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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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乔捡鞋子的动作顿了一下,随即若无其实地勾了勾唇,并没有说话。

见于乔不语,程杨有些忐忑是不是自己说错话了,用手肘轻轻碰了碰她,“我随便说说而已,你的鞋子都挺漂亮,真的。”

于乔将他手里的鞋子接过去放到鞋架上,起身拍了拍手,“我要去洗手,你要去吗?”

程杨起身,“当然要去。”

洗手的时候,镜子里的于乔低着头,没有扎起来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了她的脸,隐约可以看到她紧抿着的唇。

程杨满是泡沫的手缓缓向她移动,在要不要握住她的手指间犹豫不决,最后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将手上的洗手液泡沫冲洗干净,然后擦干手出去。直到她消失在了洗手间,他才转头利落将手上的泡沫冲洗干净擦了手跟出去。

于乔坐在地毯上,背靠着白色的沙发,眼睛盯着电视屏幕,像是看电影入迷了的样子。程杨走过去挨着她坐下,盯着电视看了半晌,然后侧头看着她的左半边脸。她的脸上有一颗细小的浅棕色小痣,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耳垂白净里透着微微的粉,细小的绒毛清晰可见。

于乔眼睛盯着电视屏幕,头也不回地抬手推了推他的脸,“离我远一点。”

程杨却眼疾手快地按住她的手,紧紧贴在自己的脸上,语调低沉:“不要。”

挣了挣手,程杨却紧紧抓住不放,于乔皱眉,语气微恼:“程杨,放开。”

见她已经不高兴,程杨讪讪地松开手,半晌又有些不服气,语气不正经道:“唔,你的脸还是那么滑。”

于乔的脸微微红了。

才结婚那一年,他们之间还算比较亲昵,他就老喜欢用脸在她脸上蹭来蹭去,然后说一堆令人面红耳赤的话。时隔多年,当年的甜蜜像是一根刺横亘在心底深处,当初明明是亲密如斯的两个人却最终渐行渐远,陌生连朋友都不如。是谁的错?也许他们两个都没有错,只是他们都太自我,不懂得去为对方着想,却又都希望对方向自己妥协。

察觉到于乔脸红了,程杨的手悄悄往她肩上搭,在隔着一厘米的地方悬空着,眼睛盯着电视上的屏幕,心里却七上八下地想该不该一鼓作气把她抱在怀里。手指像是弹钢琴般地跳往下一根一根地压,指尖慢慢触碰到她衣服,然后心一横整个手臂搭在了她的后颈上,手掌牢牢抓住她纤细的手臂,用力将她往怀里带。

于乔蹙眉推他,头拼命往外移,“你松手啊!”

她那么用力地抗拒着他的拥抱,程杨不是不受伤的,沉默着松开手。但由于于乔太用力地往旁边挣扎,所以程杨一松手,她便狼狈地摔倒了,头结结实实地撞上了桌角,疼得泪花四溅,“噢!”

没见过比她笨的女人,程杨没好气地拉起她来,嘴巴欠扁道:“让你躲,遭报应了吧?”

揉着后脑勺鼓起来的包,于乔没空理会他。

看她整张脸都挤到一起去了,程杨这次收拾了戏谑的笑容,皱眉凑过去,“撞到头了?”说完便拉开她捂住脑袋的手,扒开她的头发看伤势。看她的头鼓起了一个包,程杨心里泛起阵阵心疼,脸上却没什么表情,“你等会,我给你弄个冰袋来敷下。”

从疼痛里缓过来,于乔皱眉摆了摆手,“不用那么麻烦了,小问题。”

看她这样,程杨心里有一股莫名的火气,虽然一直提醒自己在这个女人面前要温柔,要控制脾气,可是他还是忍不住想要骂她,“于乔,麻不麻烦是我的事,用得着你操心吗?你受伤的时候能不能不要那么女金刚?稍微示弱一下,并不能让你损失什么,你能不能不要总是要一副万事自己能解决的姿态?你这样,我要怎么靠近你,关心你?!”

于乔被他突然的脾气弄得莫名其妙,为他人着想也要被骂,这世界疯了吧。

见她沉默不语,程杨更加生气了,每一次争吵她都是这样,用非暴力、不合作的姿态来应对他,让他觉得自己像是一个无理取闹的疯子。但现在最可悲的是,他更担心刚才的一通脾气会令他们之间好不容易有所破冰的气氛再次凝固。

“喂,你干嘛不说话?”在冷战这个方面,程杨从来不是于乔的对手,以他对于乔多年的了解,他有理由相信只要他不主动开口,于乔可以一辈子闭口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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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乔叹了口气,起身坐到沙发上去,“你来这里到底想干嘛?”

“我不干嘛,我能干嘛?你这样软硬不吃的脾气,我干嘛对你也没有任何影响,不是吗?”程杨一脸挫败地说。

“怎么会没有影响?”于乔叹息。

她这样说,程杨眼里瞬间充满了希冀,看来她对自己也并不完全是无动于衷的。

“……起码你影响了我看完一整场电影,起码你影响了我的健康,我脑袋上现在不是长了个包?”

于乔说完话,程杨的脸色基本已经变成了黑色,这就是她所谓的影响?她分明是完全把他当做了一种困扰。

程杨不说话,偌大的客厅里就只有电影里的英文对白。从程杨进屋开始,她就已经不知道电影剧情的走向了,坚持了几分钟到底还是看不下去了,索性起身去做饭,快到厨房的时候转身问:“你……要不要留下来吃饭?”

稍微有点骨气的人都应该是转身就走,哪里还会跟她废话?什么五星级酒店厨师做的菜他没尝过,还会垂涎普通人做的家常菜?可是在于乔面前,他哪里还有骨气得起来?心里甚至隐约是高兴的,她居然没有像之前一样分分钟想把他赶出去。收敛了黑脸,他别扭道:“辣椒少放,我最近上火。”

知道程杨上火,于乔特地给他煮了青菜。所以看到桌上有青菜的时候,程杨的黑脸终于彻底转白了。

饭吃了一半,程杨才意识到有些不对劲,疑惑地问:“你女儿呢?”

你女儿呢?你女儿呢?

这句话像更像是一句魔咒,让她难受不已。她没有女儿,她哪里来的女儿?

“我是不是说错话了?”她脸上没什么表情,可是动作却迟缓了许多,程杨不由暗暗懊恼,怎么最近越来越不会说话了呢?

“没有,你没有说错话。”于乔神情落寞,眼神黯然地说。

“不,我一定是说错话了,不然为什么你看起来那样难过?于蓉她……到底怎么了?”

“她没怎么,不过是被她妈妈接走了而已。”

“你不就是她妈妈吗……”说完程杨忽然意识到了什么,蹙眉道:“你是说,肖雨薇接走了于蓉?”

于乔微微点头。

“她凭什么把于蓉带走?当初生下于蓉来就丢给你,她明明知道于蓉呆在你身边会很大程度上耽误你,可她没有任何顾忌地走了,现在你与于蓉相处得那样融洽,她却又突然出现把于蓉带走,实在是太过分了!”程杨十分愤怒,他们一个个就是欺负于乔,是不是都觉得于乔欠了他们的?

于乔极淡地笑笑,“孩子跟在亲生母亲身边总是要好一些,更何况,我很感激她当初生下于蓉,要不然于飞连女儿都不会有……”

她勉强的笑意让程杨难受不已,伸手过去握住她的手,“其实你也不用太难过了,以后你可以自己……”

生一个。

话没说完,程杨便住了口,心里却更加难过,为什么当初自己要那么混蛋,让一个女人失去当母亲的权利?

虽然程杨没有把话说完,但于乔知道他要说什么。不能生孩子这件事在很久之前她就已经释然,刚开始那会她难过得恨不得去死,可是挺过来之后她却觉得好不容易有了今天,何不好好过完每一天?只是很多时候多少有些遗憾,也会反复问自己如果可以生孩子,她的生活会不会比现在美好一点?至少在于蓉离开之后的日子里她不至于会如此难受的吧。

“实在不行,其实你可以领养一个的嘛,现在福利院那么多孤儿。”程杨试图安慰她。

于乔无所谓地笑了笑,“算了吧,我自己一个人不知道多自由。”

于乔话音刚落,程杨便觉得糟了——

这女人似乎不打算再婚了。

☆、第四十四章

夜已经深了吗,程杨站在办公室落地窗前往外看,眼睛所到之处无一不是璀璨的灯光。脱离了白天的喧嚣,夜晚安静极了。那种只存在于黑暗中的,看不见的,孤寂一点一点顺着血液来回叫喧。

今晚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会被于乔赶出来。

饭后,他主动承担了洗碗的任务,顺便把她的厨房里里外外擦了个光鉴照人。要知道,在此之前他向来奉行的真理是君子远庖厨。在跟于乔婚后的三年时间,为了取悦于乔他也曾下厨也曾洗碗,但这样的时候是不多的。无论他表面如何地谦虚有礼,但骨子里还是有大男子主义的,他一直觉得家务这一块是女人的职责。不过,今天他将这些原则统统丢掉了,只为获得于乔的一点点好感。

当然,于乔对他的表现还是满意的,对于于乔这种有轻微洁癖的处女作,他有的是表现的机会,把厨房擦拭地纤尘不染就是个最好的例子。在洗了碗之后一切都还是很美好的,于乔甚至还给他泡了杯茶。虽然他最讨厌人家抓一把茶,然后扯起水壶就倒上半杯泡上。但鉴于泡茶的人是于乔,他就算不满意也会满脸笑意地喝下去。

但是之后,他在她手机里发现了一个完全不能忍的事情——她居然把他的电话号码保存成了“麻烦”这个名字。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当即就发火了。为什么他有名有姓她不存,偏偏要存这么个打击人的名字。可是于乔居然比他更生气,一把抢走手机,然后质问他为何没经过她同意就乱翻她的手机。

他郁闷至极,想起昔日无论他怎么翻看她的手机她都不会生气,如今当今是离婚了,她对自己处处苛责。但是更让他生气的是,他一边气得要命,一边又要厚着脸皮靠近她,一整个欠虐加变态。

于乔发现他把王祉的电话号码删除了之后,更加生气,一言不发地赶他出来。

出了于乔的家门,程杨便清醒了过来。何必跟她较真?这个女人吃软不吃硬,有时候顺着她一点就不会发生任何不和谐的事情。

晚上十点,他能去哪里?程然家是断然不能去的,那个女人比于乔更难缠,自从上一次得罪了她之后,三天两头踩着他的痛处奚落他,好像一点也不知道将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是一件可耻的事情。

酒店他更加不想去,没有任何熟悉的味道,去了只会更加孤寂。所以,他选择回公司。呆在办公室是个不错的选择,在跟于乔婚后的三年内他在办公室里睡觉的时候不是少数。

其实他是了解于乔的,她不会接受王祉。只不过,他看到她手机里有那个人的电话就莫名不爽。冲动是要付出代价的,以后还不知道要多少次热脸贴冷屁股才能换来于乔的一顿饭。这个女人看似柔弱,其实比任何人都有毅力,只要是她认定的事就一定会坚定不移地去做,比若说不理睬他这件事。

当然了,尽管这样,程杨依旧是心疼她的。他知道的,因为没有依靠所以她就拼命坚强,把自己缩在一个坚硬的壳里,不理会外界所有事。在一起饿那些年,他已经毁了她对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她变得谁也在乎。这样的她看起来似乎是个性的,但他知道一个人生活的估计,也知道她其实是不快乐的。

躺在办公室的长沙发上,不一会他便进入了梦乡。

在曲曲折折的楼梯上,于乔捧着腹部坐在楼梯上,鲜红的血液顺着她的大腿流下来,一下子就染红了奶白色的台阶,然后一滴一滴淌到客厅里。血腥味铺天盖地,可是无论他怎么走都走不到她身边。他急得满头大汗,可是喊也喊不出来……

然后就看到有人匆匆经过他身边,一些人在他旁边说孩子没有了……他恍然大悟,于乔怀孕了,可是又没有了。她痛苦得皱起来的眉清晰得近在眼前,可是他万能为力,脚下千斤重,迈不开步子跑上去跟她说:不用怕,你还有我。

血腥味越来越浓,慢慢的那鲜红布满了所有角落。程杨心急如焚,这个时候的于乔该多么需要他……

挣扎着醒过来,程杨已经冷汗涔涔,抓过手机来看此刻不过凌晨三点。他掀开毯子做起来,心还在“咚咚咚”跳个不停。明明是梦,血腥味却挥之不去,并且越来越浓。感觉到鼻子一阵湿润,他伸手一摸才意识到自己流鼻血了,怪不得会觉得血腥味如此真实。

到洗手间洗了把脸,找了纸巾来将鼻子塞住。他双手撑在洗手台上,俯身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洗手间明亮的灯光从头顶冷冷地照下来,他的脸色有些苍白,嘴唇没有任何血色,他的心现在还快速地跳动着。

关于那个孩子,他之前很少去想。因为没有见到,所以他并不觉得心痛。可是今晚的这个梦太过真实,以至于现在他要用力憋着,眼泪才不从眼睛里掉出来。他的孩子,他们的孩子,还没见到这个世界就没在了,他甚至还是在他消失了两年后才得知,作为一个父亲,他多么不称职。

而于乔,在当初该是多么地绝望?并且,她以后都不会有孩子了……

***

第二天,程杨醒得很早。

起床才发现手机上有家里打来的几个未接,昨晚再次睡下去之后他把手机调成了静音。

他做起来给家里拨了电话过去。

在他来y市之前,杨琳就已经知道他是为谁而来。杨琳不是不失望的。

“这么多年了。你何必再去招惹?”杨琳满是不解地问他。

为什么不招惹,凭什么不招惹?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他这辈子已经败给于乔了,无论他在别人面前如何地事业有成,如何地年轻有为,但是他都是不快乐的,他始终觉得自己亏欠了于乔。

“儿子,你不要再啥折腾了,我和你爸年纪都大了,我们不奢求儿孙满堂,但至少你也应该给我们找一个可以生孩子的儿媳妇吧?”

听到杨琳这样说,程杨一脸的内疚,“她没有孩子是我造成的,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我要和她共同承担。”

“你就是中了她的魔,她有什么好?她从来都会关心你,你要这样一个老佛爷来做什么?程杨啊,你就是傻。”

那一天他和母亲因为于乔闹得很不愉快,直到他出门,杨琳都没有再理会他。

叹息一声,他回拨了电话过去。

“儿子,你什么时候回来?”电话接通,杨琳就这样问。之前发生的种种争执似乎都已经不存在,她依旧是那个爱儿子的母亲,而程杨依旧是她孝顺的儿子。

程杨按了按眉宇,“暂时不回来,怎么了?”

杨琳沉默了许久,然后才幽幽地开口:“怎么,你还没有帮然然找到室内设计师?”

“没有,已经找到了,现在店面已经装修了差不多三分之一了。”

“既然如此,你可以回来了啊,你爸爸这段时间身体不太好,他嘴里不说,但我知道他是希望你在身边的。”程明河面上对程杨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态度,但心底里比谁都袒护这个儿子,外人要是在他面前说程杨一句不好,他都可以跟人家理论到底。只是平日里,两父子都是一副剑拔弩张的样子,特别是程杨离婚后,程明河更是看程杨一日不如一日顺眼,一听有人说给他介绍对象他又三言两语推掉,程明河就气不打一处来,他这个儿子哪里都好,就是偏偏要在感情上栽跟头,却还永远不知悔改。但这人一病来,总是希望自己亲近的人在身边,之前他一直对程杨很严厉,两父子促膝谈心的时间很少很少,现在一把年纪了身体不舒服,反而很想跟这个儿子聊聊天。

程杨蹙眉,“爸哪里不舒服?医生怎么说?”

算起来程明河的病算是老毛病了,但这人到了老年,一旦得什么病就很难根治,偏偏程明河又是个倔脾气,死活不肯住院,非得要在家里呆着。

“还是老毛病,胃病。这几天疼得厉害,饭也吃不下去,我这里是白天夜里地操心,但你倒是好,在y市就不回来了。说到底,养儿子到底是不如养女儿的,你看你杨伯伯,他女儿每个星期总要抽那么几天时间跟他们老两口吃一顿饭,时不时带他们出去玩玩。你呢,回家来换了衣服就走,好不容易吃顿饭也是什么都不说。”说着说着杨琳便开始长吁短叹。

程杨略略皱眉,“知道了,我明天回来看看。”

于乔离开的这些年,他一天比一天沉默,对家人对朋友都是如此。有时候他会告诉自己,没有于乔他一样可以过得很快乐,但是每一次赌气似地出去狂欢,他总是在半道上就失掉了兴趣。晚上,一个人躺在偌大的床上,翻来覆去再也触碰不到那个人,也再也听不到那个人叹息埋怨的声音。人就是这么犯贱,之前他嫌弃她太爱计较,可是等她走了没人在他面前说他的时候,他又开始怀念。

因为思念一个人,他忽略了身边的亲人,就如他家老头子,因为他经常骂自己,所以程杨很不喜欢跟老头子呆在一起,除了吃饭。现在听闻老头子病了,程杨意识到自己已经33岁,而老头子也已经很老了。时间如白驹过隙,一转眼他再也不是当初那个有着大把青春可以肆意挥霍的少年,而他的父亲也再也不是当年那个身强力壮可以冬天游泳的中年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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