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1 / 1)
这么多年,夏家推出的酒品不知几凡,但醉倾城依然是他们家响当当的口碑。虽说外面卖的醉倾城并不是御供那一种,但醇香的口感还是使得酒客们趋之若鹜,只要路过夏家的酒坊,必定要买上一坛尝尝。
在绝对的好东西面前,再高的价格都是值得的。
这就是招牌和实力。
杨中元和程维哲想要白手起家一步登天,要做的只能从无到有,以自己的努力和汗水慢慢累积根本,先砸下坚实的口碑,才有可能推出属于自己的招牌。
赚小钱容易,赚大钱却难。
大概是程维哲跟杨中元的目光太坚定,也太炽热,夏君然竟然也觉得自己有些心热起来,他不由道:“去衢州吧,那里才是大梁最繁荣之地。”
大梁最尊贵之地当属帝京,而最繁荣富饶之地,却是衢州。
衢州作为淮安、岭西、凉川、渭水等四郡交汇之地,自古以来便是商家南来北往东向西去的必经之道,衢州府的车马驿与客栈,比其他郡府多得多。
衢州郡府衢州府略微靠北,离凉川很近,每年的新夏大集会延续整个八月,这一个月里当年新下的稻米、布匹、瓷器、香料、茶叶等等商品都从各地汇集而来,商家们互相进货之后,又陆续返乡。一年一年,让衢州成为整个南地当之无愧的首富之乡。
想要做生意,成为大商人?那么衢州是最好的选择。
这里有最多的机会,也有最严酷的环境,端看你敢不敢闯了。
程维哲和杨中元原本也十分想去衢州,如今听到夏君然这样说,不由问:“夏兄倒是豁达,不怕我们过去占了你们的商路?”
夏君然听了,突然大笑出声,好半天才说:“我怕什么?你们一不做酒,二根本不成气候,与我夏家半分干系都无。”
他顿了顿,突然昂起头,淡淡道:“就算你们真做酒,那也要看看有没有那个本事了。要说当世最好的酒商,除我夏氏,再无其他。”
作为大梁最大的酒商,夏家的家主当然有这样的自信与气魄。
就连尚泽,也跟着补上一句:“夏家的酒,是大梁最好的。”
☆、060家人
当天下午,四个人聊了许多事情。经商是门深奥的学问,想要做大,想要做成最好的,那光有手艺根本不行。
对于这一点,程维哲和杨中元有的只有过硬的手艺和不怕吃苦的精神,其他的,说起来真的都没有。
夏君然与尚泽这两位久经商场的老油条肯给他们简单说些粗浅道理,也着实令人受益匪浅。
对于他们的好意,杨中元和程维哲都铭记于心,在依依不舍送走两位前辈之后,他们又回到自己的小铺子里,一起畅想起美好的未来。
说他们乐观也好,妄想也罢,人总得有点梦想,才能活的满足。不是吗?
自己一步一个脚印,从一无所有到富足安乐,梦想实现的那一天,大概会成为一生里最珍贵的记忆。那值得所有人为之努力。
第二日一大早,杨中元便早早起来开了铺门,如今已经是九月天了,早起有些冷。他烧开一壶水,先漱口洗脸,转头就看到程维哲搓着手走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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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是递给杨中元一个油纸包,然后便去取了自己放在这边的脸盆,洗脸漱口去了。
他那个茶铺子还有其他伙计住,但不做早食,所以开门很晚,这会儿伙计们都还在睡。他不好打搅人家,所以都是起来上杨中元这边洗漱。
程维哲洗干净脸,扭头看杨中元已经通开了锅灶,正用抹布擦着铺子里的桌椅。他赶紧跑回去,一把拦下杨中元忙活的手:“新出锅的肉包,我买了十个回来,早晨你就不用忙着做饭了。”
雪塔巷的包子张做包子很有一手,薄皮大馅,肉也干净足两,吃起来非常香。如今杨中元得操持生意,所以一般都是煲汤或者炒菜,还真没工夫做包子饺子给他们吃,没得比较,所以程维哲觉得包子张的包子也还不错。
杨中元任他抢走抹布,然后笑道:“光吃包子多噎得慌,打个小米粥吧。正巧今天的小菜昨天已经准备好了,就着吃也香。”
开门做生意,他虽然说因为人手不足,所以总是那两样面食从来没换过。但小菜却经常换的。
今个素什锦,明天便是素三丝,偶尔做小葱拌豆腐。或者买到颗粒饱满的花生,也炒个花生来下面,都是很好的。
这一日他准备的就是炒花生米,这个简单,花生前一日他已经用开水泡好,如今都已经晾干。炒这个要先小火翻炒,再大火炸,等到发出噼啪声音,出锅撒盐就成。是道十分家常的美食。
虽然比起素菜,花生的成本要高一些,他给的也少,但食客们却还是很喜欢。
毕竟,吃这个感觉油水足啊。
“瞧你最近累得脸色都不太好了,待会儿碗筷都我来洗吧,你趁着空闲多睡下。”程维哲从空屋取来一碗小米,洗干净放在一边,又取了两碗水倒入杨中元用来蒸饭的那个陶罐。
他们家这灶台又要煮面又要熬汤的,锅碗瓢盆总是不够用,所以煮饭熬粥都是用它,出来的味道也很香。
这些日子以来,程维哲已经学了好多厨房活计了,比如加水熬粥这一项,他还真学会了。偶尔早晨杨中元忙,他便担起了煮粥的活计,还挺像模像样的。
熬小米粥要先把水烧开,再加入小米文火慢炖,两刻便可以了。因为是早上,时间也紧,煮熟了吃就行,倒不用熬出油来。
杨中元看他忙忙碌碌,竟也陪着自己在这件小铺子里忙活了两个月,对于一个富家公子来说,真的很难得。
无论程维哲在程家如何,也无论他开着个小茶铺子被多少人闲言碎语,但他以前到底真的十指不沾阳春水,是半点家事都没做过的。
现在为了他,倒也什么都会了。
想到这里,杨中元不由心下柔软,低声道:“晚上给你做个糖醋排骨如何?我记得你最爱吃这个。”
他的想法很简单,我喜欢你,想要对你好,就做你最喜欢吃的,每天都努力把你喂得高高兴兴,吃得心满意足。
程维哲抬头,见他看着自己的目光十分柔和,脸颊的酒窝再度显露出来。
“小元最贴心了,真好。”
杨中元也笑,没回答,只是把前一日泡好的芥菜头拿出来,又繁复用水冲洗。
最近他们家吃粥的次数多,芥菜是最好的佐粥小食,他买花生的时候看到隔壁有卖,便买了一小块回来,好好泡了一天。
他切下一小块,伸到程维哲嘴边:“尝尝咸不咸?”
程维哲咬了一口,嚼了嚼,砸吧砸吧嘴道:“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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