁个好人家,免得她再跟在自己身边落得像前世一样的悲惨下场。
可是秦恒却执意不肯答应,她嫁给他这一个月来,这王府中的大事小事,他几乎从来没有违逆过她的意思,全都听凭她这个女主人做主,只除了这一件事,他坚决不肯放还阿春的身契。
洛筝气得问他理由,他却慢条斯理的道:“既然这丫头得了你的眼缘,就让她先伺候你几年,她现在不过才十五岁就让人家嫁人,也太小了些。”
洛筝气结,自己嫁给他也不过才十六岁,他怎么不说自己年纪小,不宜成婚呢?
她直接就这么问了出来,结果秦恒一本正经的回答让她很想把他的嘴给拿线缝起来,缝得严严实实的再不能多说一句话。
“所以我才一直忍着不碰你,免得你年岁还轻伤到了身子。我可是专程去问过太医的,无论是京城的名医还是太医院的太医,都说女子若是年岁太小圆房于身体无益,反倒多有……”
后面的话洛筝没再听下去,直接就奔出了她的静好阁,实在是让人没法再往下听,明明是她不愿被他碰的,怎么到他嘴里反倒成了是他为了她着想,强忍着才不去碰她,真真是颠倒是非黑白,恬不知耻。
至于为什么是她奔了出去,那是因为说起来这静好阁是她的寝居之处,但除了晚上秦恒不在之外,白日里只要她在这静好阁呆着,那秦恒必定是长伴在她左右,怎么赶都赶不走。
就像此刻,洛筝练完了剑回她的静好阁,秦恒就亦步亦趋的跟着她,两个人几乎可说是寸步不离的从静好阁去到枫叶林,再默默地从枫叶林转回来。
洛筝已经不想再浪费唇舌把这只讨厌的苍蝇这会儿就从身边赶开,她还得留着力气在关键时刻用呢。这个关键时刻就是每日巳时齐王夫妇的沐浴时间。
原本洛筝是喜欢在每日晚间练个剑,然后在临睡前沐浴更衣,可是秦恒硬是用了种种手段硬把她这两个习惯都给改掉了。
每日一到亥时就赶她上床安寝不说,还不许她再在晚上练剑沐浴,而是一大早起来把她喊起来开练,然后用过早膳才沐浴更衣。
理由只是因为,“已经过了冬至了,早些安歇才对身子有益,我问过太医了,晚间人体阳气闭合,沐浴洗发不利于阳气发散水湿之气,时间长了,恐怕会得偏头痛,还是白日里快近午时,阳气正足时沐浴为佳。”
而且这人更无耻的把原本在他的正殿净室引的温泉水又给引到了洛筝的静好阁,还只修了一个池子。然后正大光明的借口说只有此处才能洗到温泉,堂而皇之的要求和洛筝共沐温泉。
回答他的是洛筝斩钉截铁的两个字:“不行!”
秦恒一脸的委屈,“阿筝,你不能不讲道理,咱们虽然在一个池子里,但这各泡各的,只要我不触碰到你,那可算不得我坏了你的规矩。”
所以,每到这巳时的沐浴时间,为了不让某人得偿所愿,洛筝每回都要和他斗智斗勇,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挫败他一次又一次的阴暗图谋,战胜这个可恶的大反派,最后大获全胜,心情舒畅无比的在白玉汤池里享受着胜利的喜悦以及温泉的滋养。
尽管等她从净室出来时,秦恒还是会等在外面,笑眯眯的看着她一小口一小口的喝着阿春端上来的饮品。也不知阿春从哪里看来的方子,洛筝明明喜欢喝没什么味道的白水的,却也挺喜欢喝她煮出来的这道饮品,觉得每次沐浴过后饮一盏这温温的玉露饮,真真是口舌生津,五脏六腑熨帖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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