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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北淮应该是恨她的吧。

刚才顾北淮从店里给emilia买完衣服出来,眼神就在她身上停了一下,还是很冷的眼神,而后便抱起emilia说了句:“emilia,给阿姨们说再见。”

再也没有多余的话,顾北淮就抱着emilia走远了。

“薇薇,自打见了顾北淮跟萌娃娃你就心不在焉了。哎,跟你逛街真没劲。”陆希看看钟薇,有些抱怨。真的,钟薇真的自打看到顾北淮跟emilia后就无精打采的了,去店里看衣服,她问钟薇意见,钟薇强颜欢笑一句还好就把她给打发了。

钟薇抱歉:“对不起。”

陆希看看她:“哎,没关系了,我其实挺理解你的。”挑眉吐口气,陆希感慨,“顾先生真的算是不错的一个男人,不纠不缠的,放手让你寻真爱。”

是啊,顾北淮真的不错,很不错,是她一直对不起他,亏欠他。

看钟薇心情好像更低落了,陆希捏捏她的肩安慰:“好了,别想那么多了,顾先生好人有好报,女儿那么漂亮乖巧,也算是人生赢家了。”

= = =

说来真巧,或许这就是心有灵犀吧。跟陆希逛完商场刚准备出门时,钟薇就接到了沈臣闻的电话,沈臣闻问她有没有逛完商场,要不要去接她。

“刚逛完,刚想回家。”

沈臣闻的公司距离她今天跟陆希逛的商场很近,也就十几分钟车程,看看时间,沈臣闻说:“那你去附近的咖啡馆坐着等我会,我一会去接你。”

“好。”

跟陆希挥手告别,钟薇去了商场一层的一家咖啡馆,点了杯美式咖啡,开始等沈臣闻。咖啡馆里正放着josh turner的《your man》,很舒服的嗓音,很舒服的调子。喝着咖啡,听着音乐,钟薇安安静静的翻看着手机上网。

好像很久很久没有看过朋友圈里之前的一些同学或同事的动态了,此时,刷着手机网页看着,钟薇看到朋友圈里很多朋友竟大都有宝宝了。

她性子说不上沉闷,但是却真的鲜少有异性朋友,大都是女性朋友。以前,她刷网页,看到的大都是那些大美妞们美/美的自拍,现在好了,自拍少了,全是孩子的照片。

“今天我儿子一周岁。”

“我家的小公主,是不是很可爱很可爱。”

“今天跟我家小少爷去公园散步了,小家伙不小心摔跤了,心疼死我了。”

……

满屏的,几乎都是关于孩子的。

看着,钟薇放下手机,喝口咖啡,轻轻吐口气。

她今年28岁了啊,真的是该要当妈妈的时候的。

她真的好想好想生个宝宝,像emilia那样乖巧可爱的宝宝。

可惜,沈臣闻想一年后。一年后,她29岁了,高龄产妇了。

再喝口咖啡,钟薇托腮看向窗外:要不要鼓起勇气告诉沈臣闻她的真实想法,她想做妈妈了。

= = =

十五分钟,沈臣闻就赶过来接她了。从咖啡馆出去后,他俩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沈臣闻说要带她去这边商场新开的一家餐厅吃饭,说是他朋友开的,现在正在试营业。

钟薇点头,乖乖被沈臣闻牵着手前往。

现在,她跟沈臣闻出门的时候,不管所处的地方人多人少,沈臣闻都会很自觉地拉着她的手。沈臣闻的手掌大大的,被他握着,暖意十足。

真的,她真的很容易知足的,沈臣闻能在人群中牵她的手,就足以让她感到满满的幸福跟欣喜。

沈臣闻带她来的这家餐厅是中式餐厅,虽是试营业,但是人真的好多。想来这里的食物应该很好吃。其实,先不说食物好不好吃,就这里一流的就餐环境,就足以吸引很多人光顾了。新中式装修风格,古典庄重却又不失时尚气息,简约而又不失大气。

落座,点餐。

这家店的上菜速度真的挺快的,点餐后很快就上菜了。

虽然跟沈臣闻相处了一个多月了,但是,说实在的,这一个多月跟他一起吃饭的时候,她多少还是有些不自然跟不自在。她太喜欢他了,所以太容易患得患失,每每吃饭的时候,她总是会担心自己吃相不雅被沈臣闻看到会不喜欢她。

其实一直以来,她真的很喜欢吃灌汤包的,可是跟沈臣闻在一起后,她再也没吃过,不敢吃。她很担心吃着,灌汤包里的浓汁会流出来,弄得手上嘴巴上油乎乎的,让沈臣闻受不了。

所以,此时她吃饭时,看沈臣闻一直在看她,钟薇有点受不了,尴尬的看着沈臣闻:“你能不能不要看着我吃饭?那样我会吃不下去。”

沈臣闻低头:“真是不公平,你可是每次都看我吃饭的,我从来没介意过。”

跟钟薇相处这么久了,吃饭的时候,他偶尔就会抬头看看钟薇,每次他抬头看钟薇的时候,钟薇必定会放慢吃饭速度,吃的极其不自在的样子。

他知道,钟薇就是太喜欢他了,所以总是想在他面前试图表现出最美好的一面给他。

还有,他每天晚上抱着钟薇睡觉的时候,钟薇蜷缩在他怀里,会很乖很乖的一动不动的保持着一个姿势。他真不知道她是睡觉太安稳,还是因为被他抱着而不敢动。

他真的第一次见像钟薇这么傻的傻姑娘,一个28岁了,却活的简单的像个小女孩一样的傻姑娘。

餐厅里的灯光散发着淡蓝色的光。

抬头再看看钟薇,沈臣闻说:“薇薇,你知道吗?你有时候太乖了,乖的很不可爱。”

钟薇愣了一下:“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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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往钟薇碗里夹点菜,沈臣闻说,“爱情最好的状态应该是自然,你跟我在一起总是处于不自然的状态,终有一天,你会累的。累了,也许就爱不起来了。”顿了顿,沈臣闻补充,有点委屈的补充,“那我就被抛弃了。”

爱的再累,她也会爱他的。

看着沈臣闻,钟薇语气肯定:“我不会爱累的。”话说出口,钟薇突然想到了什么,看看沈臣闻,“你是不是累了?”开始厌烦她了?

作者有话要说:

薇薇爱的容易么容易么容易么,我会再制造个小高/潮让她爆发哒,他俩自然会达到最平衡自然的爱情状态才会结局哒~~~所以,都表着急~~~表着急~~~

ps:1111了,祝单身的妹纸尽快包养个温暖有爱的高富帅娶回家~~~

☆、第61章 不甘(3)

天气虽冷,月色倒真不错。

吃完饭不过九点,九点钟的城市,街上人来人往,还算热闹。

跟沈臣闻从餐厅出来时,商场旁边的广场上,熙熙攘攘的,有叔叔阿姨在跳广场舞,还有小朋友在滑旱冰。穿过热闹的人群走到车前,沈臣闻很利索的帮她拉开副驾驶车门,钟薇坐进去,对他微微一笑。

“别笑了,笑的比哭还难看。”看着钟薇的笑,沈臣闻大手在她脸上轻轻捏捏,语气温柔,“怎么突然不开心了?”

钟薇抬头看着沈臣闻,继续笑:“快点上车吧,我哪有不开心,明明很开心。”说话间,脸上的笑容绽放的更灿烂了。沈臣闻看她一会,关上副驾驶车门,上车。

“我失恋了,我从来都不知道怎么有的男人会那么贱。”

刚才在餐厅吃饭的时候,他们邻座坐着的是一对姑娘,正在聊天,有个姑娘说她失恋了。那说失恋的姑娘的情感故事,说起来跟她有点类似,也是死心塌地的爱着一个男人,却一直得不到回应。而后,突然有一天,有个条件不错的男人开始追那姑娘了,就在那姑娘决定跟那条件还不错的男人交往试试看的时候,那姑娘死心塌地爱着的男人突然回头了。姑娘自然是受宠若惊啊,自然是毫不犹豫的跟她之前死心塌地爱着的男人在一起了,可是好景不长,俩人相处不到半年,分手了。

是那姑娘被甩了。

“那混蛋说他从来没有爱过我,说只是觉得我还是有人追的,所以想跟我谈谈试试,看看我身上到底有什么闪光点是他一直忽略看不到的。然后,他说,相处半年,他愣是没发现我有什么闪光点,所以,不想跟我在一起了。”

在餐厅里,自打听到那俩女孩的谈话后,她的心情就突然一下子低落了下去。

她心情低落,并不是怀疑沈臣闻跟那男人也许存有一样的想法。

而是,她觉得自己身上好像也没什么闪光点,能值得沈臣闻去爱一辈子的闪光点。

所以,在沈臣闻上车后,钟薇看看他,问:“沈臣闻,你喜欢我什么啊?”

第一次听钟薇这么直白的问他问题,沈臣闻有些微愣,愣了会,沈臣闻笑:“我也不知道喜欢你什么,但我知道,我想照顾你一辈子,想好好地疼你爱你。”靠近钟薇俯身帮她系好安全带,沈臣闻揉她的脑袋,“薇薇,我们已经在一起了,我说爱你就是真的爱你,我不会拿感情的事情开玩笑的,所以,以后别再胡思乱想了好吗?”

钟薇在他面前真的太乖巧温顺了,乖巧温顺的像只小猫咪,看钟薇点头,沈臣闻笑:“这才乖嘛。”顿了顿,沈臣闻接着说,“在餐厅里你问我是不是爱你爱累了,我再重复告诉你一遍,我没有累,我只是怕你累,怕你压抑着自己,折磨自己。薇薇,你得记得,我说我想跟你在一起,自然就会接受你所有好的一面,也会接受你所有坏的一面。我想跟你走一辈子,所以这一辈子,我们就用最真实自然的一面来对对方好吗?”

钟薇看着他,重复:“我们要走一辈子的?”

“当然。我们会有小宝宝,然后过一辈子。”

只要他这一句承诺就够了。

钟薇笑,心情敞亮而大好。情绪一激动,钟薇突然就勾上了沈臣闻的脖子,主动凑上去吻了他。

对于她的主动,沈臣闻显然很受用,很热情的回应她的吻。

= = =

“爸爸,你看那边车里是不是妈妈?妈妈是不是在跟坏叔叔玩亲亲?”

emilia说想要吃肯德基了,所以给她买完童装后,顾北淮带着她去了商场一层的肯德基吃东西。这吃完东西出来,顾北淮抱着emilia来取车,却被emilia无意撞见了在沈臣闻车里,沈臣闻正在跟钟薇接吻。

看车里两人吻得如胶似漆的,顾北淮捂住emilia的眼睛,哄她:“你看错了,那不是你钟阿姨,是别的阿姨跟叔叔。”说着,顾北淮已经走到车前,把emilia塞进了车里。

小姑娘很好哄的,听顾北淮说她看错人了,emilia点头哦一声竟真信了。下一秒,emilia撅撅嘴巴,委屈可怜:“爸爸,都怪周围这些昏暗的灯灯,让我认错人了。不过,爸爸,你有没有亲过钟阿姨?”

没有啊。照顾钟薇的那三年,他跟她最亲密的接触就是抱她,还是在她住院做康复训练的时候。等她出了院好了,别说吻,就是抱的机会,都没有了。

无奈而苦涩的笑笑,顾北淮摸摸emilia的头:“小孩子呢,不许打听大人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大姨妈造访,肚子难受,明天,我多更点~~明天会有很大进展,最后一个虐点了~~

今天,就这么多吧~~~

☆、第62章 不甘(4)

十二月的冬天,酷冷。

到了小区,车停好,钟薇推开车门下车,只觉得一股冷风侵袭。

其实,现在冷对她来说倒没什么,因为她脚疼,疼的厉害。在脚疼面前,冷真的不算什么的。

她一向随性,喜欢简单的生活,简单的一切。简单到她基本上全身上下没一件首饰,除了脚踝处系着一辟邪的桃木核,还是外婆送她的。老人嘛,都有些迷信。

至于项链手链什么的,说实在的,她向来不感冒。上次沈臣闻送她的卡地亚项链,她就当着沈臣闻的面带了一次,而后就把它永久封存了。

她随性的简单,自然也不喜欢穿高跟鞋,她最爱穿平底鞋,轻盈而舒服。但是,她长相年轻显小,还有点瘦,穿上平底鞋站在沈臣闻身边的时候,没一点气场不说,还总像个孩子。而且,虽然她不爱高跟鞋吧,但不能否认女人穿上高跟鞋,整个人的气质跟气场真的是焕然一新。为了能匹配沈臣闻,让她显得有点女人味,她现在不论是在家里还是出门,都是会穿高跟鞋的。

她就是爱瞎折腾自己。

今天跟陆希在商场逛了很久,穿高跟鞋逛得,真的挺累的。加之,她今天选的这双高跟鞋,皮子有点硬邦邦的,磨脚,现在她的脚脖好像被磨破了,一走路就好疼。

下了车,跟在沈臣闻身后,因为脚疼,钟薇不自觉的放慢了脚步。

看她走的小心,脸上表情还有些痛苦,沈臣闻停住脚步,问:“怎么了吗?”

钟薇笑:“没怎么。”

低头看看钟薇穿着的高跟鞋,沈臣闻疑惑:“扭到脚了?还是累了?”

钟薇沉默一会,刚想强颜欢笑的否认,沈臣闻却已弯腰俯身公主抱抱起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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