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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店门口遇见她时,乐宝儿惊呼她穿得也太素了,这么简单一穿就来了。

反观她自己穿了白色抹胸长裙,戴了珠宝项链,还化了妆,很正式,和她一比,何姿素得不染尘埃。

“你家那位把你藏得也太好了,不施粉黛。”乐宝儿不得不感叹,君喻很精明。

不愧是个商人,商业场上的天才。

进了婚礼现场,现场来的人不少,大多是新人两边的亲朋好友,方子城也来了,当伴郎。

说起他当伴郎的事,乐宝儿一抹就是一把辛酸泪,她苦求了他好久好久,要脸不要脸的招数都用了,就差抱着他大腿哭爹喊娘了,这才好不容易把他请来。

当看见他穿一身正式西装,自己一身白色纱裙时,乐宝儿娇羞地捂嘴偷偷笑了,乐得很。

何姿不用想就知道,她那一脸偷偷乐的娇羞样,一定是想到了什么。

一对新人出来时,何姿看见了乐宝儿的姐姐,那人长得很漂亮,嘴角是笑着的,男的长得还算斯文。

大家的笑声很浓,祝福声一声高过一声,接连不断,祝贺声此起彼伏。

试想:如若今日和她结婚的是那个穷小子,还会有那么多祝福吗?来的人还会那么多吗?

新娘和大家敬完酒,转身的那一秒,何姿看见她嘴角的笑淡极了,最后彻底没有了,就像燃尽的烛光在拼命地燃着最后一点光,最后彻底熄灭化为黑暗。

她没有笑了,酒倒是喝得多了,眼睛不时看向门口处。

是在看着谁?亦或又是在不舍着谁?

方才她父亲将她的手交到新郎手中时,她隔着薄薄的白色头纱,湿了眼睛,哭了,哭得无声,但泪流得厉害,这次把手一交,就是把一辈子交到了另外一个男人手里,和他捆绑住了,走不了了,完全属于他了。

大家当她是舍不得父亲,所以才哭的。

新娘丢捧花时,是乐宝儿兴致最高的时候,一直挤在人群中,拼了全身力气在和别人争抢,捧花从台上丢下来时,一道白色的抛物线滑落在空中,乐宝儿挤掉了别人,顺利地抢到了捧花。

她笑得很开心,宝贝似的捧着花,走到方子城身旁。

乐宝儿一脸幸福地看着方子城,而方子城的目光却落在了别处,和她交汇不到。

抱着捧花回去时,乐宝儿突发奇想问何姿,“你和君喻有没有想过什么时候结婚啊?”

何姿听见这个问题,呼吸不由得停滞了一下,呛了口气,结婚?太早了吧!她才多大?“没有。”

“要是你们结婚,那婚礼肯定会很盛大的,男的西装,女的婚纱一定会迷死人,倒时候一定要记得邀请我!”她幻想着那一刻,肯定会美得不像人,怀里的捧花始终不离手。

“你呢?”见她这副兴奋样,捧花比金子都金贵。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盯着花,低头就是不肯说话。

何姿了然,她对方子城的情还真是深,这么久还在争取,毅力可嘉。

君喻开车来接何姿时,乐宝儿正陪着她一起在台阶上等着,见车来了,开心地挥手打了打招呼。

“君少爷,等你和小姿结婚时,一定要请我当伴娘!”她的话口无遮拦,当着君喻的面就肆无忌惮地说出了口。

那时,何姿正在上车,扶着座椅的手不由地滑了一下,惊了。

这丫头,胆子真大,什么话都敢往外面说,跟她说也就罢了,居然还当着君喻的面说。

君喻听了,倒也没有太大反应,双手放在方向盘上,衬衫领口处松了几颗扣子,“好。”

这一回答让何姿的脸轻易红了,心跳得厉害,比他说动人的话时跳得还要厉害,气不敢喘一口。

乐宝儿听到他的回答,开心得很,像中了彩票一般,“看您这么好说话的份上,我再赠您一句话,觊觎小姿的人多了,你要趁早把生米煮熟饭才保险!”

“她愿意才好。”君喻的嗓音低沉,在空气中徐徐蒸发着,扰乱人心。

何姿一句话说不出来,真的很想现在下车拿针线把乐宝儿的嘴缝得严实,让她再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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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走好,走好。”乐宝儿和他挥了挥手,说再见。

何姿坐在车窗边上,看着窗外,就是不敢去看君喻。

君喻神色自若得很,“要喝水吗?”

她摇了摇头,“不要。”

“婚礼怎么样?”他淡淡地开口问道,目视前方开着车。

“还好,挺热闹。”是挺热闹的,婚礼上人多声多,只是新娘的那张脸至今还一直浮现在脑海里。

“喜欢这样的婚礼吗?”他似往常,面不改色。

何姿坐直了身子,摇了摇头,“不怎么喜欢,人太多。”满大厅里都是人,嘈杂得很。

君喻似是知道了什么,“那以后不办那样的婚礼。”话说出口似是无意,又似是有意。

她窝在车窗边,不说话了,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双手摸了摸发烫的脸。

第八十一章 别当真 最好自私一辈子

若是熟悉何姿的人都会知道,何姿是个喜欢怀旧的人,喜欢旧的东西,也喜欢旧的记忆,偶尔遇见想起,总会忍不住多翻看几眼。

在图书馆里徘徊,她借得最多的是堆放在不起眼处的陈年的书籍,看见边角泛黄的书页总会摩挲上一会儿,和外婆通电话时,会笑着听外婆讲小时候的絮絮叨叨,不时说上几句,眉间便开满了温暖的花。

午后的阳光洋洋洒洒笼罩在她周身,她仿佛一点未融入尘世,静静地生长在空气中,饱受时光的厚待,半点触摸不得,叫人不禁痴了迷。

乐宝儿每每见了她这般,总会仰头叹老天的不公,叫何姿生得如此好看,一举一动都那么迷人。

偶尔自己也会学着像她这样,静静地坐着,可换来更多的是做作和矫情,哪里学得来半分。

后来才知道,这是天生的,只属于她自己的,别人远远比不上她,装得再像也不是何姿,世间只有一个何姿,她眉间的寡淡清心哪个人能真正做到,不惊不扰,说得容易,做起来难得很。

处于这红尘乱世,谁能做到宁静心安,不争不抢,静好便好?

放学,君喻来接她,一同坐在车上时,她看得出他心情不是很好,尽管眉间如往常一般仍是平淡无痕的,但她还是能感受得到。

从书包里拿出一个小铁盒,打开放在他面前,里面放着不同色系的糖,豆子般大小,颜色倒是好看。

“吃一颗,酸酸甜甜的。”她示意他拿一颗。

君喻看着铁盒里的糖果,伸手拿了一颗放进嘴里,很熟悉的味道,久居在记忆深处,好像在小时候吃过一般。

“装糖果的铁盒看着很熟悉。”他注视着她手上的铁盒,眼熟得很。

何姿看着铁盒,浅浅地笑了,左手指尖在铁盒上反复摩挲了几下,“我三岁时就很喜欢吃这种糖,常吃,后来市面上就没卖的了,很可惜,今天无意看到了,就买了下来。”

她买回时,看了看不干胶上贴的厂址配料,果真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厂子出产的了,时间变了,总归不会是一模一样的。

“你小时候也吃过?”见他认识这种糖,开口问道。

君喻虽生长在名门大家,并不是吃得全然是山珍海味,“以前放学时会买,装在书包里闲暇时吃一两颗。”

何姿才知道,原来君喻曾经也喜欢吃这种糖,倒令她刮目相看。

“原来你也喜欢吃糖。”她凝视着他,眼底溢满了笑,以前真没想过,和他不符。

君喻时常会抚摸她的头顶,修长的指尖在乌黑的发丝中穿梭梳理,衬得好看,触感很柔,头皮上清柔得很,一直触摸到心上,像在抚了抚她的心。

“我也是个人。”沉吟道。

他从头到脚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也是从娘胎里生出来的,只是附带的东西比别人多,所以就被人神化了,捧到了高高的顶端。

君喻是个人,何姿也是个人,两人相配得很。

放在兜里的手机蓦然响了起来,打破了流淌在两人之间的安静,君喻从兜里拿出接了起来。

“喂。”不急不慢,听来带着磁性。

“有一段时间没聚在一起吃饭了,今晚七点到枫香居一起吃饭,何姿也在你身边吧,邀她一起吧,许久也没见过面了。”那边是母亲古淑敏的声音,也不拐弯抹角,话语直白清楚得很,半点拒绝的机会也不留给他。

不答应倒是不好了。

“嗯。”

古淑敏的话语还是一如既往地端正,听不出其他来,何姿二字在她嘴里说出总觉音重了些,“那就晚上见吧。”不再多说什么,知道君喻是个遵守时间的人,少来会迟到。

挂下电话时,何姿大约猜到了打电话的人。

“我妈让我晚上去枫香居吃饭,带上你一起。”他将母亲的意思告诉了她。

何姿听到后半句是意外的,古淑敏叫儿子一同吃饭没有什么,可是请了她一起去,怎么回事?

心里不安是真的,毕竟是公开关系后第一次同桌吃饭,和以往那些都不一样。

“不去也没关系,我跟她说就好了。”君喻哪会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理解地说道,不去也没事。

何姿想了想,还是决定了,“去吧。”毕竟是古淑敏开口邀请的,本就印象不好,若是再借故不去更会让她不高兴。

这次不见,以后还是免不了要见的,迟早的事,只要和君喻在一起,就永远免不了有古淑敏。

“没事的,我就在你身旁。”他笑着看着她,有了他,没事的。

何姿点了点头,是啊,还有君喻。

在距离七点还有十分钟时,他们到达了枫香居,在侍者的带领下走到了那间房间。

古淑敏早到了,站在她身旁的还有一个人,傅念晴。

傅念晴起身看见君喻推门而入时,脸上是有笑的,当看见随后进门的何姿时,笑就消失了。

“来了,快坐吧。”古淑敏招呼道。

何姿就算再怎么和古淑敏关系尴尬不好,该做的晚辈对长辈的礼貌还是要的,“您好。”

古淑敏看了她一眼,没有任何表示。

她和她之间,没有任何表示估计已经是很好的了吧。

傅念晴坐在君母身旁,古淑敏为她亲手摆好了碗筷。

“念晴,想好大学要去哪里读了吗?”对她的态度是很和善的,一种长辈对晚辈的慈爱发挥得淋漓尽致。

她回答得有礼,“t大。”

“好,t大挺好的,君喻也在那里,到时候让他多多照顾你。”看得出,君母是很欢迎的。

君喻在的地方,就成了傅念晴最想去的地方,只想能离他最近。

侍者上菜了,一道道全是这里的招牌菜,均是以爽口清淡为主的,菜名诗意,倒也不负这的名字,枫香居。

“你们都尝尝,这里的菜很好吃。”她很满意这里的菜,对菜色熟悉,大概是常客。

傅念晴笑着点头应着,修养良好,句句少不了礼数。

君母亲手为她夹了菜,也为君喻夹了菜,唯独没有给何姿夹菜。

何姿习以为常,不觉得什么,能赏脸同桌吃饭已是难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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