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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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苟延残喘,不肯闭上双眼,就是担忧他走之后,小天无依无靠,成了孤儿。

如今杨中元的出现,给了他新的希望。在见到他的一刹那,徐安突然觉得冥冥之中,一切都有定数。

他了解杨中元,就像杨中元了解他一样。

“你不要再说这样的话了,小天这孩子我也很喜欢,以后你要是身体不好,我帮你养他也是一样。说不定还能多个徒弟继承衣钵。”

徐安笑笑,看吧,就知道他是个嘴硬心软的人。

话说到这里,徐安就已经撑到了极限,在徐小天回来之前,他就已经闭目睡了过去。

杨中元轻轻帮他带上堂屋的门,然后厨房找到正在洗碗的徐小天。

他没有上前帮忙,因为知道徐小天不会答应。

“小天,你都找谁给你父亲瞧过病?”

徐小天仔细洗干净碗,然后整齐摆进碗柜中,虽说父亲病了,可这个小厨房却显得干净整洁。杨中元暗暗点点头,他想到刚才那碗面,徐小天能好好生火煮面,还放了盐,已十分难得。

“我请了村里的老大夫给看了,他说不会治。然后我就跑去问了隔壁王大叔,去城里请了李大夫来给我父亲看,”徐小天老老实实回答完,又指了指药炉边上的那几包药,“这都是李大夫开的,我听人说李大夫可厉害了,等父亲吃完药,就能好了。”

他说完,又小心翼翼看了一眼杨中元,然后低头使劲搓着短褂边缘:“杨叔,你说父亲是不是快好了?”

杨中元觉得一口气堵在喉咙里,堵得他说不出话,堵得他心都跟着难受起来。

“小天,你父亲是个好人,我跟他情同兄弟,以后啊你也不用操劳别的,家里的事情我帮你担着,你只要多陪陪你父亲就好,行吗?”

徐小天再懂事,也还只有十岁,他有些懵懂地看着杨中元,最后脸上突然迸发出光彩来,衬得他一张漂亮的脸越发出色:“恩,我会好好待在家里,杨叔,等我以后长大了,一定挣钱还给你。”

杨中元勉强冲他笑笑,起身摸了摸他的头,然后在屋子院中转了一圈,仔细嘱咐了几句,又留了五两银子给徐小天,嘱咐他等徐安醒了,一定要交给他。

徐小天紧紧攥着那银子,紧紧跟着把他送出门去:“杨叔,谢谢你。”

杨中元点点头,让他回去关好门,这才抬脚往边上的那户人家走。

徐安还在病中,日日吃面条可是不行,他便去了徐小天口里的王大叔家,请他家正君做饭的时候多拾掇些菜给隔壁送去,自然,银钱他也给了足额。

隔壁那户人家心善,本就经常帮忙照顾,见他要给钱,更是说什么都不要,只说自己应该如此。杨中元好说歹说,终于把银子留下,然后慢慢往村口走去。

说实话,走这一趟,他先是因久别重逢故交而欣喜,后又得知他不久于人世而悲伤。这一个下午过得大悲大喜,让他思绪乱成一团,什么事都想不下去了。

他不太想现在便回去,于是就围着七里村茶园缓步慢行,一路仔细端看茶园风光。

丹洛的茶树听说比南地的高了一些,但也有限,都是矮矮地长成一垄,远远看去整齐又漂亮。

杨中元满脑子过去的旧事,又不断想着未来,一时之间竟有些不知身在何处,仿佛整个人都有力虚空。

等到他第三次从一个高大的身影边路过,才发现那人看着竟分外眼熟:“阿哲,你怎么在这里?”

正弯腰在地里劳作的青年猛地直起身来,扭头有些诧异地看向杨中元:“小元,你怎么也在这里?”

在这样一个时刻碰到程维哲,杨中元竟慢慢冷静下来,他深吸口气,仔细打量起程维哲来。

只见他带着一顶宽檐草帽,身上穿着短褂长裤,脚下一双草鞋踩在土里,远远看去还以为是哪家的茶农在做事。

因他穿着短褂,阳光下,杨中元能清楚地看到他胳膊上漂亮的弧度,因此恍惚之间,他竟忘了回答程维哲的话,只呢喃道:“阿哲,没想到你人还挺结实的。”

他说完,直到看见程维哲一脸忍俊不禁,这才猛地红了一张脸,恶狠狠道:“我问你,你怎么跑来做茶农来了?”

程维哲冲他招招手,然后拉着他去了茶园边上的小茅屋里,外面本就炎热,茅屋里也只没那么晒,杨中元跟程维哲面对面坐在低矮窄小的茅屋里,竟觉得比外面还要气闷。

“我是做茶的,自然要知道怎样种茶树。七里村的这家茶园园主因着上次的事情心里有愧,这次才允我过来学习几日,机会难得,我是必要来的。”

“你前几日神神秘秘,就是来做这个的?”杨中元终于清醒过来,问他。

程维哲低声笑笑,道:“是啊。”

“那你为何不告诉我?”杨中元一听,立马急了。

程维哲又笑,伸手捏住杨中元的脸蛋,然后齐齐往外拉:“我要是告诉你,你会不会又要操心外面天热,又要给我准备绿豆汤,如果不是铺子里太忙,你肯定还要跟着我来一趟,是也不是?”

杨中元一把拍掉他的手,别扭地转头看向别处:“哼,谁叫你要说保密。”

程维哲见他这样,脸上越发温存,那笑意直达眼底,仿佛经年都散不开去。

☆、051约定

杨中元见天色已经不算晚了,便叫程维哲一起回去准备晚饭。

程维哲往日也差不多都是这个时候回去,所以便叫杨中元在茶园里等一下,他去冲个凉换身衣裳再过来。

就在杨中元百无聊赖站在树荫底下发呆的时候,却见程维哲穿着窄袖长衫,牵着一匹鬃毛大马冲他走来。

“啊……”杨中元十分吃惊,他好半天才指着马道,“骑马回去……?”

程维哲见他那样子,就觉得分外好笑,他扬起嘴角,道:“是啊,要不然我每天来回便要走一个时辰,骑马只消两刻就能进城了。”

杨中元看了看马,又看了看他,最后终于憋出一句:“我不会骑马。”

也不知是太阳太热,还是他心中羞愧,总之脸蛋上通红一片,看起来分外可爱。

程维哲见他这样,心中越发柔软,他牵着那马慢慢走到杨中元跟前,然后牵起他的手:“它叫点星,很温顺的,你摸摸它,是不是很漂亮?”

杨中元被他握着手腕,不由自主摸了摸点星的额头。点星并不是名贵的宝马,但却非常有灵性,此刻或许是因为杨中元表情有点忐忑和喜欢,它便懂事地低下头,任由杨中元摸他的长脸。

马儿的眼睛都很漂亮,漆黑漆黑的,再配上长长的睫毛,看起来可爱又漂亮。杨中元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先是摸了几下他的鼻梁,见它很随意让自己摸,便又大胆地抱住它顺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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