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1 / 1)
周泉旭等他洗完了,才从屋里走出来。说实话,儿子一个人蹲在那里劳作的身影令他心里极难过,他不敢出去,只能一个人偷偷躲在窗户缝后面,一边瞧着一边红了眼睛。
从杨中元归家,他无论做什么都是井井有条,洗菜做饭洗衣服打水样样都会,可却对年幼时日日拿在手里的书本看也不看。
他记得他小时候,周泉旭问他将来想做什么。他那时候也不过六七岁,虽然时常顽皮得令人头痛,却也是个非常孝顺的好孩子,他当时歪着小脑袋认认真真想了很久,却回答:“阿哲说他要当大官,那我也好好读书,跟他一起当官,造福黎明百姓。”
一个小小的孩子,哪里知道什么是造福黎明百姓,不过是教书先生时常念叨,他们记到心里面去罢了。
周泉旭想到他小时候虽然经常跟程维哲打架吵嘴,却总是屁颠屁颠跟在人家后头,无论玩什么都在一起,就连儿时的梦想啊,也都有程维哲一份。
如今他回来,能跟小哲做邻居,他嘴上虽然不讲,但心里恐怕还是十分高兴的吧。
周泉旭见儿子洗完了碗,这才擦了擦眼角,笑着走出房门:“小元,早起客人多吧,怎么不叫小程帮着洗碗?你叫我也行啊。”
他虽然这么问,但也知道儿子是断然不会让他帮这个忙的,讲着个,不过为了让他放松放松。
杨中元把洗干净的碗摞成一摞,低声道:“爹你身体不好,多歇着就是了,我能干着呢。”
他说完稳稳站起身来,捧着一长串的碗放到后院的案台上,这才松了口气:“碱水烧手,哪里能让他碰,我一个人洗就行了。”
周泉旭听到上一句还好些,可到了第二句,不知怎么地,他心里竟咯噔一下。
“那你也别用碱水洗了,面碗也不脏,用热水好好烫烫便是。”想了好半天,周泉旭也只回了这一句。
杨中元笑笑,站在案台边擦了擦汗,又抬起那一摞碗:“我习惯了,不要紧的。咱们靠吃食营生,不洗干净怎么行呢,爹,外面日头晒,你先回去歇歇吧。待会儿我先做好饭,趁着客人来之前我们先吃。”
他说完这一句,转身就进了前面铺子,可刚一进去,却见程维哲正愣愣看着他发呆,杨中元挑眉问他:“发什么神呢?还不快帮我把碗接过去。”
“哦,就来就来。”程维哲被他叫一声,忙回过神来,伸手就接过碗,整整齐齐码放进碗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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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这个动作的时候,他背对着杨中元,没有叫他看到自己的表情。
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并不需要明言。
杨中元忙了一早起,他一个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早上那一碗面根本不顶饿,他坐在灶台后面,仰着头看了看外面的天色。
“还早哩,看来我们能闲一阵。”杨中元这样说着,手里却丝毫没闲着。
他从案台下面拿出一根早上刚送来的莲藕并两根胡萝卜,放入盆中认真洗了起来,等洗干净后,便把这两样都泡进干净的井水里,以待备用。
程维哲放好碗,转身就看他又忙活上了,不由叹道:“小元,忙了一上午你不累吗?这又是要做什么?还不快歇会儿。”
杨中元起身,推他到往后院走:“去,打一碗米、一碗莲子过来。”
米面袋子还是程维哲帮着一起抗进空屋的,他自然知道放在哪里。不过莲子又是什么时候买的?
“你到底买了多少食材放在家里,怎么吃得完?”程维哲有些无奈地看着杨中元,任他怎么推就是不动。
杨中元撇撇嘴,见他不动也懒得理他,回身捞出莲藕,拿起菜刀上下挥舞,不消片刻功夫,整齐如葡萄大小的莲藕丁便被切了出来:“阿哲,饭虽说人人都吃,但怎么吃得好,怎么吃得妙,怎么吃得舒坦又妥帖,那才是重要的,你懂不懂?”
见他有长篇大论的架势,程维哲忙摆摆手,逃也似地往后院跑去:“好了好了,你妙,你妙极了?还不是不想让你费那么多劲。”
他身后,杨中元又切起了脆生生的胡萝卜,可脸上的笑意却一丝一毫都掩盖不住。
等到程维哲在杨中元的指示下淘洗好米,加水放入锅中煮上之后,又被他念叨着把莲子去皮取芯,虽说莲子芯清热去火,可味道有些苦了,吃起来口感并不是太好,还不如留着泡水喝。
“小元,吃个饭这么讲究,那得多费神。”程维哲一边剥着莲子,一边不死心抱怨。
实际上他念叨这个,也不是为了跟杨中元抬杠,只是看他一天天的忙活不停,就替他累的慌。说实话,他就算在程家境况不好,但也好歹是长子嫡孙,家里的事情上上下下都不用他沾手,就算开了这个小小的茶铺子,也大多都是雇的伙计和账房在忙,他自己是不会亲自洗碗擦桌子的。
可到了杨中元这里,他竟然样样都会干,也样样都干得好。
不得不说,在这一方面,杨中元比他强上许多。他自愧弗如。
“我离开家许多年了,也没有好好孝顺爹爹,如今可算有机会了,自然要变着花样好好孝顺他。把饭做得精致可口一些,是我目前能做到最好的了,当然要紧着好的来。”
“唉,你说得对,你啊,就是劳碌命。”程维哲剥好莲子,又主动洗了干净,便坐在一边看他忙。
用来煮饭的是个砖红色的陶罐,杨中元从街对面的杂货铺买来的,样子看上去不甚漂亮,但蒸饭却异常好吃。
他把煮面条用的小锅放到一边,专心盯着煮米饭的陶罐瞧,等到陶罐里的水沸腾起来,他飞快把藕丁胡萝卜丁与莲子扔进去,用筷子搅和一圈,这才盖上盖子压了压火。
程维哲鼻子灵,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甜甜糯糯的米香扑面而来:“饭还能这样煮吗?真香。”
听到他夸赞,杨中元低头笑起来,他浓密的睫毛仿若小小扇子,护住了凤目里的柔光:“这个啊,叫玉井饭。”
“玉井?”程维哲听他这么讲,挑眉道,“可是‘太华峰头玉井莲,花开十丈藕如船’的玉井?”
杨中元倒是没想到他还知道这首诗,不由叹道:“阿哲,没想到你还是这么有学问,竟叫你一击即中,说的分毫不差。”
程维哲还在琢磨那首诗,闻言便说:“以玉井替代莲藕二字,这名字倒也起的妙极。”
那是,也不看这名是谁起的,那是我师父起的!杨中元心里得意,嘴上却不漏分毫:“丹洛夏日炎热,我爹又吃着药容易上火。莲藕清热健脾、胡萝卜补气安五脏、莲子益肺养心,都是这个时节最好的食材,合在一起煮饭,不仅能被粳米带出香味,食材味道也更醇厚,是最好不过的。”
他正说着,陶罐里的玉井饭正幽幽散着香气,仿佛应征了他的话一般,那香味里有米的厚重,有莲藕莲子的清香,还有胡萝卜的甘甜。简简单单一罐米饭,竟蕴藏这么多美妙滋味,倒也难得。
“闻起来是真的很香,吃起来想必也甘比蜜,难能可贵的是还能温养身体,小元,你用心了。”程维哲不由感叹一句。
杨中元听罢,笑道:“那是我亲爹,我不用心,谁来用心呢?”
“是是,杨大孝子,还有什么要使唤我的?赶紧吩咐!待会儿客人又要来了,亲爹要没饭吃了。”
中午饭其实很简单,等米饭烧好,杨中元便让程维哲端进院子里晾着,然后又换了炒锅放到小铁灶上,麻利地抄了一道微辣尖椒条肉,一道咸香肉末茄子。末了又用程维哲看起来十分帅气的刀工,做了一份凉拌三丝。
趁着没客人来,一伙三口人就坐在前面铺子里吃饭。
程维哲一边吃,一边加了一筷子凉拌三丝感叹:“小元,你这土豆丝切的跟头发丝差不多,简直神乎其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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