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1 / 1)
姜雨娴错愕地看着他,一时间无法适应两个语种的转换。
“对了,”他给姜雨娴递了张名片,用字正腔圆的普通话说,“我的中文名字叫陆捷。”
作者有话要说:宋哥在哪里呀宋哥在哪里……
☆、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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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陆这个姓氏,姜雨娴觉得特别熟悉。走出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她才想起他父亲有位老朋友是姓陆的,在她年幼的时候,两家人经常走动。后来由于生意上的变动,他们全家人都移居国外,至此以后便少了联系。
回宿舍以后,姜雨娴就给父亲拨了通电话。父亲应该还在忙碌中,他没有接听,待她准备午休,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
算了算时差,姜雨娴才知道现在已经是北京时间的凌晨了。她想父亲肯定又熬夜工作了,听筒里传来一把略带疲倦的声音,她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雨妞,你有什么事吗?”姜伯明问她。
静默片刻,姜雨娴稳住情绪,她先跟父亲寒暄了两句,提醒他不要因工作而废寝忘餐,接着才问起陆捷的事情。
听筒里似乎传来一声很愉悦的低笑,随后姜伯明便说:“没想到你还记得。小时候你又懒又娇气,小捷经常背你回家。”
经父亲一提醒,姜雨娴好像有一点点印象。回想起陆捷那模样,她忍不住抱怨:“爸爸,他好凶。”
之前那位导师是个和蔼的中年妇女,她把自己的学生都当作孩子一样照顾,姜雨娴很喜欢她。而陆捷则跟她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他看上去就是那种严谨又严肃的学术派,一点也不平易近人。
“严师出高徒,你要好好跟他学习。”姜伯明说。
前段时间,女儿私自逃学回国,姜伯明曾跟老朋友陆庆然说起这事,并很感慨地说自己教女无方。陆庆然劝他别把女儿逼得那么紧,随便还提起自己的正在英国高校任教的儿子。在此机缘巧合下,他便大费周章地把姜雨娴送到了这所学校读研。
“原来他是你的眼线。”姜雨娴戳着自己的被子,闷声说。
那头的姜伯明皱起眉心,语气带点责备:“不许乱说话。他是你的导师,你可不能没大没小。”
姜雨娴长长地“哦”了一声,犹豫了很久,她问:“你和妈妈什么时候来看我?”
姜伯明沉吟了下,说:“我会尽量抽出时间的。”
没有得到确切的答案,姜雨娴十分失望。在加拿大的时候,他也说尽量抽时间来看自己,但将近两个月过去了,他仍旧没有空档。为了不让自己有多余的时间想家,她便制定了一个学习计划,好让自己忙碌起来。当然,她也必须这样做,事因她的课程实在落下太多了,再不努力根本赶不上进度。
其实,在这里念书也是一件让人愉悦的事情。学校位于英国西海岸的一个小城镇上,美景独好,唯一的不足就是简朴得有点荒芜,除了附近的一个小村落就不见人迹。若想到城市去,还得等特定时间的专车方能外出。远离闹市烦嚣能让人静心学习,但时间一长,姜雨娴不免觉得枯燥和乏味。
除此之外,最让姜雨娴感到困恼的是这里的伙食。平日她并不反感鸡肉和土豆,但饭堂的菜式单一,没吃几顿便厌倦不已。学校外面只有零零星星的几间小餐厅,其中一间有中餐供应,她和来自新加坡的舍友莎莎去尝过,但味道缺佳,过后就没有再去过了。
直到某天,莎莎兴高采烈地告诉她,学校外面的一家西餐厅换了老板,听说菜式还很新颖。她们约好后天放学去尝一尝,但姜雨娴非常心痒,她已经好久没有吃到合胃口的食物,于是当天放学就自个儿跑出了。
这家餐厅应该还处于交接阶段,店内有点混乱,员工忙碌地奔走,新旧餐牌杂乱地叠在一起,而墙上的装饰也只换了一半。尽管如此,这里生意还是很不错,占地上百平方米的餐厅几乎坐满了用餐的学生。看见她走进来,一个金发碧眼的男侍应就将她带到为数不多的空位上。
翻着菜牌,姜雨娴看着久违了的家乡菜式,她忍不住问为自己点餐的男侍应:“你们的新老板是中国人吗?”
男侍应看她的眼神变了变,不过很恢复过来。他朝她微笑,语气轻快地说:“是的。”
姜雨娴点头,接着点了两菜一汤。侍应写好菜单就走开了,她四处张望了一会儿,从包包里拿出一本教材开始翻阅。不知道看了多久,一股熟悉的香气就自远而近地飘过来,她收拾好东西准备吃饭。
那两道小菜色香俱全,而炖汤还没有掀盖就闻到浓郁的香味,姜雨娴嘴馋得不行。正要拿起筷子,她却发现给自己上菜的人正拉开她对面的椅子,从从容容地坐了下来。抬头看见一张熟悉的面孔,尽管她早有心理准备,但那一瞬间还是稍稍地激动了一下。
没有看见预期的反应,宋知瑾声音慵懒地评价:“你好像一点都不惊讶。”
从走进餐厅那刻起,某个念头就在姜雨娴脑海中形成。她不相信有如此巧合的事情,她总觉得这个餐厅跟宋知瑾应该脱不了关系。直至问明侍应,她便更加肯定自己的想法。她迫不及待地将炖汤倒进碗里,随后才回答:“我猜到是你。”
炖盅的温度还很高,宋知瑾担心她会笨手笨脚地烫伤手,于是便动手帮助她。她轻声道谢,接着又说:“你怎么会在这里?”
宋知瑾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你能猜到是我,难道就猜不到我怎么会在这里吗?”
姜雨娴的脸色有一丁点不自然,她虚咳了声,生硬地转移了话题:“你吃过饭了吗?还没有就一起吃吧。”
宋知瑾也不跟她客气,他向服务员要了套餐具,继而问她:“你这两周过得怎么样,还算习惯吧?”
“你还好意思说,这边的研究生是一年制的,根本就没有假期。”姜雨娴立即控诉,她还真相信他的话,想着多熬几十天就能够解放了。直至收到陆捷给她发的那份教程安排表,她才知道自己根本没有几天休息的时间。当然陆捷还在邮件最底部写了几句话,大意就是让她努力奋斗,要是不能拿到硕士学位,她就得继续留在学校深造。
“我只是想让你减轻心理负担。”宋知瑾露齿一笑,“效果不错,对吗?”
姜雨娴没好气地说:“不对。我当时要是抗争到底,现在就不用这么烦心了。”
“哦?”宋知瑾对此很感兴趣,“学习不顺心?”
她撑着下巴,眼睛往他那边瞟了一眼:“学习还行,但我的导师很严格。”
“英国的老头子对学术向来慎重又挑剔。不过,你要是愿意花点心思,肯定会得到很大的提高。”宋知瑾中肯地说。
“我的导师是个中国人,还很年轻。”姜雨娴顿了顿,忍不住跟他抱怨,“其实我们以前就认识,但他一点都不肯通融,真是没有人情味。”
闻言,宋知瑾微乎其微地皱了皱眉头。
他安静下来,姜雨娴便开始用餐。味道没有预期的好,她咀嚼下咽以后问:“这菜是你做的吗?”
宋知瑾似乎正想什么东西,姜雨娴问话他也没反应。等了片刻,她又问了一遍,他才摇头说:“不是。”
姜雨娴看了看碗里的菜,又看了看宋知瑾,她突然感到失望。
作者有话要说:
勤奋的好菇凉(好奇脸):宋哥宋哥,兔纸容易追吗?
宋哥(淡定脸):兔纸除了耳朵长,其余的都是短的,能不好追吗?
勤奋的好菇凉(乐呵呵):你听过短小精悍了没!别小瞧短小的东西,浓缩的都是精华,譬如这一章就是啦~
宋哥(东张西望):咦,你家的小伙伴好像提着小篮子来看你了,篮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勤奋的好菇凉(小得意):不用看了,当然是鲜花。
宋哥( ⊙ o ⊙ ):嗯,好像是鸡蛋……喂,亲妈你干嘛跑了!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或许是预期太高,姜雨娴对这家餐厅的出品不是十分满意,以致她没有什么兴趣再去一次。
莎莎倒是兴致勃勃,她和姜雨娴都饱受饮食差异的折磨,有望能吃上一顿美食的中餐确实是让人振奋的事情。
说来也巧,今天来接到她们的人正是上次那位男侍应。他还认得姜雨娴,看到她时便笑意盈盈地对她说:“今天我们的老板不在。”
姜雨娴朝他扯了扯唇角,而莎莎则问她:“啊,你已经来过了呀?”
她们来得早,这个时段还不是用餐高峰期,因而餐厅内还是安安静静的。男侍应将她们带到临窗的位置,姜雨娴坐下以后才说:“那天我嘴馋,所以来尝尝鲜。”
莎莎翻着菜牌,连头也没抬就问:“好吃吗?”
姜雨娴不知道那位带着一口浓重伦敦腔的男侍应能不能听懂中文,于是便压低声音说:“说实话,不怎么样。”
“啊……”莎莎脸露失望的表情,随后又自己安慰自己,“那也没关系,只要比另一家好吃就行。”
她们点的几道菜很快就被端上来。莎莎大快朵颐,边吃边感慨:“雨伞,你要是再多吃两个月的土豆和鸡,肯定会觉得这些菜全部是美味佳肴。”
桌面上的菜式确实是色香俱全,但姜雨娴吃得来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味道,以致无法满足自己味蕾的需求。她困惑地咀嚼着食物,口齿不清地说:“我真不敢想象,再吃两个月的土豆和鸡会是怎么样的状况。”
莎莎笑她:“你很快就可以有所体验了。我劝你还是把多点精力放在学习上,听说你那位导师很可怕,对硕士论文审核特别严格,以前有个师姐被他卡了三年,最后要生要死,他才勉强让她拿到学位。”
闻言,姜雨娴不自觉地打了个冷颤。别说三年,就算陆捷随便卡她小半年,她都无法接受了。她一脸苦恼:“我现在换导师还来得及吗?”
莎莎横了她一眼:“你觉得有哪个导师敢收留你吗?与其打这种不契合实际的主意,还不如努力跟他搞好关系。”
姜雨娴觉得有道理,她很认真地向莎莎请教:“我要怎么做?”
“你喜欢吧,你可以请他吃饭,送他礼物,多点参与他的课题研究之类的。”莎莎转着眼睛,想了想又说,“不过,这些普通的方法用在你那位铁面导师身上应该没什么效果。”
跟了陆捷这么久,姜雨娴也摸不透他的喜好。她只知道他闲余时会到篮球场跟学生打篮球,因为她曾经碰到他几次;他很讨厌学生迟到和早退,有谁感应付式地对待他交代的任务,他会立即让人重做。至于更深入的东西,她几乎是一无所知。有一回,她不小心把一张写着回国倒计时的便利贴留在了一沓资料的背面,他发现以后,只是目光锐利地瞧了自己一眼。就这么一眼,她不免心惊胆战,回宿舍便下载了一款倒计时的手机app,此后再也没写过那些贴在书桌或床头的倒计时便利贴。
想到这里,姜雨娴幽幽地叹了口气。她开始想念顾莞,如果她此时坐在自己对面,她可能会不怀好意地看着自己,然后让她色诱导师。
来了英国已经有大半个月,姜雨娴还是想家想得厉害。她很久没有听见他们叫自己雨妞,很久没有吃到家里厨师做的菜,还很久没有走过那座熟悉的城市。近来负能量泛滥,当宋知瑾约她到附近逛逛风时,她毫无犹豫就答应了。
每周的周四是姜雨娴最空闲的一天。宋知瑾本来约的是周六,但为了迁就她,他便把时间改了。英国的秋季凉意袭人,她多穿了一件米白色的风衣出门,看见她那么保重自己,他不由自主地赞了她两句。
姜雨娴还记得,她到加拿大的第二天就得了重感冒。那时候她孤零零的,难受至极地缩在被窝里打喷嚏,觉得这个世界都灰了。她不想重蹈覆辙,于是特别小心地照顾自己。
汽车飞驰在无人的马路上,宋知瑾驾驶得很轻松。他单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撑在车窗的窗框上:“你想去哪里?”
长发被吹得乱七八糟的,风声从耳际擦过,姜雨娴提高了音量:“不知道。”
宋知瑾漫无目的地绕着公路驶了两个圈,最后将车子停在了附近唯一一个小村落。这个村落的居民什么淳朴,看到他们还很热情地给他们指路,告诉他们哪里有餐馆、哪里有旅店。他礼貌地向居民道谢,而姜雨娴就问他:“我们要去吃饭吗?”
“你饿了?”宋知瑾问。
“还没有。”今早起床,宿舍里的一个英国妹子康妮给了她一条长长的面包。她不好意思拒绝康妮的好意,于是就将面包全部吃完,直至现在胃还撑着。
这个村落十分宁静,走在简朴的乡间小路,耳边全是他们稍稍错乱的脚步声。前方是一条“人”字形的小道,宋知瑾问她:“往哪儿走?往左边走可以到牧牛区,而往右就是一个小公园。”
姜雨娴思索了一下子,说:“去牧牛区吧。”
难得今天天气晴朗,明媚的阳光温柔地洒落,把湖面照得闪闪光亮。牛在湖边吃草,时不时摆动着身后的尾巴,看上去十分惬意。草地延绵,他们走在上面,宋知瑾突然指着在另一端草地奔跑的小男孩,问她:“你要不要像他那样跑一跑?我保证不笑话你。”
姜雨娴一脸奇怪地看着他,而他却说:“你不是想家了吗?一边跑一边喊是一个不错的发泄方法,既能锻炼身体,又能愉悦身心。”
虽然被他说中心事,但姜雨娴还嘴硬不承认:“才不是。你要跑你自己跑。”
宋知瑾停了下来,他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她一番,最后把视线落到她胸前:“多做点运动才能发育健全,你难道真想一辈子都穿a罩杯的内衣吗?”
“谁说我穿的是a罩杯!”姜雨娴恼羞成怒,伸手就去抓他的脸。
在她伸手的同时,宋知瑾已经跑了出去。姜雨娴心有不甘,奋力地在他身后追赶:“宋知瑾,你给我站住!”
她的声音夹着风声传来,宋知瑾不慌不忙地回头对她说:“你有本事就追上来呀。”
姜雨娴因他的挑衅而气得牙痒痒的。幸好她今天穿了一双舒适的平底鞋,跑起来还不算费劲。宋知瑾似乎有意逗弄她,好几次眼看要碰到他的衣角,他又倏地加速,害得她每一回都扑了个空。
宋知瑾干脆跑远了十来米,然后一边倒着走一边对她说:“体力还不错,就是反应慢了点。”
跑了这么久,姜雨娴已经没有多少力气再朝他喊话。她想朝他瞪眼,奈何阳光太灿烂,照得她不得不眯起眼睛。看着他那副气定神闲又笑意满脸的模样,她觉得自己的火气正嗖嗖地冒着:“欺负女孩子,你还是不是男人!”
“我做什么欺负你了?”宋知瑾装作好奇地问她,随后还别有深意地说,“况且,判断我是不是男人,是不能够用这个作为标准的。”
听出他话中的揶揄之意,姜雨娴怄得将风衣脱下来扔到他脸上。她反正都赶不上他,能用衣服砸中他也算是一种小小的胜利吧。
宋知瑾身手敏捷地将风衣接住,他的眼睛锁在她身上,不怀好意地说:“你就这么急着要我证明吗?”
姜雨娴这才想起自己里面只穿了一件黑色的小背心,于是扬声喊:“把衣服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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