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节(1 / 1)
吉雅找没找到沈璋,黄莺不知道,她只知道他参加了马赛。
赛马那天很热闹,初秋季节,北方已经有了黄叶,微凉的北风却挡不住纳罕人的热情。姑娘小伙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穿上自己最好看的衣服,吉雅还画了妆,嘴巴红艳如朝霞。
一早赶来的布和都看愣了,憨憨壮壮的小伙子发誓,“吉雅,我一定会为你抢到最美的太阳花。”
吉雅傲娇地一扭头,“哼,小心牛皮吹大了,王爷也去呢。”
布和脸色有些沉,自从这个所谓的王爷来了之后,美丽的吉雅眼中就没有了自己,他都已经有了美丽的妻子,为何还要抢夺他的吉雅。
纳罕村的赛马不是单纯的比马跑得快,是一项十分危险的马上竞技,实行抢夺,打拼,马上搏斗,看谁最勇敢,力量最大,最有智慧。
黄莺站在边上,看着沈璋骑着她的逾辉,英俊又神气,已经有热情的纳罕姑娘尖叫起来,大喊着王爷。
绿意在旁边鼓动黄莺,“王妃,你也喊,快喊,压过她们。”
黄莺有点害羞,脸上染了一层淡淡的红晕,酝酿了好一会都开不了口。这时哨声已经响起,一群群马匹带着背上的勇士奔腾而去。
“王妃,你看!”绿意指向远处。
黄莺皱了皱眉,布和似乎对沈璋怀有很大的敌意,一开始就用马别着沈璋,甚至有好几个人围住他。
心跳加快,黄莺担忧起来,不过很快,沈璋就用了个假动作骗过布和,寻找空隙突围。
“好棒!”耳边传来一声惊叫。
转头看去,居然是吉雅,她瞪着水亮大眼睛,微扬着下巴,得意道:“看着吧,王爷一定会抢到太阳花,并把她送给我。”
吉雅对这点是很自信的,她是纳罕最美丽的姑娘,父亲又是族长,没有男子会不喜欢她。
黄莺笑笑,不与任性的小姑娘计较。
倒是绿意很气愤,“我们王爷心里只有王妃一个,你这么黑,才不要你呢。”
吉雅一下子涨红了脸,吭哧了半天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她真的是比较黑啦。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黄莺心中的担心越来越大。
“有马蹄声。”绿意开心,“王妃,回来的一定是逾辉,逾辉可是汗血宝马呢。”
绿意才刚满十四岁,未脱孩子气,一遇见热闹就有点疯。
沈璋一马当先,像是英雄一样,手中拿着太阳花,第一个出现。
“啊……”周围顿时一片惊叫声。
黄莺也按捺不住激动,眼底又热又湿,捂着胸口看着沈璋由远及近,向她跑来。
看他迎着人群热烈的欢呼,看他利落地翻身下马,看他手持太阳花一步一步坚定地向她走来。
天啊!
黄莺猛地捂住嘴巴。
她周围人群散去,空出一圈,吉雅也被绿意强拉硬拽扯走了。
这一刻,时光似乎慢下了脚步,老天也跑来凑热闹,撒下淡金色的光辉,拉长他的影子,像是一个英挺的骑士。
周围人群欢呼都像是黑白默片一样转为背景,而后慢慢消失,她的眼里只有他,他的眼里也只有她。
美丽的太阳花像是他最饱、满热烈的心脏,勇敢而坚定地送到她手中。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就是秦淮河画舫了,哈哈!
谢谢亲的支持,么么!
读者“随意”,灌溉营养液 +1 20141127 09:11:38
☆、第88章 心胸
四年后,秦淮画舫中。
黄莺对孕育出来秦淮八艳的秦淮河有着难言的执着,非要亲自过来看一眼,但是看了之后就开始心塞了。
穿着红色的纱笼裤,柔白的小脚丫将沈璋踩在地上,黄莺甩着鞭子,气势很足,“说,跟那个花魁说了什么?”
四年的时间过去,沈璋已经在时光的雕琢中,和大江南北的洗礼下,长成一个英俊挺拔的男子汉。
性感的麦色肌肤,结实有礼的肌肉,棱角有型的面容,以及越加沉黑深邃的眼眸。退去了少年的清媚,转变成一种勃勃有力的男子之美。
征服从前弱*的小少年,和征服现在这个有力的男人,成就感是完全不能比的。
所以,黄莺很喜欢将现在的沈璋扑倒,感受着他贲张的肌理,蕴含着无穷的力量,但却在她身下一点点绽放,化成妩媚柔情。
黄莺抬脚勾起他的下颌,语气微提,“怎么不说话,是不是生了外心,老夫老妻,看厌了我,开始贪新鲜了。”
沈璋不说话,只拿一双波光粼粼迷离的凤颜睨他,似笑非笑,似羞非羞。
真是嘴硬了,黄莺很生气,朝着他一顿甩鞭子。
她现在也算是技术帝了,鞭子看着力道大,但是落在身上就只剩下搔痒似的撩拨,只能把外面那层衣服甩碎,在肌肤上留下浅浅的红痕。
一阵碎布纷飞,沈璋顿如初生的婴孩般,光洁溜溜。
嘴硬的沈璋仍旧看着她笑,一言不发。
黄莺动了怒,直接用麻绳将他双手绑住,又拿了小夹子夹住他胸前两点。
沈璋闷哼一声,有些难耐,有些受不住。
哼,看你能嘴硬到什么时候?黄莺冷笑一声,走到一边,从烛台上拿下蜡烛。
见状,沈璋眸光一黯,声音带着沙哑的性感,“莺姐姐,难道你还不相信我吗?”
“相信?”黄莺晃了晃蜡烛,威胁地看着他,“这就要看你招到什么程度了。”
沈璋猛地瞥过头,一副士可杀不可辱的模样。
黄莺被气笑了,拿着蜡烛就要往他身上滴,结果半道上心疼,自己用手接住了,“嘶。”她痛叫了一声。
闻声看来的沈璋顿时心疼了一瞬,同时眼眸中的暗光更加沉黯,他的声音低低的,像是诱惑,又像是挑拨,“笨!”
混蛋!
黄莺直接拿过蜡烛往他身上滴,滚烫的烛泪落在身上,又迅速凝结,烫得沈璋低唔了一声。
将蜡烛送回去,黄莺又拿起鞭子,这次加了力道,对着沈璋的小腹抽过去。
一道明显的红痕出现。
黄莺邪笑了一下,跪在地上,膝行靠近,两膝分开跪在他身上,低着头,看着小腹的红痕一点点向下舔去。
沈璋似乎意识到她要做什么,身体紧绷得厉害,尤其是某一处,像是要胀裂一般。
黄莺宠幸了那胀裂之处一下,眼角飞笑,迅速看了沈璋一眼,然后身体极速后退,没一会就退到了门口。
拿过披风,她妩媚地传了个飞吻,粉唇吐出的话语却是邪恶至极,“小睿睿,这是你的惩罚,好好享受吧。”然后就在沈璋的目瞪口呆退出了船舱。
哼,这么多年都用同样的故布疑阵引君入瓮一招,以为她是傻瓜吗,她才不上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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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莺披上披风跑出去吹风,秦淮河的风温柔中还带着一丝香气,像极了醉生梦死的旖梦。
这样温软的地方,真是太容易令人沉迷了!
黄莺叹了一口气,这些年她走遍大江南北,看过草原,见过高山,更踏足一望无际的大海,她的心胸眼界早非从前可比。
沈璋似乎是特意带着她,很多事都一点一点讲给她听,带她拜访过隐士高人,名士大儒。将他的野心,他的梦想,他的谋略,他一切的一切不假掩饰地展示给她。
黄莺感动之余,更多的是骄傲,这就是她的男人,天下间最好的男儿。
出神间,不远处突然传来一道温软的声线,“黄姐姐。”黄莺抬头,是花魁鸾娘。
黄莺勾唇一笑,神态是出奇的大方坦然。
鸾娘心下立时有些嘀咕,难道是她的计策没奏效?黄氏怎么没有吃醋撒泼的样子。
其实鸾娘心里知道,这位沈爷并不是一个好的上岸人选,身份不明,妻子绝色。可她真的是等不了了,她今年也年过二十,知府家的那个浪荡子又在步步紧逼,与其被虐待,还不如拼一把。
鸾娘往船舱里扫了一眼,媚眼如丝,轻轻转头的动作说不出的动人,“沈爷不在吗?他说最喜欢听鸾儿弹琴了。”她微垂着头,声音缠绵带着一丝难言的意味。
等了一会,没见对方反应,鸾娘抬头,见对方被秦淮河远处的灯火吸引住了,根本没注意到她。
鸾娘咬了咬下唇,无论是男女都不往不利的自己第一次生出无措,她眉眼闪动,高声又问了一句,“沈爷不在吗,他最喜欢听鸾儿弹琴了。”
黄莺终于转过头,微笑着看着她,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气势这东西,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鸾娘此刻已经说不出来了。
她有些不甘心,故作笑意盈盈,“奴家胆敢请沈爷和夫人上船一叙。”
黄莺看着她,眼底有着了然。
什么是大家闺秀,什么是正室风范,就是人家只往这一站,什么也不说,只用眼神就能让你自惭形秽!
那种大气坦然,令一切歪门邪道无所遁形,无处藏身。
鸾娘神色狼狈,却仍旧强撑着姿态。
想想秦淮八艳的绝色和风骨,再对比眼前的鸾娘,黄莺叹息一声,声音寡淡了许多,“勿使外人靠近!”
鸾娘正不明所以,不知道黄莺跟谁说话,谁料原本停得稳稳当当的船突然移动起来。她脚步一个踉跄,差点摔倒,还是身旁的小丫鬟扶了一把,才稳住脚步。
“怎么回事?”鸾娘声音很急。
有船工道,“对面的画舫不让靠近了,正在驱逐咱们的船。”
鸾娘猛地转头,恨恨地看向黄莺。可惜,她的愤怒、不满、疑惑种种情绪对黄莺而言,都不值得一提。
眼前高大的画舫渐渐远去,笼着秦淮河上的袅袅轻烟,竟似要羽化登仙一般。
画舫往远处驶去,绿意却还对着身后的花魁画舫用劲,气呼呼的。
黄莺看得好笑,“你跟她置什么气?”
绿意鼓了鼓嘴,“在王妃眼中,她就是调皮的小狗,兴致来了逗弄两下,兴致走了不理便是,没得置气浪费时间。但于我去却不同,我是驯狗人!”她还汪汪两声,逗得黄莺一阵发笑。
“驯狗人当然要正是恶狗啦!”绿意一本正经地总结道。
人的大气与高贵是浸在骨子里的,若是从前的黄莺,可能还会看不上花魁,与她置气。而如今,这点小事她根本就不会放在眼里。
如果只把眼光放在争风吃醋,使手段对付女人的浅薄层面,那么你就永远处在这个阶层,心胸越来越狭窄,永远低男人一等。
浅薄的女人对付女人,聪明的女人征服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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